证券代码:301259 证券简称:艾布鲁 公告编号:2022-044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布鲁”)于2022年1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桃源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源艾布鲁”)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为桃源艾布鲁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自贸区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人民币壹亿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上述项目融资贷款担保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桃源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0年8月14日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漳江街道莲花湖社区漳江中路诚信花园北03栋404号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法定代表人 | 肖波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股权结构 |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00%,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0% |
经营范围 | 水污染治理;环保项目的建设、运营;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环保工程施工;环保咨询;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市政工程技术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桃源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12月 (经审计) | 2022年9月30日/ 2022年1-9月 (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16,079.48 | 15,846.90 |
负债总额 | 10,696.74 | 9,998.14 |
净资产 | 5,382.74 | 5,848.76 |
资产负债率 | 66.52% | 63.09% |
营业收入 | 1,388.85 | 1,328.16 |
利润总额 | 382.59 | 466.02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未与银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以银行实际签署为准。
四、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有利于支持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公司对该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达90%,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提升控股子公司桃源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公司对该子公司控股比例达90%,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可控。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控股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为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以及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担保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7,400.00万元,其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15%;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400.00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5%。前述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诉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