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我们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儒波、持股5%以上股东游建军无偿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解决了公司融资过程中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鲁亮升
2022年12月13日
独立董事签名:
阳秋林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