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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利达: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1268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4-031债券代码:123215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七) 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 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号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1楼1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一)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二) 特别提示和说明

1、以上提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以上提案5.00、6.00、8.00和9.00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以上提案7.00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本数)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 (不含本数) 通过。

4、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鸿科先生、孔玉生先生和沈蜀江女士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汇报,前述各位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需在2024

年5月16日17:30前送达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三) 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号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 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杨德诚、张后发

联系电话:0769-89195695

传真:0769-89195658

电子邮箱:ir@minglidagroup.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号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编:523661

(五) 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268”; 投票简称:“铭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 业执照号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附件3: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以“√”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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