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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曼服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曼服饰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嘉曼服饰
保荐代表人姓名:姚浩杰联系电话:010-66555196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仕兵联系电话:010-6655519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化项目尚未进行投入;主要原因系由于2022年和2023年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和居民消费意愿较不稳定,相关外部环境与公司制定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的外部环境差异较大。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正在评估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和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继续按原计划实施的效益及可行性;对于企业管理信息化项目,公司目前还在进一步探索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企业信息系统的升级方向。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4月16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大股东减持、分红、再融资、退市新规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化项目尚未进行投入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正在评估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和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继续按原计划实施的效益及可行性;对于企业管理信息化项目,公司目前还在进一步探索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企业信息系统的升级方向;保荐机构通过访谈、取得公司说明、现场检查相关文件等方式核查了公司募投项目进展较慢的原因和合理性,并将敦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尽快审慎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效益及可行性,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要求

6.关联交易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 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适用
2.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股价稳定的预案不适用
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对欺诈发行股份购回的承诺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6.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不适用
7.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8.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9.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不适用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事项的承诺不适用
1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事项的诺不适用
12.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姚浩杰 张仕兵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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