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年5月23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17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国瑜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在美国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全球布局,紧跟光伏行业发展趋势,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投资不超过1300万美元在美国设立公司。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在美国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3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