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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可电子: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5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并确认对募投项目“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及项目延期。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7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7,4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337,363.21元( 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102,636.7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8月1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10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将“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新增一个实施主体和一个实施地点。即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实施主体南通快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快可”),新增南通市作为实施地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1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13,176.1513,176.1512,857.4997.58%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963.0810,963.085,333.6548.65%
3补充流动资金9,000.009,000.009,000.00100.00%
合 计33,139.2333,139.2327,191.1582.05%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募投项目的工程量增加、建设标准有所提高,同时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原先设计的部分软、硬件设备已不适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因此综合考虑生产经营、技术研发需要,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科学合理地安排和调度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拟增加部分建筑工程费,减少部分软、硬件设备购置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金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1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13,176.1513,176.15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963.0810,963.08
3补充流动资金9,000.009,000.00
合计33,139.23

额保持不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前述项目的资金需求部分,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投入。上述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调整前 投资金额调整后 投资金额差额
1建设投资11,876.1511,876.15-
1.1建筑工程费3,600.008,260.004,660.00
1.2硬件购置费7,045.364,695.36-2,350.00
1.3软件购置费770.79220.79-550.00
1.4预备费460.00--460.00
2铺底流动资金1,300.00--1,300.00
-项目总投资13,176.1513,176.15-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调整前 投资金额调整后 投资金额差额
1建设投资10,263.0810,263.08-
1.1建筑工程费6,200.007,100.00900.00
1.2硬件设备购置费2,877.722,327.72-550.00
1.3软件购置费701.36351.36-350.00
1.4研发费用484.00484.00-
2基本预备费700.00700.00-
-项目总投资10,963.0810,963.08-

(二)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20年立项,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发展战略等确定项目实施周期,在前期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受宏观经济环境、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前述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比原计划放缓,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期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因此,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

主体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1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2024年8月2024年12月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4年8月2025年5月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及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是对募投项目建设进行的合理调度和科学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并确认对募投项目“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及项目延期。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及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项目延期。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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