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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证券代码:301283 证券简称:聚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随着公司海外市场的不断拓展,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外币业务规模逐渐扩大,持有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数量有所上升。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币业务时控制汇率风险的需要,避免外汇市场的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的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投资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交易情况

(一)概况

2023年上半年美元汇率波动较大,公司为了提高闲置自有美元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实现公司现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美元资金办理了美元、港币掉期及港币定期存款组合理财业务,金额为3,905.50万港币(即500万美元),以更好的实现公司闲置自有外币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单位:万港币

交易类型币种报告期内单日最高余额报告期末余额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美元、港币掉期及港币定期存款组合业务港币3,905.500.00
合计-3,905.500.00

(二)具体情况

2023年1月13日,公司通过自有资金美元账户将500万美元以7.8110的汇率兑换为3,905.50万港币并办理为期半年的港币定期存款业务(该业务系美元、港币掉期加港币定期存款的组合业务),年利率为5.354520%(其中,基础利率为4.854520%,浮动点数0.50%)。该港币定期存款业务已于2023年7月13日期满,本金3,905.50万港币连同利息收入104.56万港币以7.8055的汇率兑换为

513.75万美元,并原路划转至公司美元账户。

具体过程如下表所示:

1、掉期外汇交易

本金2023/1/13买入2023/7/13赎回
美元交割 汇率港币港币交割 汇率美元
5,000,000.007.811039,055,000.0039,055,000.007.80555,003,523.16

2、远期外汇交易

利息2023/1/13-2023/7/13(6个月港币定期)2023/7/13结息
利息率计息 天数港币 利息港币交割 汇率美元
5.354520%1801,045,603.891,045,603.897.8055133,957.32

注:远期外汇交易系港币定期存款利息收入按照所约定的远期汇率折算回美元,该笔港币定期存款的年利率为5.35452%,具体计算过程为:39,055,000.00港币元*5.35452%*(6/12)=1,045,603.89港币元,并按照7.8055的汇率折算为133,957.32美元。

三、掉期、远期结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掉期、远期结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掉期、远期结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交易对手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内部控制风险:掉期外汇、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够完善而造成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应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2、制度建设:公司已制定《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及内部管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风险预案:预先确定风险应对预案及决策机制,具体业务经办部门和公

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风险预案得以及时启动并执行。

6、例行检查: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7、定期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通过自有资金美元账户办理的港币定期存款业务涉及掉期外汇交易条款和远期外汇交易条款,属于衍生品交易范畴,违反了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的承诺规定。但鉴于公司本次办理该港币定期存款业务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及现金管理业务,有助于公司实现闲置自有外币资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除此之外,2023年公司未进行其他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形,保荐机构将继续积极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督导上市公司严格遵守承诺。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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