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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7,018.87万元, 母公司净利润为8,047.25万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804.7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4,660.14万元,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688.53万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讨论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共分配现金股利2,226万元(含税)。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如在本公告披露

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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