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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瑞思: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事积极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全体监事均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议案编号审议通过的议案
1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3月22日议案一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且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4月18日议案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2023年4月23日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次会议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6月15日议案一关于调整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5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6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9月4日议案一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7第一届监2023年10议案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月26日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8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11月16日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9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12月27日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审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职责,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认为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公司财务运作规范、状况良好,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2023年度,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行为、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内幕交易、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3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八)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并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恳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维护股东权益。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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