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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在2023年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届次审议议案
12023年3月1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2023年4月19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 9、《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32023年8月25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42023年10月25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5、《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二、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运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得到有效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财务管理、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等事项,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经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后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对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核查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公司未出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现象,未出现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情况,有效控制和防范了泄密风险,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八)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在2023年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了信息披露工作。

三、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依法列

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拓宽专业知识,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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