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2024年4月19日
独立董事: | ||||
黎春 | 刘娅 | 彭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