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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在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所有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任监事均出席了报告期内的监事会会议,勤勉尽责履行了监事职责。报告期内召开的监事会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4月21日1、《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6月8日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8月28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9月27日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0月30日1、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特别是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等方面实施监督,并就相关决策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有效防止了违规事项的发生。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廉洁自律,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执行《会计法》《企业

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实施。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涉及募投项目内容实质性改变,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提高业务处理效率。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改变原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使用安排、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

(五)公司的内控规范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对主要制度展开了专项稽查工作,确保内部控制有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有效执行,各个业务环节内控有效。

(六)监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针对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事宜,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有效防范了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执行,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报告期内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持续推进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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