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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总体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

2、项目人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李立影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下同)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凤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晶晶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4、诚信记录

近三年,天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天健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天健具备证券及其衍生品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较好的诚信状况。同时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

审计意见客观公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2024年2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天健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天健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及评估,认为天健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允地进行审计,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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