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 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及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3,646,430.69元及24,583,286.8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64,643.0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为25,564,732.5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78,158,200.46元。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69,766,2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557,928.2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和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四、备查文件
1、《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