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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联动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动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其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100%,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信息与沟通、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业务层面的人力资源管理、资金活动、资产管理、财务报告、信息系统、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等;信息系统与传递的信息披露、内部信息传递;重大投资及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控制和应收款控制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细分业务模块的相关控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它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因会计差错导致公司被证券监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

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

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防止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关键岗位人员舞弊;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5%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15%≤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15%错报<利润总额的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3%≤错报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3%错报<资产总额的0.5%

注:以上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从公司治理、运营、法律法规、社会责任、企业声誉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程度的评价标准。

(1)定性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偏离预期目标。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1000万以上
重要缺陷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
一般缺陷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沟通交流;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人员沟通交流;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资料、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

等相关文件;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查看生产经营现场等措施,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截至2023年

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于2023年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联动科技编写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占聪晏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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