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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股份配股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6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39幢16层)

配股说明书

保荐人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配股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配股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银行贷款的实际到期日通过自筹资金先行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685,448,207股为基础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1,705,634,462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向全体股东配售比例不变,本次配股数量上限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首创集团及全资子公司首创华星已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售股份。

三、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一)定价原则

1、参考发行时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与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资金需求量、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2、遵循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原则。

(二)配股价格

根据本次配股的定价原则,结合市场情况,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配股价格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配股价格为2.29元/股。

四、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五、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的相关要求,为规范公司利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利润分配时间间隔: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明确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和监事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公司因前述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4、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程序

“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变更程序

“第一百九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当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时,例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听取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六、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主要风险

(一)政策风险

1、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自来水销售、污水处理及固体废物处理等,国家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改革和调整都将对整个市场供求和企业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国家相关宏观经济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2、行业政策风险

由于水务行业、固体废物处理行业属于市政公用环保行业,前期投入较大,投资回收期较长,且主要与地方政府发生业务往来,因此在市场拓展和行业发展上受国家行业政策的影响较大。如果水务行业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发行人不能满足新的行业管理政策的要求,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二)环保督查及绩效考核风险

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监督检查,履行企业社

会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并且充分发挥公司技术研发、运营管理优势,实现绩效考核达标,确保收益获取。但近年来国家持续完善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加强环保督查力度,并可能在未来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此外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中明确,在PPP协议中应明确有关绩效考核、按效付费条款。因此,公司项目运营存在因绩效考核不合格而收益降低的风险。

(三)成本上升风险

我国水务行业市场化成效明显,城镇水务投资已趋于饱和,近年来国内水务市场呈现并购重组加剧、项目趋于中小型化的特点,有限的市场空间和获取项目方式的多样化将会给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扩张带来新的挑战和压力,而水务项目在受到社会关注的同时,也使得市场交易过程向供给方有所倾斜,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公司参与水务项目竞标的成本。同时,我国水务行业所固有的地域分割、地方保护主义等一些不利于市场化改革的因素依然存在,使得公司进入新水务市场的难度加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业务扩张的速度。另外,随着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大型投资项目的涌现,众多工程业巨头、金融机构纷纷跨界进入,水环境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公司存在成本上升风险。

(四)特许经营权期限到期无法续签的风险

目前,公司投资的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和固体废物处理项目大都采用特许经营方式经营,各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主要在20年至30年之间不等。虽然在与各地政府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特许经营期满后,地方政府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将特许经营权优先授予公司,但是仍然存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公司无法继续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

(五)偿债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加,公司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负债规模增加,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6.40%、

65.53%、64.68%和68.95%,资产负债率水平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流动负债金额较大,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流动负债分别为1,836,610.93万元、1,722,689.20万元、1,816,648.19万元和2,023,997.13万元,

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51、0.81、0.74和0.81,速动比率分别为0.47、0.76、0.68和0.77。公司存在一定的偿还流动负债压力,存在不能及时偿债的风险。

(六)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不断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将不断完善经营模式,夯实优势主业。但本次配股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较大幅度增加,并且本次募集资金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如果公司盈利能力未获得相应增长,本次融资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将出现下降,公司存在即期回报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七)本次配股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首创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首创华星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售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其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则会导致本次发行失败。另外,公司股东有权自主选择是否参与本次配股,如果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70%,则本次配股发行失败,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将认购款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因此,本次配股存在因原股东认配数量不足而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

目 录

公司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第一节 释 义 ...... 11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6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6

二、本次发行公司的有关当事人 ...... 20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2

一、政策风险 ...... 22

二、环保督查及绩效考核风险 ...... 22

三、经营管理风险 ...... 22

四、区域性市场风险 ...... 23

五、成本上升风险 ...... 23

六、业绩下滑风险 ...... 23

七、特许经营权期限到期无法续签的风险 ...... 24

八、水价调整滞后风险 ...... 24

九、应收账款按时回收风险 ...... 25

十、偿债风险 ...... 25

十一、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 25

十二、本次配股发行失败的风险 ...... 26

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 ...... 27

一、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 27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对外投资情况 ...... 27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48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及服务 ...... 49

五、公司所处行业概览 ...... 49

六、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 72

七、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97

八、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 160

九 、公司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 161

十、报告期内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162

十一、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 164

十二、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169

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77

一、同业竞争 ...... 177

二、关联交易 ...... 181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95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 195

二、关于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的说明 ...... 223

三、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25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28

一、财务状况分析 ...... 228

二、盈利能力分析 ...... 278

三、现金流量分析 ...... 285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288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 289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292

七、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301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303

一、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 ...... 303

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途 ...... 303

三、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303

四、本次配股的必要性 ...... 304

五、本次配股的可行性 ...... 305

第九节 前次募集资金运用 ...... 307

一、最近五年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307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307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 316

第十节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17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17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18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1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2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21

三、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322

四、审计机构声明 ...... 323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32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325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25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 ...... 325

第一节 释 义本配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首创股份、公司、发行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首创集团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首创香港首创(香港)有限公司
首创爱华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首创环境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为首创香港的控股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
首创环境投资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为首创环境的下属子公司
首创华星BCG Chinastar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其中文名为首创华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青石置业江苏青石置业有限公司,其前身为南京天迈置业有限公司
水星环境北京水星环境有限公司,为首创股份全资子公司,其前身为北京水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华信武汉华信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为首创股份联营公司
通用首创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为首创股份合营公司
湖南首创湖南首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青石建设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
华展汇元北京华展汇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首创东风十堰首创东风(十堰)水务有限公司
首创置业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创嘉净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沭阳首创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海口首创海口首创海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其前身为海口首创西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方水务东方水务有限公司
苏州首创嘉净苏州首创嘉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清源环境北京首创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淮南首创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鹤问湖环保九江市鹤问湖环保有限公司
仙居首创水务仙居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射阳污水射阳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天保爱华天保爱华(天津)热力有限公司
惠州广惠惠州广惠能源有限公司
安阳水冶安阳水冶首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首创深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临沂首创临沂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
安阳首创安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运城首创运城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临猗首创临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铭豪污水陆丰市碣石铭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苏北废旧汽车江苏苏北废旧汽车家电拆解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BCG公司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首创新西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Beijing Capital Group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新加坡ECO公司ECO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Pte.Ltd.
京通快速路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为首创股份分公司
新大都饭店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新大都饭店,为首创股份分公司
首创置业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为首创集团控股子公司
华冠环保河北华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洲水务河北中洲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明置业中明置业有限公司
海口管理局海口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南昌百玛士南昌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2016年12月更名为“南昌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长治首创长治市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绍兴首创绍兴市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临沂首创环保临沂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广元首创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茂名首创茂名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铜陵首创铜陵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凡和北京凡和(北京)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凡和葫芦岛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信托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恩都公司台州恩都酒店有限公司
磐安公司磐安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中捷控股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昌环保中昌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中昌控股浙江中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荆州水业荆州中环水业有限公司
城建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都邦洁成都首创邦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化公司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洁神青海洁神环境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龙庆首创北京龙庆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英格兰州英格环境工程(集体)有限公司
葫芦岛英格葫芦岛英格环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环保科技中国环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凡和投资凡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BOT建设—经营—移交,是指政府授予投资人以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得到合理的回报;特许经营权期限届满时,投资人再将该项目移交给政府
TOT移交—经营—移交,是指政府部门将已建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经营得到合理的回报;特许经营权期限届满时,投资人再将该项目移交给政府
PPP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EPC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三会”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以人民币进行买卖的股票
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光律师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配股说明书《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除特别说明外)

本配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CAPITAL CO., LTD
股票简称:首创股份
股票代码:600008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568,544.8207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永政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39幢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新大都饭店2号楼
邮政编码:100044
电子信箱:master@capitalwater.cn
联系电话:010-68356169
联系传真:010-68356197
经营范围:公用基础设施的投资及投资管理;高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投资咨询;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副食品、包装食品、饮料、家具、工艺美术品、节能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住宿,中餐、西餐,零售酒、进口卷烟、国产卷烟、雪茄烟,美容美发(仅限新大都饭店经营);零售烟(仅限新大都商品部经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概况

1、本次发行的批准程序

2019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相关议案。2019年5月17日,北京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9〕65号),同意公司本次配股方案。2019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相关议案。

2020年5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10号),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1,705,634,462股新股。

2020年6月11日和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方式进行。

4、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685,448,207股为基础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为1,705,634,462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向全体股东配售比例不变,本次配股数量上限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5、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①参考发行时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与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资金需求量、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②遵循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原则。

(2)配股价格

根据本次配股的定价原则,结合市场情况,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配股价格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配股价格为2.29元/股。

6、配售对象

配售对象为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18日。

公司控股股东首创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首创华星已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售股份。

7、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核准批文的有效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承销方式:由联席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9、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银行贷款的实际到期日通过自筹资金先行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10、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11、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为自2019年5月29日至2021年5月28日。

12、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核准批文的有效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三)发行费用

项目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审计费用【】
律师费用【】
验资费用【】
发行手续费用【】
信息披露费及其他【】
合计【】

(四)主要日程

日期发行安排停牌安排
T-2日2020年9月16日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T-1日2020年9月17日网上路演正常交易
T日2020年9月18日股权登记日正常交易
T+1日至T+5日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5日配股缴款期全天停牌
T+6日2020年9月28日验资全天停牌
T+7日2020年9月29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五)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二、本次发行公司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39幢16层法定代表人:刘永政邮政编码:100044联系人:官念电话:010-68356169传真:010-68356197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三层法定代表人:王常青保荐代表人:李彦芝、张耀坤项目协办人:张松项目组其他成员:吴嘉煦、谢鹏、阴浩然、程柏文、俞皓南、陈启强电话:010-85156316传真:010-65185227

(三)联席主承销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法定代表人:毕劲松项目经办人:李彦坤、郭增电话:010-58691108传真:010-58691170

(四)公司律师: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维景国际大酒店写字楼八层负责人:黄海经办律师:徐扬、李静

联系电话:010-83557500传真:010-83557560

(五)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经办注册会计师:钱斌、郁奇可、李丹联系电话:010-85665231传真:010-85665040

(六)申请上市的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联系电话:021-68808888传真:021-68800006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联系电话:021-38874800传真:021-58754185

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政策风险

(一)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自来水销售、污水处理及固体废物处理等,国家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改革和调整都将对整个市场供求和企业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国家相关宏观经济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二)行业政策风险

由于水务行业、固体废物处理行业属于市政公用环保行业,前期投入较大,投资回收期较长,且主要与地方政府发生业务往来,因此在市场拓展和行业发展上受国家行业政策的影响较大。如果水务行业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发行人不能满足新的行业管理政策的要求,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二、环保督查及绩效考核风险

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监督检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并且充分发挥公司技术研发、运营管理优势,实现绩效考核达标,确保收益获取。但近年来国家持续完善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加强环保督查力度,并可能在未来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此外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中明确,在PPP协议中应明确有关绩效考核、按效付费条款。因此,公司项目运营存在因绩效考核不合格而收益降低的风险。

三、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和规模的扩张,公司的资产、人员等方面的规模均迅速扩大,各分支机构在区域分布、人文特色、企业文化上存在诸多差异。尽管公司

已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并且结合内控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制度流程体系,不断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将公司的管理理念、经营理念、文化理念贯彻到各地公司,但如果管理模式、组织结构、制度流程等方面未能及时调整、完善,管理水平无法匹配公司业务扩展的需求,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将可能出现下降,进而降低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四、区域性市场风险

长期以来,我国水务行业及固体废物处理行业主要为政府部门特许经营行业,自来水厂以及垃圾处理厂基本由当地政府直接或授权投资建设及运营,存在地域分割、地方保护主义等一些不利于市场化运作的因素。因此,公司在异地开展污水处理、自来水供应以及固体废物处理业务时,较容易受到相关行业在部分区域内市场化程度较低、政府管制较严的限制,进而可能增大公司扩大地域布局的难度,影响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

五、成本上升风险

公司一方面通过加强技术创新,为下属水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控制运营成本,另一方面指导下属水务公司深入挖掘自身潜力,强化节能降耗和成本管理,积极进行必要的工艺改进和技术提升,另外公司有效利用债权、股权及资产证券化等相关融资工具,积极降低资金成本。但近年来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能源、人工、原材料等主要生产要素的价格有所上升,如果未来公司成本管理效果不如预期,将可能影响公司未来经营利润;同时,公司部分下属公司存在部分设备陈旧、管网老化等现象,相关改造升级将增加公司未来改造支出、折旧摊销和运营成本,在短期内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业绩下滑风险

我国水务行业市场化成效明显,城镇水务投资已趋于饱和,近年来国内水务市场呈现并购重组加剧、项目趋于中小型化的特点,有限的市场空间和获取项目方式的多样化将会给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扩张带来新的挑战和压力,而水务项目在

受到社会关注的同时,也使得市场交易过程向供给方有所倾斜,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公司参与水务项目竞标的成本。同时,我国水务行业所固有的地域分割、地方保护主义等一些不利于市场化改革的因素依然存在,使得公司进入新水务市场的难度加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业务扩张的速度。另外,随着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大型投资项目的涌现,众多工程业巨头、金融机构纷纷跨界进入,水环境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公司存在业绩下滑风险。

七、特许经营权期限到期无法续签的风险

目前,公司投资的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和固体废物处理项目大都采用特许经营方式经营,各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主要在20年至30年之间不等。虽然在与各地政府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特许经营期届满后,地方政府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将特许经营权优先授予公司,但是仍然存在特许经营期届满后,公司无法继续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

八、水价调整滞后风险

公司开展的供水、污水处理业务属于市政公用事业的范畴,《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建城[2002]272号)的规定,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应由政府审定和监管;应在充分考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保证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根据行业平均成本并兼顾企业合理利润来确定市政公用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收费)标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亦指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明确约定价格和收费的确定方法、标准以及调整程序。因此,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一般在相关协议或合同中明确约定收费价格标准和调价机制。

但是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时,受到城乡供水一体化战略、市场整合等其他因素影响,价格调整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此外,由于供水、污水处理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时间较长,项目总投资额容易受到人工成本、材料成本等成本上升的影响而有所增加。因此,由于水价调整期滞后于刚性成本增长期,公司供水、污水处理项目存在因投资较预测有所增加而水价没有相应调整到位而影响项目预期收益的风险。

九、应收账款按时回收风险

近年来,公司与项目所在地政府积极协商,将水费支出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以保证能按时足额支付,且积极进行产销差控制,做好水费清缴工作,努力提高水费回收率。在污水业务方面,公司污水处理费等项目费用多由政府财政支出,虽然公司已在与政府签订的协议中明确污水处理费缴纳时间等相关条款,但个别项目仍可能存在因政府财政状况不佳等原因导致应收账款回收周期较长。在供水业务方面,产销差控制是需要持续关注的难题,同时由于用水客户结构复杂,企业用户效益高低不一、居民用户缴费意识参差不齐,导致水费回收率存在波动。因此公司存在应收账款不能按时回收风险。

十、偿债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加,公司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负债规模增加,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6.40%、

65.53%、64.68%和68.95%,资产负债率水平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流动负债金额较大,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流动负债分别为1,836,610.93万元、1,722,689.20万元、1,816,648.19万元和2,023,997.13万元,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51、0.81、0.74和0.81,速动比率分别为0.47、0.76、0.68和0.77。公司存在一定的偿还流动负债压力,存在不能及时偿债的风险。

十一、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不断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将不断完善经营模式,夯实优势主业。但本次配股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较大幅度增加,并且本次募集资金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如果公司盈利能力未获得相应增长,本次融资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将出现下降,公司存在即期回报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十二、本次配股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首创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首创华星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售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其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则会导致本次发行失败。另外,公司股东有权自主选择是否参与本次配股,如果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70%,则本次配股发行失败,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将认购款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因此,本次配股存在因原股东认配数量不足而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

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5,685,448,207股,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股本性质
首创集团2,618,583,41846.06流通A股
汇祥(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汇祥资产鼎盛2号私募投资基金160,771,7042.83流通A股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45,176,7892.55流通A股
财通基金-农业银行-财通基金-玉泉878号资产管理计划141,479,0992.49流通A股
汇安基金-民生银行-汇安基金-汇盈7号资产管理计划80,385,8521.41流通A股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780号资产管理计划80,385,8521.41流通A股
华安财保资管-工商银行-华安财保资管稳定增利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80,268,1681.41流通A股
建投拓安(安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德制造业(安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0,215,8521.41流通A股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6,001,6801.16流通A股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59,574,0571.05流通A股
合计3,512,842,47161.78-

注:首创华星通过沪港股票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对公司进行持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系统内,其股权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对外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组织结构情况如下图所示:

(二)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1、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主营业务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12月4日15,000首创股份持股60.00%,马鞍山市江东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00%马鞍山自来水生产84,915.7933,292.058,539.541,135.38
2余姚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04年1月7日21,000首创股份持股95.24%,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76%余姚自来水生产28,877.9726,161.827,935.811,423.93
3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12月23日42,000首创股份持股80.00%,徐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持股20.00%徐州自来水生产166,487.6248,664.5218,128.881,740.78
4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12月23日18,000首创股份持股92.22%,淮南市供水有限公司持股7.78%淮南自来水、污水处理117,285.7528,356.7913,469.132,227.15
5铜陵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981年7月10日11,800首创股份持股51.61%,铜陵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2.12%,铜陵天源股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6.27%铜陵自来水生产78,073.7715,082.316,235.84144.73
6临沂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06年6月13日6,600首创股份持股40.00%,东方水务持股30.00%,临沂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持股30.00%临沂污水处理12,547.4310,982.322,581.38868.24
7安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06年12月25日5,120100.00%安阳污水处理21,186.825,881.432,308.94-73.68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主营业务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8北京首创东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4月10日3,661.23100.00%北京污水处理17,113.881,139.20--
9首创(新加坡)有限公司2000年6月3日787.46100.00%新加坡境外投资3,219.762,774.64--2.04
10首创(香港)有限公司2004年9月27日18,500万美元100.00%香港境外投融资2,270,375.99227,953.55238,468.552,422.29
11北京水星环境有限公司2005年5月20日40,000100.00%北京生态环境治理190,906.6866,418.723,454.91-5,065.72
12东营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08年1月30日8,300首创股份持股50.00%,国中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00%东营污水处理26,277.398,792.58956.15180.19
13湖南首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2月27日100,000100.00%长沙污水处理投资管理318,105.07117,747.2726,384.726,569.20
14安庆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5月21日7,200100.00%安庆污水处理12,551.749,647.931,970.26411.59
15九江首创利池环保有限公司2006年11月20日8,800首创股份持股65.00%,江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00%九江污水处理25,529.3011,941.982,161.37792.29
16深圳首创2008年11月26日35,061首创股份持股100%深圳污水处理82,171.1633,283.109,289.021,654.12
17太原首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11月7日16,000首创股份持股93.75%,太原市排水管理处持股6.25%太原污水处理50,794.5517,110.434,005.94-181.66
18定州市中诚水务有限公司2007年11月8日8,077.78首创股份持股90.00%,中明置业持股10.00%定州污水处理9,725.563,291.90813.68207.01
19呼和浩特首创春2008年12月40,800首创股份持股80.00%,呼和浩特污水处理111,307.7444,849.088,799.901,25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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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主营业务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31日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00%
20临沂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2010年1月14日25,230100.00%临沂污水处理76,788.6025,256.643,764.20596.93
21恩施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0年11月16日4,000100.00%恩施污水处理8,005.825,821.49930.65371.02
22绍兴市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05年5月8日25,306.12首创股份持股51.00%,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6.95%,新昌县沃洲排水有限公司持股22.05%嵊州污水处理36,113.6928,831.353,510.79687.55
23临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月1日11,460100.00%临猗污水处理32,717.5111,923.103,215.27415.66
24菏泽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05年4月4日4,000100.00%菏泽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12,349.434,313.581,382.87199.34
25包头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3月1日43,242.62首创股份持股60.00%,包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90%,包头市申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10%包头自来水生产和供应58,265.4057,401.723,596.62731.93
26包头首创黄河水源供水有限公司2004年2月6日3,000首创股份持股80.00%,包头市申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00%包头自来水生产和供应154,630.9548,807.363,596.62731.93
27兰陵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3年6月26日1,400100.00%兰陵污水处理6,312.181,200.4614,251.591,17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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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主营业务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8微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2月19日6,200首创股份持股79.35%,微山水务有限公司持股20.65%微山污水处理14,797.686,072.31804.4250.18
29阜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2月17日5,600100.00%阜阳污水处理16,017.095,469.67710.250.60
30梁山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09年3月25日1,500100.00%梁山污水处理9,318.787,607.86918.68127.78
31龙庆首创2014年6月30日40,250首创股份持股69.07%,首创香港持股30.93%北京污水处理68,778.3640,180.632,252.66-352.43
32郯城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4年8月6日5,900100.00%郯城污水处理32,302.716,199.461,295.0240.17
33漯河首创格威特水务有限公司2014年7月15日5,320首创股份持股90.00%,河南闻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0%漯河污水处理16,954.456,990.991,132.73454.01
34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2月4日10,000首创股份持股30.00%,北京水汇创展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1%,苏州嘉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5.00%,苏州嘉林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持股3.00%,苏州和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34%,苏州和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72%,苏州和鼎管苏州水处理设备80,802.9120,367.245,546.80-2,05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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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主营业务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94%,吴立持股13.5%,陈赓平持股11.07%,吴虞持股2.43%
35铁岭泓源大禹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06年12月20日12,500100.00%铁岭污水处理77,723.2429,110.974,927.03520.39
36铁岭泓源大禹再生水有限公司2008年3月12日1,650100.00%铁岭中水利用15,560.4513,731.66437.68-197.69
37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09年7月17日5,000100.00%葫芦岛污水处理32,046.585,915.881,904.25882.25
38富顺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5年2月2日5,950100.00%富顺污水处理17,739.206,391.701,363.18229.69
39马鞍山港润水务有限公司2012年5月22日5,000100.00%马鞍山自来水生产15,377.643,503.63538.05-266.63
40余姚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15年4月30日20,000首创股份持股90.00%,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0%余姚污水处理119,884.8824,028.924,053.251,263.95
41陆丰市甲子铭豪水务有限公司2015年5月26日4,000首创股份持股80.00%,深圳市铭豪环保有限公司持股20.00%陆丰污水处理14,302.074,000.01-0.01
42河南新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09年10月20日2,060100.00%新乡工程建设29,099.808,804.908,046.601,819.85
43运城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5年8月7日21,530100.00%运城供污水一体化运营53,218.4524,078.475,846.27873.79
44茂名首创水务有2015年9月1532,726100.00%茂名自来水生产123,215.4032,6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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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主营业务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限责任公司
45揭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8月12日4,320100.00%揭阳污水处理21,007.014,385.271,526.07220.14
46屏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9月11日19,586.87首创股份持股95.00%,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00%屏山污水处理57,942.8421,382.953,025.04566.22
47成都首创邦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2月1日4,000100.00%成都投资管理5,735.82-90.17420.6165.72
48铜陵钟顺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3月18日5,000首创股份持股60.00%,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0.00%铜陵污水处理10,149.864,970.29262.77-33.60
49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01年12月18日20,000首创股份持股96.29%,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持股3.71%天津环境工程业务115,297.0134,836.8128,625.872,109.23
50贵州省安顺市黔鑫实业有限公司2012年2月16日7,867.35首创股份持股51.00%,安顺市供水总公司持股49.00%安顺污水处理32,389.4612,245.691,454.94-39.60
51北京首创污泥处置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11月17日10,000100.00%北京污水处理、水污染治理12,869.235,746.281,554.93164.89
52秦皇岛北戴河首创制水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2月29日24,274.80首创股份持股82.39%,秦皇岛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持股17.61%秦皇岛自来水生产89,847.3420,162.892,047.89-1,656.87
53济南首创水务有2015年12月4,500首创股份持股70.00%,济南污水处理10,200.113,884.30695.062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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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主营业务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限公司17日莱芜民生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0.00%
54南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6年1月25日10,408100.00%南阳污水处理27,901.7311,660.442,214.87510.00
55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6年1月14日32,534.00100.00%广元供排一体化运营97,045.4434,582.164,467.731,366.90
56济源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5年12月9日30,000首创股份持股90.00%,济源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0%济源污水处理10,754.785,700.00--
57驻马店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6年1月8日7,400首创股份持股90.00%,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0%驻马店污水处理26,588.936,430.35345.91-657.51
58临沂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3月16日14,212首创股份持股70.00%,临沂城投地产有限公司持股30.00%临沂污水处理39,765.2314,149.85859.017.29
59剑阁县瑞创水务有限公司2016年4月5日5,000首创股份持股80.00%,剑阁县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0.00%剑阁污水处理6,893.474,970.00--
60济宁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4月29日2,280首创股份持股95.00%,任兴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0%济宁污水处理7,284.232,225.41259.36-54.59
61铜陵首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6月28日26,804首创股份持股80.00%,铜陵市水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00%铜陵污水处理130,680.0523,982.473,214.43-140.51
62首创环投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6月17日10,000首创股份持股51.70%,浙江中昌水处理设备有杭州投资管理72,625.529,740.884,681.79-82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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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主营业务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限公司持股45.30%,倪士忠持股3.00%
63平顶山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6年7月13日3,810100.00%平顶山污水处理11,966.634,039.63991.22389.63
64枣庄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6年7月14日2,000首创股份持股98.00%,枣庄聚源高新技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持股2.00%枣庄污水处理16,963.011,383.34276.86-82.58
65大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6年8月22日6,400首创股份持股90.00%,大连松木岛水务中心持股10.00%大连污水处理20,276.246,111.831,509.65297.18
66宁夏首创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9月27日59,760首创股份持股79.984%,固原市九龙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00%,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0.008%,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持股0.008%固原海绵城市建设227,349.80186,743.469.6214.45
67水汇环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1日3,000100.00%天津基金管理19,119.043,358.63160.982.83
68北京首创清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016年9月2日4,500首创股份持股80.00%,清源环境持股20.00%北京污水处理15,026.815,489.821,604.10484.54
69务川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4日11,977首创股份持股65.00%,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务川污水处理29,695.499,030.961,346.223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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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主营业务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5.00%
70青岛银河首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11月30日5,000首创股份持股65.00%,青岛银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00%青岛水务项目投资6.88-47.55--24.50
71昌江首创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1月28日100100.00%昌江自来水生产与供应3,709.621,279.7822.338.13
72青石建设2008年3月7日10,000100.00%成都水务工程建设348,474.2366,229.58115,535.4512,025.90
73华展汇元2016年10月24日5,000100.00%北京信息技术服务12,979.426,770.111,880.24-440.04
74河北华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6日3,000100.00%保定自来水生产和供应298,163.12128,461.6610,904.043,047.84
75淮南市袁庄水业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3月26日3,525首创股份持股90.00%,谢波持股10.00%淮南自来水生产7,755.023,049.26305.79-84.49
76淮南市顺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2月9日500首创股份持股90.00%,谢小瑞持股10.00%淮南污水处理10,441.331,482.69773.42186.29
77徐州慧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日100100.00%徐州水质检测、专业技术咨询537.36317.77388.0134.13
78绍兴市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17年1月10日10,800首创股份持股90.00%,嵊州市昌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持股10.00%绍兴污水处理41,119.1710,554.355,295.02834.35
79长治首创2017年2月1760,000100.00%长冶污水处理102,166.3355,059.435,378.631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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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主营业务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80太谷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5月2日4,990100.00%太谷污水处理14,089.693,115.77891.78165.83
81揭阳市揭东区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7年4月24日8,215100.00%揭阳污水处理4,930.794,929.00--
82揭阳产业园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7年4月25日18,085100.00%揭阳污水处理10,853.0610,851.00--
83揭阳空港区地都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017年4月27日5,804100.00%揭阳污水处理3,484.043,482.40--
84首创生态环境(福建)有限公司2017年5月19日20,000100.00%福州海绵城市建设22,142.6022,142.60--0.56
85马鞍山慧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2月22日100100.00%马鞍山水质检测、专业技术咨询28.4128.411.40-9.97
86广元市长风建设有限公司2009年4月13日3,000首创股份持股65.00%,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 广元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广元水务工程建设13,431.675,910.343,123.62640.35
87淮南毛集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3月1日1,800100.00%淮南自来水生产与供应370.00370.00--
88常熟首创农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17年8月15日3,750首创股份持股65.00%,常熟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5.00%常熟农村污水处理14,645.983,153.89597.29-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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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主营业务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89普定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7年8月8日6,000首创股份持股80.00%,普定县自来水公司持股20.00%普定污水处理21,037.114,230.191,078.56-443.96
90胶州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2017年8月9日16,370100.00%胶州污水处理11,939.018,400.00--
91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司2017年8月31日56,400首创股份持股51.00%,首创生态环境(福建)有限公司持股38.98%,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0%,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01%,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0.01%福州海绵城市建设233,187.0956,401.38-0.78
92泗县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7月19日10,000首创股份持股60.77%,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9.23%泗县自来水生产与供应23,412.9111,151.141,924.96280.76
93宿迁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17年8月30日5,400首创股份持股80.00%,宿迁市宿豫区水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00%宿迁农村污水处理28,730.475,400.00--
94石河子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7年9月25日30,000首创股份持股80.00%,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持股20%石河子污水处理95,179.7430,193.852,738.00-41.69
95颍上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8月18日8,154首创股份持股87.93%,颍上县自来水公司持股颍上自来水生产与供应32,737.3210,526.592,222.9677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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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主营业务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2.07%
96东营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7日3,380100.00%东营污水处理12,192.913,380.00--
97临澧首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2017年9月22日53,264首创股份持股70.00%,临澧县新和晟道水河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临澧自来水生产和供应128,192.7853,263.6836.70-
98东营首创博远水务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7日3,820100.00%东营污水处理11,309.583,820.00--
99延津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7年9月29日9,000100.00%延津供排水一体化运营21,167.038,568.121,481.64-254.11
100黄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08年9月8日3,070.00100.00%黄石污水处理11,336.383,146.45454.74-102.03
101黄冈伊高水务有限公司2009年3月6日2,890.00100.00%黄冈污水处理8,944.533,388.66737.68184.62
102仁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7年8月10日15,000首创股份持股70.00%,四川仁寿鑫龙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持股30.00%仁寿污水处理117,735.5413,801.714,501.03-843.97
103北京清斋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9月19日1,932100.00%北京污水处理6,287.551,847.6437.03-5.13
104凤凰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1月7日30,072首创股份持股85.00%,凤凰县夯实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5.00%凤凰供排水一体化运营43,087.8630,026.02--
105揭西县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0月17日1,980100.00%揭西污水处理7,578.081,9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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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主营业务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06定陶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8日2,200100.00%定陶污水处理7,116.662,305.81692.3480.68
107六盘水市钟山区创净水务有限公司2017年12月27日11,510首创股份持股90.00%,贵州钟山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六盘水污水处理44,120.5311,510.80-0.80
108水城县首诚环保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1日31,888首创股份持股51.00%,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9.00%,水城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0%水城污水处理30,881.7328,701.28-2.08
109衡阳蓝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1月2日4,070首创股份持股51.00%,郴州市阜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9.00%衡阳污水处理17,708.394,070.00--
110湖北首创生态环境综合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11月8日10,000首创股份持股70.00%,沙洋县宏图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0.00%沙洋污水处理12,968.873,166.82--357.19
111合肥首创长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月19日7,300首创股份持股95.00%,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0%合肥污水处理21,703.557,300.00--
112北京龙庆首创污泥处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2月26日8,000100.00%北京污泥处置540.75414.10461.1772.01
113天津宁河首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2月24日14,470100.00%天津污水处理35,313.0514,470.00--
114泉州水汇生态环境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3月13日10,000首创股份持股79.60%,泉州市泉港区水利水务泉州管网建设22,450.3610,000.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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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主营业务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0.00%,青石建设持股0.40%
115天津宁河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18年2月24日950100.00%天津污水处理3,576.99560.52455.77-127.16
116西峡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8年4月13日690100.00%西峡污泥处置2,693.72870.89244.6748.89
117成都金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3月13日9,125首创股份持股100%成都自来水生产311,566.30140,398.449,183.01-373.56
118三明镛州水汇生态环境有限公司2018年5月4日1,000首创股份持股90.00%,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将乐生态环境治理12,141.843,300.00--
119枞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7月26日28,296.86首创股份持股89.80%,枞阳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0%,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持股0.10%,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10%枞阳自来水生产与供应74,818.999,256.59--
120芜湖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11月3日14,000首创股份持股70.00%,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股21.43%,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57%芜湖自来水生产与供应52,338.2914,461.442,861.4560.89
121眉山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4年5月16日1,367100.00%眉山污水处理4,295.361,397.51260.7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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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主营业务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22合肥十五里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9月5日37,560100.00%合肥污水处理104,137.2539,079.063,870.86552.66
123舞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8年9月7日28,180首创股份持股90.00%,舞阳县新阳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舞阳污水处理29,593.2720,336.00--
124北京青云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8年8月30日2,850100.00%北京污水处理10,420.242,788.5466.91-61.46
125成都陡沟河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1月14日3,000100.00%成都污水处理14,710.853,448.122,541.45500.24
126淮南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18年9月28日6,252100.00%淮南污水处理17,599.346,252.00--
127淮安首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2018年10月15日32,500首创股份持股64.98%,水汇环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0.00%,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00%,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0.01%,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01%淮安生态环境治理45,117.2732,500.05-0.05
128四川水汇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6日20,000首创股份持股39.97%,水汇环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内江生态环境治理176,713.0771,158.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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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主营业务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股30.00%,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00%,青石建设持股0.01%,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持股0.01%,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01%
129新乡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月31日7,000首创股份持股80.00%,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00%新乡自来水生产46,839.4824,315.7412,806.27214.68
130北京水汇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018年11月6日21,755北京水汇壹号环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80.00%,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9.00%,青石建设持股1.00%北京污水处理34,074.5710,233.45--
131长治漳泽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4日3,450100.00%长治污水处理13,447.25622.73429.46198.44
132天津市宁河区首创供水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8日11,800首创股份持股85.00%,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天津自来水生产34,300.7312,569.535,137.63708.14
133凤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月11日11,420100.00%凤凰污水处理39,757.3812,991.871,736.56380.95
134龙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月22日24,320首创股份持股89.80%,龙山县城镇供水公司持股10.00%,湖南建工集龙山自来水生产42,046.2824,270.19--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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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主营业务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团有限公司持股0.10%,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持股0.10%
135北京恒润慧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2月27日1,000首创股份持股100%北京技术服务628.72101.74620.8160.86
136泗县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19年4月1日2,090首创股份持股100%宿州市污水处理7,354.412,316.201,026.58177.71
137合肥蔡田铺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3月29日100首创股份持股100%合肥污水处理4,566.94967.291,227.68452.31
138河北雄安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019年5月23日7,239首创股份持股51%,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河北雄安生态环境治理23,454.384,834.89983.03128.44
139湖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6月24日12,820首创股份持股54.80%,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5.00%,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持股0.10%,湖南国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0.10%株洲污水处理30,982.9613,322.721,278.47512.08
140龙山首创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9月16日13,450首创股份持股89.81%,龙山县城镇供水公司持股10.00%,首创爱华持股0.09%,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09%湘西水环境治理13,521.0012,092.50--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主营业务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41三亚市海创水务环保有限公司2019年5月31日1,000首创股份持股51.00%,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00%三亚污水处理253.56253.46--1.47
142北京长兴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9年10月17日1,520首创股份持股100.00%北京污水处理1,522.841,520.00--
143淮南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019年11月7日11,241首创股份持股90.00%,淮南市潘集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0%淮南水环境治理17,301.668,888.00--
144惠东县百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4月28日6,450首创股份持股100.00%惠东生态环保17,690.467,941.431,148.15122.56
145临沭首创水务有限公司2019年11月18日6,690首创股份持股100%临沂污水处理17,991.047,334.141,338.26644.21
146宁波首创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11月14日1,000首创股份持股100.00%宁波环保技术及咨询167.8668.23442.7622.93
147鹰潭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9月23日7,659首创股份持股100.00%鹰潭污水处理26,832.198,196.781,310.23127.98
148庆阳陇沣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2月14日27,747.86首创股份持股36.00%,水汇环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2.00%,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0.00%,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0%庆阳生态环保22,891.9318,868.55--
149临沂港华水务有限公司2006年9月25日2,000首创股份持股51%,济南泓泉制水有限公司持临沂污水处理4,813.004,294.88575.39167.95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主营业务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股49%
150水汇和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7年9月28日10,100首创股份持股99.01%,水汇环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99%天津股权投资137,618.25120,007.393,523.821,221.52
151首创生态环境(中山)有限公司2020年4月30日100首创股份持股99.97%,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持股0.01%,广东佛山地质工程勘察院持股0.01%,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持股0.01%中山水环境治理97.5890.30--9.69

注1:上表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注2:惠东县百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鹰潭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和2019年7月同一控制下合并。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贺江川成立日期:1994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330,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76号翠宫饭店15层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购销包装食品、医疗器材;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购销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土产品、五金交电化工、化工轻工材料、百货、机械电器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日用杂品、针纺织品、制冷空调设备、食用油;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零售粮食;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人才培训;有关旅游、企业管理、投资方面的咨询;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最近一年一期,首创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8,832,73335,848,259
负债总额29,545,14526,777,8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591,1882,467,188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
营业收入1,956,3904,745,8780
营业利润234,113744,189
净利润170,345514,744

注:首创集团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审计,2020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北京市国资委通过首创集团控制首创股份,为首创股份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综合环境服务,业务范围由传统水务处理逐渐延伸至固废处理、海绵城市建设等以生态环境为核心的城市综合环境治理服务。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包括供水、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目前公司项目分布于全国多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近百个城市,基本形成了全国性布局。

公司的供水、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项目一般采取特许经营权的方式,通过BOT、TOT等方式与政府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从而获得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公司供水业务由政府授予公司全资或控股的项目公司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对某项目进行经营的权利,并通过合同协议或其他方式明确政府与获得特许权的企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权的授权期限主要为20-30年,公司需根据约定进行自来水的生产并对当地输、配水管网进行日常维护及建设。

污水处理业务由在当地设立全资或控股的项目公司,就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污水处理服务收费等问题与地方政府签署相关协议,一般在协议中约定处理水量、单价、付费方式、付费周期、调价机制等,由政府根据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公司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的授权期限主要为20-30年,由公司承担污水处理厂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责任。

公司固体废物处理业务同样由公司或下属项目公司与地方政府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依据特许经营协议由公司下属项目公司进行垃圾处理业务的运作,政府向公司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

五、公司所处行业概览

(一)水务行业

1、行业概况

水务行业指由供水、污水设备生产制造、原水收集与制造、水的生产和销售、污水处理等业务构成的产业链,产业链可以细分为前端、中端和后端,前端包括水源建设、工程建设、管网搭设,中端包括供水投资运营及其关联的药剂材料、

设备仪器等,后端包括污泥处理、工业污水处理、再生水、海水淡化等业务,共同组成完整的水务产业链。

2、行业管理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水务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行业,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一直非常重视水务行业的发展,并对水务行业实行多方面的行业监管。目前我国水务行业的监管机构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发改委、建设部门、环保部门、水利部门、卫生部门等。为规范并促进我国水务行业发展,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全国性的水务方面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制定适合当地的水务方面地方法规,且各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当地水务公司的经营活动实施具体监管。

(2)行业近年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序号颁布时间文件名称主要内容
12012年2月《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22013年1月《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9号)确定了“十二五”末各地区水资源费最低征收标准,并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制定惩罚性征收标准,用以规范征收标准制定行为,加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管理。
32013年10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对污水处理费与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以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制定原则、用途及补贴机制、信息公开等均做出明确规定。
42013年12月《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加快建立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要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为前提,以改革居民用水计价方式为抓手,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完善保障等措施,充分发挥阶梯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52015年4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国发〔2015〕17号)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
序号颁布时间文件名称主要内容
62016年3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
72016年12月《“十三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发改环资〔2016〕2849号)到2020年,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县城和建制镇具备污水收集能力,所有设市城市、县城及部分建制镇具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控制在10%以内。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达到90%;建制镇达到70%;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县城达到70%;建制镇达到50%。再生水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其中,一般地区不低于15%,缺水地区不低于20%,京津冀地区不低于30%。
82017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化程度

就目前我国水务行业整体而言,市场化程度和行业集中度均较低。由于目前的法律法规体系,水务行业属于市政设施,地方政府仍是水业服务的最终责任主体,造成我国水务行业长期以来地方垄断性强,规模化不足,产权结构单一。随着市政公用事业的逐步放开,我国水务行业正经历由政府高度垄断到逐渐开放的市场化发展阶段。由于中国现有供水企业区域经营分散,行业集中度低,各类水务企业面临较大的市场机遇,具有资本优势、拥有先进管理经验,并且能够有效进行资本和管理服务输出的公司将在今后的竞争取得优势。目前跨国水务集团、国有大型水务公司、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为我国环保水处理行业的竞争者,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跨国水务集团依托强大的世界级水务运营品牌,结合雄厚的资金实力和技术研发实力,近年来,国内上市公司凭借其雄厚的实力,加大向水务行业的投资,通过收购、直接投资、获取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增加市场份额,部分非水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等方式参与到水务行业中。地方国有企业由于拥有很好的政府资源和所在地区的竞争优势,在地区内的品牌影响力较大。随着我国水务行业市场化政策的不断推出,资本实力较强的民营资

本进入水务行业,国内出现了部分民营水务企业参与行业竞争。

4、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1)北控水务集团

北控水务集团(股票代码:0371)在香港主板上市,专注于水务行业。北控水务集团拥有工程咨询、工程设计、环保设施运营等甲级资质,以及核心工艺、技术研发、战略联盟、项目管理及融资渠道等多重优势,先后以股权收购、TOT、BOT、委托运营等模式,有效拓展市场。

(2)兴蓉环境

兴蓉环境(股票代码:000598)是大型水务环保综合服务商,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中水利用、污泥处置、垃圾渗滤液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等业务,集投资、研发、设计、建设、运营于一体,拥有完善的产业链,主要业务模式包括BOO、BOT、TOT和委托运营等。

(3)中山公用

中山公用(股票代码:000685)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环保水务、固废处理、环卫服务等,以环保水务为核心业务,水务板块业务已形成以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为主,涵盖水质监测、水处理技术研发等领域的运营管理模式。

(4)洪城水业

洪城水业(股票代码:600461)主要从事水的生产和供应,所属水厂从赣江取水,通过城市供水管网销售并输送给终端用户使用,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来确保水费回收。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分布在江西省、浙江省等地区,通过取得特许经营权开展业务。

(5)重庆水务

重庆水务(股票代码:601158)主要于重庆地区从事供水、污水处理业务。公司于2007年被重庆市授予供水特许经营权和排水特许经营权,供水业务主要从长江、嘉陵江或当地水库汲取水源,将处理后符合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自来水通过输水管网输送到终端用户。污水处理业务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所收集的生活污水、工商业污水、初期雨水及其他污水进行除渣、除害处理,以及污泥的后续处理。

(6)绿城水务

绿城水务(股票代码:601368)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供应及污水处理业务,

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负责供水或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不包括雨水排放设施)、运营管理及维护。此外,绿城水务还存在少量的水务工程项目的施工业务。

5、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我国居民生活离不开水的使用和排放,城市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对水的需求是刚性的。由于水务行业是市政公用事业,具有自然垄断性,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自来水厂的建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8年我国城市供水总量达到614.64亿吨,其中生活用供水总量为328.79亿吨;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81亿立方米/日,上述指标均保持稳定增长。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居民的用水及城镇污水处理需求亦保持高速增长。

6、行业利润水平变动趋势及原因

我国城镇居民用水长期被看作是公益性物品,在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下,水价长期偏低,不能反映水的商品属性,水务行业整体盈利水平较低。2014年1月,国家发改委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做部署,要求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随后,水利部、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于2月13日联合印发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了最严格水资源考核问责制,进一步保障了阶梯水价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价调整工作规范化、透明化的进程不断

加快。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水务行业成本的不断提升及相关制度的建立,我国整体水价将会有所提升,水务行业企业的盈利水平也将同步上升。

7、行业发展概况

伴随近年来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和环保节能重视度的不断提升,水务行业迅速发展。我国水务行业起步之初,主要是由地方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前期进行铺设供排水管网,后期进行管网的设备维护和更新,因此行业形成了以市、县为单位的自然垄断格局。水务行业具有政府特许经营、初始投资大、投资回收周期长、资金沉淀性强等特点,行业准入门槛高。

同时,水务行业又是典型的政策导向型和法规驱动型行业。从国家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政策来看,水务行业的总体方向是加快市场化,推动水价改革以提高节约用水的力度和促进对水资源的保护。近年来推出的政策主要包括市场准入的放开、水价改革、特许经营和加快污水工程建设等方面内容。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城市供水设施老化情况加剧、社会对水质安全重视程度的提高、水质标准提高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供水厂、供水管网的改扩建需求将在“十三五”期间愈加迫切,未来供水处理行业投资仍将继续加大,行业发展前景广阔。此外,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需求将进一步释放,污水处理行业也将会得到进一步发展。

8、行业特征

(1)政策性

水务行业为关系民生的公共事业,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较大。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的增长和经济发展,环境污染与资源短缺问题日渐突出,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已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对水务行业投资力度逐年加大,推出多项水务行业政策,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等,对于行业发展起到了引导性作用。

(2)周期性

水务行业的周期性主要体现为投资建设的周期性。水务行业作为一地区的基础设施,其建设规模要满足该地区一定时期的需要,适当超前建设。当一地区经济发展,人口增长达到一定水平,使供水和污水处理能力出现饱和迹象时,当地市政部门通常会按照远期规划目标(一般10年~20年)对现有产能进行改扩建

或是建设新的供排水处理设施。

(3)区域性

从行业体制方面来看,由于水务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时间较短,目前市场化程度较低,区域性较为明显。从供给方面来看,供水行业需要从江河湖泊等直接取水,因此水源尤其是优质水源的区域性分布对水务行业企业分布有一定影响。此外,由于我国属于农业大国,2018年农业用水总量为3,693.10亿立方米,已达到全国用水总量的61.39%,因此农业大省的供水量也较多。

(4)季节性

整体来看,一年中夏季的供水和用水需求较大,因此水务公司在夏季的水务处理量相对较大,水务行业全年收入较为平稳,但季节性特征可能会对经营业绩在不同季度产生一定波动。

9、行业发展趋势

(1)供水和用水量保持稳定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年全国用水总量6,015.50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占比14.29%、工业用水占比20.97%、农业用水占比61.39%。其中,生活用水量从2014年766.58亿立方米增长到2018年的859.90亿立方米,城市化率不断提高是居民生活用水需求增加的主要动力,伴随我国人口增长、城市化率和生活水平上升,预计我国居民生活用水需求量在未来较长时期内仍会不断增长。

同时,2018年末全国供水综合生产能力为3.12亿立方米/日,城市供水总量为614.64亿吨,我国近年供水综合生产能力和供水总量呈稳定的增长趋势。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我国供水管道长度与我国供水量和用水量保持相同增长趋势,2018年末我国供水管道长度为866,820.24公里,较2010年的539,778.30公里增长60.59%。随着供水管网的不断建设,我国供水服务的覆盖范围得以大幅提升,但管网老化引起的漏损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旧管网的升级改造也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2)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将不断扩大

2018年,我国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已达到1.81亿立方米,未来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将会保持稳定增长。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到2020年底,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其中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县城不低于85%,其中东部地区力争达到90%;建制镇达到70%,其中中西部地区力争达到50%;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其他城市达到75%;县城力争达到60%;重点镇提高5个百分点,初步实现建制镇污泥统筹集中处理处置。城市和县城再生水利用率进一步提高。京津冀地区不低于30%,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0%,其他城市和县城力争达到15%。

(3)水价改革将不断推进

水务行业具备一定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关系居民生活、企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因此,与完全竞争行业相比较,水务行业受到更多的政府监管的影响。《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我国将继续全面推进城镇供水水价改革。全面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建立鼓励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的价格激励机制。在政策的有力推动下,未来水的资源属性将逐渐体现,水价逐步上调将成定局。

(4)市场化成为水务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我国水务行业集中度较低,行业内企业众多且规模较小,区域垄断特征也较为明显。以效率为目标的市场化已成为国际水务行业发展的主流趋势。由于水资源短缺日益加剧,以及水资源综合利用和开发的要求,打破行业垄断,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选择具有技术优势、管理优势、经营优势、规模优势的水务企业进

行水务项目的经营和管理,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未来,在水务行业市场化发展的趋势下,市场竞争将使得原有的区域垄断特征弱化,随着水价上涨的预期,各类外资、民资及大型水务企业收购兼并规模小的水务企业的需求将会持续增加,国内水务行业整合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10、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水处理系统涉及多种技术组合、工艺流程、设备调试。目前大部分水处理公司仅能对其中一种系统或部分领域提供水处理服务,完全能够根据特定项目提供包含给水、排水、中水以及冷凝水全部水处理系统的企业很少。同时,随着国家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和环保政策的不断加强,工业项目不断向大型化、高能效的方向发展,行业内企业纷纷加大研发力度,水处理技术也在不断推陈出新,这使得行业外企业进入水处理行业的门槛越来越高。

(2)经验壁垒

由于水处理系统对于工业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及维护城市居民生活的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客户对水处理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具有非常高的要求。各地政府及其下属部门都极为看重水处理企业既往业绩和经验情况。而且水处理企业所提供的水处理服务的质量高低也会极大地影响到其获得新项目的能力。比如,在招投标中,水处理企业必须具有同类或同性质的水处理项目的成功服务经验,才可能成为各地政府及其下属部门的招标对象。同类或同性质项目的既往业绩极大的构成了水处理行业的进入门槛。

(3)资金壁垒

对于BOT模式、TOT模式等行业内通行的业务模式,均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比如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以及在设备采购及施工环节将面临大量的资金支出,因此对水处理公司的资金规模要求较高。而各地政府及其下属部门在选择合作服务商时也会重点考虑对方的资金实力,以免日后因资金流断裂而延误工期。因此,资金规模为从事水处理服务业务,尤其是大型水务项目的重要壁垒。

(4)资质壁垒

水务行业关系国计民生和生态环境安全,进入该行业需要符合资质要求。目前政府普遍采取区域内特许经营的方式对进入水务行业的企业进行管理和限制。水务公司的投资主体、设立标准、建设规划、设施标准、运行规则、收费标准、

安全标准、环保标准等均需要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政府部门对水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和特许经营管制构成了进入水务行业的资质壁垒。

(5)地域壁垒

水务行业是一个自然垄断的行业,具有较强的地域性特征。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设施作为一地区的基础设施,按地域供求关系分布和设计,政府不允许地区供排水设施形成较大的过剩产能。地域性限制对其他投资者进入本行业构成制约。

11、行业技术水平

(1)供水业务

自来水生产技术主要可分为预处理、常规处理和深度处理。

预处理:目前常见的预处理方法有氧化法和吸附法等。氧化法可分为化学氧化法和生物氧化法。化学氧化法主要包括氯气预氧化、高锰酸钾预氧化、臭氧预处理等。生物氧化法主要包括生物滤池、生物塔滤、生物接触氧化等。

常规处理:根据目前我国颁布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优于四类的水源水质可以不进行原水预处理。常规处理工艺主要是建立在传统的以粘土胶体微粒和致病细菌为主要去除对象的基础上,该工艺流程包括混合、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目前我国自来水厂技术工艺以常规处理工艺为主,该工艺在我国得到了较长时期和较大范围的应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已发展了多种适合各地情况的不同形式和性能的处理构筑物,如快速混合、水力或机械搅拌的絮凝设施,带有不同斜板或斜管的沉淀、澄清以及气浮构筑物,带有气水反冲洗、均质滤料、多层滤料的过滤设施等。目前常用的混凝剂主要有铝盐和铁盐等。

深度处理:对于有机物污染比较严重的水源,需要采用深度处理以进一步提高自来水的出厂水质。深度处理技术工艺主要包括:生物预处理、臭氧生物活性碳处理等。深度处理通常是指在常规处理工艺以后,采用适当的处理方法,将常规处理工艺不能有效去除的污染物或消毒副产物的前体物加以去除,提高和保证饮用水质。目前应用较广泛的深度处理技术有:活性炭吸附、臭氧氧化、生物活性碳和膜技术等。

(2)污水处理业务

①按污水处理程度分类

现代污水处理技术,按照污水处理程度,可分为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三级

处理。一级处理,也称预处理,是通过沉淀、浮选、过滤等物理方法去除污水中的悬浮状固体物质,或通过凝聚、氧化、中和等化学方法,使污水中的强酸、强碱和过浓的有毒物质得到初步净化。

二级处理,是污水处理过程的核心步骤,是利用生物化学作用,去除污水中呈溶解状态和胶体状态的有机物、氧化物、硫化物,使污水得到进一步净化。对污水进行二级处理时,多采用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等生物处理方法。三级处理,是污水深度处理。三级处理可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中未能去除的污染物,如磷、氮以及生物难以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矿物质、病原体等。三级处理出水水质较好,能达到工业用水、城市用水甚至饮用水的水质标准。

②按处理原理分类

现代污水处理技术按其作用原理可分为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和生物处理法三类。

物理处理法利用物理作用分离污水中主要呈悬浮状态的污染物质,在处理过程中污染物质的化学性质不发生改变。物理处理法通常用于预处理、一级处理和深度处理。

化学处理法利用化学反应作用来分离、回收污水中的污染物。化学处理法通常用于一级处理和深度处理。

生物处理法利用微生物的新陈代谢功能使污水中呈溶解和胶体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被溶解并转化为无害的物质,包括好氧和厌氧生物处理两种方式。生物处理法通常用于二级处理。

12、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用水需求量持续增加,城市用水增长领先

我国的水资源总量位居世界前列。但由于我国人口数量较大,人均水资源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因此我国被列为世界人均水资源贫乏国家之一。从水资源分布来看,南北分布不均衡明显。

根据中国工程院《中国可持续发展水资源战略研究报告》,随着人口增长,城市化发展和经济发展,我国供水行业将保持稳定增长,到2030年,我国国民经济用水需求量将达到7,000亿至8,000亿立方米。其中,城市供水需求增长将

领先于其他用水需求量的增长。到2030年,按照我国城市化水平将达到50%估算,在充分考虑节水利用的前提下,2030年城市用水需求量将增加到1,320亿立方米左右。

②水价上涨将是长期趋势

我国城镇居民用水长期被看作是公益性物品,在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下,水价长期偏低,不能反映水的商品属性,更不能反映水资源的稀缺性,直接影响到供水服务,甚至影响到供水质量。随着国家对水资源稀缺性认识以及水务行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通过提高水价等措施来合理分配和使用水资源已成为趋势,水价调整的整体目标是建立有利于促进节水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高水效率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014年1月3日,国家发改委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做部署,要求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随后,水利部、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于2月13日联合印发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了最严格水资源考核问责制,进一步保障了阶梯水价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价调整工作规范化、透明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供水成本的不断提升,中国自来水价格也不断上涨。

③国家政策的支持将有力推动水务行业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经济水平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供排水需求不断加大,环境治理问题日益突显。水务行业作为受国家调控较多的环保类行业,受政策性影响较大。为确保行业可持续发展,国家及地方政府围绕行业发展目标、行业监管、融资方式、税收优惠和技术革新等方面陆续出台相关政策。

2016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县城不低于85%,其中东部地区力争达到90%;建制镇达到70%,中西部地区力争达到50%;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城市供水条例(2018修正)》,将《城市供水条例》第十九条修改为:“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

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删去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的“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城市供水条例》的修正,简化了供水企业的报批流程,有利于提升企业运营效率,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018年6月21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意见指出,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建立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有利于提升水务行业内企业的盈利水平。

国家对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逐步加大,资金投入、税收优惠等有利政策的陆续推出,将有力推动水务行业的发展。

(2)不利因素

①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监管不断趋严

从“十三五”时期国家出台的各项文件可以看出政府对环境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根据环保部公开的相关文件,2016年发布了多项新的排放、检测标准,比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等,通过制定更为严格的环境环保标准,引导环保行业企业进一步增加环保投入。国家实行政策从紧、监管从严的工作取向,“从紧”是指收紧政策,提高标准;“从严”是指严格执法,实行奖惩。在此背景下,政府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和治理力度,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以及运营管理能力的监管趋严,将对企业服务的专业化提出更高的要求,导致环保企业运行成本提高。

②配套设施建设落后制约水处理能力

目前我国供水业务配套的管网设施存在漏损情况,对水资源造成一定程度的浪费,并且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设施尚不完善。

2015年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表示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20年,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加强城镇节水。未来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污水截流、收集能力,将提高水务行业企业水处理能力,目前,部分地区配套设施落后仍制约当地水处理能力。

13、水务行业与相关行业之间的关系

水务行业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上游行业的水处理剂、水处理设备和材料、电器设备、建材原料的价格将直接影响水处理行业的成本,对行业内企业的利润产生影响。对上游行业产品的需求增加、产品价格上升将增加水处理行业的运营成本,对水处理行业产生不利影响。反之,上游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降将增加水处理行业的利润,对水处理行业产生有利影响。如果下游行业发展迅速,对水处理系统的需求大幅增加,将会带动水处理行业的发展,提高水处理行业的利润总量。反之,下游行业开始停止对水处理系统投资,则会降低水处理行业的需求,进而减少水处理行业的利润总量。随着国家环保力度的提高以及技术的不断进步,下游行业对环保水处理行业设计水平、建造工艺、建造材料等会提出新的要求,这将使得水处理公司不断研究开发新技术、运用新工艺,以适应市场需求的转变。

(二)固体废物处理行业

1、行业概况

固体废弃物分为生活垃圾、工业危废、医疗垃圾、电子垃圾等,其中生活垃圾量最大,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最早,工业危废、医疗垃圾、电子垃圾已逐步进入实际操作领域。目前我国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尚不足,面临着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和固体废物处理能力与经济发展不匹配的问题,随着城市化不断发展,垃圾排放日益增多,固体废物处理行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

2、行业管理体制及法规政策

(1)行业管理体制与监管部门

固体废物处理行业的建设和发展是城市居民安居乐业的基础,中央和地方政

府历来对此高度重视。在我国,固体废物处理行业的监管体系为“多头监管”,相关的监管部门及机构主要包括:国家及地方发改委、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及地方卫生局等。

(2)行业近年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国固体废物处理行业近年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如下表所示:

序号颁布时间文件名称主要内容
12011年4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明确提出到2030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小城镇和乡村延伸,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22012年4月《“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明确提出2015年全国设市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70%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占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的35%,东部地区达到48%。
32016年3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
42016年12月《“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发改环资〔2016〕2851号)到2020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他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具备条件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建制镇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60%以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城市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建立较为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
52017年12月《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253号)2018年3月底前,46个重点城市要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加快配套分类运输系统和建设分类处理设施。
62018年6月《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
序号颁布时间文件名称主要内容
价格规〔2018〕943号)机制。按照补偿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3、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化程度

2004年3月19日,建设部发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垃圾处理开始实施特许经营管理。目前我国固体废物处理行业集中度小,尚未出现寡头垄断格局,由于行业的快速发展,大量企业进入固体废物处理行业,形成大型内资企业占据一、二线城市市场,内资小企业占据三、四线城市市场的局面。随着我国政府对于固废行业乃至环保行业重视程度的增加,规范性政策的推出,未来一段时期固废行业有望向规模集约化转型。

4、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1)中国光大国际

中国光大国际(股票代码:0257.HK)是全方位的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商,主营业务包括垃圾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垃圾分类、环卫一体化等。中国光大国际坚持国际化战略,在深耕国内市场的同时,持续拓展海外市场,业务覆盖国内多个省、直辖市和地区,境外业务涉足德国、波兰和越南等地区。

(2)瀚蓝环境

瀚蓝环境(股票代码:600323)专注于环境服务产业,致力于为各地政府提供系统性环境服务方案,覆盖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固废处理全产业链。固废处理业务方面,瀚蓝环境投资建设了南海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规划建设了固体废物全产业链处理系统。

(3)伟明环保

伟明环保(股票代码:603568)主营业务涵盖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全产业链,是国内领先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公司主要以特许经营模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业务,具体模式包括BOT、BOO等。公司还在垃圾焚烧厂附近投资、建设、运营餐厨垃圾、污泥处理项目,与生活垃圾进行协同处置,并开展垃圾清运业务、工业及危废处理业务。

(4)东江环保

东江环保(股票代码:002672)以固废处理为基础及核心业务。近年来,聚

焦固废主业,进一步扩大公司危废产能规模、提高产能利用率,深耕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与环渤海等区域市场。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发展区域环境治理和环保服务两大领域,通过打造危废EPC总包能力、建立危废处理综合服务商品牌。

(5)绿色动力

绿色动力(股票代码:601330)主要以BOT等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技术顾问业务。公司业务集中于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经济圈及珠江三角洲地区,初步形成立足于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

(6)上海环境

上海环境(股票代码:601200)以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水为核心主业,同时聚焦危废医废、土壤修复、市政污泥和固废资源化(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等新兴业务领域,从规划、设计、咨询、研发、监测、监管、投资、建设、运营、工程总承包等全产业链、全方位、全过程为城市管理者提供顶层设计和定制化服务。

5、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随着我国人口稳步增长、城镇化持续推进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处理需求日益旺盛。2015年至2018年,我国生活垃圾清运量分别为19,142万吨、20,362万吨、21,521万吨和22,802万吨,生活垃圾产生量保持增长。同时,2015年至2018年,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无害化处理厂数从640座增加到663座,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厂数从220座增加到331座,无害化日处理能力、实际处理量、处理率增长显著。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十三五”规划纲明确要求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收运系统,提高垃圾焚烧处理率,做好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未来我国固废处理行业整体规模还会进一步提高。

6、行业利润水平变动趋势及原因

2018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指出要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该项规定的推出改善了固废处理公司收费机制不明晰的现状,有助于固废处置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有助于行业健康发展,对固废行业未来整体盈利能力起到了提升的作用。

7、行业发展概况

固体废弃物处理行业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市场和危险废弃物市场。目前我国垃圾处理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垃圾围城”现象日益严峻,垃圾问题已成为制约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处理三个环保子行业中,固体废弃物处理行业的发展速度相对较慢,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固废相比废气和污水对环境的影响更为滞后,公众对其污染敏感程度低,导致该领域投资较少;二是业界对于不同垃圾处理技术的选择一直存在争议,技术的应用在较长时间内尚无突破。三是近几年行业管理欠规范,一些技术欠缺、经验不足的企业进入垃圾处理行业,导致一些垃圾填埋或处理设施工程质量不达标,对周边水资源、空气造成污染,阻滞了项目的推进。总的来说固体废弃物处理行业发展滞后,且未来投资需求较大,前景良好。

8、行业特征

(1)政策性

同水务行业一样,固体废物处理行业也是公共事业,对国家政策依赖度较高。《“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等“十三五”相关文件表明了我国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未来将加大完善垃圾收费制度,落实对垃圾处理企业的税收优惠。国家政策对于固体废

物处理行业有明显的导向性作用。

(2)区域性

固体废物处理业务中的垃圾焚烧处理主要集中于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城市,包括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和中西部省会城市,其中广东、福建、江苏及浙江等地方的规模较其他地区大。《“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明确到2020年底,东部地区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比例达到60%以上。

(3)季节性

固体废物处理业务主要为处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危废等,不同季节产生的固体废物垃圾有所不同,但整体没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9、行业发展趋势

(1)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需求持续增长

根据《2018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2018年全国202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194.4万吨,已成为世界垃圾生产大国。由于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能力发展较为滞后,部分城市生活垃圾仍未能进行有效集中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垃圾累积堆存规模巨大。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产量不断增加,对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需求持续旺盛。

截至2018年末,我国城镇人口达到8.31亿人,城镇化率为58.5%,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

60.00%左右,城镇人口将保持持续增长,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仍将较快增长。同时,2017年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7.7%,仍然有上升空间。

(2)垃圾焚烧处理方式发展快速

固体废物垃圾的主要处理手段为卫生填埋和焚烧发电两种方式。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垃圾围城”现象突出、形势严峻,而城市周边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国内大多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已经很难在当地可行的范围内寻找到合适的填埋场。在目前城市生活垃圾日益增加和城市土地资源日益稀缺的情况下,填埋处理方式的经济成本和环境成本相对较大。在前端垃圾分类推广仍然较难的情况下,垃圾焚烧将是垃圾处理发展的趋势。

我国垃圾处理的指导性原则是“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垃圾焚烧可使垃圾体积和重量大幅减少,是对垃圾进行减量最为彻底的一种方式。从国家政策

方面,一系列有利于垃圾焚烧发展的政策、规划等的出台,都表明了国家对垃圾焚烧的支持态度。2014年以来,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厂数量快速增长,2018年末已达到331座。《“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指出到2020年底,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60%以上,经济发达地区和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

10、进入固体废物处理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固废处理技术结合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多学科的技术,具有复合性强的特点,行业技术门槛较高。部分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需要先进的技术装备和较高的技术水平,如危险废物酸碱中和、精馏、焚烧、固化处理等业务对处理技术要求高。行业内企业需要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探索,才能形成一整套高效、节能且环保达标的固体废物处理技术体系。因此,技术能力是固废处理行业新进入者面临的重要壁垒之一。

(2)资金壁垒

固体废物处理行业系资本密集型行业,在BOT经营模式下,投资运营商需要承担固体废物处理项目的施工、安装和调试运行的全部资金投入,资金投入量大,回收周期长,缺乏足够的资金实力和项目融资能力,很难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此外,市政管理部门在选择投资运营商时,也会重点考虑投标方的资金实力,因此,进入固体废物处理行业需要投资运营商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和项目融资能力。

(3)工程经验壁垒

固体废物处理项目,特别是大型垃圾焚烧处理项目,需要多领域、多项技术集成以及较多的项目工程经验积累而成。因此,对于新进入该行业者,若不具备多个项目的经验,特别是大型项目经验,包括应对失败的经验,将在大型项目上较难成功或付出较高代价,也较难得到客户认可。

(4)品牌和服务壁垒

固体废物处理行业关系到居民生活、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如果处理不当将会造成严重影响。同时,固体废物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资金投入量大,技术成熟度要求高,整体工程难度大、周期长,地方市政管理部门在项目招标的过程中,

会在具备同等资质的企业中选择经验更加丰富、有优质历史业绩、市场口碑良好、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进行合作以降低风险。拥有大量成功案例和品牌知名度在招投标过程中能够起到关键性的作用。而新进企业由于缺乏业绩支撑和市场形象,在竞标时一般不具备优势。

(5)资质壁垒

固废处理行业中的部分业务如危险废物、电子废物、报废汽车等需持有许可证开展经营,因此存在较高的资质壁垒。

危险废物相关业务实行资质许可制度。企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活动必须领取相应的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

电子废物处理实行严格的资质许可制度。国家对电子废物拆解实行资格许可制度,环保部门审批电子废物拆解企业资格,同时被列入电子废物拆解补贴企业名单内的拆解企业才有资格申请拆解补贴。报废汽车拆解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11、行业技术水平

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包括综合利用技术和无害化处置技术,立足资源化、无害化的特点,呈现出多样、安全、节能、高效的发展趋势。

固体废物处理技术结合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学科技术,具有技术复合型的特点,行业技术门槛较高。技术的研发需要进行专业人才、试验设施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积累,只有具备深厚技术基础和技术发展潜力的企业才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从处理技术的角度看,主要包括垃圾填埋技术和垃圾焚烧技术,其中,垃圾填埋技术的成熟度高于垃圾焚烧技术。卫生填埋作为成本较低的垃圾处理方法,依然是我国目前最广泛使用的垃圾处理方法。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22,565.4万吨,其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无害化处理量为11,706.0万吨,占比约为51.88%。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但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内各大城市第一批集中建设的垃圾填埋场未来几年内面临封场,将造成垃圾填埋处理能力大幅下降。而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土地资源供应紧张,再寻填埋场地已经非常困难,也凸显了垃圾处理“减量化”的重要性。而垃圾焚烧作为减量化最为有效的一种垃圾处理方法,已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发展方向。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的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厂数量逐年增加,并且垃圾处理规模也逐年增加,焚烧处理量占垃圾无害化处理量的比例也在增加。

12、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良好的政策环境

目前我国环境状况总体恶化趋势未得到根本性遏制,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威胁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2016年11月24日,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物多样性下降势头得到基本控制,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良好的政策环境成为固废行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

②固体废物处理行业投资持续增长

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加,环境保护面临越来越严峻的考验,为了改变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局面,我国淘汰了一批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加快污染治理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国家组织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等25项重点工程,建立重大项目库,强化项目绩效管理。项目投入以企业和地方政府为主,中央财政予以适当支持。在环保产业投资高速成长的带动下,固体废物处理等子行业将得到快速发展。

③技术进步为行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固废处理技术主要包括资源化利用技术和无害化安全处置技术。近年来,我国固废处理行业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包括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电子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普通废物的深加工等在内的一系列技术均取得了较大进步。《“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推动跨学科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开展绿色装备认证评价,淘汰落后供给能力,着力提高节能环保产业供给水平,全面提升装备产品的绿色竞争力。固废处理技术的进步不仅提高了固体废物的资源利用率,而且降低了固体废物的危害性,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

(2)不利因素

①固体废物处理技术较为落后

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业化阶段起步较早,其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迄今已积累了数十年发展经验。上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日本、英国、法国等国家的生活垃圾处理方法以填埋法为主。此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的不断改进更新、尤其是对垃圾焚烧过程中二噁英排放量的有效控制,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焚烧法处理城市垃圾。我国的垃圾焚烧行业相对起步较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仍以卫生填埋法为主。

②存量不规范垃圾处理设施制约行业发展

近年来,随着固体废物处理行业快速发展,我国建设了大量固体废物处理设施,但其中存在部分设施不能达到我国垃圾处理标准。《“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明确表示对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治理,使其达到标准规范要求,优先开展水源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治理工作。存量不达标的垃圾处理设施,制约

了固废行业在项目地区的发展。

13、固体废物处理行业与相关行业之间的关系

我国境内固体废物处理行业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上游行业企业主要为设备提供企业,设备及材料的价格波动会直接影响本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对行业内企业的利润产生影响。固体废物处理作为市政公用事业的一部分,下游的市政管理部门也会对产业链构成重要影响。向地方政府或授权部门收取的垃圾处理费用主要由行业内公司与政府或授权部门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及其附属文件约定,一般确保固体废物处理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投资回报和商业运营利润的原则核定,但当国家环保政策发生变化时,收取的垃圾处理费用标准亦有可能相应调整,从而对固体废物处理公司收入产生影响。

六、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一)营业收入构成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公司主要业务为综合环境服务,业务范围由传统水务处理逐渐延伸至固废处理、海绵城市建设等以生态环境为核心的城市综合环境治理服务。报告期内,首创股份按业务板块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分行业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污水处理161,551.7124.04%257,293.9917.57%199,621.5716.37%157,529.9317.10%
自来水生96,350.9614.34%202,849.4313.85%158,230.9712.97%123,602.1613.41%
产销售
垃圾处理221,446.1832.95%393,290.4726.86%340,884.5627.95%302,307.6132.81%
环保建设184,214.5027.41%576,471.0639.37%484,235.5139.70%282,058.8030.61%
京通快速路通行费7,696.411.15%33,692.072.30%34,819.492.85%33,423.383.63%
其他820.050.12%514.710.04%1,999.680.16%22,465.922.44%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672,079.82100.00%1,464,111.74100.00%1,219,791.79100.00%921,387.81100.00%

2、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按地区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分地区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北地区166,332.3024.75%301,878.9020.62%220,805.4918.10%219,080.7423.78%
华东地区195,330.6529.06%422,093.6428.83%340,872.1127.95%235,567.9825.57%
中南地区112,328.9616.71%160,428.1710.96%176,308.1714.45%97,992.0710.64%
东北地区13,232.051.97%19,290.321.32%26,402.162.16%15,791.221.71%
西南地区54,035.238.04%281,500.6419.23%182,833.5214.99%97,277.2310.56%
西北地区8,571.291.28%10,487.280.72%11,787.470.97%1,497.770.16%
境内业务收入小计549,830.4881.81%1,195,678.9581.67%959,008.9178.62%667,207.0172.41%
境外业务122,249.3418.19%268,432.7918.33%260,782.8821.38%254,180.7927.59%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672,079.82100.00%1,464,111.74100.00%1,219,791.79100.00%921,387.80100.00%

(二)主营产品的工艺流程

1、供水业务

首创股份下属各水厂自来水制水工艺流程为取得原水后经过沉淀、过滤、消毒等流程,通过配水管网向终端用户提供合格的饮用水。

供水业务流程如下:

2、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的核心技术为生物处理法,其主要原理是利用微生物新陈代谢功能,使污水中呈溶解和胶体状态的污染物被降解并转化为无害的物质,使污水得以净化。污水中主要污染物包括有机物、氮和磷,在好氧环境中,异养微生物和硝化菌群通过新陈代谢作用将有机物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水,氨氮被转化为硝态氮。在缺氧环境中,反硝化菌群以有机物为碳源,将硝态氮转化为氮气,实现脱氮过程。同时,聚磷菌在厌氧环境、好氧环境交替变化条件下,通过厌氧释磷、好氧吸磷作用实现生物除磷作用。公司常用的处理工艺包括:A

/O生物脱氮除磷处理工艺和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各种处理工艺的流程图如下:

(1)A

/O生物脱氮除磷处理工艺流程图如下:

(2)氧化沟处理工艺流程如下:

3、固体废物处理业务

固体废物处理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电子拆捡、危险废弃物处理四大类,公司的固体废物处理业务涉及生活垃圾填埋和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处理和危废焚烧等工艺,具体的工艺流程图分别如下:

(1)垃圾填埋工艺流程

(2)垃圾焚烧工艺流程

(3)餐厨垃圾处理工艺流程图

(4)危废焚烧的工艺流程

(5)电器拆解工艺流程图

(三)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的供水、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项目一般采取特许经营权的方式,通

过BOT、TOT等方式与政府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从而获得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公司供水业务由政府授予公司全资或控股的项目公司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对某项目进行经营的权利,并通过合同协议或其他方式明确政府与获得特许权的企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权的授权期限主要为20-30年,公司需根据约定进行自来水的生产并对当地输、配水管网进行日常维护及建设。污水处理业务由在当地设立全资或控股的项目公司,就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污水处理服务收费等问题与地方政府签署相关协议,一般在协议中约定处理水量、单价、付费方式、付费周期、调价机制等,由政府根据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公司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的授权期限主要为20-30年,由公司承担污水处理厂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责任。

公司固体废物处理业务同样由公司或下属项目公司与地方政府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依据特许经营协议由公司下属项目公司进行垃圾处理业务的运作,政府向公司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

2、销售模式

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及服务为: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上述三种业务及服务的具体销售模式如下:

(1)自来水供水业务

首创股份下属子公司与当地的自来水公司或者自来水用户签订供水合同,通过水厂生产合格的自来水,将成品水用管网输送给自来水用户并安装水表等计量器具计量,对用水量按照时间段进行抄表确认,然后下发水费通知单给用户,用户根据所用水量按照水价缴付水费给首创股份下属子公司。发行人的自来水主要销售给自来水公司或直接销售给城区及周边部分农村的自来水用户,由当地的自来水公司与公司进行结算或者由使用自来水的用户负责与公司结算。

(2)污水处理业务

由居民生活污水组成的污水通过市政排水管网汇集后进入项目公司的污水处理厂/站,项目公司负责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当地主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合作公司确认污水处理量,根据有关协议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并按程序支付。

工业废水为项目公司接收工业企业或工业园区产生的工业废水,将其处理达标后排放,工业企业或工业园区主管部门确认污水处理量,根据协议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并支付。

(3)固体废物处理业务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境内建设的处理场所一般按照国内规范要求,采用焚烧、卫生填埋等综合处理技术,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下属子公司一般与当地的政府或其授权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待垃圾处理完成后,统一按照协议规定的价格与当地的政府部门进行结算。

3、采购模式

发行人采购的商品和服务包括水务业务设备及药剂、固体废物处理业务机器设备、施工以及各类服务等。发行人主要采购工作由各下属项目公司独立进行,采购模式采用发行人制定的采购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对公司整体采购管理体制、采购方式及要求、采购活动组织机构与职责、采购程序、供应商管理指引、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等内容规范。各类采购主要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公开询价、比质比价等方式进行招标与采购。

(四)公司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1、主要产品产能及产量情况

(1)供水业务

年份日平均产能 (万吨/日)日平均供水量 (万吨/日)日平均售水量 (万吨/日)产能利用率
2020年1-6月570.24318.15282.0656.77%
2019年度522.24320.39273.0865.33%
2018年度489.31276.86234.9361.90%
2017年度417.01228.12192.0454.71%

供水业务方面,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供水业务日平均产能分别为417.01万吨/日、489.31万吨/日、522.24万吨/日和570.24万吨/日;实际日平均供水量分别为228.12万吨/日、276.86万吨/日、320.39万吨/日和

318.15万吨/日,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4.71%、61.90%、65.33%和56.77%。生活用水是关乎民生的重要事项,供水设施建设具有一定超前性,因此供水业务整体产能利用率较低。

由于管网损耗等原因,公司销售水量与供水量存在一定差异。但随着公司管理能力的提升,水厂配套管网设施的改善,公司产销差逐年下降。公司供水业务收费标准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依据各个项目签订的特许经营协

议中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2019年,公司不同地区的供水处理业务收费情况如下:

地区平均水价(元/吨)
华北地区2.45
华东地区2.05
中南地区2.97
西南地区1.84

(2)污水处理业务

年份日平均能(万吨/日)日平均处理量(万吨/日)产能利用率
2020年1-6月719.38584.9382.61%
2019年度651.65539.5383.62%
2018年度595.14479.9885.00%
2017年度516.01428.2980.67%

污水处理方面,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污水处理业务日平均产能合计分别为516.01万吨/日、595.14万吨/日、651.65万吨/日和

719.38万吨/日;实际日平均处理量为428.29万吨/日、479.98万吨/日、539.53万吨/日和584.93万吨/日,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0.67%、85.00%、83.62%和82.61%。

公司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依据各个项目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3)固体废物处理业务

年份日平均产能(吨/日)日平均处理量(吨/日)产能利用率
2020年1-6月19,119.0016,767.9987.70%
2019年度14,737.0013,220.8289.71%
2018年度13,020.0010,397.8479.86%
2017年度8,845.005,945.7567.22%

注1:上述产能和日平均处理量数据不包含2015年收购的BCG公司。BCG公司垃圾处理业务主要采取填埋处理方式,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BCG公司垃圾填埋量分别为4,235.38吨/日、4,474.11吨/日、4,474.25吨/日和3,750.10吨/日。

注2:上述日平均产能和日平均处理量数据不包含安徽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北废旧汽车,上述两家公司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业务,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实际日平均处理量合计分别为0.49万台/日、0.59万台/日、0.86万台/日和0.77万台/日。

固废处理方面,除BCG公司及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业务的公司外,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固废处理业务日平均产能合计分别为8,845.00吨/日、13,020.00吨/日、14,737.00吨/日和19,119吨/日;实际日平均处理量为5,945.75吨/日、10,397.84吨/日、13,220.82吨/日和16,767.99吨/日,产

能利用率分别为67.22%、79.86%、89.71%和87.70%。

公司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标准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境内项目依据各个项目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的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比例分别为7.97%、11.19%、11.18%和8.27%,主要系公司业务覆盖中国大陆超过20个省、市、自治区以及新西兰、新加坡等海外地区,客户集中度低与公司主营业务特点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0年1-6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部19,334.802.78%
2四川省内江市沱江流域水环境治理PPP项目12,283.991.77%
3深圳市水务局9,065.421.30%
4呼和浩特市水务局8,456.321.22%
5包头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8,377.191.20%
合计57,517.728.27%
2019年度
1四川省内江市沱江流域水环境治理PPP项目73,099.334.90%
2铜陵市新三水厂及配套项目27,761.921.86%
3包头市供水总公司25,242.191.69%
4深圳公明、松岗、福永提标改造项目22,056.021.48%
5三亚市污水处理公司18,481.481.24%
合计166,640.9411.18%
2018年度
1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4,480.653.57%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部28,450.052.28%
3三亚市污水处理公司27,410.312.20%
4贵州锦屏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2,745.211.83%
5六盘水市钟山区创净水务有限公司16,284.251.31%
合计139,370.4811.19%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7年度
1宿豫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21,997.882.37%
2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324.121.54%
3包头市供水总公司13,156.301.42%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部12,332.871.33%
5常熟市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二期PPP项目12,228.831.31%
合计74,039.997.97%

注:上表中对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销售额。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大客户中没有权益。

(五)公司采购情况

1、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原材料方面,公司传统水务业务主要原材料为格式药剂,如公司自来水业务生产所需要的混凝剂和消毒剂—聚合氯化铝、碱式氯化铝、液氮;污水处理业务中的聚合氧化铝、絮凝剂等。上述药剂根据企业生产需求向生产厂商采购,公司所使用的药剂,市场供货充足,供应渠道畅通,产品质量可靠,能够满足生产、技术及质量等方面要求。

能源消耗方面,公司业务所耗能源主要为电力,并且随着公司供水、污水处理等业务量的增长,用电量也呈现递增的趋势。公司的电力供应主要由项目所在地当地电力公司负责。

2、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24%、8.12%、5.78%和2.94%。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
2020年1-6月
1江西中实建设有限公司3,620.580.76%
2重庆中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253.940.47%
3成都普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726.460.57%
4四川中科通汇实业有限公司2,256.910.47%
5青岛思普润水处理股份有限公司3,112.000.65%
合计13,969.892.94%
2019年度
1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临澧分公司23,033.962.20%
2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7,413.881.66%
3重庆中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8,214.420.78%
4深圳国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6,000.000.57%
5四川成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942.210.57%
合计60,604.485.78%
2018年度
1鼎蓝水务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22,928.922.66%
2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临澧分公司13,283.941.54%
3贵州开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527.911.22%
4四川省宜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123.091.17%
5中建众懋建设有限公司13,223.161.53%
合计70,087.028.12%
2017年度
1江苏光华建设有限公司8,773.831.38%
2重庆中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7,324.681.15%
3四川省宜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726.951.06%
4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6,061.570.95%
5重庆中之翼贸易有限公司4,464.360.70%
合计33,351.395.24%

注:上表中对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合并计算采购额。

发行人动力成本主要是在当地电网公司采购电力,发行人所使用的直接材料主要包括水处理剂等药剂,采购金额较小,占发行人生产成本的比例较低。发行人不存在向个别供应商集中采购的情况,也不存在依赖于个别供应商的情况,主要系公司供水、污水处理等项目分布较广,大部分原料和服务的采购在当地进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大供应商中没有权益。

(六)公司环境保护情况

1、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颁布的环保法规和条例,按国家要求配备了相应的环保设施,主要控股子公司均取得了生产经营所需的排污许可证等环保相关资质,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

2、环境保护方面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受到的1万元以上罚款的环保方面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序号公司处罚具体情况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明营收及净利占比是否超过5%整改措施行政处罚依据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依据
环保行政处罚
1张家界市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罚机关: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 处罚时间:2017/5/17 处罚决定书:张环罚〔2017〕3号 处罚事由:生活垃圾填埋场未进行环保验收 处罚内容:罚款5万元2017年9月6日,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认定张家界市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该局作出张环罚〔201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后张家界市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时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处理,未造成严重影响。兹证明,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张家界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缴纳罚款后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进行环保验收,取得了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张家界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张环验【2017】12号),整改措施到位,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后果。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公司仅被处以5万元罚款,未被处以责令停业等情节严重的处罚; 2、有权机关已出具证明,认定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2磐安公司(1)处罚机关:磬安县环境保护局 处罚时间:2017/6/5 处罚决定书:磐环罚字[2017]14号 处罚事由:砂滤池回流井污水排放超标 处罚内容:罚款2.2万元 (2)处罚机关: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1)2017年8月28日,磬安县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认定磐安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被该局作出磐环罚字[2017]14号处罚决定,此后该公司积极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到位,运行正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2020年4月1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出具《情况说明》,“该公司因鼓风设备突发故障导致出水氨氮超标,被我(1)公司发现问题后积极整改,将一期二期砂滤排水管合并更改为300口径的排水管,现已正常运行无外溢,整改措施到位,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后果。 (2)由于鼓风设备突发故障导致出水氨氮超标,公司发现问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版)第九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第一项处罚: 1、公司受到的上述处罚罚款金额较小,非顶格处罚,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2、有权机关出具证明,认定该公司积极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到位,运行正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项处罚: 1、公司上述罚款金额适用的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序号公司处罚具体情况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明营收及净利占比是否超过5%整改措施行政处罚依据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依据
局 处罚时间:2019/9/18 处罚决定书:金磐环罚字[2019]31号 处罚事由:因鼓风设备突发故障导致出水氨氮超标 处罚内容:罚款28万元局作出金磐环罚字[2019]31号处罚,该公司积极整改,现已整改到位,运行正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后第一时间解决鼓风设备故障,使设备正常运行,且已缴纳罚款,整改措施到位,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后果。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是前述法条中“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较低标准,且公司不存在被责令停业、关闭等上述处罚依据所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 2、有权机关出具证明,认定公司及时整改到位,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天保爱华处罚机关:天津市静海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时间:2018/3/30 处罚决定书:津静环罚字[2018]ZD-006号 处罚事由:锅炉运行时上料口及下灰口均未采取密闭措施 处罚内容:罚款2万元2019年5月17日,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认定天保爱华(天津)热力有限公司在2018年3月被该局做出津静环罚字【2018】ZD-0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后,天保爱华(天津)热力有限公司及时对上述处罚事项予以处理、改正。未造成严重影响。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发现问题后立即整改,已于2018年2月10日完成上料口、下灰口两处封闭的工作,以达到环保相关法规的要求,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后果。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1、公司上述罚款金额适用的是前述法条中“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最低标准,处罚金额较小,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2、有权机关出具证明,认定该公司及时对上述处罚事项予以处理、改正,未造成严重影响。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岳阳县首创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机关: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处罚时间:2018/4/27 处罚决定书:岳环罚决字〔2018〕10号 处罚事由: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内容:罚款10万元2019年5月14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认定该局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岳环罚决字〔2018〕10号),岳阳县首创公司对该局的行政处罚事项及时整改到位,并主动缴纳了罚款。根据《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第五条规定,参考《湖南省环境保护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公司高度重视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情况,委派技术部技术人员来现场指导工作,通过生化调试、回流改造、膜系统更新等手段进行优化整改。整改后,外排废水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已取得岳阳县环境监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十条(法条内容详见本表格第2项磐安公司之相关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法条内容详见本表格第2项磐安公司之相关内容)。1、公司上述罚款金额适用的是前述法条中“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最低标准,且公司不存在被责令停业、关闭等上述处罚依据所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 2、有权机关出具证明,认定公司及时整改到位,并主动缴纳了罚款;根据《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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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第六条的规定,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测站的《监测报告》(岳县环监(监)[2018]第110号),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后果。追究办法》第五条规定,参考《湖南省环境保护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六条的规定,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环境违法行为。
5苏北废旧汽车1、处罚机关:淮安市环境保护局 处罚时间:2018/6/5 处罚决定书:淮环罚字〔2018〕28号 处罚事由:危险废物不符合安全存放要求、危险废物未设置识别标志、部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按有关规定填写及备案 处罚内容:罚款20万元(依据不同罚则由5万元、4万元、8万元、3万元构成) 2、处罚机关:淮安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园区分局 处罚时间:2017/5/10 处罚决定书:淮环工罚字〔2017〕3号 处罚事由:未按“环评”和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油水分离设施和粉尘除尘设备 处罚内容:罚款10万2019年5月20日,淮安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园区分局出具《证明》,认定江苏苏北废旧汽车家电拆解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被该局先后做出淮环工罚字〔2017〕3号、淮环罚字〔2018〕28号行政处罚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江苏苏北废旧汽车家电拆解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造成重大环境影响。1、苏北废旧汽车于处罚期后90天内即封闭了危险废物荧光粉、背光灯源贮存场所;将危险废物废含汞灯管、荧光粉使用密闭专用容器保存;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识;公司之后转往天津仁新的含铅玻璃,每批次均派人汽车跟车去往天津,实地查看玻璃是否进入天津仁新; 2、汽车项目已按照环评和项目批复,完成配套建设油水分离设施和粉尘除尘设备安装使用,项目已于2018年3月通过竣工验收,未造成环境污染影响。1、关于淮环罚字〔2018〕28号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二)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决定对当事人荧光粉、背光灯源贮存场所未封闭,废含汞灯管和荧光粉未使用密闭专用容器保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决定对当事人废矿物油暂存库外未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识,荧光粉包装袋上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六)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有前款第六项行1、关于淮环罚字〔2018〕28号行政处罚,依据各罚则公司罚款金额分别为5万元、4万元、8万元、3万元均未构成适用法条中“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五万元以下”的顶格处罚,且公司不存在被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等“情节严重”行为; 2、关于淮环工罚字〔2017〕3号行政处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主管部门仅对苏北废旧汽车处以10万元罚款,未被处以责令停业等情节严重的处罚; (2)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若处罚机关拟对重大行政处罚或重大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必须告知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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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决定对当事人部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按有关规定填写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依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辖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三)未按规定期限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联单的…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决定对当事人28份转移联单第二联未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关于淮环工罚字〔2017〕3号行政处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人有听证的权利或者必须经集体审议决定,处罚机关并未按照重大处罚或重大违法程序对公司作出处罚,并未认定公司的行为属于重大处罚或重大违法行为; 3、有权机关已出具证明,认定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造成重大环境影响。
6上饶市风顺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处罚机关:上饶市环境保护局 处罚时间:2018/6/14 处罚决定书:饶环罚〔2018〕1号 处罚事由:水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渗滤液处理站总排口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超标 处罚内容:罚款110万元(依据不同罚则,2019年3月10日,上饶市环境保护局信州分局出具《证明》,认定上饶市风顺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在2018年6月被该局做出1号行政处罚决定,随后上饶市风顺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及时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处理,未造成严重影响。兹证明,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上饶市风顺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对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2019年6月30日前已按新标准出水。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及《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1、公司上述罚款金额六十万元及五十万元均非前述法条中“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较高处罚标准,且公司不存在被责令停业、关闭等上述处罚依据所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 2、有权机关出具证明,认定该公司及时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处理,未造成严重影响。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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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60万元、50万元构成)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及《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重大行政处罚。
7长治首创处罚机关:长治市郊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时间:2018/8/5 处罚决定书:郊环罚字〔2018〕24号 处罚事由:污泥倾倒在马厂镇李村大岗山边沟壑 处罚内容:罚款2万元2019年4月23日,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认定长治市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在2018年8月被该局郊区分局做出郊环罚字[2018]24号行政处罚决定,随后长治市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时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处理,未造成严重影响。兹证明,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1、事件发生后,长治首创约谈了污泥运输单位,并重新签订了污泥运输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污泥必须运输至指定地点,因污泥运输不到位将对污泥运输单位进行处罚,解除运输协议; 2、要求两厂安排专人每天核对污泥运输情况,并以三联单手续齐全作为结算依据,有效管控每日污泥运输; 3、积极与环保、住建部门沟通,请政府部门出面协调污泥接收单位,长治首创产生的污泥最终由长治市垃圾处置厂接收并处置,污泥得到有效处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二)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1、公司上述罚款金额分别适用的是前述法条中“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较轻标准,处罚金额较小; 2、有权机关出具证明,认定公司及时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处理,未造成严重影响。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8龙庆首创1、处罚机关:北京市2019年4月25日,北京市延庆1、立即组织在线监控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二1、上述行政处罚作出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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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时间:2018/11/27 处罚决定书:延环保监察罚字【2018】063、080、085、090号 处罚事由:在线监控系统未按规定与市环保局联网 处罚内容:罚款2万、2万、2万、2万元 2、处罚机关:北京市延庆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时间:2018/4/3 处罚决定书:延环保监察罚字【2018】018、019号 处罚事由:总排放口排放的水中粪大肠菌群、氨氮含量超标 处罚内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2万元、8万元区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认定北京龙庆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被该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延环保监察罚字[2018]018号、019号、063号、080号、085号、090号)。北京龙庆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已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予以积极整改,并达到相关的环保要求,未造成严重影响,上述行为不认定为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系统厂家与环保数据上传服务公司进行数据传输硬件对接,完成了在线监控系统与市环保局联网的工作。 2、公司采取了增加排水口消毒剂投加量的措施,加大次氯酸钠加药量,使得粪大肠菌群排放符合标准;对厌缺氧工艺段进行改造,增设出水在线监测间及在线监测设备,出水水质可完全满足氨氮在1.0mg/L以下的排放限值。完成整改后,龙庆首创聘请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了出水粪大肠菌群及氨氮水质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整改措施到位。十三条第一款“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2、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二)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 3、《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旧版)》第七十八条第三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由市或者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法律条文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82条规定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78条规定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上述处罚适用的是前述法律条文所确定的处罚中的较低标准,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2、有权机关出具证明,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环境违法行为。
9浙江卓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罚机关: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时间:2019/3/25 处罚决定书:萧环处罚[2019]1号 处罚事由:废水排放口氨氮浓度超标 处罚内容:责令立即改正,罚款17.29万元2019年9月12日,根据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的书面确认,浙江卓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因废水排放超标被该局作出萧环处罚[201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后公司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处理,缴纳处罚金并及时整改,未造成严重影响,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废水排放口氨氮浓度超标主要是当天超滤膜系统被异物堵塞未启动,公司用自来水润滑清堵时产生超标冲洗水。公司发现问题后立即着手整改,排除堵塞异物并恢复超滤膜系统正常,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十条(法条内容详见本表格第2项磐安公司之相关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法条内容详见本表格第2项磐安公司之相关内容)。1、公司上述罚款金额适用的是前述法条中“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较低标准,且公司不存在被责令停业、关闭等上述处罚依据所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 2、有权机关出具证明,认定公司及时整改并缴纳罚金,未造成严重影响,不属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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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处罚具体情况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明营收及净利占比是否超过5%整改措施行政处罚依据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依据
保出水达标排放,且积极缴纳罚款,整改措施到位,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后果。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10新乡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机关:原阳县环境保护局 处罚时间:2019/5/28 处罚决定书:原环罚决字[2019]24号 处罚事由:阻扰生态环境部督察组检查 处罚内容: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2019年5月29日,原阳县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认定新乡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在2019年被原阳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原环罚决字[2019]24号),罚款金额二万元。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该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发生后,新乡首创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及教育,加强对水源地职工的培训教育,安排专人定期组织国家法律法规及环保法的培训、学习、宣传工作;并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做好督查监管,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三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有义务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在检查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八十一条“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1、处罚决定书明确认定,“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确定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2、处罚金额2万元系上述处罚依据规定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中的最低处罚,处罚金额较小; 3、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第三条第一项“本办法所称重大行政处罚是指:(一)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之规定,该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4、有权机关出具证明,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11瓮安县科林环保有限公司处罚机关: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分局 处罚时间:2019/6/6 处罚决定书:瓮环罚字[2019]13号 处罚事由:违法排放未经处理高浓度垃圾渗2019年9月2日,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分局出具《证明》,认定2019年6月6日该局下发了瓮环罚字[2019]13号处罚决定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该处罚主要是由于雨季调节池水位较高,公司为防止满溢,通过应急管线将渗滤液排放至县污水处理厂,处罚发生后,公司即刻拆除整改管道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1、处罚决定书中明确“综合考虑公司整改态度积极,处理站技改工程已建成投入运行,暗管外排未经处理的垃圾渗滤液未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决定减轻行政处罚罚金”,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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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处罚具体情况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明营收及净利占比是否超过5%整改措施行政处罚依据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依据
滤液 处罚内容:罚款40万元解释》,该环境违法不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线路,并加快推进渗滤液处理站技改进度,已完成整改。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严重的情形; 2、处罚金额40万元系处罚依据所规定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中的中等区间,未顶格处罚;且公司不存在被责令停业、关闭等上述处罚依据所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 3、有权机关出具证明,认定该行为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12武义县中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罚机关: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时间:2019/12/9 处罚决定书:金武环罚字[2019]第25号 处罚事由:外排废水总磷浓度超标 处罚内容:罚款30万元2020年2月3日,武义县中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监测当日上游进水水质超标导致下游排放检测数值超标,且该数值仅超标0.084倍,属于正常检测误差范围内,不应认定为超标排放。此外,公司立即整改并保证后续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在此种情形下在对公司实施行政处罚,明显不当。 2020年2月10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受理武义中成行政复议一案,并出具行政复议案件受理通知书。监测日上游进水水质超标导致下游排放自动监测数据超标报警,发现自动监测数据超标报警后,公司立即整改并保证后续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整改已经完成,整改措施有效。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十条(法条内容详见本表格第2项磐安公司之相关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法条内容详见本表格第2项磐安公司之相关内容)。1、公司上述罚款金额适用的是前述法条中“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较低标准,且公司不存在被责令停业、关闭等上述处罚依据所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 2、下游排放自动检测数据仅超标0.084倍,属于正常检测误差范围内,情节显著轻微。

注1:上表中第5、6项环保相关行政处罚存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下属子公司所在辖区的市环保局出具,但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明文件由县环保局或市环保局分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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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的情况,主要是由于相关行政处罚的实际执行机关为下属县局或分局。下属县局或分局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对所在辖区企业环保合规情况完成前期调查及取证所有工作后,由市局统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此相应由下属县局或分局根据实际掌握的情况,对相关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作出实质认定,符合实际情况。注2:上表中第3、4、7、8项行政处罚其出具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证明的行政机关名称与前期行政处罚机关存在差异,主要系机关部门合并或名称变更所致。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涉及1万元以上的环保方面行政处罚,相关处罚决定书均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上述行政处罚均已取得相关处罚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文件或相关工作人员签署的书面确认文件。上述被行政处罚的行为均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综上所述,上述被行政处罚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七)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及各个省市关于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公司结合行业的特殊性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建设期安全管理规定》、《供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细则》、《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安全方面的控制措施。另外,公司下属项目公司也制定了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后,科学有序、高效迅捷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2、安全生产方面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受到的1万元以上罚款的安全生产方面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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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处罚具体情况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明营收及净利占比是否超过5%整改措施行政处罚依据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依据
1宁夏首创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处罚机关:固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17/7/27 处罚决定书:(固)安监罚〔2017〕综字01-3 处罚事由: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调管理不力,安全检查不到位,督促隐患整改不坚决 处罚内容:罚款2万元 2、处罚机关:固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18/11/6 处罚决定书:(原)安监罚〔2018〕2号 处罚事由: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不够,对施工方及监理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目标和保障措施审查不严,未及时发现和消除相关隐患,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的隐患整改指令不力 处罚内容:罚款20万元1、2019年5月5日,固原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认定2017年4月30日在固原市原州区桃园小区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属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因宁夏首创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该起事故中存在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情形,该局于2017年7月27日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固安监罚〔2017〕综字01-3号)。在本起事故中,宁夏首创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2019年5月5日,固原市原州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认定2018年8月23日在固原市弘文中学项目工地发生的机械伤害事故属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不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宁夏首创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仅作为承担该起事故的责任方之一,负一定的次要责任,在该起事故发生后,积极处理善后,认真整改,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1、事故发生后,宁夏首创全体员工吸取本次安全事故教训,加大对所属项目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树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目标;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宁夏首创安全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试行)》等安全生产制度,并予以公布实施。 2、事故发生后,宁夏首创及时对已开工实施的项目工地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吸取教训,防范施工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到位;针对施工单位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项目负责人监督施工单位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经上述措施,宁夏首创已按相关部门要求完成整改。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第一百条“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1、(固)安监罚〔2017〕综字01-3号处罚金额2万元是处罚依据规定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较低处罚标准;(原)安监罚〔2018〕2号处罚金额20万元是处罚依据规定的“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最低罚款金额; 2、有权机关已出具证明,认定上述两起事故均属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两起行为不属于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注:上表中行政处罚其出具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证明的行政机关名称与前期行政处罚机关存在差异,主要系机关部门合并或名称变更所致。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涉及1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方面行政处罚,相关处罚决定书均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上述行政处罚已取得相关处罚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文件。上述被行政处罚的行为均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综上所述,上述被行政处罚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七、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398,975.32126,784.41-272,190.9168.22%
机器设备338,135.57155,281.14-182,854.4354.08%
管网137,600.0544,881.27-92,718.7867.38%
其他设备64,208.9930,060.84-34,148.1553.18%
合计938,919.94357,007.67-581.912.2761.98%

注:成新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账面原值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构成,其中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

1、自有房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主要分、子公司境内已取得权属证明的自有房产161项,建筑面积25.95万平方米。

序号证载权利人房产证号房屋坐落面积(平方米)
1首创股份京房权证西股字第00022号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39,442.90
2水星环境X京房权证海字第123133号海淀区西二旗燕尚园9号楼1层3单元101130.80
3X京房权证海字第123134号海淀区西二旗燕尚园9号楼2层3单元201130.80
4X京房权证海字第123135号海淀区西二旗燕尚园9号楼7层3单元702131.49
5湖南首创长房权证天心字第711015233号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68号波波天下城1、5栋2500863.38
6长房权证天心字第711015234号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68号波波天下城1、5栋25009123.77
7长房权证天心字第711015235号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68号波波天下城1、5栋25010113.80
8长房权证天心字第711016469号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68号波波天下城1、5栋25011315.06
序号证载权利人房产证号房屋坐落面积(平方米)
9包头首创黄河水源供水有限公司包房权证开字第595970号高新区万水泉黄河大桥北210国道西7,699.81
10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房地权花山区字第2004010261号花山区湖东北路2,916.01
11马房地权花山区字第2007004366号花山区湖东北路2号756.49
12马房地权花山区字第2007004365号花山区湖东北路2号635.81
13马房地权花山区字第2004010244号花山区湖东北路4,479.61
14马房地权花山区字第2004010245号花山区湖东北路2,206.10
15马房地权花山区字第2004010238号花山区湖东北路884.58
16马房地权花山区字第2004010240号花山区湖北路49.38
17马房地权花山区字第2004010262号花山区湖东北路1,321.10
18马房地权雨山区字第2004010259号雨山区采石公园翠螺山下一级泵房143.62
19房地权2004字第002004号当涂县黄山乡陈家村1,845.01
20房地权金家庄区字第2004010237号金家庄区江边街道花山水厂一级泵房470.39
21房地权证马房字第2009015592号金家庄区联农路1599号1-全部65.69
22房地权证马房字第2009015593号金家庄区联农路1599号2-全部2,751.20
23房地权证马房字第2009015594号金家庄区联农路1599号3-全部905.59
24房地权证马房字第2009015595号金家庄区联农路1599号4-全部842.04
25房地权证马房字第2009015596号金家庄区联农路1599号5-全部210.57
26房地权证马房字第2009015597号金家庄区联农路1599号6-全部541.21
27房地权证马房字第2009015598号金家庄区联农路1599号7-全部432.85
28房地权证马房字第2009015599号金家庄区联农路1599号8-全部1,014.48
29马房地权雨山区字第2004010242号雨山区采石水厂9,451.97
30当涂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房地权证2014字00000162号姑孰镇提署东路173号1,978.32
31房地权证2014字00000163号姑孰镇提署东路173号443.92
32房地权证2014字00000164号姑孰镇提署东路173号1,116.43
序号证载权利人房产证号房屋坐落面积(平方米)
33房地权证2014字00000165号当涂县姑孰镇提钓鱼台198.25
34徐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徐房权证泉山字第92157号三官庙4#水厂32.40
35徐房权证泉山字第92162号七里沟下泵水厂305.81
36徐房权证泉山字第92163号七里沟下泵水场102.44
37徐房权证云龙字第49371号郭庄公路水厂523.33
38徐房权证泉山字第92164号七里沟4#182.75
39徐房权证泉山字第92165号七里沟4#52.65
40徐房权证泉山字第92166号七里沟5#244.34
41徐房权证泉山字第92167号七里沟6#64.98
42徐房权证云龙字第47437号里湖1#水厂95.58
43徐房权证云龙字第47438号里湖2#水厂59.87
44徐房权证云龙字第49374号骆驼山水厂1#54.52
45徐房权证云龙字第49370号骆驼山2#水厂185.6
46徐房权证云龙字第47435号骆驼山3#水厂154.66
47徐房权证泉山字第92170号凤凰山水厂231.83
48徐房权证云龙字第49373号和平桥西井818.88
49徐房权证云龙字第49372号和平桥西井312.29
50徐房权证泉山字第92152号王陵路69.39
51徐房权证云龙字第47436号云龙山加压站(云东一道街)85.92
52徐房权证云龙字第47440号云龙山水库44.12
53徐房权证泉山字第92153号湖滨加压站1#183.5
54徐房权证泉山字第92154号湖滨2#加压站296.26
55徐房权证泉山字第97361号韩山2#133.56
56徐房权证鼓楼字第47639号九里山苗圃1#水厂40.02
57徐房权证鼓楼字第47640号九里山苗圃2#水厂40.02
58徐房权证鼓楼字第47641号九里山苗圃3#水厂392.64
59徐房权证鼓楼字第47642号九里山苗圃4#水厂40.02
60徐房权证鼓楼字第47643号九里山1#、2#水厂331.88
61徐房权证鼓楼字第47645号九里山4#水厂40.02
62徐房权证鼓楼字第47646号九里山5#水厂148.48
63徐房权证鼓楼字第47647号九里山6#水厂131.31
64徐房权证鼓楼字第50072号下淀刘湾村地面水厂815
序号证载权利人房产证号房屋坐落面积(平方米)
65徐房权证鼓楼字第50073号下淀刘湾村地面水厂2,561.22
66徐房权证鼓楼字第50074号下淀刘湾村地面水厂455.83
67徐房权证鼓楼字第50075号下淀刘湾村地面水厂591.27
68徐房权证鼓楼字第50076号下淀刘湾村地面水厂1,403.63
69徐房权证鼓楼字第50077号下淀东村刘湾村地面水厂1,553.02
70徐房权证鼓楼字第47648号九里山1#、2#水厂101.9
71徐房权证泉山字第92151号凤凰山水厂33.64
72徐房权证泉山字第92155号三官庙1#、2#、3#356.99
73徐房权证泉山字第92156号三官庙1#、2#、3#139.74
74徐房权证泉山字第92150号凤凰山水厂166.67
75徐房权证泉山字第97362号小山子1#、2#1,830.03
76徐房权证泉山字第92158号小山子4#水厂84.76
77徐房权证泉山字第92159号小山子5#水厂168.72
78徐房权证泉山字第92160号小山子6#水厂70.73
79徐房权证泉山字第92161号小山子7#水厂67.52
80徐房权证泉山字第97359号黄河新村518.01
81徐房权证泉山字第97360号合群加压站252.78
82徐房权证云龙字第47439号津浦东路186#125.10
83徐房权证九里区字第9685号丁楼村1#水厂39.73
84徐房权证九里区字第9686号丁楼村2#水厂79.46
85徐房权证九里区字第9677号丁楼村4#水厂39.73
86徐房权证九里区字第9683号丁楼村5#水厂78.88
87徐房权证九里区字第9684号丁楼村6#水厂1,449.43
88徐房权证九里区字第9680号丁楼村7#水厂52.04
89徐房权证九里区字第9679号丁楼村8#水厂40.60
90徐房权证九里区字第9682号丁楼村10#水厂43.56
91徐房权证九里区字第9676号丁楼村11#、12#水厂523.04
92徐房权证九里区字第9675号丁楼村13#水厂40.12
93徐房权证九里区字第9678号丁楼村14#水厂32.08
94徐房权证九里区字第9681号丁楼村15#水厂40.12
95徐房权证九里区字第9688号苏山村1#水厂43.94
96徐房权证九里区字第9621号苏山村2#水厂86.27
序号证载权利人房产证号房屋坐落面积(平方米)
97徐房权证九里区字第9687号苏山村3#水厂43.58
98徐房权证九里区字第9689号苏山村4#水厂43.56
99徐房权证云龙字第49375号青年东路104号13,954.68
100淮南首创房地权淮四字第01000892号田区朝阳街道诚信社区四水厂化验楼1,276.58
101房地权淮田字第01001591号田区田东街道康利社区东风水厂路278.18
102房地权淮田字第01001590号田区田东街道康利社区一水厂院内525.20
103房地权淮田字第01001594号田区公园街道园南社区三水厂院内办公楼1,480.20
104房地权淮田字第01001601号田区田东街道康利社区东风水厂路720.00
105房地权淮田字第01000893号田区朝阳街道龙湖社区朝阳路路北5号1-8层3,930.03
106房地权淮田字第01000891号田区朝阳街道诚信社区泗水厂内273.82
107房地权淮田字第01001592号田区田东街道康利社区东风水厂路687.98
108房地权淮田字第01001599号田区田东街道康利社区一水厂院内731.73
109房地权淮田字第01001597号田区田东街道康利社区一水厂院内126.86
110房地权淮田字第01001600号田区田东街道康利社区一水厂院内146.85
111房地权淮田字第01001596号田区田东街道康利社区一水厂院内192.68
112余姚首创水务有限公司余房权证城区字第A0401740号余姚市长安路196号2,319.67
113余房权证马渚镇字第A0405660余姚市马渚镇锁澜桥南1,108.04
114余房权证马渚镇字第A0900014号余姚市马渚镇姚家村413.67
115铜陵首创房地权铜房2008字第007649号新桥新村14栋104-106室90.17
116苏州首创嘉净苏房权证园区字第00665706号苏州工业园区江浦路46号9,301.19
117福建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房产权证2016字第0666号将乐县古镛镇积善工业园1\夹层1\夹层210,128.86
118将房产权证2016字第0667号将乐县古镛镇积善工园-1-1层343.51
119沭阳首创沭阳县房权证开发区字000295号江苏沭阳经济开发区慈溪路南侧,瑞声大道西侧33,253.70
120天保爱华房地证津字第123031300887号静海县静海经济开发区和山路16号5,261.03
序号证载权利人房产证号房屋坐落面积(平方米)
121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192266号海宁市丁桥镇海潮村三角台2号1,608.68
122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192269号海宁市丁桥镇海潮村三角台2号554.58
123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192268号海宁市丁桥镇海潮村三角台2号33.43
124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192270号海宁市丁桥镇海潮村三角台2号695.82
125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192267号海宁市丁桥镇海潮村三角台2号635.12
126浙(2016)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1368号海宁市丁桥镇海潮村三角台2号259.47
127浙(2016)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1371号海宁市丁桥镇海潮村三角台2号546.90
128浙(2016)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1375号海宁市丁桥镇海潮村三角台2号296.45
129浙(2017)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35241号海宁市丁桥镇海潮村普济庵13号185.53
130浙(2017)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35240号海宁市丁桥镇海潮村普济庵13号235.51
131浙(2017)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35242号海宁市丁桥镇海潮村普济庵13号121.51
132浙(2017)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35243号海宁市丁桥镇海潮村普济庵13号61.92
133浙(2017)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43140号海宁市丁桥镇海潮村三角台2号401.57
134百玛士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沪房地虹字2010第014525号上海市吴淞路270号6层530.17
135沪房地虹字2010第014528号上海市吴淞路270号102室40.94
136苏北废旧汽车淮房权证清浦字第A201353181号通衢西道80号主厂房16,842.47
137淮房权证清浦字第A201353185号通衢西道80号(3号厂房)7,544.39
138苏(2018)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63741号通衢西道80号2号厂房10,971.00
139安徽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房地权证2015字第00001259号当涂县工业园区6,583.79
140房地权证2015字第00002389号当涂经济开发区祥正路5,217.35
141房地权证2016字第00000850号当涂经济开发区祥正路6,634.70
142磐安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磐房权证磐安字第660431-01号安文镇游渔村1号1,619.24
143射阳县污水处理有限责射房权证东开发字第20090731号东开发区海都北路130.57
序号证载权利人房产证号房屋坐落面积(平方米)
144任公司射房权证东开发字第20090732号东开发区海都北路728.77
145射房权证东开发字第20090729号东开发区海都北路288.45
146射房权证东开发字第20090730号东开发区海都北路516.55
147射房权证东开发字第20090722号东开发区海都北路56.54
148芜湖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房地权证繁昌房字第017886号繁阳镇北门59#3,059.28
149首创爱华津(2019)西青区不动产权第1008764号西青区精武镇睿智道2号学府物联网产业园38-1-101271.82
150津(2019)西青区不动产权第1008824号西青区精武镇睿智道2号学府物联网产业园38-1-201375.78
151津(2019)西青区不动产权第1008766号西青区精武镇睿智道2号学府物联网产业园38-1-301375.82
152津(2019)西青区不动产权第1008762号西青区精武镇睿智道2号学府物联网产业园38-1-401376.91
153津(2019)西青区不动产权第1008763号西青区精武镇睿智道2号学府物联网产业园38-2-101271.82
154津(2019)西青区不动产权第1008761号西青区精武镇睿智道2号学府物联网产业园38-2-201375.78
155津(2019)西青区不动产权第1008767号西青区精武镇睿智道2号学府物联网产业园38-2-301375.82
156津(2019)西青区不动产权第1008765号西青区精武镇睿智道2号学府物联网产业园38-2-401376.91
157颍上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皖(2018)颍上县不动产权第0017113号颍上县慎城镇交通东路北侧37.74
158成都金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温房权证监证字第0387634号天府镇柏树村2号1栋1层92.20
159温房权证监证字第0387635号天府镇柏树村2号2栋1层352.9
160温房权证监证字第0387633号天府镇柏树村2号4栋1层29.20
161温房权证监证字第0387636号天府镇柏树村2号3栋1层92.2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主要分、子公司首创香港在香港美国银行大厦拥有1处自有房屋,面积为4,397平方英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主要分、子公司未取得权属证明的自有房屋71项,建筑面积约为17.87万平方米。

2、租赁房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主要分、子公司境内通过租赁方式占有、使用房屋共127项,租赁合同载明租赁面积5.95万平方米。

3、BOT和TOT方式取得,在特许经营期内使用,到期后移交的房产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一定数量的在特许经营期内使用,在特许经营期限届满须移交给当地政府或其指定单位的房产。

此类用房位于特许经营权项目区域内,所涉及的特许经营权,均系依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各地区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依据人民政府的授权,通过与公司或相关控股子公司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的方式直接授予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并且,双方在特许经营权协议及其附属文件(经营权转让协议或资产转让协议)中均已明确约定,在特许经营期内由特许经营权被授予方(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偿使用且自行投资、建设(BOT涉及)、运行、维护项目设施(包括建筑物、构筑物)。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自来水经营权、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等。

1、土地

(1)自有土地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主要分、子公司境内已取得权属证明的自有土地102项,宗地面积477.70万平方米。

序号使用权人土地证号土地座落面积(平方米)用途类型
1首创股份京国用(99出)字第14626号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6,034.60商业出让
2京国用(2000租)字第001(1)号北京市通州区76,582.46交通用地国家租赁
3京国用(2000租)字第001(2)号北京市通州区10,253.40
4京国用(2000租)字第002号京通高速公路西马庄办公区-
5京国用(2000租)字第003号北京市朝阳区470,006.05
序号使用权人土地证号土地座落面积(平方米)用途类型
6京国用(2000租)字第004号京通高速公路八里桥收费办公区14,348.20
7湖南首创长国用(2012)第011646号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68号波波天下城56.52综合(办公)出让
8长国用(2012)第011645号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68号波波天下城20.41
9长国用(2012)第011643号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68号波波天下城11.37
10长国用(2012)第011644号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68号波波天下城22.20
11张家界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张国用(2009)第0374号西溪坪办事处覃家岗居委会30,950.60环境设施划拨
12包头首创黄河水源供水有限公司包高新国用(2014)第017号九原区万水泉710,023.70供水设施用地划拨
13蒙(2017)不动产权第0072073号包头二水厂西23,3648.00公共设施用地划拨
14包头首创城市制水有限公司包国用(2012)第300115号昆区莫尼路北75,095.30市政公用设施出让
15包国用(2006)第200121号东兴办事处38,693.50市政公用设施出让
16包国用(2006)第700058号钢铁大街中桥西98,061.40市政公用设施出让
17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公司马国用(2002)字第13419号雨山区采石宁芜路38,683.42工业用地出让
18马国用(2015)字第026710号花山区湖东北路3号25,155.97公共设施用地出让
19马国用(2015)字第026711号花山区湖东北路2号2,692.72公共设施用地出让
20马国用(2015)字第026705号花山区湖东北路4号3,969.03公共设施用地出让
21马国用(2015)字第026706号湖东北路1号3,304.55公共设施用地出让
22马国用(2015)字第026708号花山区湖东北路5号6,662.10公共设施用地出让
23马国用(2015)字第027297号黄山乡陈家圩二水厂新水源厂18,040.00工业用地划拨
24马国用(2007)字第80144号沿江大道西侧79,037.42公益划拨
25皖(2017)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3935号东部污水处理厂东侧4,521.10公共设施用地划拨
26淮南首创淮国用(2005)第030052号田区国庆西路南侧43,651.70工业划拨
序号使用权人土地证号土地座落面积(平方米)用途类型
27淮国用(2005)第030049号田区朝阳中路4,729.00办公划拨
28淮国用(2005)第030048号田区田东街道木材居委会45,388.90工业划拨
29淮国用(2005)第020015号大通区田大路东侧71.20工业划拨
30淮国用(2005)第030050号田区学院路东侧21,694.15工业划拨
31淮国用(2005)第030051号田区国庆西路南侧13,526.70工业划拨
32淮国用(2006)第030024号田区安城镇陆塘村2,599.20工业划拨
33淮国用(2005)第030053号田区田东街道54,135.10工业划拨
34淮国用(2006)第020012号大通区16,769.97公用设施划拨
35淮国用(2006)第030060号田区洞山6,028.56公用设施划拨
36淮国用(2006)第030056号田区洞山1,131.17公用设施划拨
37淮国用(2006)第030058号田区洞山5,735.48公用设施划拨
38淮国用(2006)第030057号田家庵区136.90公用设施划拨
39淮国用(2006)第030059号田区洞山1,929.77公用设施划拨
40淮国用(2006)第030061号田家庵区528.19公用设施划拨
41淮国用(2006)第030062号田家庵区12.83公用设施划拨
42皖(2017)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39887号田家庵区沿淮路以北,田家庵发电厂以西5,4951.04公共设施用地出让
43余姚首创水务有限公司余国用2004第02070余姚镇长安路25,789.97工业用地出让
44余国用2004第02071马渚镇锁澜桥南16,286.87工业用地出让
45余国用2004第02073余姚市马渚镇姚家村6,851.55工业用地出让
46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浙(2016)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1375号海宁市丁桥镇海潮村三角台2号58,440.00公共设施用地出让
47浙(2016)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1371号海宁市丁桥镇海潮村三角台2号39,180.00公共设施用地出让
48浙(2017)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35240号海宁市丁桥镇海潮村普济庵13号27,010.00公共设施出让
49绍兴市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嵊州国用2013第08363号嵊州市仙岩镇严坑村160,001.00公共设施用地划拨
序号使用权人土地证号土地座落面积(平方米)用途类型
50鹰潭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鹰高国用2015第025号白露河西侧、36号路北侧52,828.38公共设施用地划拨
51铜陵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铜国用(2016)第00711号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内67,038.00公共设施用地出让
52铜国用(2009)第20067号长淮新村33栋104室9.50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划拨
53铜国用(2008)第827号新桥新村14栋104室-106室22.54住宅出让
54铜国用(2007)第434号金山工业园7,034.21工业出让
55铜国用(2009)第22210号沿新大道北侧(加压站)5,395.92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出让
56临沂首创水务有限公司临兰国用(2009)第0127号临沂市金雀山七路中段南侧94,571.00公共设施出让
57苏州首创嘉净苏工园国用(2015)第00128号苏州工业园区胜浦分区15,198.30工业用地出让
58苏工园国用(2011)第00042号苏州工业园区展业路东、娄阳路北19,913.28工业用地出让
59福建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国用(2016)第0443号将乐县古镛镇积善村31,696.00工业用地出让
60沭阳首创沭国用(2015)第04790号沭阳经济开发区慈溪路南侧,瑞声大道西侧21,267.00工业用地出让
61天保爱华房地证津字第123031300887号静海县静海经济开发区和山路16号30,933.00工业用地出让
62葫芦岛康达锦程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连山国用(2014)第060240号塔山乡老官堡村、信家屯村199,380.00公共设施划拔
63浙江卓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杭萧国用(2011)第0300044号临浦镇东村28,435.00工业用地出让
64高安意高再生资源热力发电有限公司赣(2016)高安市不动产权第0002448号高安市荷岭镇独莲公路以西(上寨村)53,333.00工业用地出让
65都匀市首创环保有限公司匀国用(2015)第119号都匀市墨冲镇新坪村4,439.00公共设施划拔
66匀国用(2015)第120号都匀市墨冲镇新坪村5,292.00公共设施划拔
67黔(2018)都匀市不动产权第0005518号都匀市墨冲镇新坪村623.30公共设施划拨
序号使用权人土地证号土地座落面积(平方米)用途类型
68黔(2018)都匀市不动产权第0005474号都匀市墨冲镇新坪村42985.20公共设施划拨
69黔(2018)都匀市不动产权第0005473号都匀市墨冲镇新坪村170.80公共设施划拨
70黔(2018)都匀市不动产权第0005652号都匀市墨冲镇新坪村103.40公共设施划拨
71苏北废旧汽车苏(2018)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63741号通衢西道80号2号厂房122,700.00工业出让
72淮A国用(2012出)第4869号淮安工业园区反修渠路西侧通海大道北侧43,336工业出让
73安徽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当国用(2015)第660号当涂经济开发区祥正路34,664.16工业出让
74扬州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扬邗国用(2015)第162号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环保产业园31,841.00工业用地出让
75沧州渤海新区阿科凌新水源有限公司国海证2016B13090002032号河北省沧州东疏港路与纬六路交口44,552.00一级类工业用海;二级类海水综合利用用海-
76磐安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磐安县国用(2006)第1-755号安文镇台口游鱼畈30,196.3市政公用设施出让
77射阳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射国字(2006)第00833号经济开发区合东居委会49,507.3工业用地出让
78武义县中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武国用(2014)第01376号白洋街道新金塘村湖塘沿村21,300.00公共设施用地划拨
79黄山市中昌水务有限公司歙国用(2009)第387号徽城镇三街村18,813.00市政公用设施出让
80仙居首创水务仙居国用(2007)第0001124号仙居现代工业聚集区23,333.00公共设施用地出让
81芜湖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繁国用(2014)第0692号县繁阳镇峨溪北路596.00商务金融用地出让
82繁国用(2014)第0693号县繁阳镇峨溪北路2,661.00公共设施用地划拨
83繁国用(2015)第0088号县荻港镇渡江村、笔架村91,656.00公共设施用地出让
84繁国用(2016)第0015号县繁阳镇华阳村390.00公共设施用地划拨
序号使用权人土地证号土地座落面积(平方米)用途类型
85惠州广惠能源有限公司惠府国用(2011)第13021300863号惠州市龙丰共联村湖洋坑、直坑34,254.30公共设施用地划拨
86上饶市风顺垃圾生活处理有限公司饶府国用(2010)第401号信州区西园村大山底310,535.00公共设施用地划拨
87绵阳路博润滑油脂有限公司川(2018)江油市不动产权第0014632号江油市龙凤镇龙云村九组26,060.20工业用地出让
88菏泽首创水务有限公司鲁(2018)东明县不动产权第0000567号东明县三八路东段南侧、开发大道东侧41,066.00公共设施用地划拨
89邳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苏(2018)邳州市不动产权第0007237号邳州市辽河西路西侧、老耿埠村南侧3,500.00公共设施用地出让
90苏(2017)邳州市不动产权第0017030号邳州市红旗路西侧、环城北路南侧41,897.77公共设施用地出让
91颍上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皖(2018)颍上县不动产权第0017112号颍上县八里河西大道西侧82,269.00公共设施用地划拨
92九江首创利池环保有限公司赣(2018)九江市不动产权第0049297号原一期工程(开发区新开河东侧的赛湖村、北邻九瑞大道)西北侧、紧靠一期生物反应池9,270.47公共设施用地划拨
93成都金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川(2017)温江区不动产权第0037602号寿安镇汪家湾社区6组66,504.56公共设施用地划拨
94温国用(2013)第1198号成都市温江区天府镇柏树村二社16,286.70工业用地出让
95南昌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赣(2017)进贤县不动产权第0005206号进贤县泉岭乡垃圾焚烧厂70,386.00工业用地出让
96扬州首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苏(2017)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072558号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环保产业园36,684.00工业出让
97新乡市首创环境能源有限公司豫(2018)延津县不动产权第0001254号延津县产业集聚区规划一路以南、纬五路以北110,140工业出让
98玉田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冀(2019)玉田县不动产权第0003103号林西镇东黄庄村、内官庄村、前杨庄村61,484.00工业出让
序号使用权人土地证号土地座落面积(平方米)用途类型
99南阳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豫(2019)西峡县不动产权第0000938号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田关乡曹楼村老下组、大岭村一组、田关村三组80,000.00公共设施出让
100黄山市中昌水务有限公司皖(2018)歙县不动产权第0001532号微城镇紫阳村三街14,707.05公共设施出让
101鹰潭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赣(2019)鹰潭市不动产权第0013234号鹰潭高新区白露科技园36号路以北、白露河2,671.86公共设施出让
102赣(2019)鹰潭市不动产权第0013235号鹰潭高新区白露科技园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西侧、36号路北侧、白露河以南20,693.08公共设施出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主要分、子公司境外拥有自有土地41项,面积820.53万平方米。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主要分、子公司存在尚未取得权属证明的自有土地40项,土地面积71.87万平方米。

(2)租赁土地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主要分、子公司境内通过租赁方式占有、使用的土地7项,租赁合同载明租赁面积24.78万平方米;公司及其主要分、子公司境外租赁土地63项,租赁面积198.37万平方米。

(3)依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在特许经营期内使用,且在特许经营期限届满须移交给当地政府或其指定单位的土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多为从事供水及污水、垃圾处理的公司,且大部分子公司通过与当地政府或其指定单位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从而获取在指定区域经营上述业务的特许经营权。因此,发行人还拥有依据特许经营协议及有关附属文件,在约定的特许经营期内,占有、使用须于特许经营期届满后向当地政府或其指定单位移交的土地。

2、特许经营权

(1)水务、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签订并在有效期的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及固体废物处理业务相关的特许经营权协议如下: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序号文件名称被授权人授权人授权内容授权期限签约时间
1《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安阳首创安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特许经营期运营、维护污水处理厂的项目设施以处理污水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期起25年2006年10月
2《九江市鹤问湖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特许权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鹤问湖环保九江市建设局在特许经营期设计、投资和建设九江市鹤问湖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拥有及运营污水厂;按照特许经营协议使用相关土地;进行污水处理并收取相应服务费至2043年9月1日止2006年11月/2018年4月
3《安庆市城东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安庆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庆市建设委员会
30年,即2008年4月26日-2038年4月25日2009年2月
4《深圳市福永、燕川、公明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深圳首创深圳市水务局在特许经营期内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各污水处理厂厂区设施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用协议签署日起22年2009年2月
5《安徽省淮南市城市给排水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淮南首创淮南市公用事业局在特许期内购买、受让、运营、维护、建设、更新改造淮南市供水有限公司经营供水业务所占有、使用、管理的供水项目设施以及淮南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经营排水业务所占有、使用、经营、管理的排水项目设施;从事供水业务及排水业务并收取相应费用协议生效日起30年2004年12月
6《安徽省淮南市城市给排水项目特许经营补充协议》淮南首创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从事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含污泥干化)、中水回收业务并收取相应费用至2038年12月31日2011年11月
7《绍兴市嵊新污水处理项目之特许经营协议》绍兴市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嵊州市人民政府和新昌县人民政府在特许经营期内和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内运营、维护和拥有污水处理厂的项目设施,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期起25年2010年10月
8《特许经营合同》临沂首创水务有限公司临沂市建设局在特许经营期内、在特许经营区域内运营、维护和管理项目设施以从事污水处理业务并收取相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06年6月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序号文件名称被授权人授权人授权内容授权期限签约时间
应费用
9《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合同》首创股份临沂市建设局在特许经营期内、在特许经营区域内运营、维护和管理项目设施以从事污水处理业务并收取相应费用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09年11月
10《呼和浩特市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呼和浩特首创春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在特许经营期内运营、维护项目设施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及再生水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09年1月
11《呼和浩特市污水处理项目之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呼和浩特首创春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项目设施,从事污水处理服务业务并收取相应的污水处理费最后一个分项目商业运营期起23年2015年3月
12《铜陵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首创股份铜陵市人民政府建设委员会在特许经营期限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融资、运营、维护现有供水工程,设计、融资、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和设施,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协议签署日起30年2005年12月
13《运城市城东污水厂和城西污水厂T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运城首创运城市人民政府在特许期内管理、运营和维护城东和城西污水厂项目设施,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5年9月
14《太原市城南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太原首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在特许期内融资、设计和建设项目;运营、维护、管理项目设施;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完工日起25年2011年12月
15《沂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沂南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沂南县人民政府在特许期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项目设施,从事污水处理服务业务并收取相应污水处理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1年9月
16《临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临猗首创临猗县人民政府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项目设施,从事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相应污水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移交指定机构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5年1月/2018年3月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序号文件名称被授权人授权人授权内容授权期限签约时间
17《山西省临猗县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临猗首创临猗县人民政府在特许期内、在特许区域内通过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项目设施以从事制水、供水和售水一体化业务并收取相应费用协议生效日起30年2010年10月
18《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株洲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株洲市建设局在特许经营期内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08年7月
19《江苏省徐州市城市供水项目特许权协议》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在特许期内购买、受让、运营、维护、建设、更新改造徐州市自来水总公司以及徐州市张集水厂经营徐州市城市供水业务占有、使用的一切必要设备建筑物、构筑物;从事徐州市市区行政区范围内的城市供水、销售业务自项目公司成立起30年,补充协议延长10年2004年12月
20《江苏省徐州市城市供水项目特许权协议补充协议》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市水务局
与《江苏省徐州市城市供水项目特许权协议》合并计算至2044年2015年12月
21《邳州经济开发区工业水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邳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特许期和特许经营地域内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供水设施,管网工程施工建设,向用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自一期项目开始建设之日起30年2016年4月
22《铜陵市城市排水一体化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铜陵首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运营、管理和维护污水处理厂相关实物资产;维护资产清单外的排水设施;融资、设计、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规划中的污水处理厂和排水设施30年,自2016年8月28日至2046年8月27日2016年8月
23《广元市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PPP模式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首创股份广元市人民政府在特许经营区期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5年11月/2018年12月
24《广元市白龙水厂项目PPP模式特许经营协议》广元首创广元市人民政府在特许期内融资、投资、设计、建设、拥有、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将净水出售给市供排水公司,并收取净水水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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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鹰潭市城南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之特许经营协议》及补充协议鹰潭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鹰潭市城乡建设局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污水处理厂项目设施;进行污水处理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4年12月/2019年1月
26《辽宁省葫芦岛市老区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凡和葫芦岛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葫芦岛市老区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进行投资、融资、设计、改建和扩建、运营、维护和收费协议生效日起30年2010年4月
27《辽宁省葫芦岛市老区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补充协议》凡和葫芦岛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葫芦岛市老区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进行投资、融资、设计、改建和扩建、运营、维护和收费原协议协议生效日起30年2013年12月
28《运城市中心城区供水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运城首创运城市人民政府运营和维护供水项目设施、投资建设运营部分项目设施、处理原水并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用户供应自来水并收取水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5年8月
29《通州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试点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清源环境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在协议有效期内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草寺村污水处理设施,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协议生效日起15年2015年10月
30《通州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试点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清源环境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在协议有效期内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岗子村污水处理设施,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协议生效日起15年2015年10月
31《泗阳县村级污水处理站BOT特许经营协议》首创嘉净泗阳县环保局投资、建设、运营泗阳县域内全部村级污水处理站,从事污水处理服务,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期起27年2016年
32《津市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PPP项目TOT特许经营协议》津市首创联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津市市人民政府运营、维护垃圾填埋场的项目设施,提供垃圾填埋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填埋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期起20年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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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安徽省马鞍山市城市供水项目特许权协议》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建设委员会在特许期内购买、受让、租赁、运营、维护、建设、更新改造原马鞍山市自来水公司进行马鞍山市城市供水业务所占有、使用的一切必要设备、建筑物、构筑物,从事城市供水生产、销售业务协议生效日起30年2003年12月
34《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当涂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当涂县建设委员会在特许经营期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运营、维护、更新、改造现有供水工程和设施;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新的供水工程和设施;向用水户提供供水服务,收取水费、管网建设费、一户一表改造费等与供水服务相关的各项费用自运营日起30年2009年1月
35《茶陵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茶陵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茶陵县建设局在特许经营期内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协议生效日起30年2008年11月
36《茶陵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茶陵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茶陵县住房和建设局特许经营期内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茶陵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及后续扩建工程项目,并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4年11月
37《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补充协议常德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期内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厂,并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移交用地起30年2011年12月/2013年11月
38《桃源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区(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桃源县首创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特许经营期内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桃源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区(BOT)特许经营权设施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5年7月
39《常宁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常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常宁市人民政府在特许经营期内运营、维护项目的设施以处理常宁市城市污水并收取污水处理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3年12月
40《凤凰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T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凤凰首创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凤凰县人民政府对凤凰县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进行填埋、堆肥、焚烧、填埋气等处理和综合利用;运营、维护垃圾填埋场的项目设施,进行垃圾填埋服务,收取垃圾填埋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期起28年2013年12月
41《凤凰县污水处理站凤凰首创环境凤凰县住房和负责项目运营和维护自2015.9.1至官庄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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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运营协议书》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厂启用日
42《醴陵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醴陵首创水务有限公司醴陵市人民政府在特许期内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协议生效日起30年2009年2月
43《醴陵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醴陵首创水务有限公司醴陵市人民政府在特许期内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醴陵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设施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从二期项目商业运营至一期约定到期日2014年12月
44《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合同》娄底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继续享有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负责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全部污水处理设备的运营、维护、更新和管理,包括高车提升泵站、清潭和月塘防洪节流自动化闸门系统的运营管理,持续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开工日起至2038年8月31日2018年10月
45《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湖南首创娄底市建设局运营、维护项目设施处理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范围内城市污水和娄底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渗沥液,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08年6月
46《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娄底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特许期内运营、维护项目设施以处理娄底第一污水厂一期、二期两期项目纳污范围内的城市污水、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期起25年5个月2013年3月
47《邵阳市红旗渠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邵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邵阳市公用事业局融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红旗渠污水处理厂,在特许经营期内进行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协议签署日起30年2010年2月
48《吉首市乾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艺调整及一期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湘西自治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投资、建设乾州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运营、管理、维护乾州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依法获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按服务协议规定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期满后将乾州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和其相关配套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政府开工日起30年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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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机构
49《湖南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补充协议湘阴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湘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特许经营期内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湖南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并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本项目一、二期合并后特许经营期30年(不含建设期,自本项目提标改造完成进入正式运营日起)2015年9月/2017年12月
50《益阳市团洲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及修正协议益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益阳市建设局/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特许经营期通过运营维护团洲污水项目设施以处理污水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补充协议生效日起20年2008年9月/2019年9月
51《攸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攸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攸县建设局在特许经营期内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自二期建设期起30年2008年12月
52《攸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及《攸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二》攸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特许经营期内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及后续设施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2014年2月/2015年10月
53《岳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T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岳阳县首创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县人民政府对岳阳县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进行填埋、堆肥、焚烧、填埋气等处理和综合利用;运营、维护垃圾填埋场设施,进行垃圾填埋服务,收取垃圾填埋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期起29年2013年8月
54《张家界市杨家溪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张家界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界建设局在特许期内建设、运营和维护张家界杨家溪污水处理厂,并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协议生效日起30年2008年8月
55《张家界市杨家溪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一)》张家界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特许期内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张家界市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后续扩建项目并获得污水处理费商业运营期起28年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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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张家界市杨家溪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二)》张家界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特许经营期内建设、运营和维护张家界市杨家溪污水处理厂,并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与张家界杨家溪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经营期同时结束,从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2016年12月
57《安阳县水冶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之特许经营协议》安阳首创安阳县建设局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拥有项目设施,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期起28年2009年8月
58《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城市排水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临沂港华水务有限公司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在特许期内建设并运营排水业务并收取相应费用检验合格日起25年2006年
59《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临沂首创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在特许期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项目设施,从事污水处理服务业务并收取相应污水处理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4年8月
60《临沂市河东区第二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临沂首创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在特许期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项目设施,从事污水处理服务业务并收取相应污水处理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4年8月
61《临沂市河东区汤头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临沂首创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在特许期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项目设施,从事污水处理服务业务并收取相应污水处理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4年8月
62《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临沂首创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在特许期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项目设施,从事污水处理服务业务并收取相应污水处理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4年8月
63《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临沂首创临沂市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特许期内、在特许区域内运营、维护和管理项目设施以从事污水处理业务并收取相应费用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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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新乡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新乡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乡市建设委员会融资、投资、改建、扩建、新建、运营和维护供水项目设施、设备,生产销售自来水,提供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2007.1.31-2042.1.302008年1月
65《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书》包头市黄河水源供水有限公司包头市水务局包头市画匠营子总水源二期40万吨/日向城市管网输水协议签署日起50年2004年3月
66《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书》包头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水务局包头市画匠营子总水源一期30万吨/日向城市管网输水协议签署日起50年2004年3月
67《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书》包头首创城市制水有限公司包头市水务局在包头市黄河净水厂、磴口净水厂、阿尔丁净水厂现有生产能力内制水和销售协议签署日起30年2006年4月
68《广元市西湾水厂项目PPP模式特许经营协议》首创股份广元市人民政府在特许经营期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运营和维护供水项目设施、处理原水并向市供排水公司供应净水,且有权收取净水水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6年1月
69《华容县鼎山无害化垃圾处理场T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华容首创垃圾综合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容县人民政府在特许期内运营、维护垃圾填埋场的项目设施,提供垃圾填埋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填埋服务费商业运营期起26年2011年12月
70《宜宾市屏山县新县城供水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屏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屏山县人民政府在特许经营期内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运营和维护供水项目设施,向用户提供供水服务并有权收取水费及管网基础设施维护费;给供水户安装水表并收取安装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5年12月
71《铁岭市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铁岭泓源大禹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铁岭市人民政府运营和维护污水处理厂,提供铁岭市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06年12月
72《铁岭市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提标改造部分)铁岭泓源大禹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铁岭市人民政府运营和维护污水处理厂,提供铁岭市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同原协议一同在2037年2月15日到期2013年12月
73《铁岭市污水处理厂铁岭泓源大禹铁岭市人民政在特许经营期内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商业运营日至2037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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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工程(一期)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补充协议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移交,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年2月15日/2013年12月
74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同之补充协议一、二临沂首创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原协议基础上增加二期工程建设授权条款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2年12月/2013年11月
75《开原市城市污水治理(二期)工程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铁岭泓源大禹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开原市人民政府在特许经营期内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期起28年2012年
76《开原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铁岭泓源大禹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开原市人民政府运营和维护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30年2013年12月
77《清河区污水处理厂委托经营权协议》及补充协议铁岭泓源大禹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清河区人民政府清河区污水处理厂经营权协议签署日起30年2009年8月
78《清河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BOT特许经营协议》铁岭泓源大禹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清河区人民政府在特许经营期内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日起30年 (不含建设期)-
79《安顺市中心城区污水综合治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补充协议贵州省安顺市黔鑫实业有限公司安顺市财政局建设、运营和维护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以“移交-运营-移交”实施的4座污水处理厂自移交日起30年;以“建设-运营-移交”方式的1座污水处理厂自商业试运行日起30年2015年5月/2015年8月
80《海宁市丁桥污水处理厂(TOT)项目之特许经营协议》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海宁市规划建设局运营、维护和拥有项目设施,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2009年1月1日至2033年12月31日200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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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海宁市丁桥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补充协议》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海宁市规划建设局投资、建设、运营海宁市丁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2012年1月1日至2033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
82《海宁丁桥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及除臭加盖工程之特许经营协议》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加盖除臭工程协议生效日至2034年12月31日2014年11月
83《屏山县污水处理项目之特许经营协议》屏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屏山县人民政府在特许期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拥有项目设施,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已建成项目自移交日起30年,未建成项目自投入商业运营日起30年2015年10月
84《都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都匀市首创环保有限公司都匀市人民政府在特许期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都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从事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和垃圾焚烧发电售电收入以取得合理的投资回报自取得开工许可证之日起30年2015年6月
85《都匀市乡镇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和经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都匀市首创环卫服务有限公司都匀市城市管理局在特许期内完成都匀市乡镇行政区域规划范围内各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储运设施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并收取垃圾收运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6年12月
86《都匀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都匀市科林环保有限公司都匀市人民政府在特许期内融资、受让、改造续建、扩建、运行和维护项目设施并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30年2011年2月
87《辽宁省葫芦岛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工程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葫芦岛康达锦程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特许期内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按照约定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期起20年2011年8月
88《惠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作协惠州广惠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在特许期内以BOT形式完成惠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立项核准之日起30年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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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89《临猗县乡村垃圾收集储运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北京首拓环能投资有限公司临猗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在特许期内完成临猗县行政规划区域范围内各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储运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收取垃圾收运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4年11月
90《江西省南昌市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特许权协议》百玛士绿色能源(南昌)投资有限公司南昌市市容环境管理局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南昌市泉岭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焚烧处理约定量的生活垃圾,按照约定收取垃圾处置费,利用垃圾余热发电且电力可上网,获取售电收入27年2009年9月
91《宁波市世行贷款厨余垃圾处理厂PPP项目合同》宁波首创厨余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宁波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公司负责宁波市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提供厨余垃圾处理服务,并取得厨余垃圾处理服务费。合同生效日起20年2016年8月
92《湖北省潜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潜江首创博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潜江市城市管理局经营潜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服务,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垃圾焚烧厂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合同生效日起30年 (含建设期)2015年12月
93《西华县秸秆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首创环境投资西华县人民政府在特许期内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焚烧发电项目和垃圾收运项目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及焚烧发电售电收入商业运营期起30年-
94《西华县秸秆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补充协议一》首创环境投资西华县人民政府在特许期内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及焚烧发电售电收入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6年8月
95《西华县秸秆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首创环境投资西华县人民政府在特许期内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生活垃圾收运项目并收取生活垃圾收运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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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二》
96《淅川、西峡、内乡三县南水北调汇水区乡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南阳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特许期和特许区域内提供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垃圾处理设施协议签订日起30年2015年12月
97《扬州市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协议》扬州首拓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扬州市城市管理局在特许期内对扬州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运输+预处理+厌氧消化+餐厨废弃物处理后的三废处理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技术改造、设备维护,收取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理服务费28年2013年11月
98《鹰潭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技术改造项目之特许经营协议》鹰潭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和移交项目及配套工程并取得污水处理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6年11月
99《磐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运营和移交(BOT)特许权协议》磐安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磐安县人民政府在特许期内负责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2007年6月1日至2037年5月31日2006年3月
100《磐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运营和移交(BOT)特许权补充协议》磐安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特许期内负责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2007年6月1日至2037年5月31日2018年1月
101《射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运营和移交(BOT)特许权协议》射阳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射阳县人民政府建设、运营和维护污水处理厂,并在特许运营期内按规定收取污水处理费特许权期限包括特许建设期限和特许运营期限。特许建设期限为协议生效日起至特许运营期起始日;特许运营200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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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从污水处理总体工程完工在有污水的情况下,经项目验收合格的次日起算,共计25年;在无污水的情况下,污水处理总体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的次日起算,共计25年。
102《射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建设、运营和移交(BOT)特许权协议》射阳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射阳县人民政府建设、运营和维护污水处理厂,并在特许运营期内按规定收取污水处理费特许权期限包括特许建设期限和特许运营期限。特许建设期限为协议生效日起至特许运营期起始日;特许运营期从污水处理总体工程完工在有污水的情况下,经项目验收合格的次日起算,与一期同时到期;在无污水的情况下,污水处理总体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的次日起算,与一期同时到期。2008年12月
103《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运营和移交(BOT)特许武义县中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武义县人民政府在特许期内负责污水厂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2007年1月1日至2036年12月31日2005年8月 /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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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协议》及补充协议
104《黄山市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运营和移交特许权协议》黄山市中昌水务有限公司歙县人民政府、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在特许期和特许区域内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污水处理厂并按照约定收取污水处理费特许权期限包括特许建设期限和特许运营期限。特许建设期限为协议生效日起至特许运营期起始日;特许运营期从污水处理总体工程环保验收合格后的次日起计算,共计30年2007年9月
105《安徽歙县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和移交特许权协议补充协议》黄山市中昌水务有限公司歙县人民政府投资、勘察、设计和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与原特许经营权同时到期,即2040年3月28日到期2016年5月
106《仙居县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仙居首创水务仙居县建设规划局在特许期内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收取污水处理费商业运营期起25年2006年1月
107《仙居县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一期二组)特许经营协议》仙居首创水务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在特许期内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收取污水处理费一期二组特许期为商业运营期起25年2013年7月
108《吉首市台儿冲垃圾填埋场TOT项目之特许经营协议》湘西自治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吉首市建设局在特许期内运营、维护污水处理厂项目设施,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费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期起26年2010年2月
109《吉首市吉首污水处理厂TOT项目之特许经营协议》湘西自治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吉首市建设局在特许期内运营、维护污水处理厂项目设施,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费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期起29年200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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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吉首市乾州污水处理厂TOT项目之特许经营协议》湘西自治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吉首市建设局在特许期内运营、维护污水处理厂项目设施,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费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08年12月
111《安徽省淮南市城市供排水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二)》淮南首创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特许经营项目自补充协议生效日至2038年12月31日2017年1月
112《睢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睢县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睢县城管大队在特许期内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从事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和焚烧发电售电收入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6年12月/2017年7月
113《睢县生活垃圾村镇收运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睢县首创环卫有限公司睢县城管大队在特许期内完成睢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各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储运设施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6年12月
114《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BOT工程特许经营补充协议》武义县中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特许期内负责污水厂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自二期进入商业运营日起25年,一期二期项目到期同时移交2013年11月
115《瓮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瓮安县科林环保有限公司瓮安县人民政府在特许期内融资、投资、受让、改造续建、扩建、运行和维护项目设施并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的权利30年2011年10月
116《宜宾市屏山县八乡镇供水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屏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屏山县政府运营和维护供水项目设施,向用户提供供水服务并有权收取供水服务费30年2017年12月
117《射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射阳污水射阳县政府在特许经营期内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2032年3月28日2018年5月
118《新乡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新乡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资、设计、建设、运营新区水厂二期扩建项目至2042.1.30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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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南阳市南水北调汇水区乡镇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南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特许经营期内对厂内工程设备、设施进行运营、维护并收取污水处理费协议签订日起30年2016年1月
120《山东省东明县污水处理厂特许权(BOT)项目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一、二、三、四菏泽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人民政府特许期内拥有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技术改进和收益的独家权利2008年1月1日起25年2004年11月/2005年3月/2008年3月/2011年9月/2017年12月
121《成都市温江江区区域供水特许经营协议》成都金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温江区市政公用局在特许经营期和区域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和收取费用协议生效日起30年2011年6月
122《屏山县岷江北部新区之王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之特许经营协议》屏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屏山县人民政府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拥有项目设施并取得污水处服务费30年,自每期项目投入正式商业运营之日起算2018年12月
123《宜宾市屏山县六乡镇供水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屏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屏山县人民政府运营和维护供水项目设施,向用户提供供水服务并收取供水服务费及供水户表安装和收取安装费30年2017年3月
124《普定县水务一体化PPP项目供水特许经营协议》普定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普定县水务局在特许经营期和区域内负责工程的融资、投资、建设及供水项目设施的管理、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处理原水并向用户供应自来水和收取水费30年2017年10月
125《普定县水务一体化PPP项目污水特许经营协议》普定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普定县水务局在特许经营期内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30年2017年10月
126《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泗县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授权泗县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工程投资、建设、经营主体,行使业主权利30年2017年12月
127《繁昌县城市供水特芜湖首创水务芜湖市繁昌县在特许经营期和区域内融资、运营、维护供水工2018年5月20日至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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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经营协议》有限责任公司水务局程,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新供水工程和设施并收取费用权利2048年5月19日
128《鹰潭市污泥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鹰潭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鹰潭市城乡建设局在特许经营期内优先处理市政污泥的权利合同生效日至2046年2月2日2018年10月
129《北京市延庆区小张家口垃圾综合处理工程PPP项目》北京首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延庆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在特许经营期内对项目的运营维护及特许经营区域内从事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服务权利协议生效日起30年2018年2月
130《高安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一、二、三、四高安意高再生资源热力发电有限公司高安市人民政府在特许经营期内建设、经营高安市城乡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完成高安市乡镇垃圾收运项目转运设施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并收取垃圾转运费30年2013年3月/2015年9月/2016年1月/2018年6月
131《广昌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一体化项目PPP项目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一、二、三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广昌县人民政府在特许经营期内,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拥有广昌县生活垃圾清扫保洁项目,提供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服务并收取服务费自人员设备移交完毕之日起30年2018年3月
132《杭州市萧山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服务合同》浙江卓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城市管理局在特许经营期和区域内建设、拥有、运营项目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7年8月
133《新乡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特许经营协议》新乡市首创环境能源有限公司河南省新乡市城市管理局投资、设计、建设、测试、拥有、运营和维护新乡市王门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并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工程动工日起25年2009年8月
134《淮南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PPP项目》淮南首创环境修复工程有限公司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项目,收取服务费和运营维护费合同生效日起10年2018年7月
135《遂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特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遂川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特许经营期内,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从事垃圾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自开工日起27年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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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协议》费和焚烧发电收入
136《江西省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协议》江西瑞金爱思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瑞金市人民政府融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与国土部门签订出让合同满20个月后30年2014年11月
137《鲁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鲁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从事垃圾处理服务,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和焚烧发电售电收入取得施工许可证日起30年2017年5月
138《鲁山县生活垃圾村镇收运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鲁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特许经营期内垃圾收集储运设施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7年5月
139《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与乡村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PPP项目合同》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杞县城管局合作期内负责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提供运营维护服务,收取补助和售电收入合作期包含前期工作、建设期、运营期(其中杞县乡村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建设期为1年;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均为28年)2017年8月
140《杞县生物质秸秆焚烧发电PPP项目》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杞县城管局合作期内负责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提供运营维护服务,收取售电收入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2017年8月
141《湖北省潜江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潜江市城管局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设备协议签订日起25年 (含前期及建设期90天)2017年5月
142《山西省晋中市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理PPP项目协议》及其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在特许经营期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提供收运处理服务并获取补贴补充协议签订日起30年201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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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
143《石城县城乡垃圾一体化综合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石城县首创环保有限公司石城县城市管理局特许经营期和区域内,投资、运营、维护垃圾处理设施,提供垃圾环卫、收运、处理服务石城县城乡垃圾清扫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石城县城乡垃圾收运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石城县城乡垃圾填埋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自移交完毕移交清单所列资产之日起计算;石城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自该项目取得正式的开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2017年10月
144《遂平县生活垃圾村镇收运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遂平首创城乡环卫有限公司中共遂平县农村工作办公室在特许经营期内,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垃圾收集储运设施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至2048.07.012017年8月/2018年7月
145《西华县秸秆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补充协议三》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西华县人民政府在特许期内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农林废弃物收储运及生物质焚烧发电项目项目投产日起30年201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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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淅川、西峡、内乡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补充协议南阳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垃圾处理设施并收取补贴及发电收入商业运营期起30年2015年12月/2018年
147《永济市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永济市华信达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永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在特许经营期内,投资、建设、经营项目协议签订日起30年2014年5月
148《正阳县生活垃圾村镇收运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正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特许经营期和区域内,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储运设施商业运营期起30年-
149《正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正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特许经营期内,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从事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和售电收入商业运营期起30年-
150《保定市满城区地表水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保定市中洲自来水供应有限公司保定市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供水项目,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从事供水服务并收取水处理服务费商业运营日起30年(不含建设期)2016年4月
151《关于河北安国市地表水厂工程项目特许经营合同》安国市中洲水业有限公司安国市水利局特许经营期和区域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提供饮用水服务并收取费用项目竣工验收后首次投产日起30年(不含建设期)2015年9月
152《容城县南水北调配套地表水厂及城区管网工程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容城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许经营期和区域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提供饮用水服务并收取费用商业运营日起30年(含建设期)2015年10月
153《安新县中心城区地表水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安新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许经营期和区域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提供供水服务并收取费用商业运营日起30年(不含建设期)2016年4月
154《高阳县地表水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高阳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许经营期和区域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提供供水服务并收取费用商业运营日起30年(不含建设期)201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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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155《高阳县地表水厂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高阳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许经营期和区域内,投资、建设、运营项目并收取费用商业运营日起30年(不含建设期)2016年9月
156《蠡县地表水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蠡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许经营期和区域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提供供水服务并收取费用商业运营日起30年(不含建设期)2016年2月
157《衡水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冀州地表净水厂一期工程(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衡水市冀州区中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冀州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期和区域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提供供水服务并收取费用项目竣工验收合同日起30年(不含建设期)2014年11月
158《关于宁晋县南水北调水厂及以下配套工程项目特许经营合同》宁晋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宁晋县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期和区域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提供供水服务并收取费用项目具备开工条件日起30年2013年10月
159《关于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南水北调水厂项目特许经营合同》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中洲自来水供应有限公司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委员会特许经营期和区域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提供供水服务并收取费用项目具备开工条件日起30年2013年11月
160《关于威县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项目特许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威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河北省威县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期和区域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提供供水服务并收取费用项目具备开工条件日起30年2014年3月/2015年
161《徐水区地表水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补充协议保定市中诚自来水供应有限公司徐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特许经营期和区域内,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并收取水处理服务费30年(含建设期2年)2016年12月/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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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定州市给水工程项目BOT特许经营合同》定州市中洲水业有限公司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期和区域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提供供水服务并收取费用合同生效日起30年2015年8月
163《涿州市南水北调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涿州市中洲水业有限公司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特许经营期和区域内,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并收取水处理服务费项目获得开工证且具备建设条件日起30年(含建设期)2016年11月
164《揭阳市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厂区二期)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BOT)合同》首创股份揭阳市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运营、移交,通过运营、维护项目设施处理城市污水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二期项目商业运营日起25年2015年7月
165《醴陵市东富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醴陵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醴陵市滨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2018年5月1日起30年2016年9月/2018年9月
166《英德市老虎岩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BOT)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英德市老虎岩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英德市规划和城市综合管理局融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项目自整体验收合格并接收垃圾进场之日起25年2013年11月
167《龙泉驿区陡沟河污水处理厂特许权协议》及补充协议成都陡沟河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拥有、运营和维护项目并取得服务费自协议生效日起25年(含建设期)2008年12月/2018年2月
168《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再生水厂、污水处理站、管网工程、黑臭水体,提供污水处理收集和处理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再生水厂工程、管网工程自合同生效日期30年;污水处理站工程、黑臭水体工程自合同生效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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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15年;镇中心污水处理站经营期为合同生效日起2年
169《淮南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PPP项目合同》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汇环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项目及收取回报28年2018年11月
170《内江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合同》首创股份、水汇环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青石建设、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25年2018年11月
171《顺义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东部片区)》PPP项目合同首创股份/青石建设/水汇环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提供污水收集和处理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合同生效日起30年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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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有限公司
172《大连普湾经济区松木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协议》大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大连普湾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项目并收取污水处理费合同生效日起25年2016年
173《长治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合同》长治市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长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运营项目特许经营权30年,自项目实施机构完成项目第一次移交时起算2017年4月
174《颍上县城市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建设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颍上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颍上县水务局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项目30年(含建设期)2017年10月
175《吉首市乾州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管网及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吉首市首韵排水有限公司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收取合理回报30年2017年6月
176《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书》平顶山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运营和维护项目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自商业运营日起30年2016年6月
177《江西省上饶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上饶市风顺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上饶市建设局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使用土地,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取得垃圾处理费协议生效日起23年,并于以下两个时间较早止:(1)协议生效日起23年;(2)垃圾填埋场的总库存用尽,无法再接收和填埋垃圾为止2006年9月/200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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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江西省上饶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渗滤液处理站提标改造及运营协议)上饶市风顺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上饶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投/融资、设计、建设、改造、运营、管理和维护项目,并取得渗滤液处理费协议生效日起23年,并于以下两个时间较早止:(1)协议生效日起23年;(2)垃圾填埋场的总库存用尽,无法再接收和填埋垃圾为止2018年5月
179《任丘市美环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PPP项目合同》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融资、设计、建设,并对项目工程提供运营维护服务,独家以卫生填埋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并取得垃圾处理服务费;现有垃圾处理厂特许经营期为10年,新建垃圾处理厂特许经营期为21年,包含建设期2年和运营期19年2019年3月
180《玉田县城乡一体化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玉田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玉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融资、设计、建设,并对项目工程提供运营维护服务以及对村镇区域的生活垃圾收运,获得可行性缺口补助,通过出售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上网电量而获得售电收入;协议生效日起30年(含建设期2年)2018年12月
181《北京市朝阳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PPP项目合同》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项目项目运营日起15年2017年10月
182《临沂市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首创股份临沂市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权利30年2019年5月
183《泗洪县城区雨污分首创股份等其泗洪县水利局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城区雨污分流工程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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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他机构组成的联合体18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30年
184《天津市宁河区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PPP协议》首创股份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工程,收取水费合同生效日起30年-
185《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工程PPP项目合同》石河子首创水务有限公司石河子市水务局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项目设施,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获得污水处理费合同生效日起30年2017年9月
186《定西市安定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特许经营协议》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政府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项目并收取城乡生活垃圾服务费12年2019年
187《都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都昌县源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都昌县人民政府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对项目工程提供运营维护服务,获得垃圾处置服务费自商业运营日起26年2019年3月
188《获嘉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PPP项目协议》获嘉县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获嘉县城市管理局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项目自取得施工许可并且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指令之日起10.5年2019年4月
189《鲁山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鲁山首创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并拥有项目,获得售电收入及供热收入自取得施工许可起30年2019年6月
190《铜陵市城市排水一体化二期PPP项目合同》铜陵首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铜陵市城市排水一体化二期PPP项目合同生效日起28年2019年11月
191《安徽省淮南市城市供排水项目特许经营淮南首创淮南市城乡建设局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特许经营项目自补充协议生效日至2038年12月31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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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补充协议(三)》
192《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湖南首创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和配套管网及泵站使用和运营维护服务,并按约定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和配套管网及泵站使用费和维护费30年2019年5月/2019年6月
193《南乐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PPP合同》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资、运营、维护项目,处理垃圾获取收入和补贴30年2019年12月
194《普洱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合同》普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并获得垃圾处理收入和政府补助运营期28年2019年11月
195《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PPP项目合同》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30年2019年8月
196《雄安新区白洋淀农村污水、垃圾、公厕等环境问题一体化系统治理现行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稳定运营起20年2019年5月
197《武陵山静脉产业园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湘西自治州首创环保有限公司吉首市公共事业管理局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无偿移交项目项目开工起30年2019年12月
198《农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农安县环卫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从事生活垃圾处理服务,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和发电收入商业运营日起30年2019年3月
199《唐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合同》唐河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唐河县城市管理局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处理垃圾并取得服务费30年2019年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序号文件名称被授权人授权人授权内容授权期限签约时间
200《龙山县城镇污水处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首创股份等其他机构组成的联合体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30年2019年
201《淮南市潘集区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合同文件》首创股份等其他机构组成的联合体淮南市水利局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17年2019年8月
202《株洲市白石港(湘江入口-学林路)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首创股份等其他机构组成的联合体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议签订日起30年2019年12月

(2)京通快速路经营权

1998年5月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关于同意将京通快速路经营权授予北京首都创业集团的通知》(京政办函[1998]74号),同意将京通快速路经营权授予首创集团,经营期限为30年(自199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1999年5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给予北京首都创业集团京通快速路补贴收入的批复》(京政函[1999]38号),同意首创集团将京通快速路的权益投入拟设立的首创股份。据此,公司取得京通快速路的经营权。

3、商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主要分、子公司拥有注册的商标120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注册号商标有效期限类别注册人
167156122010.11.14-2020.11.1339首创股份
267156142010.04.14-2020.04.1336首创股份
367156152010.09.07-2020.09.0635首创股份
467156162010.03.28-2020.03.2719首创股份
567156172010.06.07-2020.06.0611首创股份
667156182010.06.28-2020.06.2744首创股份
767156192011.04.14-2021.04.1342首创股份
867156202010.09.07-2020.09.0639首创股份
967156112010.04.14-2020.04.1340首创股份
1067156132010.04.14-2020.04.1337首创股份
1167158612010.09.07-2020.09.0639首创股份
1267158622010.10.14-2020.10.1337首创股份
1367158632010.06.28-2020.06.2744首创股份
1467158642010.09.07-2020.09.0642首创股份
1567158652010.09.07-2020.09.0641首创股份
1667158592010.05.14-2020.05.1344首创股份
1767158602010.09.07-2020.09.0642首创股份
1810796742017.08.14-2027.08.1342新大都饭店
1920172202003.04.21-2023.04.2042新大都饭店
序号注册号商标有效期限类别注册人
2089651152011.12.28-2021.12.279新乡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190043182012.01.21-2022.01.201首创嘉净
22107964882013.07.14-2023.07.131首创嘉净
23108116762013.07.21-2023.07.201首创嘉净
2490042902012.01.21-2022.01.201首创嘉净
2590043662012.01.21-2022.01.205首创嘉净
2690043832012.03.14-2022.03.135首创嘉净
27108113192013.09.14-2023.09.135首创嘉净
2890351592012.05.14-2022.05.137首创嘉净
29108113342013.07.14-2023.07.137首创嘉净
3090351602012.05.14-2022.05.137首创嘉净
31108177532014.05.28-2024.05.277首创嘉净
3290045362012.01.21-2022.01.2011首创嘉净
33108177722014.05.28-2024.05.2711首创嘉净
34108113652013.07.21-2023.07.2011首创嘉净
3590044512012.03.21-2022.03.2011首创嘉净
3658132892009.10.14-2019.10.1311首创嘉净
3786233102011.09.21-2021.09.2011首创嘉净
38108114092013.07.21-2023.07.2032首创嘉净
3990045582012.01.21-2022.01.2037首创嘉净
4090045732012.01.21-2022.01.2037首创嘉净
41108178432014.05.28-2024.05.2737首创嘉净
42108114702013.07.14-2023.07.1337首创嘉净
4390081392012.01.14-2022.01.1339首创嘉净
44108178632014.04.14-2024.04.1339首创嘉净
序号注册号商标有效期限类别注册人
4590081602012.01.14-2022.01.1339首创嘉净
46108115202013.07.14-2023.07.1339首创嘉净
47108115442013.07.14-2023.07.1340首创嘉净
4890083112012.01.14-2022.01.1340首创嘉净
4990082812012.01.14-2022.01.1340首创嘉净
5090084142012.01.14-2022.01.1342首创嘉净
51108179762014.06.07-2024.06.0642首创嘉净
52108115832013.07.14-2023.07.1342首创嘉净
5386233512011.09.14-2021.09.1342首创嘉净
5484907842011.10.21-2021.10.207铜陵市供水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553030259622015.02.09-2024.06.081,6,7,16,35首创环境
563030259532015.02.09-2024.06.081,6,7,16,35首创环境
57195180BLACKGOLD1999.07.21-2020.08.031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58308272BLACKGOLD2000.01.12-2026.04.2129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59308273BLACKGOLD2000.01.12-2026.04.2131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608040232009.09.24-2029.03.2306, 07, 12, 35, 37, 39, 40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61835133LANDFUEL2012.08.28-2020.12.204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62227255LIVING EARTH1996.12.13-2024.05.281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6310189282015.11.10-2025.05.061,6,35,37,39,40,42,44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序号注册号商标有效期限类别注册人
64718588Nutrasoil2005.03.17-2024.9.161,31,35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65170518PORT-O-LET1991.09.25-2028.02.1819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667400332006.11.09-2025.12.061,6,7,16,17,19,21,37,39,40,42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672025311996.02.27-2021.06.1339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68278077SMARTBIN1998.03.31-2024.06.1140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69282221SMARTLIFTER1998.02.13-2024.09.1140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70278076SMARTSKIP1998.03.31-2024.06.1140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71785437Ultra-Soil2008.10.09-2028.03.061,31,35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727009172004.03.09-2023.09.046,37,39,40,42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7310010732015.01.13-2024.07.106,37,39,40,42,44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7410010712015.01.13-2024.07.106,37,39,40,42,44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7510076372015.04.29-2024.10.246,37,39,40,42,44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7610010702015.01.13-2024.07.106,37,39,40,42,44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序号注册号商标有效期限类别注册人
77864034LIVING EARTH2003.01.23-2021.01.251,31,39,40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7816942572016.02.04-2025.05.181,6,35,37,39,40,42,44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798640332003.01.23-2021.01.251,31,39,40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8016362162016.02.04-2024.07.236,37,39,40,42,44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8116362202016.02.04-2024.07.236,37,39,40,42,44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8216543662015.07.03-2024.10.246,37,39,40,42,44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8316362222016.02.04-2024.07.236,37,39,40,42,44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843031252222015.10.29-2024.09.036,37,39,40,42,44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853031252312015.10.29-2024.09.036,37,39,40,42,44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863031252402015.10.29-2024.09.036,37,39,40,42,44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873034098762016.01.12-2025.05.141,6,35,37,39,40,42,44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88151570842015.09.28-2025.09.2744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89151570492015.09.28-2025.09.2740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序号注册号商标有效期限类别注册人
9015157029A2015.10.28-2025.10.2739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9115156986A2015.10.28-2025.10.276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92151572742015.09.28-2025.09.2744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93151572122015.09.28-2025.09.2740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9415157189A2015.10.28-2025.10.2739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9515157135A2015.10.28-2025.10.276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96151569492015.09.28-2025.09.2744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97172352472016.10.28-2026.10.2740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98172350022016.10.28-2026.10.2706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99172353412016.10.28-2026.10.2739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10015156784A2015.11.07-2025.10.276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10110688622017.12.14-2027.06.1316、22、39、40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10210603212017.10.03-2027.02.1016、22、39、40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1031060320FlexiBin ; FLEXIBIN ; FLEXI2017.10.03-2027.02.1016、22、39、40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序号注册号商标有效期限类别注册人
BIN ; FLEXI-BIN
104619587LIVING EARTH2002.09.09-2027.07.271、31、35、39、40、42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
105172349392017.04.21-2027.4.2001LIVING EARTH LIMITED
106119946392015.03.21-2025.03.207首创爱华
107253370832018.07.28-2028.07.277清源环境
108250770222018.07.07-2028.07.0638华展汇元
109250770032018.07.14-2028.07.1342华展汇元
110250736902018.07.07-2028.07.0641华展汇元
111250736742018.07.07-2028.07.069华展汇元
112250688872018.07.07-2028.07.0642华展汇元
113250672242018.07.07-2028.07.0638华展汇元
114250672222018.07.07-2028.07.0635华展汇元
115250651842018.07.07-2028.07.0637华展汇元
116250651642018.07.07-2028.07.0641华展汇元
117250651592018.07.07-2028.07.0637华展汇元
118250603902018.07.07-2028.07.0635华展汇元
119250600582018.07.07-2028.07.069华展汇元
120335081222019.06.07-2029.06.0642华展汇元

注: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系BCG公司下属从事固体废物处理的公司

4、专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主要分、子公司拥有专利232项,其中发明专利33项,外观设计专利4项,实用新型195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授权公告日专利权人
1便携式给水管道比阻无线自动采集测量装置ZL201120131063.2实用新型2011.11.16首创股份
2带有两磁控复位开关的压力数据采集器ZL201120144338.6实用新型2011.11.09首创股份
3一种确定大口径机械式水表更换周期的方法ZL201210250572.6发明型2014.04.02首创股份、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4一种污泥处理中的物料换热器ZL201420868750.6实用新型2015.06.17首创股份、北京精诚博桑科技有限公司
5一种污泥处理反应器ZL201420867270.8实用新型2015.06.17首创股份、北京精诚博桑科技有限公司
6推流器吊装装置及推流器安装或吊拆方法ZL201410141995.3发明型2015.01.28湖南首创
7一种污水厂潜水搅拌推流设备省力提升装置及提升方法ZL201410144346.9发明型2015.01.07湖南首创
8一种小型污水处理设备ZL201420110630.X实用新型2014.07.23湖南首创
9一种污水厂氧化沟水下图像检测设备防护装置ZL201520400014.2实用新型2015.11.18湖南首创
10一种污泥脱水烘干成型系统ZL201520396069.0实用新型2015.11.18湖南首创
11一种洗车池ZL201520396054.4实用新型2015.11.18湖南首创
12一种厌氧池污水处理系统ZL201520395751.8实用新型2015.11.18湖南首创
13一种垃圾填埋场导气石笼收集井ZL201520409411.6实用新型2015.11.18湖南首创
14一种周进周出辐流式二沉池ZL201520409410.1实用新型2015.11.18湖南首创
15一种污水悬浮颗粒浓度在线检测系统ZL201520418389.1实用新型2015.11.18湖南首创
16一种工程用雨蓬模版结构ZL201520371895.X实用新型2015.11.11湖南首创
17一种工程用楼板支模结构ZL201520372170.2实用新型2015.11.11湖南首创
18一种工程用阴角模支模结构ZL201520371350.9实用新型2015.10.28湖南首创
19一种工程用池底板支ZL201520377569.X实用2015.11.18湖南首创
模结构新型
20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业区臭气控制系统ZL201520084389.2实用新型2015.08.26湖南首创、城建院
21一种污泥脱水烘干成型系统ZL201510314505.X发明型2016.11.16湖南首创
22一种二沉池自动清洗装置ZL201620795045.7实用新型2017.01.04湖南首创
23一种改进型进水在线取样装置ZL201620822616.1实用新型2016.12.28湖南首创
24一种工程用断梁面模板结构ZL201620793075.4实用新型2016.12.28湖南首创
25一种工程用剪力墙支模结构ZL201620796502.4实用新型2017.01.04湖南首创
26一种中层垃圾渗滤液导排系统ZL201620795531.9实用新型2016.12.28湖南首创
27一种轴流泵底端轴承拆装模具ZL201620793056.1实用新型2016.12.28湖南首创
28一种改进型轴流泵安装结构ZL201720481841.8实用新型2017.12.08湖南首创
29一种改进型卸油装置ZL201720481947.8实用新型2017.12.08湖南首创
30一种顶板模板支撑结构ZL201720636512.6实用新型2017.12.22湖南首创
31一种梁板模板结构ZL201720636515.X实用新型2017.12.22湖南首创
32一种应用于污泥含水率在线检测的检测系统ZL201821913613.4实用新型2019.08.27湖南首创
33一种智能化高效污泥脱水系统及工艺ZL201811386044.7发明型2019.11.19湖南首创
34推流器吊装装置ZL201420171480.3实用新型2014.08.27益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35一种污泥输送装置ZL201420171632.X实用新型2014.08.27益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36一种污水厂潜水搅拌推流设备省力提升装置ZL201420174370.2实用新型2014.12.03益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37一种污水处理厂硫化氢便携式报警仪ZL201420178628.6实用新型2014.08.27益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38一种脱泥机自润滑轴承座ZL201420222756.6实用新型2014.08.27益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39一种贮泥池ZL201420036803.8实用新型2014.08.06益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40一种贮泥池及污泥浓缩工艺ZL201410027276.9发明型2014.11.26益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41污水处理池侧壁自动清洗装置ZL201720705410.5实用新型2018.01.05益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42自动闭气式曝气盘ZL201720705424.7实用新型2018.01.12益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43一种防止生化系统硝ZL201720481935.5实用2018.01.12益阳首创水务
化池冒泥的装置新型有限责任公司
44悬浮填料ZL201520677749.X实用新型2016.01.06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5气体再分布集成式膜架装置ZL201520753203.8实用新型2016.02.24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6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ZL201520848582.9实用新型2016.03.23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7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ZL201520849413.7实用新型2016.03.23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8移动式污泥处理装置ZL201521100334.2实用新型2016.08.10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9一种用于畜禽养殖废水的固液分离装置ZL201620855080.3实用新型2017.01.18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自动除磷序批式反应器及操作ZL200810023862.0发明型2010.12.15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一种分散生活污水处理设备ZL200910233992.1发明型2013.10.30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一种定比例气动水泵ZL201210129407.5发明型2016.01.06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3一体化应急饮用水处理装置ZL201210129416.4发明型2015.01.14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4一种小型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装置ZL201210129450.1发明型2014.05.14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5污水处理方法及污水处理系统ZL201410339472.X发明型2015.12.09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6污水污泥处理一体机ZL201410338714.3发明型2016.02.24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7一种复合生物填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1610681103.8发明型2019.04.23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8一种稳态液体输送器ZL201020564341.9实用新型2011.10.05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9一体化分散生活污水处理设备ZL201020564345.7实用新型2011.06.08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一种电解除磷装置ZL201020591417.7实用2011.06.15苏州首创嘉净
新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1一种自动反冲曝气生物滤池ZL201020603825.X实用新型2011.06.15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2一种水管快速连接件ZL201020626814.3实用新型2011.06.15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3一种可调节加药量的出水消毒槽ZL201020647179.7实用新型2011.07.20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4一体化分散生活污水处理装置ZL201020694128.X实用新型2011.08.17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5一种气动水泵ZL201020694130.7实用新型2011.10.05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6一种具有钟罩式布水器的厌氧水处理装置ZL201120507215.4实用新型2012.09.19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7一种新型气浮装置ZL201220187948.9实用新型2013.01.23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8一种气动水泵式流量计ZL201320603345.7实用新型2014.03.19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9电解除磷装置ZL201320877955.6实用新型2014.07.16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0自动均匀进水器及污水处理设备ZL201420448409.5实用新型2014.12.17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1用于污水污泥处理一体机的风刀及污水污泥处理一体机ZL201420448454.0实用新型2015.02.25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2污水处理装置及污水处理系统ZL201420752862.5实用新型2015.06.03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3新型污水泥渣联合处理机ZL201520299204.X实用新型2015.11.25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4一体化分散生活污水处理设备ZL201030558413.4外观设计2011.06.08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5出水消毒槽ZL201030637167.1外观设计2011.06.15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6一种用于畜禽养殖废水的处理系统ZL201620856030.7实用新型2017.06.06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7一种预处理畜禽养殖废水的柱塞式筛网过滤装置ZL201620895698.2实用新型2017.06.06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8一种移动式养殖废水处理一体化设备ZL201621053840.5实用新型2017.04.19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9一种垃圾压滤液处理装置ZL201621455769.3实用新型2017.7.28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0一种移动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ZL201621487859.0实用新型2017.7.28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1一种可拆卸的膜片式膜架装置ZL201721907272.5实用新型2018.11.02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2一种MBR模架ZL201721923566.7实用新型2018.11.02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3一种高效能曝气装置ZL201721919884.6实用新型2018.11.02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4一种污泥离心脱水装置ZL201721919949.7实用新型2018.11.02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5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ZL201721919976.4实用新型2018.11.02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6一种气动搅拌装置ZL201721920230.5实用新型2018.11.02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一种填料ZL201721923523.9实用新型2018.11.02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8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ZL201820250453.3实用新型2019.02.19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一种混凝沉淀装置ZL201822128581.3实用新型2019.09.10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一种带回流的混凝沉淀装置ZL201822128448.8实用新型2019.09.10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一种消泡装置ZL200910264539.7发明型2011.09.14福建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2一种气动排污装置ZL201820802979.8实用新型2019.02.19福建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3一种污水处理沉淀池用可调节型波形斜板ZL201820669059.3实用新型2019.01.22福建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94一种污水处理用筛网过滤装置ZL201820664203.4实用新型2019.02.12福建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5一种污水处理用的离心机ZL201820655743.6实用新型2019.02.15福建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6一种污水处理用排泥机ZL201820585012.9实用新型2019.02.22福建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7一种污水处理的环保设备ZL201820574435.0实用新型2019.01.11福建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8一种基于旋转式对流原理的环保型污水处理用设备ZL201820514474.1实用新型2019.01.22福建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9一种污水处理曝气滚筒装置ZL201820318866.0实用新型2019.01.29福建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一种污水处理用拦污装置ZL201821890043.1实用新型2019.07.16福建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1一种污水漂浮物高效处理装置ZL201821890061.X实用新型2019.07.16福建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2一种污水处理池的废气处理装置ZL201821972726.1实用新型2019.07.16福建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3一种移动式污泥处理装置ZL201821973030.0实用新型2019.07.16福建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4一种水处理填料ZL201822007169.6实用新型2019.08.06福建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5一种用于污水处理的填料ZL201822007189.3实用新型2019.08.06福建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6一种曝气装置及气浮装置ZL201822006874.4实用新型2019.12.13福建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7一种气浮装置ZL201822006921.5实用新型2019.12.13福建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8一种移动式检修盖ZL201520851980.6实用新型2016.04.27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9一种上槽壳体自动组装机械手ZL201520851760.3实用新型2016.04.27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10一种小型生活污水处ZL201520851721.3实用2016.04.27沭阳首创嘉净
理设备上壳体夹具新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11一种玻璃钢缠绕内衬支架ZL201520851530.7实用新型2016.04.27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12一体化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备ZL201420419747.6实用新型2014.12.24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13一种带锁检查井盖ZL201420419762.0实用新型2014.12.10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14一种带锁检查井盖专用工具ZL201420419725.x实用新型2014.12.10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15一种带污泥气提消解装置的污水集中处理设备ZL201420419735.3实用新型2014.12.31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16一种具有污泥减量功能的分散生活污水处理设备ZL201420419748.0实用新型2014.12.24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17一种具有自清洗功能的曝气装置ZL201420419724.5实用新型2014.12.31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18一种新型组合填料ZL201420419777.7实用新型2014.12.24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19一种可调节出水流速的消毒槽ZL201420419730.0实用新型2015.01.07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0一种移动床式分散污水处理装置ZL201420419803.6实用新型2014.12.10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1一种新型分散生活污水处理设备ZL201420419727.9实用新型2014.12.24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2一种自动刮胶收胶装置ZL201720018605.2实用新型2017.09.08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3一种封头支撑装置ZL201720018606.7实用新型2017.09.08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4封头自动缠绕工装ZL201720018604.8实用新型2017.09.08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5一种自动喷水装置ZL201720018607.1实用新型2017.09.26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6一种树脂生产自动化配比用定量进料装置ZL201821135277.5实用新型2019.02.22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7一种脱模设备用卷扬机放线导向机构ZL201821135270.3实用新型2019.02.23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8一种便于安装的填料装填用支撑架ZL201821135269.0实用新型2019.03.08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9一种树脂生产自动化配比用料罐ZL201821135228.1实用新型2019.03.09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30一种快装式曝气器连接件ZL201520851912.X实用新型2016.04.27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31一种促进剂自吸设备用料管与自吸泵密封结构ZL201821135181.9实用新型2019.04.02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32一种脱模设备用脱模剂喷涂机构ZL201821135184.2实用新型2019.04.02沭阳首创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33水域污水处理装置ZL201520719501.5实用新型2016.02.03清源环境
134污水处理装置ZL201520719177.7实用新型2016.03.23清源环境
135一种单斜面生物填料ZL201520727427.1实用新型2016.02.03清源环境
136一种立体螺旋式自循环搅拌装置ZL201520691983.8实用新型2016.02.03清源环境
137一种污水处理装置ZL201520717661.6实用新型2016.03.23清源环境
138一种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ZL201520719770.1实用新型2016.02.03清源环境
139一种高活性除磷的铁-单宁酸吸附剂制备方法及其应用ZL200810117949.4发明型2010.12.08清源环境
14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装置ZL201120197777.3实用新型2012.03.07清源环境
141一种聚氨酯泡沫开孔载体ZL201120536529.7实用新型2012.08.15清源环境
142一种载体间互锁结构ZL201220227319.4实用新型2012.12.12清源环境
143一种新能源驱动的移动式污水处理装置ZL201220227306.7实用新型2013.01.23清源环境
144组合型多孔微生物载体ZL201220227326.4实用新型2012.12.05清源环境
145可悬挂的拼装式生物载体ZL201420025122.1实用新型2014.06.18清源环境
146污水处理设备ZL201430230444.5外观设计2015.01.07清源环境
147水域污水处理装置和方法ZL201510591377.3发明型2018.03.23清源环境
148一种旋流沉砂器ZL201720335543.8实用2018.03.20清源环境
新型
149一种变速厌氧反应器ZL201720338809.4实用新型2017.11.24清源环境
150一种二沉池ZL201720338733.5实用新型2017.11.14清源环境
151一种厌氧床反应器ZL201720338532.5实用新型2017.11.24清源环境
152一种一体化生化反应塔ZL201720338734.X实用新型2017.11.24清源环境
153一种一体化污水预处理装置ZL201720334838.3实用新型2017.12.01清源环境
154一种可持续生态污水处理系统ZL201820112711.1实用新型2018.09.28清源环境
155一种污水处理紫外消毒装置ZL201820112718.3实用新型2018.09.29清源环境
156一种污水集水提升一体化装置ZL201721849941.8实用新型2018.08.28清源环境
157一种新型溶药气动搅拌装置ZL201721804509.7实用新型2018.08.14清源环境
158一种便于拆装的填料支架ZL201721807244.6实用新型2018.08.10清源环境
159一种用于缺氧环境的偏心填料ZL201710210550.X发明型2019.08.16清源环境
160污水处理设备ZL201822185786.5实用新型2019.10.25清源环境
161一种提篮格栅装置ZL201822185788.4实用新型2019.10.25清源环境
162一种污水预处理装置ZL201822207351.6实用新型2019.10.25清源环境
163立体式污水处理系统ZL201822213963.6实用新型2019.10.25清源环境
164生化综合池ZL201822214022.4实用新型2019.10.25清源环境
165调节沉砂池ZL201822223183.X实用新型2019.11.08清源环境
166污水处理装置ZL201822231481.3实用新型2019.11.08清源环境
167污水处理装置ZL201822184902.1实用新型2019.11.22清源环境
168一种低温下去除污水中磷的金黄杆菌及分离培养方法ZL201110416287.2发明型2013.02.06首创爱华
169低温条件下去除污水中亚硝酸盐氮的菌株及分离培养方法ZL201110416290.4发明型2013.03.20首创爱华
170低温条件下去除污水中氨氮的菌Pandoraeasp.及分离培养方法ZL201110416289.1发明型2013.06.05首创爱华
171低温下去除污水中氨ZL201110416288.7发明2013.04.24首创爱华
氮的菌Rhodanobactersp.及分离培养方法
172膜片式微孔曝气器ZL201330170247.4外观设计2013.08.28首创爱华、湖北威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73一种可张微孔膜片式曝气器ZL201320370214.9实用新型2014.01.01首创爱华、湖北威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74城市污水厂污泥的固化处理方法ZL200710040477.2发明型2009.05.20首创爱华
175防止土壤沟槽污水处理系统发生堵塞的介质配制方法ZL200910311670.4发明型2012.07.04首创爱华
176一种污水处理用排泥池潜水泵ZL201820292875.7实用新型2018.10.19首创爱华
177一种污水处理用刮泥机ZL201820292800.9实用新型2018.11.27首创爱华
178一种污水处理用潜水搅拌器ZL201820292775.4实用新型2018.11.27首创爱华
179一种污水处理用预过滤装置ZL201820292774.X实用新型2018.11.27首创爱华
180一种污水处理用现场控制箱ZL201820286570.5实用新型2018.09.18首创爱华
181一种污水处理用轴流风机固定装置ZL201820286569.2实用新型2018.10.09首创爱华
182一种臭氧制备间用板式换热器ZL201820285963.4实用新型2018.10.09首创爱华
183一种污水处理用单级双吸中开卧式离心泵用固定底座ZL201820285962.X实用新型2018.10.30首创爱华
184一种罗茨鼓风机用隔音装置ZL201820285935.2实用新型2018.10.09首创爱华
185一种污泥平衡池用立式搅拌机ZL201820285934.8实用新型2018.11.27首创爱华
186一种微生物复合载体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0610090590.7发明型2008.04.23首创爱华
187一种集装箱式氧化装置ZL201821784563.4实用新型2019.07.05首创爱华
188一种给水用低压配电柜ZL201920773410.8实用新型2019.12.27首创爱华
189户外一体化无负压变频增压供水设备ZL201620314395.7实用新型2016.09.07铜陵首创
190污水处理装置ZL201620517651.2实用新型2016.10.12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191提升泵ZL201620520178.3实用新型2016.10.19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192脱氮滤池ZL201620521121.5实用新型2016.10.12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193一种污水在线检测装ZL201721459417.X实用2018.5.25海宁首创水务
新型有限责任公司
194一种安装板固定模块及污水厂用控制柜ZL201721517012.7实用新型2018.5.18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195污水处理站危险区域用安全门锁ZL201721517152.4实用新型2018.6.1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196负压保护装置ZL201520763432.8实用新型2016.03.02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97负压保护装置ZL201510633613.3发明型2018.11.06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98一种具有除砂功能的厌氧发酵系统ZL201821136717.9实用新型2019.05.10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99一种内置MBR膜重力在线清洗装置ZL201821136720.0实用新型2019.05.10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0一种危废焚烧烟气处理中的活性炭输送装置ZL201821136750.1实用新型2019.05.10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一种危险废物焚烧进料系统ZL201821136775.1实用新型2019.05.10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一种危险废物焚烧成套系统ZL201821136790.6实用新型2019.05.31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3一种垃圾快速腐熟化装置ZL201821136853.8实用新型2019.05.10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4一种用于厌氧反应器的可拆卸布水管ZL201821579382.8实用新型2019.05.14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5一种渗滤液处理MBR膜系统ZL201821587544.2实用新型2019.05.14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6搅拌装置ZL201720054849.6实用新型2017.08.29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7搅拌设备ZL201720054812.3实用新型2017.09.15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8一种用于餐厨垃圾厌氧发酵的原位脱硫装置ZL201821579385.1实用新型2019.07.02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9沥水挖斗及含有沥水挖斗的沥水挖掘设备ZL201822102646.7实用新型2019.10.22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10一种单室单进口多出口的离线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ZL201920647334.6实用新型2019.12.31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11一种干式厌氧气动抑制返流防堵型喷嘴及系统ZL201520108342.5实用新型2015.07.15扬州首创投资有限公司
212生活垃圾干式厌氧发酵系统的启动用组合物及启动方法ZL201510489806.6发明型2017.06.06扬州首创投资有限公司
213一种螺旋脱水机和沼渣脱水设备ZL201621281425.5实用新型2017.05.31扬州首创投资有限公司
214一种水热反应系统ZL201621397745.7实用新型2017.08.15扬州首创投资有限公司
215一种废弃果蔬厌氧消化和沼气净化提纯的ZL201720424584.4实用新型2018.01.23扬州首创投资有限公司
系统
216一种除渣器及湿式厌氧发酵系统ZL201721535442.1实用新型2018.10.26扬州首创投资有限公司
217利用混合废塑料垃圾高效清洁制油的方法及水热反应系统ZL201611176700.1发明型2018.11.06扬州首创投资有限公司
218有机垃圾预处理设备及处理系统ZL201820851013.3实用新型2019.04.16扬州首创投资有限公司
219一种立式厌氧发酵罐及厌氧发酵系统ZL201821446477.2实用新型2019.11.05扬州首创投资有限公司
220一种用于餐厨垃圾破碎前的磁选箱ZL201820974698.0实用新型2018.12.04扬州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21一种高效厌氧生物反应器ZL201810130251.X发明型2018.12.28扬州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22一种管道高效输送泥浆装置ZL201611078306.4发明型2018.12.25扬州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23一种移动式粉末活性炭投加装置ZL201820499264.X实用新型2018.11.09余姚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224一种水池表面飘浮物去除装置ZL201820499261.6实用新型2018.11.09余姚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225一种固废粉碎设备ZL201820263780.2实用新型2018.12.14扬州首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26一种医疗用废料处理装置ZL201820813174.3实用新型2019.01.08扬州首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27一种金属煅烧废气净化装置ZL201822163529.1实用新型2019.11.22扬州首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28一种污泥干化机ZL201721609771.6实用新型2018.08.21首创环投控股有限公司
229一种污泥干化设备的出料装置ZL201721610476.2实用新型2018.12.07首创环投控股有限公司
230一种一体化污泥压滤干化系统ZL201611055840.3发明专利2019.11.29首创环投控股有限公司
231一种新型污泥干化系统ZL201611055846.0发明专利2019.11.29首创环投控股有限公司
232一种易于焚烧型污水处理装置ZL201810776522.9发明专利2019-10-28南昌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5、软件著作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主要分、子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38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名称登记号权利人首次发表日期
1管道阻力测试数据管理软件 V2011.12011SR088314首创股份未发表
2首创绩效管理系统[简称:CapitalKPI系统]V1.02012SR052301首创股份、上海辛普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1.08.31
序号名称登记号权利人首次发表日期
3城市供水绩效评估管理系统[简称:WaterKPI系统]V2.02011SR103952首创股份、上海辛普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1.06.01
4中国城市供水信息统计分析系统[简称:CuwaSAS系统]V1.02012SR052981首创股份、上海辛普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1.08.31
5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远程监管与信息管理系统[简称:远程监管与信息管理系统]V1.02012SR054876首创嘉净2011.10.12
6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系统[简称:运营管理系统]V1.02015SR200536首创嘉净2014.08.30
7门户系统[简称:portal系统]V1.02017SR457955华展汇元2017.06.13
8投资测算系统V1.02017SR457975华展汇元2017.07.03
9网上报销系统v1.02017SR457968华展汇元2017.06.29
10协同办公系统[简称:OA系统]v1.02017SR457466华展汇元2017.06.27
11水价管理系统V1.02017SR288820华展汇元2016.12.01
12运营管理系统[简称:COMC系统]V1.42017SR291707华展汇元、武汉华信2016.12.01
13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简称:招采平台]V1.02018SR577460华展汇元2018.04.15
14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简称:安全生产系统]V1.02018SR577465华展汇元2018.05.01
15财务报表系统V1.02019R0061240华展汇元未发表
16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简称:PMS]V1.02018SR577468华展汇元2017.10.01
17技改与资产维护系统V1.02017SR287734华展汇元2016.12.01
18事项管理系统V1.02017SR288064华展汇元2016.12.01
19雨污混排智能监测分析系统[简称:雨污混排监测系统]V1.02018SR1029977华展汇元2018.01.01
20井盖报警智能监测分析系统[简称:井盖报警系统]V1.02018SR1028788华展汇元2018.01.01
21保险统筹管理系统V1.02018SR958136华展汇元、徐州慧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18.09.04
22抄表管理平台V1.02018SR926664华展汇元2018.11.02
23投资项目管理系统[简称:投资管理系统]v1.02018SR955000华展汇元未发表
24经营决策系统[简称:BI系统] V1.02018SR577470华展汇元2017.12.08
25井盖定位移位指示报警管理系统[简称:井盖定位管理系统]1.02017SR647820水星环境未发表
26管网维护设备监控管理系统[简称:管网监控管理系统]1.02017SR647740水星环境未发表
序号名称登记号权利人首次发表日期
27华展汇元村镇污水处理智能运营平台[简称:智能村污]1.02019SR0892487华展汇元2018.12.15
28华展汇元智能水生态综控平台V1.02019SR0896494华展汇元2018.12.24
29流式数据库存储软件V1.02019SR1012239华展汇元2019.01.25
30智能海绵城市运行监控管理平台2019SR0952506华展汇元2019.03.01
31董办事务管理系统[简称:董办管理系统]V1.02019SR0893279华展汇元未发表
32华展汇元智能水联网综合管理平台V1.02019SR0904024华展汇元未发表
33华展汇元智能物联网采集平台软件[简称:智能物联网]1.02019SR0904034华展汇元2019.01.12
34智能水生态调度平台[简称:水生态综合调度平台]V1.02019SR0943378华展汇元2019.04.01
35智能环境公众服务APP软件V1.02019SR0952508华展汇元2019.03.28
36自动化控制组态软件V1.02019SR0945352华展汇元2019.01.29
37一种污水处理厂数字化信息平台构建软件[简称:污水处理厂数据平台构建]V1.02019SR1294925首创股份2019.09.25
38首创环境危废处置企业ERP系统[简称:首创危废ERP]V2.02019SR1421454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9.05.01

八、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通过子公司BCG公司和新加坡ECO公司进行。BCG公司主要业务经营主体为WASTE MANAGEMENT NZ LIMITED,其为新西兰具有领先地位的废物处理公司,业务涵盖废弃物收运、中转与分选、填埋处理等全产业链,业务范围遍及奥克兰、惠灵顿等新西兰主要城市。新加坡ECO公司为新加坡固废处理行业的领先者,可收集并处理多项工业公司产生的危险废弃物。

BCG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固体废物处理业务,主要采用填埋工艺。通过在路边、工业设施、建筑工地等垃圾放置地收集生活和工业等垃圾,将可以回收利用垃圾销售给专门收集可回收垃圾的机构,将不可回收垃圾填埋在指定地点。

新加坡ECO公司从事工业危废处理业务通过从产废企业收集废物,进行废料处理,对于有价值的废料处理回收后对外出售,对于处理后没有价值的废料,进行填埋或者排放。

BCG公司和新加坡ECO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BCG公司

注册地香港
成立时间2014年3月28日
持股比例100%
主营业务生活垃圾等垃圾处理
财务情况(万元)项目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总资产614,740.62614,015.86
净资产229,556.07239,895.49
营业收入109,950.26234,750.63
净利润6,438.7118,563.92

注:上表中BCG公司财务数据按照新西兰元对人民币的汇率进行折算。

(二)新加坡ECO公司

注册地新加坡
成立时间1995年12月30日
持股比例100%
主营业务工业危废处理
财务情况(万元)项目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总资产87,278.6882,411.70
净资产59,033.8956,963.71
营业收入17,155.9633,834.57
净利润2,948.266,226.82

注:上表中新加坡ECO公司按照新加坡元对人民币的汇率进行折算。

九 、公司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首发前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3,135.62
历次筹资情况发行时间发行类别筹资净额
2000年首发267,097.13
2015年定向增发201,284.00
2018年定向增发265,776.15
合计734,157.28
首发后累计派现金额689,096.22
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07,591.60

十、报告期内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首创集团解决同业竞争首创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未来将不从事与首创股份产生同业竞争的水务业务。2006年长期有效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首创集团没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首创集团解决同业竞争1、首创集团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首创股份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上述承诺。2、首创集团及首创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酒店业务、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及收费公路业务,与首创股份从事的前述同类业务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3、如出现首创集团或首创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首创股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形时,应首创股份要求,首创集团即将首创集团及首创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与首创股份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业务的企业中的全部出资、股权/股份予以出让,以消除实质性同业竞争情形。4、如出现因首创集团或首创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首创股份的利益受到损害时,首创集团及首创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首创集团不会利用在首创股份的控制地位及控制关系,进行任何损害、侵占首创股份及首创股份其他股东正当利益的行为。2014年长期有效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首创集团没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首创集团其他首创集团承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的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公司及下属公司2014年1月1日至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如公司因存在自查范围内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和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2017年长期有效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首创集团没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与配股相关的承诺首创集团其他1、首创集团承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首创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首创股份经营管理活动,不违法侵占首创股份利益。 2、首创集团承诺自承诺出具日至首创股份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承诺的第一条承诺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前述新规定时,首创集团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首创集团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首创集团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而对首创集团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2019年长期有效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首创集团没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与配股相关的承诺首创集团其他首创集团承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的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首创股份及其下属控制的子公司2016年1月1日至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如首创股份因存在自查范围内未披露的土地闲置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给首创股份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首创集团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019年长期有效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首创集团没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与配股相关的承诺首创集团其他1、首创集团承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首创股份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本公司可配售的股份,并保证用于认购本次配股项下可配售股份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首创集团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若首创股份本次配股方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调整,首创集团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的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份。 3、首创集团将在本次配股方案获得首创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履行上述承诺。 4、如首创集团违反上述承诺导致首创股份的利益受到损害时,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019年长期有效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首创集团没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十一、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一)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的相关要求,为规范公司利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利润分配时间间隔: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明确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和监事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公司因前述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4、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程序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变更程序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当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时,例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听取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5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

(2)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5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

(3)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5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

2、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合计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38,564.9145,483.5945,483.59129,532.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200.8871,940.6495,838.91228,980.43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63.0163.2247.4656.5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年均净利润的比例(%)169.71

3、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公司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向股东进行分配后,主要用于新项目的投资和既有项目的改造,以及补充营运资金,保障公司的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分红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研究论证,制定《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规划内容如下:

“第一条 公司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现状、股东意愿、发展目标、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保证利润分配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并充分考虑、听取并采纳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与诉求,以此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第三条 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同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第四条 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决策机制及调整机制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和监事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因前述第三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当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时,例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听取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第五条 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制

一、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二、若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配股说明书期的执行情况。

三、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实施现金分红时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第六条 本规划的生效机制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十二、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及任职资格

1、董事

发行人董事会现有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刘永政董事长2017年12月2020年12月
李 章董事2017年12月2020年12月
张 萌董事2017年12月2020年12月
杨 斌董事2017年12月2020年12月
石祥臣董事2017年12月2020年12月
苗 艇董事2019年3月2020年12月
谢元祥董事2018年5月2020年12月
孟 焰独立董事2017年12月2020年12月
车丕照独立董事2017年12月2020年12月
曲久辉独立董事2017年12月2020年12月
刘 俏独立董事2017年12月2020年12月

2、监事

发行人监事会现有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刘惠斌监事会主席2020年2月2020年12月
郭雪飞监事2018年5月2020年12月
赵 昕职工监事2019年10月2020年12月

3、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现有高级管理人员6名,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杨 斌总经理2017年5月2020年12月
江 瀚副总经理2014年6月2020年12月
王征戍副总经理2016年6月2020年12月
邢俊义副总经理2018年5月2020年12月
郝春梅副总经理2020年3月2020年12月
财务总监2017年12月2020年12月
邵 丽董事会秘书2017年12月2020年12月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历情况

1、董事

刘永政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律师资格、证券法律业务资格。曾任首创集团法律部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创股份总经理。现任首创股份董事长,兼任首创集团副总经理。李 章先生: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首创股份董事,兼任首创集团职工监事、总审计师、审计部总经理,首创经中(天津)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 萌女士: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首创集团基础设施部副总经理,首创环境董事长。现任首创股份董事,兼任首创集团环境产业部总经理,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 斌先生: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首创集团基础设施部副总经理、总经理,首创环境执行董事。现任首创股份董事、总经理,兼任首创新西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新加坡ECO公司董事,ECO工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住建部水处理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理事长,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第五届执行会长。

石祥臣先生:196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北京时代华康医疗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现任首创股份董事,兼任首创东风十堰董事。

苗 艇先生: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高级企业文化师。曾任首创集团职工监事。现任首创股份董事。

谢元祥先生: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资格。曾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五所财务处处长。现任首创股份董事,兼任首创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门专家,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孟 焰先生:195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现任首创股份独立董事,兼任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曲久辉先生:195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特聘教授,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首创股份独立董事,兼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德蓝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车丕照先生:195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首创股份独立董事。

刘 俏先生: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首创股份独立董事,兼任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董事,正恒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刘惠斌先生: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现任首创股份监事会主席,兼任首创集团总法律顾问、法律部总经理,北京首创金融资产交易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郭雪飞先生:198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曾任法院助理审判员。现任首创股份监事,兼任首创集团法律部职员。

赵 昕先生: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编辑部主任兼行业工作处处长。现任首创股份职工监事、安全总监、工会主席,兼任新大都饭店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杨 斌先生: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江 瀚先生:197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首创股份办公室主任,首创股份企业管理部总经理。现任首创股份副总经理,兼任北京首创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首创东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住建部水处理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副理事长、主任。

王征戍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曾任首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大都饭店董事长,临澧首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董事,中关村青山绿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首创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万创青绿(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水首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揭阳市揭东区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揭阳空港区地都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揭阳产业园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首创股份副总经理、生态环境事业部总经理,兼任北京首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水汇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邢俊义先生: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中节能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科净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首创股份总经理助理,现任首创股份副总经理、工程事业部总经理,兼任青石建设执行董事,首创环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创爱华董事长。

郝春梅女士: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评估师。曾任首创股份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企业发展中心总经理。现任首创股份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任水星环境执行董事,首创香港董事长、总经理,首创(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龙庆首创监事,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首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通用首创董事长,海口首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首创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邵 丽女士: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律师资格。曾任中国行为法学会副秘书长,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战投部高级经理,启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现任首创股份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法律部总经理,兼任水汇环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首创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及薪酬情况

1、兼职情况

公司现任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以外单位的任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除兼职之外的其他关联关系
刘永政董事长首创集团副总经理控股股东
李章董事首创集团职工监事、总审计师、审计部总经理控股股东
首创经中(天津)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控股股东参股公司
张萌董事首创集团环境产业部总经理控股股东
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杨斌董事、总经理住建部水处理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理事长无关联关系
首创新西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
新加坡ECO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
ECO工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
石祥臣董事首创东风十堰董事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谢元祥董事首创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门专家控股股东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孟焰独立董事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曲久辉独立董事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德蓝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刘俏独立董事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董事有关联关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正恒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刘惠斌监事会主席首创集团法律部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控股股东
北京首创金融资产交易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郭雪飞监事首创集团法律部职员控股股东
赵昕职工监事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新大都饭店总经理分公司
江瀚副总经理北京首创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参股公司
姓名职务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除兼职之外的其他关联关系
建设部水处理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副理事长、主任无关联关系
北京首创东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
王征戍副总经理北京首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参股公司
四川水汇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子公司
邢俊义副总经理青石建设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
首创环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
首创爱华董事长控股子公司
郝春梅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水星环境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
首创香港董事长、总经理控股子公司
首创(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无关联关系
北京首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参股公司
东方水务董事长控股子公司
通用首创董事长合营公司
海口首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
龙庆首创监事控股子公司
北京首创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参股公司
邵丽董事会秘书水汇环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控股子公司
北京首创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参股公司

2、薪酬情况

2019年度,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公司关联企业处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2019年度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刘永政董事长-
李 章董事-
张 萌董事-
杨 斌董事、总经理250.21
石祥臣董事234.79
苗 艇董事72.20
谢元祥董事-
姓名职务2019年度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孟 焰独立董事21.51
曲久辉独立董事21.51
车丕照独立董事21.51
刘 俏独立董事21.56
刘惠斌监事会主席-
郭雪飞监事-
赵 昕监事92.19
江 瀚副总经理193.19
王征戍副总经理201.97
邢俊义副总经理180.96
郝春梅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174.08
邵 丽董事会秘书174.08

注:2019年董事刘永政、李章、张萌、谢元祥、监事会主席刘惠斌、监事郭雪飞在控股股东首创集团领取薪酬。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监事赵昕持股公司30,000股,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与控股股东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首创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46.06%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首创华星间接持有发行人0.67%的股权,合计持有发行人46.73%的股权,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首创集团主营业务与公司存在实质差异,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与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同业竞争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及固体废物处理。首创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基础设施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金融服务为核心主业。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在固体废物处理领域,首创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在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业务领域,首创集团下属公司仅首创东风十堰从事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目前其经营管理已由首创股份托管;在酒店、房地产开发、收费公路等非主营业务领域,首创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具体情况如下:

1、城市供水、污水处理

为充分落实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精神,2017年12月,首创集团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东风汽车公司水务公司资产无偿划转协议》,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水务公司相关资产无偿划转给首创集团新设全资子公司首创东风十堰,由首创东风十堰开展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

由于首创东风十堰经营业绩不佳且存在划拨性质土地,暂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为解决与首创股份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首创集团2017年12月与首创股份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由首创股份托管首创东风十堰的资产、业务、人员等经营管理事务,双方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2、酒店业务

公司下属新大都饭店曾从事酒店业务,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21号院,原作为酒店用途,后于2017年4月2日停业。

由于酒店业态收入获取能力偏低,运营成本偏高,难以实现所处地区资产相应收益,公司2018年8月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改变酒店用途为写字楼。

截至目前,该饭店主楼处于装修状态,2018年及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中已不存在饭店经营收入,首创股份已不再经营酒店业务。

控股股东首创集团下属单位中正在营业的酒店主要包括:首创集团子公司首创置业下属北京金融街洲际酒店,首创集团子公司北京新大都实业总公司下属北京金平大酒店。

首创置业拥有的北京金融街洲际酒店是一家五星级酒店,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区域,目标客户主要为到金融街办理业务的人士。首创集团的子公司北京新大都实业总公司拥有的北京金平大酒店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中心,毗邻八达岭长城、十三陵等旅游景点,目标客户主要为所属区域的观光游客。

由于首创股份已不再经营酒店业务,在酒店业务方面,首创股份和首创集团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3、房地产开发业务

首创集团下属子公司首创置业、北京市经中实业开发总公司、首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首创经中(天津)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阳光百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除下述公司外,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不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不持有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商业用地。报告期内,首创股份从事房地产开发及相关业务的子公司及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时间公司状态项目名称项目区域项目状态
1重庆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003年4月已对外转让首创?立方重庆已完工
2江苏青石置业有限公司2011年4月已对外转让天迈广场江苏南京已完工
3南京天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3月已对外转让铂悦公寓江苏南京已完工
4四川首创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9年12月已对外转让首创?成南郡一期四川眉山已完工
首创?成南郡二期四川眉山在建
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时间公司状态项目名称项目区域项目状态
首创?成南郡(多层商住楼及低层住宅)四川眉山已完工

注:上述项目状态为截至股权对外转让日状态。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公司股权已经全部对外转让完毕。目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不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不持有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商业用地。在房地产开发业务方面,首创股份与首创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构成同业竞争。

4、土地一级开发业务

水星环境的全资子公司海口首创和海口首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曾从事海南省海口市的土地一级开发业务。

根据公司于2007年、2011年分别与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海口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协议,首创股份在海口市注册成立上述两家公司,从事海口市西海岸新区和海口市西海岸南片区一期地块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使地块达到“六通一平”或“三通一平”等熟地出让条件。之后由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或海口市人民政府将项目地块范围内的可出让地块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公开出让。

其中,关于海口首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从事的海口市西海岸南片区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2016年12月27日,首创股份与海口市人民政府签署《海口市西海岸南片区一期土地一级开发合同书补充协议》,约定“2016年,海口市财政局获得海南省财政厅支持,为减少地方性债务项目财政利息负担,需对首创股份已投入本项目的投资予以提前清算。协议签署后,海口市人民政府同意将首创股份投入的资本金7.5亿元及投资收益4.65亿元(抵减土地出让回款及安置房专项补助金后,应实际支付1.35亿元)于2017年6月30日前支付给首创股份。签署协议后,公司及其授权机构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就本项目前期签署的相关协议中止履行,待上述《补充协议》履行完毕,相关协议自动解除。”

截至2017年底,海口市西海岸新区项目已经完成竣工完成,海口首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从事的海口市西海岸新区南片区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已由政府回购,涉及的相关款项已全额收回。自2018年以来,首创股份已不再从事土地

开发业务,最近一年及一期不存在土地开发业务收入。综上,在土地一级开发方面,首创股份与首创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5、收费公路业务

首创股份目前收费公路业务是对京通快速路的经营管理,京通快速路是城市快速路,起终点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和北京市通州区。截至2020年6月30日,控股股东首创集团持有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60%股权。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京津高速公路天津段的投资、建设首创股份目前收费公路业务是对京通快速路的经营管理,京通快速路是城市快速路,起终点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和北京市通州区。由于收费公路业务并非发行人主要经营的业务和未来发展方向,且京通快速路和京津高速公路的公路等级不同,起终点不相同或相似,路线走向也不同,因此,在收费公路业务上,首创股份与首创集团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三)首创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4年1月6日,首创集团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首创集团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首创股份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首创集团将促使首创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上述承诺。

2、首创集团及首创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酒店业务、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及收费公路业务,与首创股份从事的前述同类业务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3、如出现首创集团或首创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首创股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形时,应首创股份要求,首创集团即将首创集团及首创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与首创股份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业务的企业中的全部出资、股权/股份予以出让,以消除实质性同业竞争情形。

4、如出现因首创集团或首创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首创股份的利益受到损害时,首创集团及首创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首创集团不会利用在首创股份的控制地位及控制关系,进行任何损害、

侵占首创股份及首创股份其他股东正当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实际控制人

北京市国资委持有首创集团全部股权,为首创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2、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首创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46.06%的股权,并通过全资子公司首创华星间接持有发行人0.67%的股权,合计持有发行人46.73%的股权,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除首创集团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持股超过5%的股东。

3、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首创集团控股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下属企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截至2020年6月30日,除首创股份外,发行人控股股东首创集团控股的二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首创集团 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主营业务
1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12月27日15,400.0060.69%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产品及设备
2首创东风十堰(注)2017年12月19日8,000.00100.00%湖北省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3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04年7月2日355,000.0060.00%天津市公路管理与养护
4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2006年1月16日638,000.0049.00%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
5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01年12月27日39,000.0052.56%北京市其他土木工程建筑
6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12月5日385,256.2954.47%北京市房地产开发
7首创经中(天津)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7月5日314,700.00100.00%天津市房地产开发
8北京市经中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993年5月19日8,372.40100.00%北京市其他土木工程建筑
9首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992年12月22日40,000.00100.00%北京市房地产开发
10北京新大都实业有限公司1992年6月9日523.72100.00%北京市投资与资产管理
11北京首创新城镇建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10月12日3,000.0080.00%北京市投资与资产管理
12北京创智信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13年11月14日31,400.00100.00%北京市投资与资产管理
13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2月3日65,000.0063.07%北京市证券服务
14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997年12月5日100,230.8071.73%北京市其他资本市场服务
15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2008年12月25日315,000.00100.00%北京市投资与资产管理
16北京首创金融资产交易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2月26日20,000.0080.00%北京市投资与资产管理
17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998年7月24日12,543.0071.09%北京市投资与资产管理
18北京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993年6月26日58,000.00100.00%北京市投资与资产管理
19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998年2月20日55,000.00100.00%北京市投资与资产管理
20北京首都创业贸易有限公司2001年11月28日33,750.00100.00%北京市其他化工产品批发
21北京市首创世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2月12日5,000.0098.00%北京市建材批发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首创集团 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主营业务
22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公司1993年9月24日7,200.00100.00%北京市投资与资产管理
23北京首创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7月12日10,000.00100.00%北京市投资与资产管理
24首创华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2006年11月1日56,637.00100.00%香港投资与资产管理
25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1993年6月14日10,000.00100.00%北京市投资与资产管理
26北京华宇物业发展公司1992年12月18日1,000.00100.00%北京市投资与资产管理
27北京首创恒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4年4月7日3,500.00100.00%北京市投资与资产管理

注:首创集团2017年12月与首创股份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由首创股份托管首创东风十堰的资产、业务、人员等经营管理事项。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4、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构成关联方。公司控股的二级、三级子公司情况请参见“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组织结构及对外投资情况”之“(二)公司对外投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发行人与已包括在合并范围内的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无需披露。

5、公司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公司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名称持股比例
1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50.00%
2上海华高汇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49.00%
3Midwest Disposals Limited50.00%
4Pikes Point Transfer Station Limited50.00%
5Transwaste Canterbury Limited50.00%
6Daniels Sharpsmart New Zealand Limited50.00%
7ECO-Mastermelt Pte Ltd50.00%
8北京首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5.90%
9青岛首创瑞海水务有限公司40.00%
10深圳广业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46.00%
11首星胜运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49.00%
12武汉华信数据系统有限公司46.00%
13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持有12.42%合伙份额
14北京蓝洁利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9.00%
15北京首创热力股份有限公司35.00%
17中关村青山绿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
18中水首创投资有限公司45.00%
19北京速通科技有限公司15.00%
20海若斯(北京)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0.00%
21万创青绿(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40.00%
22浙江开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03%
23北京水汇壹号环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0.71%合伙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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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名称持股比例
24国经中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00%
25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50.00%
26彭泽县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20.00%
27株洲市白石港水环境有限责任公司28.00%
28吴忠市首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5.00%

6、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请参见“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二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Transwaste Canterbury Limited接受垃圾处理服务1,841.991,665.753,329.533,728.33
Midwest Disposals Limited接受垃圾处理服务1,712.271,854.923,097.812,969.51
Waste Disposal Services接受垃圾处理服务639.80735.881,688.531,858.47
Pikes Point Transfer Station Limited接受垃圾处理、传送服务589.11838.931,644.551,646.23
Daniels SharpsmartNewZealandLimited接受垃圾处理服务171.30183.08400.33300.76
Burwood Resource Recovery Park Limited接受垃圾处理服务-693.9914.73-
海若斯(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材料66.04349.77--
武汉华信数据系统有限公司采购自控设备703.9663.373,832.832,121.20
北京都润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接受工程劳务-1,307.351,825.433,262.16
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检测服务--91.54-
苏州嘉净海风龙泵业有限公司采购设备---280.96
上海华高汇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采购设备561.881,524.35668.31-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债费用794.00-1,200.00-

2、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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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Transwaste Canterbury Limited提供运营管理及垃圾运输服务6,127.163,280.8610,346.579,808.73
Burwood Resource Recovery Park Limited注提供运营管理服务307.9717.591,092.421,092.91
Pikes Point Transfer Station Limited提供垃圾处理服务469.951,636.441,230.801,221.95
Midwest Disposals Limited提供运营管理服务265.793,731.63567.51608.48
Waste Disposal Services 注提供运营管理服务194.371,494.84424.65505.71
DanielsSharpsmartNewZealandLimited提供垃圾处理服务-401.19
Tiromoana Station Limited注提供垃圾处理服务----
ECO-Mastermelt Pte Ltd提供垃圾处理服务--147.91-
北京都润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销售设备---53.15
汾阳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提供管理服务---77.12
古交市经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提供管理服务--633.22134.96
洪洞县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提供管理服务---104.65
吕梁市离石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提供管理服务---77.12
平遥县经建城市人居环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提供管理服务---72.08
清徐县经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提供管理服务---50.79
阳泉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提供管理服务--239.97
首创集团提供管理服务-142.31--

注:Burwood Resource Recovery Park Limited和Tiromoana Station Limited是公司联营公司Transwaste Canterbury Limited之全资子公司;Waste Disposal Services是公司子公司WasteManagement NZ limited持有50%份额之非公司制合营实体(Unincorporated Joint Venture)。

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承租方名称租赁内容租赁费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首创集团首创股份房屋租赁--998.271,197.93
北京新大都实业总公司首创股份房屋租赁126.19252.38252.38252.38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发行人领取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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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发行人领取的报酬405.002,065.941,811.921,523.44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1、最近三年发生的资产收购

(1)收购北京首创污泥处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9%股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北京首创博桑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北京首创污泥处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9%股权,股权转让价款2,556万元;收购后,公司持有北京首创污泥处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首创博桑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北京首创污泥处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16]第BJV4060号),北京首创污泥处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9%股权价值为2,396.17万元。根据双方协商,公司受让北京首创博桑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首创污泥处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9%,股权的转让价款为 2,556 万元。

2017年8月16日,公司与北京首创博桑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北京首创污泥处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2017年12月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更名为北京首创污泥处置技术有限公司。

2、共同对外投资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顺义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东部片区)PPP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顺义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东部片区)PPP项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水汇环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00万元,发起设立北京水汇壹号环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该基金的联合普通合伙人(GP)为水汇环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首创新城镇建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LP)为北京首创新城镇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由于公司控股股东首创集团为新城镇基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新城镇基金法人股东,本次共同设立水汇壹号基金构成关联交易。

3、委托贷款及收取的委托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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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6月30日,首创股份仍在执行的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的情况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合营公司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交易的议案》,并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合营公司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83,900万元,其中:2020年6月向其提供委托贷款60,200万元,2020年12月向其提供委托贷款23,700万元,贷款期限均为一年,贷款利率为4.35%。

截至2020年6月30日,首创股份仍在执行的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的余额为84,200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取的关联方委托贷款利息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通用首创委贷利息1,732.933,068.422,472.041,982.75
青岛首创瑞海水务有限公司委贷利息--46.92111.60
海若斯(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贷利息14.395.74--

4、关联方资金拆入及支付的借款利息

截至2020年6月30日,首创股份仍在执行的从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情况如下:

借出方(债权人)借入方(债务人)借款起始日还款日借款本金利率
首创华星BCG2018-06-012021-06-0157,000万 新西兰元5.50%

报告期内,发行人支付的关联方借款利息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首创华星支付借款利息6,886.5414,262.0613,798.5813,700.52
首创大河投资支付借款利息-29.59100.8643.67

5、关联方资金拆出及收取的借款利息

截至2020年6月30日,首创股份仍在执行的向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拆出资金的情况如下:

借出方(债权人)借入方(债务人)借款起始日还款日借款本金(万元)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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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首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广业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018-06-122019-06-11注650.005.22%
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2018-04-012019-03-31注644.895.22%
2018-08-012019-07-31注719.665.22%
2018-12-012019-11-30注777.455.22%
2018-01-012018-12-31注1,122.095.22%
2018-05-182019-05-17注1,298.035.22%
ECO Special Waste Management Pte LtdECO-Mastermelt Pte Ltd2018-01-012021-12-31823.17SIBOR+1.5%
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蓝洁利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6-02-222018-07-11注620.009%
2016-11-152018-05-14注240.0011%

注:截至本配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广业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正在就相关款项的展期安排进行沟通协商。北京蓝洁利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9%之参股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北京蓝洁利德29%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涉及借款及债转股条款: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借予北京蓝洁利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620万元用于购置固废运输车辆,借款资金所购置车辆以抵押方式作为担保,在符合协议条件的前提下债权人有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后因业务开展及资金周转需求,北京蓝洁利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向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借入240万元用于购置固废运输车辆并以购置车辆提供抵押担保;截至本配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蓝洁利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就相关款项的展期安排进行沟通协商。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资金拆出利息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深圳广业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收取借款利息137.55284.36207.15207.15
ECO-Mastermelt Pte Ltd收取借款利息8.3347.6810.68-

6、对外关联担保

截至2020年6月30日,首创股份关联担保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起始日担保金额借款到期日担保类型
首创股份通用首创2004/09/2018,300.002022/6/20股权质押担保

通用首创为首创股份持股50%之合营公司。2004年通用首创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4年11月22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止。

2004年10月,为确保通用首创履行其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首创股份、法国通用水务公司(通用首创之另一持股50%股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股权质押合同》,首创股份、法国通用水务公司作为出质人,以其持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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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处分的通用首创全部股权作为质押,向通用首创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明确规定的由借款人向质权人支付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随着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贷款人其他款项的清偿,《股权质押合同》项下担保的本金、利息及借款人应付质权人其他款项数额相应减少,上述股权质押担保自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之日解除。此外,就通用首创对首创股份提供反担保事项,双方签署了《保证协议》。

首创股份第二届董事会200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相关议案,上述关联担保即首创股份为首创股份之合营公司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20亿元中的50%,即10亿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截至2020年6月30日,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累计偿还借款本金16.34亿元及相关利息,借款余额为3.66亿元,本公司的担保金额相应为18,300万元。

(四)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应收账款
Transwaste Canterbury Limited1,000.16-824.491,705.66
Midwest Disposals Limited11.48-11.20113.08
Pikes Point Transfer Station Limited66.24-72.58108.31
Waste Disposal Services36.67-40.3779.34
其他流动资产
通用首创83,900.0068,900.0054,700.0045,700.00
青岛首创瑞海水务有限公司---1,000.00
其他应收款
ECO-Mastermelt Pte Ltd1,041.54805.44614.86-
深圳广业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5,195.365,195.363,914.093,914.09
北京蓝洁利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870.69870.69860.00860.00
首创集团140.65140.65
预付账款
武汉华信79.07-27.38200.52
上海华高汇元工程服务有限公657.395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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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应收股利
北京首创热力股份有限公司-336.05-
宝鸡创威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20.60220.60220.60220.60
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393.02
其他非流动资产
北京都润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0,000.00
海若斯(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00.00300.00--

2、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其他应付款
首创集团262.00262.00262.00459.80
北京新大都实业总公司---35.87
首创华星1,250.421,250.42--
北京都润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542.00
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1,350.00
首创大河投资--1,000.182,043.35
武汉华信数据系统有限公司23.99-15.48-
首星胜运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115.89-
应付账款
Midwest Disposals Limited--184.212.32
Waste Disposal Services214.14-224.24197.48
Pikes Point Transfer Station Limited17.68--10.30
Transwaste Canterbury Limited1.46
海若斯(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43.67
北京都润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563.682,453.571,945.54-
上海华高汇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1,300.391,609.33658.11-
武汉华信1,748.662,822.463,855.421,422.83
苏州嘉净海风龙泵业有限公司--510.29245.67
预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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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北京市一清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1,174.12
应付利息
首创华星--8,643.561,117.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首创华星---263,140.27
长期借款
首创华星--263,020.63-

(五)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发行人在其现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回避表决制度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相关规定

《公司章程》对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做出如下安排:

《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发生资金、商品、服务、担保或者其他资产的交易,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防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形发生。”

《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

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本条前款的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

《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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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与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联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可以出席股东大会,但应主动向股东大会申明此种关联关系。关联股东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其观点,但在投票表决时应回避而不参与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主持人应宣布有关关联股东的名单,并对关联事项作出简要介绍之后说明关联股东是否参与表决。如关联股东回避而不参与表决,主持人应宣布出席大会的非关联方股东持有或代表表决权股份的总数和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之后进行审议并表决。”

3、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需回避的其他情形。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制度及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规范关联交易做出如下安排: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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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发行人目前聘请了独立董事,并规定独立董事应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在制度上保障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作用。独立董事在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中均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规范关联交易做出如下安排: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人与关联交易的范围、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披露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关联股东或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的原则;

(4)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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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一)审计意见类型

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致同会计师出具了“致同审字(2018)第110ZA441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9)第110ZA474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致同审字(2020)第110ZA319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01,082.91374,950.50611,538.13409,462.6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7,120.7915,870.8415,227.073,807.21
应收账款462,102.09377,071.27287,022.89228,104.71
预付款项31,350.6019,569.018,638.2913,615.83
其他应收款154,471.62157,239.14170,018.01119,339.1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220.60613.62556.65220.60
存货81,416.65112,492.1478,361.2665,163.33
合同资产56,049.32---
持有待售资产68,435.9369,748.0567,158.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5,554.795,554.79
其他流动资产269,237.90220,325.18146,159.7388,39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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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1,641,267.821,347,266.131,389,678.64933,444.8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793.4520,689.26
长期应收款710,357.91565,940.72422,005.99224,683.69
长期股权投资275,192.84269,037.40258,073.01241,756.5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004.665,494.92--
投资性房地产73,648.1473,648.1473,604.25-
固定资产571,894.78581,912.27531,242.10489,776.49
在建工程1,960,803.852,015,547.571,614,626.921,093,249.49
无形资产3,033,011.322,693,629.042,241,580.481,725,986.48
开发支出498.82-438.18406.19
商誉292,976.99296,570.54290,247.40285,433.63
长期待摊费用11,014.1412,176.646,102.042,512.06
递延所得税资产21,869.1419,856.7615,746.7714,630.02
其他非流动资产105,116.53106,155.4943,655.5166,862.14
非流动资产合计7,061,389.146,639,969.495,509,116.114,165,986.01
资产总计8,702,656.967,987,235.636,898,794.755,099,430.8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49,777.99136,805.33255,610.58524,848.44
应付票据-307.80--
应付账款738,174.74838,210.35640,101.25406,772.86
预收款项-160,039.21124,501.87123,408.63
合同负债192,389.25---
应付职工薪酬21,553.6229,316.8425,636.4520,042.37
应交税费45,617.0559,289.7161,103.0937,468.74
其他应付款216,760.14180,295.41259,069.09202,193.17
其中:应付利息--23,852.995,878.78
应付股利1,780.082,325.582,337.442,205.02
持有待售负债46,942.0347,322.8446,685.3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1,698.59291,516.00205,033.52467,474.60
其他流动负债111,083.7273,544.70104,947.9854,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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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合计2,023,997.131,816,648.191,722,689.201,836,610.9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595,338.742,207,983.291,835,658.801,084,066.10
应付债券930,817.54708,040.43584,672.57165,342.00
长期应付款120,226.10124,547.32125,951.68112,171.0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58.23100.60150.97222.22
预计负债221,996.08205,599.29173,691.23137,863.54
递延收益41,454.7440,212.9420,322.9613,993.09
递延所得税负债66,995.0862,657.2157,420.6635,745.66
非流动负债合计3,976,886.503,349,141.102,797,868.861,549,403.63
负债合计6,000,883.635,165,789.294,520,558.063,386,014.57
股东权益:
股本568,544.82568,544.82568,544.82482,061.41
其他权益工具900,000.001,000,000.00640,000.00440,000.00
资本公积239,273.37239,341.62239,136.3360,764.34
其他综合收益-11,296.692,951.715,710.36-26,843.51
盈余公积104,285.57104,285.5795,817.3889,241.31
未分配利润206,784.54217,059.54207,302.44202,689.7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007,591.602,132,183.251,756,511.331,247,913.33
少数股东权益694,181.72689,263.08621,725.35465,502.95
股东权益合计2,701,773.332,821,446.332,378,236.681,713,416.2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8,702,656.967,987,235.636,898,794.755,099,430.84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7,080.4546,084.72146,269.25114,941.63
应收票据4,280.00---
应收账款84.5456.7828.9438.46
预付款项86.92141.3596.64776.35
其他应收款1,031,056.231,041,900.83952,234.75572,9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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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40,283.4366,731.0131,288.1222,016.83
存货126.93123.59127.15171.67
持有待售资产12,750.0012,750.0012,75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84,342.1469,174.5054,838.60235,358.85
流动资产合计1,209,807.191,170,231.761,166,345.32924,207.4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611.136,873.63
长期应收款873.00944.86873.00-
长期股权投资2,282,167.392,126,234.721,833,560.141,512,099.8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783.212,683.21--
投资性房地产73,648.1473,648.1473,604.25-
固定资产7,916.928,122.447,079.9116,739.11
在建工程--79.481,733.79
无形资产54,847.9463,893.4268,325.9074,001.07
开发支出403.69---
长期待摊费用3,558.144,548.72503.706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169.991,169.991,169.991,169.99
其他非流动资产78,893.7570,357.8644,941.9168,801.74
非流动资产合计2,506,262.172,351,603.352,032,749.401,682,019.20
资产总计3,716,069.363,521,835.113,199,094.722,606,226.6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20,000.0030,045.43170,000.00475,000.00
应付账款2,304.313,046.462,788.963,643.92
预收款项-5,606.055,545.451,431.55
合同负债1,367.95---
应付职工薪酬3,190.155,207.094,339.564,048.57
应交税费272.53158.33181.591,145.27
其他应付款535,497.18568,288.31578,296.16477,942.00
其中:应付利息--9,769.734,8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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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1,308.9595,186.1212,950.0069,481.09
其他流动负债100,253.1550,679.32100,000.005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974,194.20758,217.10874,101.711,082,692.4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28,237.00137,076.00141,750.00153,250.00
应付债券620,000.00500,000.00380,000.00100,000.00
长期应付款492.10530.0345,589.0448,055.93
递延收益167.60---
预计负债2,558.819,672.8912,294.1014,179.97
递延所得税负债16,956.6016,956.6016,900.49-
非流动负债合计768,412.11664,235.53596,533.62315,485.90
负债合计1,742,606.321,422,452.631,470,635.331,398,178.30
股东权益:
股本568,544.82568,544.82568,544.82482,061.41
其他权益工具900,000.001,000,000.00640,000.00440,000.00
资本公积283,184.21283,252.46282,987.48100,117.60
其他综合收益53,875.9654,992.8952,588.435,838.57
盈余公积104,285.57104,285.5795,817.3889,241.31
未分配利润63,572.4988,306.7588,521.2790,789.49
股东权益合计1,973,463.042,099,382.491,728,459.391,208,048.3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3,716,069.363,521,835.113,199,094.722,606,226.69

2、利润表

(1)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695,635.581,490,727.361,245,536.30928,502.08
减:营业成本475,853.461,049,174.82861,945.52636,999.19
税金及附加12,223.4028,197.6814,349.9912,645.75
销售费用1,139.042,627.511,739.856,020.14
管理费用79,783.19156,266.19144,651.76126,652.97
研发费用2,772.874,849.552,832.561,6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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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财务费用66,263.68125,582.99122,498.7191,165.58
其中:利息费用64,219.05116,650.20113,620.3586,476.53
利息收入5,080.877,977.269,641.329,310.26
加:其他收益8,320.9819,453.5418,352.2329,436.3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829.9319,565.1821,576.4019,961.4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131.6216,544.0213,010.9313,506.8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3.89180.58-3,280.9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391.47-4,718.4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73-4,444.92-1,617.3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60346.75269.143,061.1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5,149.91158,717.77133,451.36100,933.01
加:营业外收入1,578.925,106.321,943.271,578.09
减:营业外支出530.323,969.717,518.315,322.9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6,198.51159,854.38127,876.3197,188.20
减:所得税费用28,456.5150,703.2346,314.5326,973.5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7,742.00109,151.1581,561.7870,214.6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47,742.00109,151.1581,561.7870,214.67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5,134.3213,312.249,621.149,013.79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607.6895,838.9171,940.6461,200.8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3,011.28-4,992.8230,689.7319,687.7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4,248.40-2,758.6632,553.8819,700.87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75.12-392.89--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3,873.28-2,365.7732,553.8819,700.8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8,762.88-2,234.16-1,864.14-13.11
六、综合收益总额24,730.72104,158.33112,251.5289,9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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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8,359.2893,080.25104,494.5280,901.7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628.5611,078.087,757.009,000.6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70.16860.14490.1270
(二)稀释每股收益0.070.16860.14490.1270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8,392.3435,042.2838,989.5240,605.97
减:营业成本5,845.9418,340.1918,575.9215,525.52
税金及附加356.85714.04906.281,071.45
销售费用0.00--1,920.50
管理费用12,982.5227,145.9721,590.2417,971.14
研发费用980.80680.26318.41-
财务费用-4,937.28-4,280.8515,285.0023,078.66
其中:利息费用20,749.1245,288.7650,976.7737,376.49
利息收入26,843.6852,888.3640,213.8715,734.50
加:其他收益49.293.34117.9916,080.2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3,747.2292,283.0684,582.2758,947.2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655.2311,499.287,349.627,120.6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3.89180.5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2.58-46.7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0.00-1.7328.12-47.1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4.5428.2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6,972.5984,769.0467,250.8356,019.07
加:营业外收入25.2850.46218.7318.92
减:营业外支出748.5581.50759.1799.1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6,249.3284,738.0066,710.3955,938.83
减:所得税费用0.0056.12949.66-1,2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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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6,249.3284,681.8865,760.7357,156.1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26,249.3284,681.8865,760.7357,156.14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0.0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16.932,404.4546,749.862,744.66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72.09--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116.932,332.3746,749.862,744.66
六、综合收益总额25,132.3987,086.34112,510.5959,900.80

3、现金流量表

(1)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08,533.201,329,855.55996,798.28822,911.72
收到的税费返还6,795.2417,297.6714,616.6912,142.0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804.8863,272.19107,033.1487,013.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39,133.331,410,425.411,118,448.11922,067.5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32,900.95593,668.15395,645.54316,271.0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20,654.24230,135.05198,485.89172,635.06
支付的各项税费80,596.68145,429.34107,790.9592,286.8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1,721.03107,854.2887,024.6291,948.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5,872.901,077,086.81788,946.99673,141.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3,260.43333,338.60329,501.12248,925.7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0,175.0280,363.7355,578.50129,235.6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775.1113,240.9611,257.8516,194.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88.216,536.459,531.5826,804.9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51.8017,932.8422,526.1510,324.1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2,190.14118,073.9798,894.08182,55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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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55,023.841,167,363.98925,522.15744,982.68
投资支付的现金70,347.7080,080.4070,447.4665,372.9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99,346.68-7,511.2453,482.7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40.002,080.00830.0020,737.7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26,158.221,249,524.381,004,310.85884,576.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3,968.08-1,131,450.41-905,416.77-702,017.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030.91557,606.03561,759.72322,001.39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0,030.9157,606.0395,754.9282,001.3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65,145.851,541,714.381,670,204.221,247,943.3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685,198.5615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02.305,250.001,779.409,798.5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78,179.062,104,570.412,918,941.911,729,743.2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98,406.371,300,302.811,926,585.07995,155.0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31,700.91239,192.66186,460.78149,795.79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2,167.227,018.528,903.159,268.1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112.096,269.4218,728.045,959.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34,219.371,545,764.892,131,773.891,150,910.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3,959.68558,805.52787,168.02578,832.6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488.78872.62-203.57-9,886.2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1,763.25-238,433.67211,048.80115,854.9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7,325.74595,759.41384,710.62268,855.6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79,088.99357,325.74595,759.41384,710.62

(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140.8039,123.8941,629.3144,37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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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27,469.69130,663.64352,139.95288,067.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35,610.49169,787.53393,769.26332,447.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772.744,905.657,658.5511,813.3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4,099.9124,512.2321,029.7517,498.20
支付的各项税费2,640.514,067.194,049.805,143.5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68,560.88129,624.81650,210.73202,748.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87,074.04163,109.88682,948.84237,203.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463.546,677.64-289,179.5895,243.8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95,530.40103,531.91274,060.09104,998.2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9,022.5150,697.4870,195.4476,202.2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8.6867.602,985.2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23.03274,392.2850,978.1715,176.4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5,875.94428,670.36395,301.31199,362.25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58.9016,122.663,933.53252,758.88
投资支付的现金494,613.80429,423.63285,070.35410,344.0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98,377.5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40.00278,949.32-19,79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6,612.70724,495.60387,381.48682,892.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736.76-295,825.257,919.83-483,530.6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00.00466,004.8024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10,000.00631,300.00727,934.34811,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480,000.0015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7.60--492.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10,167.601,131,300.001,673,939.141,201,492.5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46,446.81818,446.001,253,015.43658,985.0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1,217.00119,718.18106,848.8384,8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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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27.763,197.774,360.65823.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9,191.57941,361.941,364,224.91744,624.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976.03189,938.06309,714.23456,867.9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02353.14-0.1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775.73-99,209.5328,807.6368,581.0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3,504.72142,714.25113,906.6345,325.6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2,280.4543,504.72142,714.25113,9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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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权益变动表

(1)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永续债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568,544.821,000,000.00239,341.622,951.71104,285.57217,059.542,132,183.25689,263.082,821,446.3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68,544.821,000,000.00239,341.622,951.71104,285.57217,059.542,132,183.25689,263.082,821,446.3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0,000.00-68.25-14,248.40-10,275.00-124,591.654,918.64-119,673.01
(一)综合收益总额-14,248.4042,607.6828,359.28-3,628.5624,730.7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00,000.00-68.25-100,068.2510,030.91-90,037.34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0,030.9110,030.91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100,000.00-100,000.00-100,000.00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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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永续债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4.其他-68.25-68.25-68.25
(三)利润分配-50,983.59-50,983.59-1,483.71-52,467.29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5,483.59-45,483.59-1,483.71-46,967.29
4.其他-5,500.00-5,500.00-5,50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1,899.10-1,899.10-1,8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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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永续债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四、本期期末余额568,544.82900,000.00239,273.37-11,296.69104,285.57206,784.542,007,591.60694,181.722,701,7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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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永续债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568,544.82640,000.00239,136.335,710.3695,817.38207,302.44621,725.352,378,236.6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568,544.82640,000.00239,136.335,710.3695,817.38207,302.44621,725.352,378,236.68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60,000.00205.29-2,758.668,468.199,757.1067,537.73443,209.65
(一)综合收益总额--2,758.6695,838.9111,078.08104,158.33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360,000.00205.2962,647.38422,852.67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62,647.3862,647.3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60,000.00360,000.00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205.29205.29
(三)利润分配----8,468.19-84,896.40-6,187.72-82,615.94
1.提取盈余公积----8,468.19-8,4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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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9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永续债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45,483.59-6,187.72-51,671.31
4.其他-----30,944.63-30,944.63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1,185.41-1,185.41
四、本年年末余额568,544.821,000,000.00239,341.622,951.71104,285.57217,059.54689,263.082,821,4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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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永续债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482,061.41440,000.0060,764.34-26,843.5189,241.31202,689.78465,502.951,713,416.2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482,061.41440,000.0060,764.34-26,843.5189,241.31202,689.78465,502.951,713,416.2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6,483.41200,000.00178,371.9932,553.886,576.074,612.66156,222.40664,820.41
(一)综合收益总额---32,553.88-71,940.647,757.00112,251.52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86,483.41200,000.00178,371.99---161,556.31626,411.71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86,483.41-179,409.60---161,556.31427,449.33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200,000.00-----200,000.00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1,037.61-----1,037.61
(三)利润分配----6,576.07-67,327.98-13,090.91-73,842.82
1.提取盈余公积----6,576.07-6,576.0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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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8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永续债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3.对股东的分配------38,564.91-13,090.91-51,655.83
4.其他------22,186.99--22,186.99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568,544.82640,000.00239,136.335,710.3695,817.38207,302.44621,725.352,378,23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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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永续债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482,061.41200,000.0060,758.83-46,544.3983,525.69193,999.42387,673.841,361,474.8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482,061.41200,000.0060,758.83-46,544.3983,525.69193,999.42387,673.841,361,474.8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40,000.005.5119,700.875,715.618,690.3577,829.10351,941.45
(一)综合收益总额---19,700.87-61,200.889,000.6889,902.44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240,000.005.51---77,968.49317,974.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77,968.4977,968.49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240,000.00-----240,000.00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5.51----5.51
(三)利润分配----5,715.61-52,510.53-9,140.07-55,934.98
1.提取盈余公积----5,715.61-5,715.6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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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7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永续债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3.对股东的分配------38,564.91-9,140.07-47,704.98
4.其他------8,230.00--8,230.00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482,061.41440,000.0060,764.34-26,843.5189,241.31202,689.78465,502.951,713,4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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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
实收资本 (或股本)永续债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568,544.821,000,000.00283,252.4654,992.89104,285.5788,306.752,099,382.4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68,544.821,000,000.00283,252.4654,992.89104,285.5788,306.752,099,382.4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0,000.00-68.25-1,116.93-24,734.26-125,919.44
(一)综合收益总额-1,116.9326,249.3225,132.3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00,000.00-68.25-100,068.25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100,000.00-100,000.00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68.25-68.25
(三)利润分配-50,983.59-50,983.59
1.提取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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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
实收资本 (或股本)永续债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5,483.59-45,483.59
3.其他-5,500.00-5,50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68,544.82900,000.00283,184.2153,875.96104,285.5763,572.491,973,4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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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
股本永续债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568,544.82640,000.00282,987.4852,588.4395,817.3888,521.271,728,459.3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568,544.82640,000.00282,987.4852,588.4395,817.3888,521.271,728,459.3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60,000.00264.982,404.458,468.19-214.52370,923.10
(一)综合收益总额2,404.4584,681.8887,086.34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360,000.00264.98360,264.98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60,000.00360,000.00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264.98264.98
(三)利润分配8,468.19-84,896.40-76,428.21
1.提取盈余公积8,468.19-8,468.19
2.对股东的分配-45,483.59-45,483.59
3.其他-30,944.63-30,94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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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9年度
股本永续债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568,544.821,000,000.00283,252.4654,992.89104,285.5788,306.752,099,382.49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
股本永续债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482,061.41440,000.00100,117.605,838.5789,241.3190,789.491,208,048.3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482,061.41440,000.00100,117.605,838.5789,241.3190,789.491,208,048.3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6,483.41200,000.00182,869.8746,749.866,576.07-2,268.22520,410.99
(一)综合收益总额---46,749.86-65,760.73112,510.59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86,483.41200,000.00182,869.87---469,353.28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86,483.41-179,409.60---265,893.01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200,000.00----200,000.00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3,460.27---3,460.27
(三)利润分配----6,576.07-67,327.98-60,751.91
1.提取盈余公积----6,576.07-6,576.07-
2.对股东的分配------38,564.91-38,564.91
3.其他------22,186.99-22,186.99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700.97-700.97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项目2018年度
股本永续债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700.97-700.97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568,544.82640,000.00282,987.4852,588.4395,817.3888,521.271,728,459.39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度
股本永续债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482,061.41200,000.0099,777.253,093.9183,525.6986,143.88954,602.1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482,061.41200,000.0099,777.253,093.9183,525.6986,143.88954,602.1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40,000.00340.352,744.665,715.614,645.61253,446.24
(一)综合收益总额---2,744.66-57,156.1459,900.80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240,000.00340.35---240,340.35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240,000.00----240,000.00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340.35---340.35
(三)利润分配----5,715.61-52,510.53-46,794.91
1.提取盈余公积----5,715.61-5,715.61-
2.对股东的分配------38,564.91-38,564.91
3.其他------8,230.00-8,230.00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项目2017年度
股本永续债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482,061.41440,000.00100,117.605,838.5789,241.3190,789.491,208,0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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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的说明

(一)2017年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变化情况企业名称变化原因
增加华冠环保收购
增加淮南市袁庄水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
增加淮南市顺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购
增加广元市长风建设有限公司收购
增加马鞍山慧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绍兴首创新设
增加长治首创新设
增加淮南毛集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设
增加首创生态环境(福建)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太谷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设
增加揭阳市揭东区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华展汇元新设
增加徐州慧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揭阳产业园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揭阳空港区地都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常熟首创农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普定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胶州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泗县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设
增加宿迁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石河子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颍上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设
增加东营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临澧首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东营首创博远水务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延津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仁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北京清斋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设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增加凤凰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设
增加揭西县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设
减少郑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注销
减少山东首创中原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注销
减少武汉伊高水务有限公司注销

(二)2018年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变化情况企业名称变化原因
增加成都金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收购
增加芜湖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收购
增加成都陡沟河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购
增加水城县首诚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衡阳蓝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设
增加湖北首创生态环境综合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合肥首创长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设
增加北京龙庆首创污泥处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新设
增加天津宁河首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泉州水汇生态环境开发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天津宁河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西峡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三明镛州水汇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枞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设
增加合肥十五里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设
增加舞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北京青云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淮南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淮安首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四川水汇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北京水汇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天津市宁河区首创供水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昌江首创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新设
增加六盘水市钟山区创净水务有限公司新设
减少北京首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为联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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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盘锦首创红海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注销
减少贵州首创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注销

(三)2019年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变化情况企业名称变化原因
增加龙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设
增加凤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新设
增加北京恒润慧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长治漳泽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泗县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合肥蔡田铺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设
增加河北雄安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湖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设
增加三亚市海创水务环保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临沭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庆阳陇沣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新设
增加龙山首创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新设
增加淮南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宁波首创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新设
增加北京长兴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新设

注:上述合并范围的变更为二级子公司范围的变更情况

(四)2020年1-6月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变化情况企业名称变化原因
增加临沂港华水务有限公司控制权变化
增加水汇和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权变化
增加首创生态环境(中山)有限公司新设

注:上述合并范围的变更为二级子公司范围的变更情况

三、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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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6月30日/ 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度
流动比率0.810.740.810.51
速动比率0.740.680.760.47
资产负债率(合并)68.95%64.68%65.53%66.4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6.89%40.39%45.97%53.65%
应收账款周转率1.664.494.844.28
存货周转率4.9110.9912.016.9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250.590.580.5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21-0.420.370.24

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数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数

(二)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单位:元/股

项目期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020半年度2.02%0.07490.0749
2019年度5.39%0.16860.1686
2018年度5.42%0.14490.1449
2017年度5.80%0.12700.1270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020半年度1.84%0.06820.0682
2019年度4.81%0.15050.1505
2018年度4.96%0.13260.1326
2017年度5.45%0.11940.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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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7.55-122.925,226.941,881.0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717.107,701.435,789.234,595.43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0.88294.87-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4,943.6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21.0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5,777.86--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1,747.313,074.162,518.962,095.27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43.89180.58-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142.3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49.59-46.94-3,986.9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98.000.00-1,664.31
所得税影响额-1,445.83-3,040.69-2,258.56-2,123.8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531.50-4,652.35-634.82-682.91
合计3,805.9910,274.156,126.653,66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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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及其变动

1、资产规模与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1,641,267.8218.86%1,347,266.1316.87%1,389,678.6420.14%933,444.8318.30%
非流动资产7,061,389.1481.14%6,639,969.4983.13%5,509,116.1179.86%4,165,986.0181.70%
资产总计8,702,656.96100.00%7,987,235.63100.00%6,898,794.75100.00%5,099,430.84100.00%

2017年12月3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规模逐年增长,由2017年末的5,099,430.84万元增长至2020年6月末的8,702,656.96万元,增幅为

70.66%。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逐年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规模拓展导致公司资产规模相应增长。

从资产构成来看,公司的资产主要为非流动资产,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2020年6月末,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分别为81.70%、79.86%、83.13%和81.14%。公司资产总额中非流动资产占比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的供水业务、污水处理业务、固体废物处理业务的特点和性质导致;供水、污水处理和固体废物处理业务,具有前期一次性投资且金额较大,后期通过运营逐渐回款的行业特征。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构成。

2、流动资产规模与结构分析

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等构成,最近三年一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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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501,082.9130.53%374,950.5027.83%611,538.1344.01%409,462.6543.87%
应收票据17,120.791.04%15,870.841.18%15,227.071.10%3,807.210.41%
应收账款462,102.0928.16%377,071.2727.99%287,022.8920.65%228,104.7124.44%
预付款项31,350.601.91%19,569.011.45%8,638.290.62%13,615.831.46%
其他应收款154,471.629.41%157,239.1411.67%170,018.0112.23%119,339.1012.7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220.600.01%613.620.05%556.650.04%220.600.02%
存货81,416.654.96%112,492.148.35%78,361.265.64%65,163.336.98%
合同资产56,049.323.42%
持有待售的资产68,435.934.17%69,748.055.18%67,158.484.8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5,554.790.40%5,554.790.60%
其他流动资产269,237.9016.40%220,325.1816.35%146,159.7310.52%88,397.219.47%
合计1,641,267.82100.00%1,347,266.13100.00%1,389,678.64100.00%933,444.83100.00%

(1)货币资金

发行人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报告期内,公司的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现金242.100.05%33.810.01%574.280.09%78.560.02%
银行存款478,828.0395.56%357,287.4895.29%594,998.8097.30%384,432.5893.89%
其他货币资金22,012.794.39%17,629.214.70%15,965.052.61%24,951.516.09%
合计501,082.91100.00%374,950.50100.00%611,538.13100.00%409,462.65100.00%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09,462.65万元、611,538.13万元、374,950.50万元、501,082.9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87%、44.01%、27.83%和30.53%。

公司货币资金波动主要受经营活动、投融资行为等因素影响。

2018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202,075.48万元,增速为

49.35%,主要是由于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

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31.70亿元,增幅达到34.14%,导致公司经营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长8.06亿元;2018年公司发行中期票据28亿元、绿色公司债券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净增加5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6.58亿元,导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17年度增加20.84亿元。2018年公司经营规模增加、融资规模加大导致公司2018年末货币资金大幅增加。

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2018年末减少236,587.63万元,降幅为

38.69%。2019年公司经营情况良好,随着公司中标储备项目陆续步入建设期,公司项目建设相关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流出仍保持较高水平,2019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31,450.41万元,较2018年减少226,033.64万元。但由于公司已于2018年通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完成较大额度筹资,2019年大额融资相对较少,相应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减少,导致公司2019年货币资金余额有所下降。

2020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126,132.41万元,增幅为33.64%,主要是由于2020年上半年新增借款较多导致2020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到643,959.68万元,较2019年全年增加85,154.16万元。

(2)应收账款

2017年末、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53,644.251,360.14128,693.55692.73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92,235.314,131.5668,385.353,428.79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8,247.201,612.1736,263.021,115.69
合计294,126.767,103.87233,341.925,237.21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要求,2019年首创股份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坏账进行减值会计处理。首创股份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并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截至2019年末与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与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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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822.34822.341,047.341,036.8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72,940.4510,838.35388,335.2711,274.47
合计473,762.7911,660.69389,382.6112,311.34

①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28,104.71万元、287,022.89万元、377,071.27万元和462,102.0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24.44%、20.65%、27.99%和28.16%。

公司作为污水处理、供水、固废处理等公用事业提供商,主要通过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其授权机构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开展业务,通常实际收款时间与结算时间存在一定的收款周期,因此在结算后会形成一定的应收账款,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变动主要受公司业务开展、回款节奏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应收账款规模也有所增加。

②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2017年末、2018年末,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结构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余额比例坏账余额比例坏账
1年以内74,122.8280.38%-59,313.5986.73%-
1至2年10,795.5911.70%539.783,960.595.79%198.03
2至3年2,982.963.23%149.15434.400.64%21.72
3至4年410.350.44%82.071,070.711.57%214.14
4至5年703.780.76%140.76763.961.12%152.79
5年以上3,219.813.49%3,219.812,842.104.16%2,842.10
合计92,235.31100.00%4,131.5668,385.35100.00%3,428.79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要求,2019年首创股份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进行会计处理。公司主要根据应收账款业务性质,结合历史数据及管理经验,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中,确定组合的依据包括零售业务、环境业务、工程业务、其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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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构成与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比例坏账账面余额比例坏账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22.340.17%922.341,047.340.27%1,036.87
其中:零星款项合计822.340.17%922.341,047.340.27%1,036.8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72,940.4599.38%10,838.35388,335.2799.73%11,274.47
其中:零售业务57,696.2912.18%5,477.4362,435.7616.03%5,688.05
环境业务329,706.3869.59%2,010.35252,456.5064.84%1,874.88
工程业务69,441.9014.66%3,156.7860,020.4215.41%3,473.90
其他业务16,095.883.40%193.8013,422.583.45%237.64
合计473,762.79100.00%11,660.69389,382.61100.00%12,311.34

其中,零售业务回款情况受终端用户缴纳服务费用等因素影响,工程业务的回款情况受业主方付款节奏等因素影响,环境业务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业务将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相关要求,向政府部门或授权机构等相关方进行定期结算与收款;考虑到业务类型、客户性质及信用保障程度等因素,零售业务、工程业务的应收账款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高于环境业务。

③应收账款前五名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2020年6月30日
1环保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51,886.2610.95%
2呼和浩特市水务局12,548.222.65%
3铁岭市财政局15,970.163.37%
4开原市财政局13,142.792.77%
5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366.801.98%
合计102,914.23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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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2019年12月31日
1环保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57,763.2114.83%
2铁岭市财政局14,882.673.82%
3开原市财政局12,383.813.18%
4呼和浩特市水务局10,053.492.58%
5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37.732.58%
合计105,120.9127.00%
2018年12月31日
1环保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38,311.1713.03%
2三亚市污水处理公司18,027.866.13%
3铁岭市财政局12,756.314.34%
4海口市人民政府12,650.354.30%
5开原市财政局11,309.483.85%
合计93,055.1831.64%
2017年12月31日
1环保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44,883.2519.23%
2包头市供水总公司9,559.774.10%
3开原市财政局8,782.723.76%
4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8,176.803.50%
5贵州锦屏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8,158.683.50%
合计79,561.2234.1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主要为公司主营业务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其授权机构、财政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环保建设项目业主方等,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

(3)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余额比例余额比例余额比例余额比例
1年以内29,337.1593.57%18,209.5293.05%6,206.5471.85%9,879.307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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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2年1,694.665.41%896.204.58%2,027.8823.48%1,153.058.47%
2至3年58.420.19%270.061.38%200.012.32%293.342.15%
3年以上260.380.83%193.240.99%203.872.36%2,290.1516.82%
合计31,350.60100.00%19,569.01100.00%8,638.29100.00%13,615.83100.00%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13,615.83万元、8,638.29万元、19,569.01万元和31,350.60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6%、0.62%、1.45%和1.91%。从账龄结构上看,公司预付款项以2年期以内为主,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账龄在2年内的预付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81.03%、95.33%、97.63%和98.98%。

(4)其他应收款

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之外,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股权转让款以及往来款等。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发行人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之外的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119,118.50万元、169,461.36万元、156,625.52万元和154,251.0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2.76%、

12.19%、11.63%和9.40%。

2018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相较于2017年末增加50,899.51万元,增幅为42.73%,主要系2018年完成对成都金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带入的其他应收款所致。

①其他应收款前五名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名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账面余额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2020年6月30日
1成都金强实业有限公司31,532.0319.09%
2成都温江区金荣实业有限公司30,241.8918.31%
3珠海横琴首水汇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4,422.0014.79%
4深圳广业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5,212.1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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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账面余额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5凤凰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1,600.000.97%
合计93,008.0456.32%
2019年12月31日
1成都金强实业有限公司30,302.4817.94%
2成都温江区金荣实业有限公司29,364.6817.39%
3珠海横琴首水汇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6,135.2615.47%
4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725.423.39%
5深圳广业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5,212.123.09%
合计96,739.9657.28%
2018年12月31日
1成都温江区金荣实业有限公司39,319.0922.15%
2珠海横琴首水汇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5,750.7920.14%
3成都金强实业有限公司28,057.8515.80%
4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计核算中心10,000.005.63%
5成都温江华亨酒店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900.004.45%
合计121,027.7368.17%
2017年12月31日
1珠海横琴首水汇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5,912.2328.18%
2曹县商都投资有限公司6,600.005.18%
3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项目改造建设专户6,497.005.10%
4应收海口行政中心工程款4,992.723.92%
5应收新加坡保险火灾理赔款4,026.123.16%
合计58,028.0745.54%

其中,最近一期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中对成都金强实业有限公司、成都温江区金荣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收购成都金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后将其账面对原关联方应收款项纳入合并报表所致,对珠海横琴首水汇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其他应收款为房地产业务剥离产生的应收股权转让款项及应收承债款项,对深圳广业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资金拆借,对凤凰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的其他应收款为投标保证金。

(5)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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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余额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13,790.8916.93%12,901.0211.47%9,831.3812.54%9,433.0914.47%
在产品10,351.8712.71%9,642.458.57%3,995.335.10%1,382.452.12%
库存商品4,789.015.88%12,161.5410.81%8,726.9111.13%6,551.7110.05%
合同履约成本52,375.5764.31%77,699.4969.06%55,725.2471.09%47,664.3373.10%
物料用品92.820.11%93.070.08%99.940.13%155.660.24%
低值易耗品41.650.05%19.740.02%5.900.01%18.580.03%
合计81,441.82100.00%112,517.31100.00%78,384.69100.00%65,205.8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末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存货跌价准备25.1625.1623.4342.48
期末存货余额81,441.82112,517.3178,384.6965,205.81
占期末存货余额比重0.03%0.02%0.03%0.07%

发行人部分酒店用品存在减值迹象并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0.07%、0.03%、0.02%和0.03%,占比相对较小。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5,163.33万元、78,361.26万元、112,492.14万元和81,416.6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6.98%、5.64%、8.35%和4.96%。

2019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较2018年末增加34,132.62万元,增幅为

43.55%,主要是发行人环保工程和户表工程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2020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减少31,075.49万元,降幅为27.62%,主要是由于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将符合条件部分合同履约成本通过“合同资产”科目核算。

(6)其他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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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88,397.21万元、146,159.73万元、220,325.18万元和269,237.90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47%、10.52%、16.35%和16.40%。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进项税额和待抵扣进项税额。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进项税额177,840.73144,998.0027,519.4235,086.65
预缴所得税207.68611.672,237.541,860.02
待认证进项税额6,468.705,408.583,342.27560.23
待抵扣进项税额--58,103.413,661.89
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742.96406.26233.43528.43
委托贷款83,900.0068,900.0054,700.0046,700.00
其他77.830.6723.65-
合计269,237.90220,325.18146,159.7388,397.21

2019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18年末增加50.74%,主要是由于处于建设期的项目公司较多导致当年建设支出金额较高,进项税额账面价值大幅增加。

3、报告期非流动资产规模与结构分析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70%、79.86%、83.13%和81.14%,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793.450.21%20,689.260.50%
长期应收款710,357.9110.06%565,940.728.52%422,005.997.66%224,683.695.39%
长期股权投资275,192.843.90%269,037.404.05%258,073.014.68%241,756.565.80%
其他权益工具5,004.660.07%5,494.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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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73,648.141.04%73,648.141.11%73,604.251.34%--
固定资产571,894.788.10%581,912.278.76%531,242.109.64%489,776.4911.76%
在建工程1,960,803.8527.77%2,015,547.5730.35%1,614,626.9229.31%1,093,249.4926.24%
无形资产3,033,011.3242.95%2,693,629.0440.57%2,241,580.4840.69%1,725,986.4841.43%
开发支出498.820.01%--438.180.01%406.190.01%
商誉292,976.994.15%296,570.544.47%290,247.405.27%285,433.636.85%
长期待摊费用11,014.140.16%12,176.640.18%6,102.040.11%2,512.060.06%
递延所得税资产21,869.140.31%19,856.760.30%15,746.770.29%14,630.020.35%
其他非流动资产105,116.531.49%106,155.491.60%43,655.510.79%66,862.141.60%
非流动资产合计7,061,389.14100.00%6,639,969.49100.00%5,509,116.11100.00%4,165,986.01100.00%

(1)长期应收款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24,683.69万元、422,005.99万元、565,940.72万元和710,357.9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5.39%、7.66%、8.52%和10.06%。

发行人长期应收款主要是作为金融资产核算的BOT特许经营权。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较上年末分别增加197,322.30万元、143,934.73万元、144,417.19万元,增速分别为87.82%、34.11%和25.52%,主要是由于业务规模扩大导致作为金融资产核算的BOT特许经营权增加。最近两年,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经营的新增项目较多,导致长期应收款金额增速较快。

(2)长期股权投资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241,756.56万元、258,073.01万元、269,037.40万元和275,192.8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80%、4.68%、4.05%和3.90%。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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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初始投资成本减值准备期末 账面价值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通用首创119,624.79-105,630.1950.00%
上海华高汇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1,470.00-1,493.4449.00%
Midwest Disposals Limited10,440.11-10,207.4850.00%
Pikes Point Transfer Station Limited409.46-442.4050.00%
Transwaste Canterbury Limited34,134.99-33,323.0950.00%
Daniels Sharpsmart New Zealand Limited162.37-165.5250.00%
ECO-Mastermelt Pte Ltd508.13-1,550.2450.00%
北京首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23.69-715.2045.90%
万创青绿(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600.00-1,039.2840.00%
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500.00-500.26持有50%合伙份额
青岛首创瑞海水务有限公司6,360.00-14,202.9540.00%
武汉华信数据系统有限公司5,111.00-5,821.9246.00%
北京首创热力股份有限公司35,000.00-41,324.2035.00%
中关村青山绿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174.1820.00%
中水首创投资有限公司4,500.00-4,225.6045.00%
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20,000.00-20,230.86持有12.42%合伙份额
北京速通科技有限公司2,641.80-3,317.0015.00%
海若斯(北京)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88.00-534.7730.00%
浙江开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419.33-6,816.6319.03%
彭泽县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2,000.00-2,013.3220%
株洲市白石港水环境有限责任公司2,922.50-2,922.5028%
首星胜运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9,045.65-9,072.2149.00%
深圳广业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9,319.15-9,235.1746.00%
北京蓝洁利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20.03-103.0429.00%
北京水汇壹号环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00-99.73持有0.71%合伙份额
吴忠市首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1.65-31.6535%

(3)投资性房地产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73,648.14万元,主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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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新大都饭店实际用途由酒店经营改为办公出租用途并通过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所致。

(4)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系房屋、建筑物、管网和机器设备。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89,776.49万元、531,242.10万元、581,912.27万元和571,894.7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76%、9.64%、8.76%和8.10%。公司的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管网的账面价值占比较高,与公司所处的行业具有较大的关系。由于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前期需要建设大规模的水处理过滤池、沉淀池、厂房等,购置自来水和污水处理设备,并铺设相应的自来水供应管网和污水收集管网,相关资产投入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265,439.2146.41%272,190.9146.78%260,383.9449.01%251,644.2551.38%
机器设备180,986.4631.65%182,854.4331.42%158,814.6529.89%141,359.1228.86%
管网92,332.3516.14%92,718.7815.93%88,380.2116.64%77,749.5415.87%
其他设备33,136.775.79%34,148.155.87%23,663.304.45%19,023.573.88%
合计571,894.78100.00%581,912.27100.00%531,242.10100.00%489,776.49100.00%

2018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17年末增加41,465.61万元,增幅为

8.46%,主要是由于部分在建工程于当年完工并转入固定资产以及收购芜湖首创后将其账面固定资产纳入合并报表。2019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18年末增加50,670.17万元,增幅为9.54%,主要是由于部分在建工程当年完工并转入固定资产。

(5)在建工程

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PPP项目建设工程。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093,249.49万元、1,614,626.92万元、2,015,547.57万元和1,960,803.8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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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1%、30.35%和27.77%。

2018年末、2019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较上一年末分别增加521,377.43万元、400,920.65万元,增幅分别为47.69%、24.83%,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处于建设期的项目公司相应增加,导致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高。

(6)无形资产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1,725,986.48万元、2,241,580.48万元、2,693,629.04万元和3,033,011.3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1.43%、40.69%、40.57%和42.95%。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自来水经营权、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土地使用权51,275.211.69%50,847.351.89%50,411.022.25%43,905.362.54%
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1,802,241.5859.42%1,534,248.4056.96%1,144,986.9051.08%1,016,126.4958.87%
自来水经营权734,360.2324.21%704,037.4626.14%684,319.5030.53%369,171.2021.39%
快速路经营权45,156.001.49%53,774.932.00%60,346.562.69%66,944.863.88%
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298,770.819.85%245,123.419.10%197,933.008.83%133,977.037.76%
废弃电器拆解特许经营权1,313.640.04%1,313.640.05%1,642.050.07%2,112.460.12%
污泥处理特许经营权5,330.960.18%2,159.440.08%2,236.110.10%--
客户合同12,344.440.41%13,364.520.50%14,647.990.65%16,107.100.93%
商标价值68,232.662.25%73,483.482.73%72,202.853.22%72,235.704.19%
其他13,985.790.46%15,276.420.57%12,854.490.57%5,406.290.31%
合计3,033,011.32100.00%2,693,629.04100.00%2,241,580.48100.00%1,725,986.48100.00%

公司主营业务为供水、污水处理和固体废物处理,主要通过特许经营方式进行运营。发行人无形资产账面价值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陆续取得部分地区的污水处理、自来水供应、垃圾处理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建成投产后通过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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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资产核算所致。无形资产中的客户合同、商标价值即2015年首创香港收购新加坡ECO公司、BCG公司收购Transpacifc公司时确认的被合并方可辨认资产。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持续增加,主要来源于公司新增项目投入。2017年、2018年、2019年与2020年1-6月,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74.50亿元、92.55亿元、116.74亿元和55.50亿元。随着新投资项目陆续投入运营并确认为无形资产,公司账面无形资产呈增加趋势。

(7)商誉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发行人商誉分别为285,433.63万元、290,247.40万元、296,570.54万元和292,976.9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6.85%、5.27%、4.47%和4.15%。发行人商誉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首创爱华1,121.071,121.071,121.071,121.07
铜陵首创565.90565.90565.90565.90
BCG公司179,929.99185,595.25181,569.07181,481.78
首创环境33,615.0032,972.3532,259.8330,793.67
新加坡ECO公司73,916.7272,487.6570,903.2167,642.89
首创嘉净1,898.161,898.161,898.161,898.16
青石建设1,930.161,930.161,930.161,930.16
合计292,976.99296,570.54290,247.40285,433.63

发行人商誉主要为收购BCG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后将BCG公司收购Transpacific New Zealand公司时形成的商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以及收购新加坡ECO公司时形成的商誉。

公司每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各年末商誉未发生减值。报告期各期末,BCG公司、首创环境、新加坡ECO公司相关的商誉账面价值变动主要是由汇率波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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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债结构及其变动

1、负债总额与负债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2,023,997.1333.73%1,816,648.1935.17%1,722,689.2038.11%1,836,610.9354.24%
非流动负债3,976,886.5066.27%3,349,141.1064.83%2,797,868.8661.89%1,549,403.6345.76%
合计6,000,883.63100.00%5,165,789.29100.00%4,520,558.06100.00%3,386,014.5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呈增长趋势。从公司负债结构看,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54.24%、38.11%、35.17%和33.73%,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等;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非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45.76%、61.89%、64.83%、66.27%,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和预计负债等。

2、流动负债规模与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349,777.9917.28%136,805.337.53%255,610.5814.84%524,848.4428.58%
应付票据--307.800.02%----
应付账款738,174.7436.47%838,210.3546.14%640,101.2537.16%406,772.8622.15%
预收款项--160,039.218.81%124,501.877.23%123,408.636.72%
合同负债192,389.259.51%
应付职工薪酬21,553.621.06%29,316.841.61%25,636.451.49%20,042.371.09%
应交税费45,617.052.25%59,289.713.26%61,103.093.55%37,468.742.04%
其他应付款216,760.1410.71%180,295.419.92%259,069.0915.04%202,193.1711.01%
其中:应付利息---0.00%23,852.991.38%5,878.780.32%
应付股利1,780.080.09%2,325.580.13%2,337.440.14%2,205.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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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持有待售负债46,942.032.32%47,322.842.60%46,685.372.7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1,698.5914.91%291,516.0016.05%205,033.5211.90%467,474.6025.45%
其他流动负债111,083.725.49%73,544.704.05%104,947.986.09%54,402.132.96%
流动负债合计2,023,997.13100.00%1,816,648.19100.00%1,722,689.20100.00%1,836,610.93100.00%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2020年起计入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超过90%,为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部分。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短期借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质押借款4,199.52300.001,999.701,800.00
抵押借款1,500.007,500.008,600.0012,500.00
保证借款3,595.003,000.00--15,000.00
信用借款340,483.47126,005.33245,010.88495,548.44
合计349,777.99136,805.33255,610.58524,848.44

公司短期借款主要为信用借款,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524,848.44万元、255,610.58万元、136,805.33万元和349,777.99万元,分别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28.58%、14.84%、7.53%、

17.28%。

2018年末、2019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规模较上年末分别减少269,237.86万元、118,805.25万元,降幅分别为51.29%、46.48%,主要原因系公司银行借款到期归还,此外公司充分利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绿色公司债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等其他融资方式,导致短期借款规模有所下降。

2020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规模较2019年末增加212,972.66万元,增幅为155.68%,主要是由于公司面临环保行业发展机遇期并通过银行借款方式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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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2)应付账款

发行人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406,772.86万元、640,101.25万元、838,210.35万元和738,174.7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2.15%、37.16%、46.14%和36.47%。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为货款、项目建设相关的设备采购和工程款、下属工程承包单位对分包商的应付分包工程款等。报告期内,应付账款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及项目数量大幅增加,各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阶段对工程承包单位的应付款项相应增加。

(3)预收款项

公司预收款项主要为从事自来水业务的子公司预收的自来水用户工程款。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23,408.63万元、124,501.87万元和160,039.2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72%、7.23%和

8.81%。随着自来水用户工程及业务的不断发展、自来水项目公司数量不断增加,公司预收账款余额逐年上升。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将符合条件的相关合同预收款项通过“合同负债”科目核算。

(4)其他应付款

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之外,发行人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自来水代征款和各项附加、应付股权转让款和往来款。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发行人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之外的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94,109.37万元、232,878.67万元、177,969.83万元和214,980.06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10.57%、13.52%、9.80%和10.62%。

2018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38,769.30万元,增幅为19.97%,主要原因系收购成都金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后将其账面其他应付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主要为成都金强开展供水业务时代收的污水处理费。

(5)持有待售负债

截至2020年6月末,发行人持有待售负债余额为46,942.03万元,即拟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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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股权的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负债。发行人原持有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权,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村镇污水处理设备相关业务,其客户群体包括首创股份的竞争对手。为确保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发展,提高市场化经营能力,公司于2018年12月签订协议出售其21%的股权,全部股权转让款项支付与董事高管变更预计于2020年内完成。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等。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467,474.60万元、205,033.52万元、291,516.00万元和301,698.59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25.45%、11.90%、16.05%和14.91%。

2018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余额相较于2017年末减少262,441.08万元,降幅为56.14%,主要原因为部分款项到期偿还以及原2018年到期的首创华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拆入的5.7亿新西兰元借款展期三年调整到长期借款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的余额分别为54,402.13万元、104,947.98万元、73,544.70万元和111,083.72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2.96%、6.09%、4.05%和5.49%。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发行人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

3、非流动负债规模与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借款2,595,338.7465.26%2,207,983.2965.93%1,835,658.8065.61%1,084,066.1069.97%
应付债券930,817.5423.41%708,040.4321.14%584,672.5720.90%165,342.0010.67%
长期应付款120,226.103.02%124,547.323.72%125,951.684.50%112,171.0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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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应付职工薪酬58.230.00%100.600.00%150.970.01%222.220.01%
预计负债221,996.085.58%205,599.296.14%173,691.236.21%137,863.548.90%
递延收益41,454.741.04%40,212.941.20%20,322.960.73%13,993.090.90%
递延所得税负债66,995.081.68%62,657.211.87%57,420.662.05%35,745.662.31%
非流动负债合计3,976,886.50100.00%3,349,141.10100.00%2,797,868.86100.00%1,549,403.63100.00%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549,403.63万元、2,797,868.86万元、3,349,141.10万元和3,976,886.50万元,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和预计负债构成。截至2020年6月末,上述四项负债占非流动负债比重分别为65.26%、23.41%、3.02%和5.58%,合计为97.27%。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质押借款1,518,455.791,158,991.05787,764.14557,126.50
抵押借款22,812.357,924.806,906.97904.24
保证借款746,083.28747,540.14771,397.58510,593.78
信用借款488,909.26497,337.78450,130.86445,109.57
小计2,776,260.682,411,793.772,016,199.561,513,734.09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80,921.95203,810.47180,540.76429,667.99
合计2,595,338.742,207,983.291,835,658.801,084,066.10

公司长期借款主要为质押借款、保证借款和信用借款,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084,066.10万元、1,835,658.80万元、2,207,983.29万元和2,595,338.74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为69.97%、65.61%、65.93%和65.26%。

2018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相较于2017年末增加751,592.70万元,增幅为

69.33%,一方面2018年到期的从首创华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拆入的5.7亿新西兰元借款展期三年调整到长期借款;另一方面随着公司项目规模增加,长期借款随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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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债券

公司应付债券主要为发行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165,342.00万元、584,672.57万元、708,040.43万元和930,817.54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为10.67%、

20.90%、21.14%和23.41%。

2018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余额相较于2017年末增加419,330.57万,增幅为

253.61%,主要原因系2018年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20亿元以及首创环境发行3亿美元绿色债券所致。

2019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123,367.87万元,增幅为

21.10%,主要原因系2019年公司发行12亿元中期票据。

2020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222,777.10万元,主要原因系2020年发行公司债20亿元。

(3)长期应付款

公司长期应付款主要为国债财政资金、融资租赁及资产证券化融资款。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12,171.02万元、125,951.68万元、124,547.32万元和120,226.10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为7.24%、4.50%、3.72%和3.02%。

(4)预计负债

公司预计负债主要为预计大修更新改造和弃置费用。按照BOT项目合同规定,公司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确认为预计负债。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137,863.54万元、173,691.23万元、205,599.29万元和221,996.08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为8.90%、

6.21%、6.14%和5.58%。

报告期各期末,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和运营项目的不断增加,公司预计负债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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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0年6月末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合并)68.95%64.68%65.53%66.4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6.89%40.39%45.97%53.65%
流动比率(倍)0.810.740.810.51
速动比率(倍)0.770.680.760.47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1.711.801.741.85

注:资产负债率(合并)=总负债(合并)÷总资产(合并)×100%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总负债(母公司)÷总资产(母公司)×100%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扣除资本化后的利息支出)÷利息支出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51、0.81、0.74和0.81,速动比率分别为0.47、0.76、0.68和0.77。

2018年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较于2017年末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流动资产增加和流动负债减少所致,流动资产增加主要来源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减少主要是由于部分款项到期偿还以及原2018年到期的首创华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拆入的5.7亿新西兰元借款展期三年调整到长期借款所致。

首创股份的主营业务涵盖供水、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环保建设等多个领域,具备较强的综合环境服务能力,2019年上述四大业务板块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13.85%、17.57%、26.86%、39.37%,目前我国A股市场尚不存在业务板块与收入分布与首创股份完全相似的可比公司,因此选取我国A股上市公司中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涵盖上述四大业务板块中的多个板块的环保行业上市公司作为可比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首创股份及可比上市公司的偿债指标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资产负债率
中山公用31.36%29.57%26.55%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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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兴蓉环境53.42%52.66%46.69%45.70%
上海环境60.95%58.91%51.22%49.06%
启迪桑德61.77%62.20%61.44%54.77%
瀚蓝环境67.02%66.16%61.05%56.79%
重庆水务35.67%30.13%29.06%29.32%
绿城水务69.62%66.73%65.13%62.26%
鹏鹞环保43.80%42.75%43.35%41.41%
东江环保49.89%51.57%51.91%53.23%
钱江水利57.38%54.52%55.15%54.45%
江南水务32.37%38.93%35.41%44.69%
国中水务26.63%27.84%31.15%20.33%
创业环保60.30%60.30%57.83%56.53%
洪城水业57.36%56.28%61.35%57.88%
武汉控股66.95%65.19%59.36%52.03%
行业平均51.63%50.92%49.11%46.75%
首创股份68.95%64.68%65.53%66.40%
流动比率
中山公用0.850.690.660.76
兴蓉环境0.900.850.660.86
上海环境0.620.710.730.90
启迪桑德0.750.820.710.88
瀚蓝环境0.570.490.630.71
重庆水务1.491.111.782.18
绿城水务0.750.800.880.90
鹏鹞环保1.271.451.471.30
东江环保0.730.690.880.96
钱江水利0.870.700.630.69
江南水务1.221.501.231.98
国中水务2.582.491.794.29
创业环保1.741.351.561.31
洪城水业0.730.790.590.66
武汉控股0.880.740.780.87
行业平均1.061.011.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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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首创股份0.810.740.810.51
速动比率
中山公用0.810.620.600.72
兴蓉环境0.840.720.580.77
上海环境0.550.640.660.85
启迪桑德0.710.670.660.83
瀚蓝环境0.510.430.580.65
重庆水务1.341.001.652.11
绿城水务0.730.770.850.87
鹏鹞环保0.941.101.381.22
东江环保0.650.620.790.86
钱江水利0.600.440.460.47
江南水务1.201.471.201.93
国中水务2.412.351.703.92
创业环保1.731.351.561.31
洪城水业0.600.710.540.60
武汉控股0.880.720.780.87
行业平均0.970.910.931.20
首创股份0.770.680.760.47

数据来源:Wind资讯

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首创股份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因此公司资产负债率随着公司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增加而相应增加。

2017年以来,为使报表使用者可以更详尽的了解首创股份重要项目建设情况,在财务报表列中将在建BOT项目建设阶段相关支出从流动资产类科目“预付账款”调整至非流动资产类科目“在建工程”列示,导致2017年以来首创股份账面在建工程金额大幅增加,而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大幅下降,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指标相应下降。

2、本次融资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伴随公司业务快速发展、银行贷款的增加,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使得公司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通过股权融资方式募集资金筹集公司业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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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所需资金,公司将可以优化资本结构、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从而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首创股份可持续经营能力。

(四)公司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反映营运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664.494.844.28
存货周转率(次)4.9110.9912.016.91
总资产周转率(次)0.080.200.210.20

注: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值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值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营运指标如下表: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存货周转率
中山公用3.477.129.1011.13
兴蓉环境2.254.495.677.12
上海环境2.897.618.6314.60
启迪桑德4.5111.5113.4512.84
瀚蓝环境5.9916.5918.6614.11
重庆水务3.197.668.628.25
绿城水务5.5214.3818.4318.27
鹏鹞环保0.783.473.939.13
东江环保3.357.386.946.86
钱江水利0.822.082.130.76
江南水务7.4413.149.536.69
国中水务0.662.732.672.69
创业环保71.73134.7397.1060.61
洪城水业4.0614.0115.6116.30
武汉控股122.55354.3891.6990.11
行业平均15.9540.0920.8118.63
首创股份4.9110.9912.016.91
应收账款周转率
中山公用2.176.847.0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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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兴蓉环境1.815.075.365.95
上海环境1.513.833.885.42
启迪桑德0.631.572.232.83
瀚蓝环境3.229.3212.8613.97
重庆水务4.496.026.025.06
绿城水务2.909.888.156.99
鹏鹞环保0.952.481.613.99
东江环保1.714.514.745.22
钱江水利6.6518.2621.3015.44
江南水务4.325.445.0010.75
国中水务0.632.141.581.66
创业环保0.561.251.221.15
洪城水业5.158.437.706.46
武汉控股0.300.660.700.83
行业平均2.475.715.966.01
首创股份1.664.494.844.28
总资产周转率
中山公用0.050.120.120.10
兴蓉环境0.090.210.210.21
上海环境0.090.200.190.21
启迪桑德0.100.240.300.33
瀚蓝环境0.140.330.320.31
重庆水务0.120.270.260.22
绿城水务0.050.140.150.16
鹏鹞环保0.130.320.160.22
东江环保0.140.340.350.36
钱江水利0.110.230.220.19
江南水务0.090.220.190.23
国中水务0.030.110.100.10
创业环保0.080.170.170.19
洪城水业0.220.490.480.44
武汉控股0.040.110.120.13
行业平均0.100.23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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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首创股份0.080.200.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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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制造业企业相比,首创股份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作为公用事业提供商,其营业成本中的人工成本、特许经营权相关的折旧与摊销、外购能源动力等主要成本与存货结转相关性较低,存货账面价值较资产总额的比重也相对较小,因此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指标波动性较大,该指标不具备可比性。在可比公司中,钱江水利、江南水务、瀚蓝环境、洪城水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中的供水业务、燃气销售业务占比较高,由于该类业务通常直接面向终端单位及个人用户,因此回款周期相对较短,因此上述四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显著高于其他可比公司;剔除上述四家公司后,可比上市公司2017年至2020年1-6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3.95、3.87、4.02、1.61,首创股份同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28、4.84、4.49、1.66,与可比公司水平较为接近。整体上看,首创股份总资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为接近。

(五)横琴资产交易情况

1、将房产租赁给横琴资产运营且借款2.36亿元给其用于装修改造的商业合理性,行业惯例情况,借款利率公允性,款项不能收回的风险情况,未要求对方提供抵押担保的原因及合理性,一旦无法收回借款相关损失的承担主体,对对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以及对本次发行的影响

(1)首创股份选择横琴资产作为新大都饭店1号楼改造及运营商的背景

首创股份下属新大都饭店位于北京市车公庄大街21号,首创股份拥有新大都饭店1号楼(主楼)及国际会议中心综合楼产权,上述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39,431.1平方米、14,695.56平方米,其中新大都饭店1号楼自1999年即投入使用,由于大部分设施设备长期使用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已于2017年4月停业。为盘活存量资产,公司拟将新大都饭店1号楼用途由酒店改造为办公写字楼,以实现更大的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公司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选择创元汇资本作为新大都饭店1号楼改造的合作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由创元汇资本通过首水汇金设立横琴资产作为项目投资平台,整体负责对新大都饭店1号楼的改造及运营。

(2)采用为横琴资产提供2.36亿元借款用于装修改造模式的商业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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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横琴资产进行装修改造可充分发挥其专业能力优势,提高工程质量,降低项目整体运营成本

横琴资产作为专业的商业地产改造及运营项目投资平台,其核心经营团队在改造施工、建设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由其整体负责施工管理以及对接施工方可充分发挥其专业能力,提高工程质量同时降低项目的整体施工及运营成本。

2)2.36亿元为装修改造工程必要支出,由首创股份筹集资金可发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融资成本优势

2.36亿元为新大都饭店装修改造工程必要支出,上述资金来源需由首创股份自筹或通过横琴资产筹集。横琴资产融资成本相对较高,且随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于2018年4月正式发布,横琴资产融资成本进一步增加。首创股份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A,公司融资利率相对较低。从降低成本的角度,经双方友好协商,由首创股份以借款方式提供2.36亿元装修改造资金。

3)双方已制定明确还款计划,款项回收有所保障,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新大都饭店1号楼项目预计于2021年产生运营收益,根据双方约定,上述运营收益将用于偿还首创股份的借款本息,扣除前述借款本息以及其他运营费、税费等相关成本后的剩余收益由首创股份、横琴资产进行分成(首创股份享有主要收益)。横琴资产对该笔借款制定了相对明确的还款计划,款项回收有所保障,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综上,首创股份借助横琴资产在商业地产改造及运营方面的专业能力及项目经验对新大都饭店1号楼进行装修改造及招商运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同时由首创股份筹集资金并为横琴资产提供借款可降低项目融资成本,实现双方资源互补,互利共赢,具有商业合理性。

(3)首创股份将房产租赁给横琴资产符合惯例

对于地产改造及运营商而言,其商业模式主要分为重资产与轻资产两种,上述两种商业模式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业模式具体模式
1重资产模式地产改造运营商直接购买业主方的物业产权,按照市场需求进行装修改造后对外出售,主要赚取物业增值收益。
2轻资产模式地产改造运营商向业主方租赁物业,按照市场需求进行装修改造后对外出租,主要赚取租金差价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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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方将物业出租给地产改造运营商并收取一定租金而地产改造运营商在对物业进行改造后对外转租赚取租金差价的轻资产商业模式较为普遍,类似案例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公司代码商业模式简述
1我爱我家000560.SZ公司房屋资产管理业务分为分散式公寓管理和整栋式公寓管理两种模式,其中整栋式公寓管理的业务模式为承租整栋公寓并对外出租,赚取租金差价,同时向承租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锦和商业603682.SH公司主要采用“承租运营”的经营模式,即承租具有租赁价值提升空间的既有建筑,对该建筑整体进行重新市场定位和设计,通过改造配套硬件设施、重塑建筑风格和形象以及完善内外部功能,将其打造成为符合以文化创意类企业为重要目标客户群的办公和经营需求的园区,从而提升既有建筑(群)使用价值,通过招商和后续运营获得租金收入和物业管理收入等。
3万科A000002.SZ公司业主手中,租赁暂时闲置厂房、办公楼或住宅楼,并将其装修改造成为整栋公寓的方式出租,收取租金,与项目持有方(或经营方)签订长期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承租期在10-15年之间)

首创股份与横琴资产的合作采用轻资产商业模式,即首创股份将新大都饭店出租给横琴资产,横琴资产对其进行装修改造及招商运营。对于装修改造所需的资金,存在如下两种可选方案:

方案具体商业模式项目资金来源
方案一横琴资产自筹资金完成装修改造,首创股份收取固定租金,利息收益及超额租金收益由第三方享有横琴资产向外部第三方借款或募集资金
方案二首创股份提供项目装修改造所需资金,享有固定租金、利息收益以及绝大部分超额租金收益分成首创股份提供资金

新大都饭店位于北京市西二环核心地段,附近区域写字楼租赁需求旺盛,在对项目装修方案、市场需求、融资成本等进行综合评估后选择方案二,即由首创股份提供资金并享有项目绝大部分收益。同时为管控项目整体风险,首创股份成立项目管理委员会并对项目资金实施专户管理,确保项目按预定方案实施。

(4)借款利率公允性,款项不能收回的风险情况,未要求对方提供抵押担保原因及合理性,一旦无法收回借款相关损失的承担主体,对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以及对本次发行的影响

1)借款利率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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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股份为横琴资产提供的借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30%,按5年期借款基准利率4.90%计算,向横琴资产借款利率为6.37%。截至2019年末,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利率情况如下:

借出方(债权人)借入方(债务人)借款起始日借款本金(万元)利率
扬州首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广业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018-06-12650.005.22%
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2018-04-01644.895.22%
2018-08-01719.665.22%
2018-12-01777.455.22%
2018-01-011,122.095.22%
2018-05-181,298.035.22%
ECO Special Waste Management Pte LtdECO-Mastermelt Pte Ltd2018-01-01823.17SIBOR+1.5%
首创股份海若斯(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9-09-30300.0010%
首创股份通用首创2019-12-1023,700.005.22%
首创股份通用首创2019-06-1025,000.005.22%
首创股份通用首创2019-06-1020,200.005.22%
算术平均值5.70%
加权平均值5.24%
首创股份对横琴资产借款利率6.37%

注1:上述利率平均值不含对ECO-Mastermelt Pte Ltd借款;

注2:上述借款为借款起始日为报告期之内,截至2019年末公司对外提供的借款。

如上表所示,首创股份对横琴资产借款利率6.37%与首创股份对外借款平均利率基本一致,首创股份为横琴资产提供的借款利率公允。首创股份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A,公司融资利率相对较低。首创股份为横琴资产提供的借款利率高于公司融资利率,确保公司存在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款项不能收回的风险情况,未要求对方提供抵押担保原因及合理性,一旦无法收回借款相关损失的承担主体,对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以及对本次发行的影响

①向横琴资产提供借款未要求对方提供抵押担保的原因及合理性,款项不能收回的风险情况

首创股份为横琴资产提供借款时未要求对方提供抵押担保,主要原因如下:

Ⅰ.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设立专户独立核算,对资金能够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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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亿借款按工程进度拨付,且通过横琴资产设立专户核算,首创股份拥有横琴资产新大都项目专用账户查询权限的U盾,能够随时查询账户的资金流出和流入,监控向横琴资产拨付资金的实际去向。新大都饭店改造项目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根据前期制定的预算和工程进度进行审批和付款,首创股份对于项目资金使用能够做到有效控制。

Ⅱ.有明确设计和施工方案,按照既定方案施工

经首创股份和横琴资产多次沟通论证后,关于新大都饭店装修改造形成了明确的装修设计和施工方案,工程按照双方确认的装修设计方案实施,确保工程实施进度、实施效果与设计方案一致。

Ⅲ.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保证对装修项目的管控

首创股份成立项目管理委员会,新大都装修改造重要事项需及时向管理委员会汇报,并经项目管理委员会决策,以对项目有效管控,确保项目按预定方案实施,进一步降低款项回收风险。

Ⅳ.横琴资产装修所形成的不动产附着于新大都饭店

首创股份作为新大都饭店的产权方,横琴资产装修所形成的不动产附着于新大都饭店,在借款无法收回的极端情况下上述资产可对公司形成一定补偿,降低借款损失风险。

Ⅴ.预计或可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

新大都饭店位于北京市西二环核心地段,附近区域写字楼租赁需求旺盛,公司基于目前市场情况对项目收益进行综合评估及盈利预测,按现有方案完成装修改造后预计收益情况良好。

综上所述,首创股份为横琴资产提供借款时未要求对方提供抵押担保,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②无法收回借款相关损失的承担主体,对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以及对本次发行的影响

极端情况下如对横琴资产借款无法收回,作为借款主体首创股份将承担相关损失。首创股份通过风险和收益考量、市场评估及盈利预测、加强项目管控和资金管控等方式降低借款回收风险,借款整体回收风险较小,在权衡风险和收益情形后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次发行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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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交易履行的具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达到披露标准,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前后不存在差异,选定创元汇资本作为交易对手方但长期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原因

(1)履行的审议程序

首创股份自2016年末开始启动新大都饭店1号楼合作方的遴选工作,于2017年3月召开2017年第5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大都饭店装修改造事项的议题,选定创元汇资本作为新大都饭店装修改造的合作方,启动装修改造手续的报建和其他前期工作。

首创股份于2018年8月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大都饭店主楼用途由酒店改为办公并出租的议案》,同意新大都饭店主楼用途由酒店变更为办公,改造费用预计23,645万元;同意与横琴资产签订租赁协议,由横琴资产实施新大都饭店主楼的装修、改造及对外经营管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首创股份于2018年12月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珠海横琴创元大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与横琴资产签署资金借款协议,向横琴资产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3,645万元,根据项目用款进度陆续放款,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2)选定创元汇资本作为交易对手方但长期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原因,相关信息披露前后不存在差异公司于《关于<关于请做好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二次修订稿)》中披露公司自2016年末开始启动新大都饭店1号楼合作方的遴选工作,2017年3月选定创元汇资本作为合作方,2017年10月横琴资产开始申请办理装修报建手续,2018年5月启动内部装修拆除改造工作。

由于新大都饭店装修改造设计及施工方案细节尚需进一步论证,2017年3月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选定创元汇资本为新大都饭店装修改造合作方,开展项目方案细节论证、申请装修报建手续等前期工作。

确定创元汇资本为合作方后,双方开始论证新大都饭店装修改造的具体方案,由于新大都饭店装修改造方案较为复杂,诸多细节需详细论证,且装修改造事项需取得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批复,前期工作耗时较长。由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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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饭店建造年限较长,存在安全隐患,2018年5月,对存在安全隐患区域进行拆除。2018年8月,公司新大都饭店装修改造整体方案基本确定并预计能够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批复,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大都饭店主楼用途由酒店改为办公并出租的议案》。

2018年8月董事会通过新大都饭店改造及出租的议案后,公司与横琴资产确定具体商业模式后于2018年12月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珠海横琴创元大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综上所述,公司选定创元汇资本作为交易对手方但长期未提交董事会审议主要是由于项目方案论证工作较为复杂且涉及政府部门审批,耗时较长;公司信息披露前后一致,不存在差异。

(3)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要求,合法合规

根据《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职权”。2017年3月,由于项目前期方案论证、报批工作及前期拆除工作不涉及大额项目投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有权决定选定创元汇资本作为新大都饭店装修改造事项的合作方开展相关工作,符合公司章程对于总经理职权的约定。

根据《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第八款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董事会决定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投资、银行信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租赁等业务时的权限为不超过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25%;董事会决定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投资国债、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外汇、期货等存在较大风险性的业务时的权限为不超过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10%”。根据上述规定,首创股份向创元汇资本提供借款等事宜由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综上所述,首创股份与横琴资产交易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

(4)相关交易未达到披露标准

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横琴资产与首创股份在上述董事会审议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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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不存在关联关系。由于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向横琴资产租赁房产及提供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按照关联交易审批程序进行审议和披露。

此外,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对于董事会决议中涉及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或上市规则中关于定期报告、应当披露交易、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章节所述重大事项的应当及时披露,由于上述首创股份与横琴资产交易未达到披露标准,公司未公开披露上述董事会决议,符合《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3、横琴资产及首水汇金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与申请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关联关系情况,不存在委托持股、股权代持等情形,发行人关联方首创置业未与他人共同控制首水汇金,上述关联方认定准确、全面,前述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1)横琴资产及首水汇金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与申请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联关系情况,不存在委托持股、股权代持等情形

1)横琴资产历史沿革、主营业务、主要合作方、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①横琴资产历史沿革

Ⅰ.2017年横琴资产设立

2017年7月,首水汇金与珠海横琴创元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横琴资产,设立时注册资本100万元,首水汇金认缴出资99.99万元,出资占比为

99.99%,珠海横琴创元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0.01万元,出资占比

0.01%。

横琴资产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金额(万元)出资占比
1首水汇金99.9999.99%
2珠海横琴创元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010.01%
合计100100%

Ⅱ.2020年股权转让

2020年1月,珠海横琴创元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横琴资产的

0.01%股权转让给北京水汇创展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汇创展”)。

本次转让完成后,横琴资产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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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金额(万元)出资占比
1首水汇金99.9999.99%
2水汇创展0.010.01%
合计100100%

②.横琴资产的主营业务及主要合作方

横琴资产为首创股份新大都饭店1号楼装修改造项目的投资平台,其主营业务为新大都饭店1号楼的装修改造、对外招商以及写字楼的日常管理及运营,首创股份为横琴资产的合作方。

③.横琴资产股权结构

根据横琴资产章程,其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金额出资占比
1首水汇金99.9999.99%
2水汇创展0.010.01%
合计100100%

横琴资产及其股东具体股权结构图如下:

横琴资产章程约定,股东会由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决议需经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横琴资产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各1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行使决定经营计划额投资方案、执行股东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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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等职权,监事行使检查公司财务等职权。因此,首水汇金为横琴资产的控股股东。根据首水汇金合伙协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有限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不得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签署文件,亦不得从事其他对有限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因此,首水汇金由其普通合伙人即执行事务合伙人创元汇资本实际控制。

④.创元汇资本历史沿革、股权结构、董监高、主营业务、主要合作方情况,主要业务与首创股份、首创置业或与其相关联的公司关联情况

Ⅰ.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2015年8月,通华强宇设立创元汇资本,设立时注册资本5,000万元,通华强宇出资5,000万元,出资占比为100%。创元汇资本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金额(万元)出资占比
1通华强宇5,000100%
合计5,000100%

创元汇资本自设立以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Ⅱ.董监高情况

创元汇资本的董监高和主要工作履历如下:

人员姓名职务主要工作履历
王守玉董事长、经理1999年至2000年任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2000年至2002年任北京冠威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顾问;2002年至2015年任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2015年至2017年任创元汇资本董事,2017年至今任创元汇资本董事长,2015年至2016年任通华强宇董事,2016年至今任通华强宇董事长,2015年至今任创元汇资本经理、通华强宇经理
唐军董事2002年入职首创置业,历任首创置业董事、总裁;2015年任创元汇资本和通华强宇董事;2019年7月退休
徐柴盛董事2006年至2010年任永泰红磡集团的中国银宏基金经理;2010年至2011年任海航实业金融地产事业部高级投资经理;2011年至2015年任平安信托物业投资部投资经理;2015年至2017年任中融信托执行董事;2017年至今任创元汇资本董事兼投资总监、横琴资产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江堃监事2007年至2013年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审计经理;2013年至2016年任海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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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6年至2017年任深圳华资行股权投资公司风控负责人;2017年至今任创元汇资本监事兼风控副总经理、横琴资产监事
张焕涛副总经理1995年至2006年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海外业务部助理总经理;2006年至2015年任首创置业战略投资中心副总经理;2015年至2019年任创元汇资本董事;2015年至今任通华强宇董事、佳宜居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至今任创元汇资本副总经理、项目发展事业部总经理,派驻管理横琴资产新大都饭店1号楼项目

Ⅲ.创元汇资本主营业务、主要合作方情况创元汇资本主要通过设立项目运营平台,运营房地产改造及开发等项目,创元汇资本直接对外投资项目情况详见下表,其主要合作方包括蓝光地产、世茂地产、首创置业、首创股份等,部分项目来源于首创股份或首创置业,部分项目来源于蓝光地产、世茂地产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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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持股比例设立时间创元汇资本拟投资金额创元汇资本投资该企业的资金来源投资方向投资项目
1济南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2019-12-2720,000代表合格投资者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济南蓝光悦府
2珠海横琴创金上隆四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9.99%2019-09-23119,990代表合格投资者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尚未确定
3珠海横琴创金上隆三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9.99%2019-09-19159,990代表合格投资者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尚未确定
4珠海横琴创金涌隆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20.1%2019-06-269,810代表合格投资者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尚未确定
5珠海横琴创金上隆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60.02%2019-04-2812,010代表合格投资者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蓝光成都青城河谷
6珠海横琴瑞金汇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9.95%2018-02-1120,000代表合格投资者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尚未确定
7北京水汇创展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2017-11-230.50自有资金信息技术领图科技、云鲸科技
8成都瑞元天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0%2017-11-06120自有资金尚未确定
9首水汇金0.66%2017-06-12100自有资金房地产改造及运营项目首创股份新大都饭店1号楼
10北京创元上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2016-11-2310自有资金房地产开发项目四川远大
11上海穆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4.596%2015-12-2135,000代表合格投资者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北京世茂国风长安
12珠海横琴创元中环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6.22%2015-11-036,000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房地产改造及运营项目中环假日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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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持股比例设立时间创元汇资本拟投资金额创元汇资本投资该企业的资金来源投资方向投资项目
13珠海横琴创元天禧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1.51%2015-11-03110,000代表合格投资者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房地产改造及运营项目首汇健康科技园
14珠海横琴瑞元天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7.86%2015-09-08137,000代表合格投资者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成都天禧68#
15珠海横琴创元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2016-09-021,000自有资金房地产开发项目重庆首创城、成都娇子1号、成都天禧68#、重庆光和城、北京平谷自住房
16北京瑞元众合投资有限公司100%2015-02-091,000自有资金房地产开发项目
17珠海横琴瑞元伟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75%2014-12-241,500自有资金房地产开发项目成都娇子1号
18珠海横琴瑞元嘉陵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86.49%2014-09-17320,000代表合格投资者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重庆首创城
19珠海横琴瑞元嘉陵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59%2014-09-172,200自有资金房地产开发项目
20珠海横琴首创置业自住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8.672014-03-17850自有资金房地产开发项目北京平谷自住房
21珠海横琴首创置业光和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33%2013-07-01900自有资金房地产开发项目重庆光和城

注1:上表中珠海横琴创元天禧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水汇创展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珠海横琴首创置业自住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横琴首创置业光和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持股已对外转让;注2:中环假日酒店项目的项目管理公司为北京中环鑫融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中环鑫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股权已对外转让,转让前珠海横琴创元中环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其股东,珠海横琴创元中环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权未对外转让,因此仍在上表中体现;注3:第19列中持有的珠海横琴瑞元嘉陵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GP份额已对外转让,第18列中列示的为持有的珠海横琴瑞元嘉陵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LP份额,未对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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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通华强宇设立背景、历史沿革、股权变动及出资情况、董监高情况及合作方的具体情况

Ⅰ.设立背景及历史沿革、股权变动及合作方情况

ⅰ.通华强宇设立

2011年12月,北京广通方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通华强宇,设立时注册资本1,000万元,出资占比为100%。

ⅱ.2012年股权转让

2012年6月,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首创置业、佳宜居拟共同投资房山区的芭蕾雨悦都项目,自北京广通方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分别受让其持有的通华强宇40%、40%和20%股权。该项目的合作方为首创置业。通华强宇本次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金额(万元)出资占比
1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40040%
2首创置业40040%
3佳宜居20020%
合计1,000100%

ⅲ.2013年股权转让

2013年12月,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南通中铁德闳长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南通中铁德闳长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受让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在通华强宇40%的股份。通华强宇本次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金额出资占比
1南通中铁德闳长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0040%
2首创置业40040%
3佳宜居20020%
合计1,000100%

ⅳ.2015年股权转让

2015年8月,南通中铁德闳长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南通中铁德闳长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通华强宇40%的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通华强宇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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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金额出资占比
1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40040%
2首创置业40040%
3佳宜居20020%
合计1,000100%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601390.SH、0390.HK)下属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是集施工安装、工业制造、房地产开发、金融投资和其他业务于一体的特大型企业集团,具备房地产行业的投资经验。首创置业系公司控股股东首创集团控股的H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佳宜居股东为创元汇资本管理团队,以管理团队持股平台的角色参与投资和管理的房地产项目的运作。

芭蕾雨悦都项目完成后,由于通华强宇位于天津,而其管理团队主要位于北京,为便于经营管理,2015年通华强宇在北京设立创元汇资本作为后续投资的基金管理人,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目前,通华强宇无实际经营业务。

Ⅱ.股东出资情况

首创置业和佳宜居投资通华强宇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中铁信托对通华强宇出资资金来源未取得相关凭证,首创置业和佳宜居均未与中铁信托签订类似保底协议条款。

Ⅲ.董事会席位及董监高情况

通华强宇设股东会,股东依据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审议增资或减资、修改章程、合并分立或其他变更公司形式事项时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审议公司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及监事等其他事项需经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股东通过。

通华强宇设董事会,董事由股东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2012年6月,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首创置业和佳宜居自北京广通方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分别受让40%、40%和20%股权,成为通华强宇股东,同时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名2名董事,首创置业提名2名董事,佳宜居提名1董事。通华强宇董事会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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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审议利润分配和弥补方案、增资或减资方案、合并分立或其他变更公司形式需董事会全票通过,审议决定公司投资计划、制订财务预算及决算方案等其他事项需董事会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方能通过,中铁信托、首创置业和佳宜居三名股东均无法控制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结果。

通华强宇的董监高和主要工作履历如下:

人员姓名职务主要工作履历
王守玉董事长、经理1999年至2000年任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2000年至2002年任北京冠威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顾问;2002年至2015年任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2015年至2017年任创元汇资本董事,2017年至今任创元汇资本董事长,2015年至2016年任通华强宇董事,2016年至今任通华强宇董事长,2015年至今任创元汇资本经理、通华强宇经理
唐军董事2002年入职首创置业,历任首创置业董事、总裁;2015年任创元汇资本和通华强宇董事;2019年7月退休
李振董事2011年至今,任北京君德财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任中铁融信(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刘争春董事1996年至2001年任中国一航集团成都航空仪表公司分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2001年至2002年任四川坤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3年至2016年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北京业务部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中铁融信(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张焕涛董事1995年至2006年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海外业务部助理总经理;2006年至2015年任首创置业战略投资中心副总经理;2015年至2019年任创元汇资本董事;2015年至今任通华强宇董事、佳宜居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至今任创元汇资本副总经理、项目发展事业部总经理,派驻管理横琴资产新大都饭店1号楼项目
刘菁监事2009年至2016年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信托经理;2016年至今任中铁融信(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

⑥.佳宜居历史沿革、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主要合作方及董监高情况

Ⅰ.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ⅰ.2011年6月,佳宜居设立

2011年6月,北京东海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0万元设立佳宜居,持有佳宜居100%股权。

ⅱ.2012年6月,股权转让

2012年6月,北京东海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佳宜居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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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给桂胜春,转让完成后,桂胜春出资10万元,持有佳宜居100%股权。ⅲ.2012年12月,股权转让2012年12月,桂胜春将持有的佳宜居100%股权分别转让给钟北辰、张军,本次转让完成后,钟北辰、张军分别出资5万元,各持有佳宜居50%股权。

ⅳ.2015年8月,股转转让2015年8月,钟北辰、张军将持有的佳宜居100%股权转让给北京东海碣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转让完成后,北京东海碣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0万元,持有佳宜居100%股权。Ⅱ.实际控制人情况佳宜居股权结构如下:

佳宜居系北京东海碣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资子公司,根据北京东海碣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协议,王守玉为北京东海碣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有权管理、经营、控制合伙企业并决定各项投资和管理事务。综上,王守玉为佳宜居和北京东海碣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Ⅲ.主营业务情况佳宜居为持股平台,自设立以来未实际开展过业务,无业务合作方。Ⅳ.董监高情况佳宜居董监高及主要工作履历如下:

人员姓名职务主要工作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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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焕涛执行董事、经理1995年至2006年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海外业务部助理总经理;2006年至2015年任首创置业战略投资中心副总经理;2015年至2019年任创元汇资本董事;2015年至今任通华强宇董事、佳宜居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至今任创元汇资本副总经理、项目发展事业部总经理,派驻管理横琴资产新大都饭店1号楼项目
孙京炜监事2006年至2011年任北京探戈坞旅游开发公司项目经理;2011年至2015年任首创置业战略投资中心高级经理;2015年至今任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经理兼佳宜居监事

Ⅴ.首创置业与佳宜居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委派王守玉为其在通华强宇的董事原因,王守玉与首创置业合作、人事等经济利益关系情况,佳宜居非实际为首创置业的内部人控制首创置业与佳宜居不存在以协议或其他方式约定在通华强宇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意思,亦未签署一致行动或类似协议,股东表决时均为各自真实意思表达,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首创置业指派王守玉为通华强宇董事时,王守玉系首创置业员工。通华强宇五名董事中,王守玉、唐军由首创置业委派,李振、刘争春由中铁信托委派,张焕涛由佳宜居委派。由于首创置业设立全资子公司首金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从事与通华强宇及创元汇类似的业务,首创置业主要经营重心侧重于首金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对所持有的通华强宇股权有转出计划,因此,王守玉离职后,首创置业未再委派新的董事。王守玉作为佳宜居的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创元汇资本的股权,创元汇资本所投资的部分项目的合作方为首创置业。

佳宜居由其管理团队负责经营管理,由管理团队根据市场化原则及商业利益作出经营决策,首创置业不参与其任何经营管理。根据佳宜居管理团队出具的说明和承诺,佳宜居经营管理不存在受到首创置业控制或受首创置业影响的情形,佳宜居也不存在为首创置业的内部人控制的情况。

⑦.日常经营管理

横琴资产为新大都饭店装修改造设立的项目公司,其日常经营主要由创元汇资本管理团队负责,中铁信托、首创置业作为出资方不实质参与横琴资产和创元汇资本的经营管理。

综上所述,根据对股权结构、董事会席位和日常经营管理分析,创元汇资本主要由管理团队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铁信托、首创置业作为出资方不实质参与横琴资产和创元汇资本的经营管理,创元汇资本及其控制的横琴资产无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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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2)首水汇金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首水汇金为横琴资产控股股东,穿透后无实际控制人,其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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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首星胜运国际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简称“首星胜运”);北京瑞元众合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瑞元众合”);北京都润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都润生态”);临沂市万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简称“万平安装”);鼎蓝水务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简称“鼎蓝水务”);天津通华强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通华强宇”);胜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胜运国际”);北京水星环境有限公司(简称“水星环境”);中水首创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水首创”),北京宝泰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宝泰仁和”);北京鼎蓝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鼎蓝控股”);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铁信托”);德高恒大(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德高恒大”);众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众懋投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铁”);北京碣石东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碣石东海”)。

3)横琴资产、首水汇金及其实际控制人与申请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联关系情况

①《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关于关联关系的认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关联法人主要包括Ⅰ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Ⅲ 上市公司董监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Ⅳ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规定,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Ⅰ该企业的母公司;Ⅱ该企业的子公司;Ⅲ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Ⅳ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Ⅴ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Ⅵ该企业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Ⅶ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Ⅷ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Ⅸ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规定,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规定外,下列各方构成关联方,应当按照第36号准则进行相关披露:Ⅰ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Ⅱ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本解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②横琴资产及首水汇金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与申请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联关系情况

根据上述横琴资产、首水汇金股权结构,横琴资产、首水汇金无实际控制人。横琴资产、首水汇金、创元汇资本及其相关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以及是否构成关联关系的具体判断如下:

横琴资产、首水汇金、创元汇资本及其相关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依据相关规则判断横琴资产、首水汇金、创元汇资本及其相关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是否构成关联关系
《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3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首创股份参股公司首星胜运、都润生态为首水汇金LP各方不构成关联关系由于参股企业首星胜运、都润生态不控制首水汇金,因此各方不构成关联关系
首创集团持有首创置业54.57%股份,首创置业为首创集团控股子公司(1)首创置业为首创股份关联方; (2)由于首创置业不控制通华强宇,首创股份与通华强宇及其下属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1)首创置业为首创股份关联方; (2)首创置业持有通华强宇40%股权。通华强宇为首创置业联营企业,通华强宇及其下属创元汇资本、首水汇金、横琴资产应作为关联方披露

除上述股权关系外,首创股份董监高未在横琴资产、首水汇金、创元汇资本及其相关股东任职,与横琴资产、首水汇金、创元汇资本及其相关股东不构成关联关系。报告期内,除首创置业为首创集团子公司外,横琴资产、首水汇金、创元汇资本及其相关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对于与横琴资产、首水汇金及其相关股东关联关系的披露符合《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36号》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相关规定,通华强宇为首创置业联营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通华强宇及其下属创元汇资本、首水汇金、横琴资产应作为关联方披露。

4)不存在委托持股、股权代持等情形

根据横琴资产、首水汇金、创元汇资本、通华强宇及佳宜居等相关自然人股东出具的声明和承诺,上述自然人均系自己持有的股东权益,不存在委托持股、股权代持等情形或其他利益安排。

(2)发行人关联方首创置业未与他人共同控制首水汇金,上述关联方准确、全面,前述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1)发行人关联方首创置业未与他人共同控制首水汇金,上述关联方认定准确、全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相关规定:

①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②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应当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③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

首水汇金由创元汇资本控制,创元汇资本为通华强宇全资子公司。通华强宇设股东会,股东依据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审议增资或减资、修改章程、合并分立或其他变更公司形式事项时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审议公司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及监事等其他事项需经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股东通过。审议利润分配和弥补方案、增资或减资方案、合并分立或其他变更公司形式需董事会全票通过,审议决定公司投资计划、制订财务预算及决算方案等其他事项需董事会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方能通过,三名股东对于通华强宇的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不构成共同控制,不存在首创置业与他人共同控制首水汇金的情形,上述关于关联方的认定准确、全面。

2)前述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①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首创股份与横琴资产相关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②2.36亿元工程改造款有专项预算,相关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不存在将公司借款变相拆借给股东的情形

Ⅰ.2.36亿元工程改造款有专项预算,公司借予横琴资产资金均用于装修项目相关费用

首创股份为新大都饭店改造制定了专项预算,项目改造总金额不超过2.36亿元,其中:前期工程3,478.13万元、建安工程16,750.00万元、园林市政工程2,540.00万元、其他配套设施改造费用877.31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为横琴资产提供借款8,251.74万元,借款利率6.37%。横琴资产针对新大都饭店1号楼项目的主要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
1工程费用6,699.12
序号项目金额
2建设期管理费1,102.50
3招商、运营及其他费用354.84
合计8,156.46
占借款比例98.84%

公司借予横琴资产款项用于新大都改造装修事宜,横琴资产不存在将公司借款变相拆借给股东的情形。

Ⅱ.项目相关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且通过横琴资产设立专户、独立核算,不存在将公司借款变相拆借给股东的情形

根据公司与横琴资产签订的《借款协议》,公司为横琴资产提供的借款仅限于新大都饭店1号楼的装修、改造,若横琴资产将该借款挪作他用,公司有权要求其立即偿还借款,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横琴资产每月向新大都委员会报送资金计划,由首创股份财务管理部及相关部门审核资金计划是否符合项目预算,对比工程时间安排审核资金用途是否符合改造、装修工程进度,从而决定是否批准横琴资产上报的资金计划并向横琴资产拨付申请款项。上述机制保证首创股份按照新大都饭店工程进度向横琴资产拨付资金。

同时,为保证项目资金与财务核算的独立性,新大都饭店1号楼项目相关的资金收支均通过横琴资产独立核算;首创股份与横琴资产各指派两名代表组成新大都运营委员会,用于审查横琴资产的借款使用计划及具体资金用途。

横琴资产针对新大都项目开立专用账户用于接收首创股份拨付款项,首创股份拥有横琴资产新大都项目专用账户查询权限的U盾,能够随时查询账户的资金流出和流入,监控向横琴资产拨付资金的实际去向。同时,首创股份掌握横琴资产与其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台账,能够取得供应商的名称与收款账户等协议相关信息,从而核实借予横琴资产款项是否真实用于新大都饭店的装修和改造,如横琴资产将新大都饭店项目专项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首创股份可以采取向横琴资产追偿等方式,追究横琴资产违约责任。上述管控措施保证首创股份向横琴资产的借款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综上所述,首创股份与横琴资产相关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根据前期制定的预算和工程进度进行审批和付款,

首创股份对于项目资金使用能够做到有效控制,不存在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672,079.8296.61%1,464,111.7498.21%1,219,791.7997.93%921,387.8199.23%
其他业务收入23,555.763.39%26,615.621.79%25,744.522.07%7,114.270.77%
合计695,635.58100.00%1,490,727.36100.00%1,245,536.30100.00%928,502.08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逐年增长。2017年至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921,387.81万元、1,219,791.79万元、1,464,111.74万元和695,635.58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23%、

97.93%、98.21%和96.61%。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按行业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行业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分行业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污水处理161,551.7124.04%257,293.9917.57%199,621.5716.37%157,529.9317.10%
自来水生产销售96,350.9614.34%202,849.4313.85%158,230.9712.97%123,602.1613.41%
垃圾处理221,446.1832.95%393,290.4726.86%340,884.5627.95%302,307.6132.81%
环保建设184,214.5027.41%576,471.0639.37%484,235.5139.70%282,058.8030.61%
京通快速路通行费7,696.411.15%33,692.072.30%34,819.492.85%33,423.383.63%
其他820.050.12%514.710.04%1,999.680.16%22,465.922.44%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672,079.82100.00%1,464,111.74100.00%1,219,791.79100.00%921,387.81100.00%

按行业划分,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垃圾收集及处理、环保建设、污水处理及自来水生产和销售等构成。2017年以来,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逐年增长。2018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相较于2017年增加298,403.98万元,增幅为

32.39%,一方面是由于新增供水项目公司使得自来水业务收入稳定增长;另一方面由于随着BOT项目的增加,环保工程建设规模随之增加。

(2)按地区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地区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分地区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北地区166,332.3024.75%301,878.9020.62%220,805.4918.10%219,080.7423.78%
华东地区195,330.6529.06%422,093.6428.83%340,872.1127.95%235,567.9825.57%
中南地区112,328.9616.71%160,428.1710.96%176,308.1714.45%97,992.0710.64%
东北地区13,232.051.97%19,290.321.32%26,402.162.16%15,791.221.71%
西南地区54,035.238.04%281,500.6419.23%182,833.5214.99%97,277.2310.56%
西北地区8,571.291.28%10,487.280.72%11,787.470.97%1,497.770.16%
境内业务收入小计549,830.4881.81%1,195,678.9581.67%959,008.9278.62%667,207.0172.41%
境外业务122,249.3418.19%268,432.7918.33%260,782.8821.38%254,180.7927.59%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672,079.82100.00%1,464,111.74100.00%1,219,791.79100.00%921,387.80100.00%

整体上看,首创股份主要通过下属项目公司在项目所在地以特许经营方式开展公用事业服务,由于首创股份在华北、华东、中南地区布局的项目公司较多,且四川青石、首创爱华等工程公司在华东、中南等地区承接的工程项目较多,因此公司在华北、华东、中南等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相对高于其他区域。

(二)营业成本

1、营业成本结构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471,492.0999.08%1,040,276.4899.15%852,819.6098.94%634,156.7799.55%
其他业务成本4,361.370.92%8,898.340.85%9,125.921.06%2,842.420.45%
合计475,853.46100.00%1,049,174.82100.00%861,945.52100.00%636,999.19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随着业务扩张和营业收入的增加逐年增长。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占比较高且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9.55%、98.94%、99.15%和99.08%。

2、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分行业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污水处理98,891.0120.97%167,787.4016.13%137,256.9816.09%103,212.2716.28%
自来水生产销售68,220.7914.47%143,666.4713.81%120,141.2614.09%91,111.3914.37%
垃圾处理158,289.8233.57%269,449.7225.90%230,439.0927.02%201,280.0331.74%
环保建设141,251.6829.96%443,737.4542.66%350,614.2641.11%205,513.7532.41%
京通快速路通行费4,112.550.87%13,716.741.32%13,095.151.54%13,524.952.13%
其他726.240.15%1,918.690.18%1,272.850.15%19,514.393.07%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471,492.0999.99%1,040,276.48100.00%852,819.60100.00%634,156.77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相应增长,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基本一致,主要为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自来水生产销售以及环保建设业务相关成本。

(三)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分行业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污水处理62,660.7038.79%89,506.5934.79%62,364.5931.24%54,317.6634.48%
自来水生产销售28,130.1729.20%59,182.9629.18%38,089.7124.07%32,490.7726.29%
垃圾处理63,156.3628.52%123,840.7531.49%110,445.4732.40%101,027.5833.42%
环保建设42,962.8223.32%132,733.6123.03%133,621.2527.59%76,545.0527.14%
京通快速路通行费3,583.8646.57%19,975.3359.29%21,724.3462.39%19,898.4359.53%
其他93.8111.44%-1,403.98-272.77%726.8336.35%2,951.5313.14%
主营业务毛利200,587.7329.85%423,835.2628.95%366,972.1930.08%287,231.0431.17%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287,231.04万元、366,972.19万元、423,835.26万元和200,587.73万元,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整体上略有下降,主要是由于环保建设业务毛利率下降所致。

环保建设业务的毛利率有所波动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青石建设、首创爱华等工程承包单位承接的各工程项目投资概算、建设内容及相应的毛利空间存在差异。此外,近年来青石建设、首创爱华承接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有所增加,该类总承包业务通常合同金额较大因此个别大项目毛利率对整体环保建设业务毛利率影响较大。

整体上看,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毛利逐年增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毛利逐年增加。

2、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比较

首创股份的主营业务涵盖供水、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环保建设等多个领域,具备较强的综合环境服务能力,2019年上述四大业务板块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13.85%、17.57%、26.86%、39.37%,目前我国A股市场尚不存在业务板块与收入分布与首创股份完全相似的可比公司,因此选取我国A股上市公司中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涵盖上述四大业务板块中的多个板块的环保行业上市公司作为可比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首创股份及可比上市公司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口径计算得出的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中山公用28.51%29.52%29.97%31.15%
兴蓉环境43.69%38.93%40.79%41.19%
上海环境32.44%29.36%36.75%33.71%
启迪桑德29.14%25.73%27.69%30.95%
瀚蓝环境40.51%28.01%29.95%31.63%
重庆水务43.07%42.02%41.77%46.11%
绿城水务39.22%39.84%43.45%45.12%
鹏鹞环保32.11%33.43%50.19%52.45%
东江环保38.01%36.08%35.29%35.88%
钱江水利49.84%37.33%38.06%38.95%
江南水务24.97%54.21%49.37%46.74%
国中水务30.41%32.42%31.56%33.88%
创业环保25.08%31.97%36.32%39.90%
洪城水业33.36%25.09%24.75%23.10%
武汉控股28.51%29.92%28.93%25.47%
行业平均35.03%34.26%36.32%37.08%
首创股份30.37%34.62%30.80%31.40%

数据来源:Wind资讯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首创股份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1.40%、30.80%、34.62%和30.37%,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相符。各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由于各家公司的主营业务侧重领域、业务模式等不尽相同。此外,由于各家公司的主要经营区域不同,各地区的供水、污水处理等业务的定价原则及处理量相关条款等毛利影响因素也存在一定差异。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费用1,139.042,627.511,739.856,020.14
管理费用(含研发费用)82,556.06161,115.74147,484.32128,299.13
财务费用66,263.68125,582.99122,498.7191,165.58
期间费用149,958.79289,326.24271,722.88225,484.85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费用/期间费用0.76%0.91%0.64%2.67%
管理费用/期间费用55.05%55.69%54.28%56.90%
财务费用/期间费用44.19%43.41%45.08%40.43%
营业收入695,635.581,490,727.361,245,536.30928,546.84
销售费用/营业收入0.16%0.18%0.14%0.65%
管理费用/营业收入11.87%10.81%11.84%13.82%
财务费用/营业收入9.53%8.42%9.84%9.82%
期间费用/营业收入21.56%19.41%21.82%24.28%

1、销售费用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6,020.14万元、1,739.85万元、2,627.51万元和1,139.04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65%、0.14%、0.18%和0.76%,销售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

由于首创股份主要基于自身品牌优势、行业影响力等进行业务拓展,且公司逐步加强了对市场推广相关支出费用的控制,因此首创股份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对较低。

2、管理费用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发行人管理费用(含研发费用)分别为128,299.13万元、147,484.32万元、161,115.74万元和82,556.0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3.82%、11.84%、10.81%和11.87%。

报告期内,首创股份管理费用呈增加趋势,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项目开拓及运营规模扩大,首创股份的管理人员相应增加,人工成本增加是管理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

3、财务费用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91,165.58万元、122,498.71万元、125,582.99万元和66,263.6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2%、9.84%、8.42%和9.53%。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息支出82,308.36153,860.85139,188.3299,279.22
减:利息资本化-18,089.3137,210.6525,567.9712,802.68
减:利息收入-5,080.877,977.269,641.329,310.26
汇兑损失(减:收益)698.163,600.876,168.945,138.62
未确认融资费用3,327.585,667.974,861.703,988.25
手续费及其他3,099.777,641.207,489.034,872.44
合计66,263.68125,582.99122,498.7191,165.58

报告期内,利息支出是发行人财务费用的主要构成部分;为满足业务规模不断发展的资金需求,发行人主要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进行债务融资,随着公司借款规模增加导致公司利息支出增加。此外,首创股份外币货币性项目受汇率波动影响将影响汇兑损益。

(五)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754.81-122.925,226.941,881.0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717.107,701.435,789.234,595.43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0.88294.87-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4,943.6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21.0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5,777.86--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1,747.313,074.162,518.962,095.27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43.89180.58-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142.31--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66.081,349.59-46.94-3,986.9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98.000.00-1,664.31
所得税影响额-1,445.83-3,040.69-2,258.56-2,123.8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531.50-4,652.35-634.82-682.91
合计3,805.9910,274.156,126.653,663.42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3,663.42万元、6,126.65万元、10,274.15万元和3,805.99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分别为5.99%、8.52%、10.72%和8.93%。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等。2019年,公司实现非经常性损益10,274.15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收回以前年度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部分长期应收款以及当期政府补助金额较大所致。

三、现金流量分析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主要项目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08,533.201,329,855.55996,798.28822,911.72
收到的税费返还6,795.2417,297.6714,616.6912,142.0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804.8863,272.19107,033.1487,013.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39,133.331,410,425.411,118,448.11922,067.5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32,900.95593,668.15395,645.54316,271.0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20,654.24230,135.05198,485.89172,635.06
支付的各项税费80,596.68145,429.34107,790.9592,286.8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1,721.03107,854.2887,024.6291,948.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5,872.901,077,086.81788,946.99673,141.77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3,260.43333,338.60329,501.12248,925.79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8,925.79万元、329,501.12万元、333,338.60万元和143,260.43万元。2018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较于2017年度增加80,575.33万元,增幅为32.37%,主要是由于公司2018年经营情况较好,业务规模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多。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主要项目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0,175.0280,363.7355,578.50129,235.6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775.1113,240.9611,257.8516,194.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88.216,536.459,531.5826,804.9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51.8017,932.8422,526.1510,324.1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2,190.14118,073.9798,894.08182,558.97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55,023.841,167,363.98925,522.15744,982.68
投资支付的现金70,347.7080,080.4070,447.4665,372.9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99,346.68-7,511.2453,482.7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40.002,080.00830.0020,737.7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26,158.221,249,524.381,004,310.85884,576.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3,968.08-1,131,450.41-905,416.77-702,017.23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02,017.23万元、-905,416.77万元、-1,131,450.41万元和-663,968.08万元。报告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负数,主要由于随着公

司业务规模扩大,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使得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规模较大。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主要项目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030.91557,606.03561,759.72322,001.39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0,030.9157,606.0395,754.9282,001.3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65,145.851,541,714.381,670,204.221,247,943.3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685,198.5615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02.305,250.001,779.409,798.5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78,179.062,104,570.412,918,941.911,729,743.2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98,406.371,300,302.811,926,585.07995,155.0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31,700.91239,192.66186,460.78149,795.79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2,167.227,018.528,903.159,268.1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112.096,269.4218,728.045,959.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34,219.371,545,764.892,131,773.891,150,910.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3,959.68558,805.52787,168.02578,832.60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78,832.60万元、787,168.02万元、558,805.52万元和643,959.68万元。2018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7,168.02万元,较2017年度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2018年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筹集资金相应增加。其中,2018年首创股份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6.58亿元、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亿元、发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28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净增加5亿元,首创环境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3亿美元,导致公司2018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7年度大幅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情况

1、重大对外收购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交易作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股权收购情况如下:

(1)2017年收购河北华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作价73,927万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河北华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招拍挂程序,参与收购河北华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73,927万元。2017年首创股份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18年收购成都金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交易作价85,613.97万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增资扩股方式取得成都金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取得成都金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最终交易作价为85,613.97万元。2018年首创股份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2018年收购繁昌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交易作价10,600万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繁昌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繁昌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转让项目,最终交易作价为10,600万元。2018年首创股份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将公司更名为“芜湖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重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744,982.68万元、925,522.15万元、1,167,363.98万元、555,023.84万元。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除日常业务经营中的项目投资建设之外,公司目前暂不存在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一)报告期内的会计政策变更

1、2017年度

根据财政部2017年4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对2017年5月28日之后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调整,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对于比较报表中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在比较报表中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且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从总额法改为允许采用净额法,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的摊销方式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改为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配,并修改了政府补助的列报项目。2017年1月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2017 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调增当年“其他收益”29,376.10万元,调减当年“营业外收入”29,376.10万元。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相应的删除“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下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盈利得或损失、捐赠利得、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调增当年“资产处置损益”3,061.18万元,调减“营业外收入”3,061.18万元。

2、2018年度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本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7年度其他收益60.27万元,调减2017年度其他业务收入44.77万元、营业外收入15.50万元

3、2019年度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前述四项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发行人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作出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规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不再包含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公司对2019年1月1日新发生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根据该通知,发行人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将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4、2020年上半年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1)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于2019年9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同时根据管理意图,对目前计入金融资产的权益投资及所持股票均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4)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公司对2019年1月1日新发生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5)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公司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进行追溯调整。

(二)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诉讼情况

根据首创股份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诉方,存在如下尚未完结且诉讼标的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凡和北京与首创股份债权债务纠纷仲裁案

2014年12月19日,首创股份与凡和北京签订《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凡和北京将其持有的凡和葫芦岛100%的股权转让给首创股份,股权转让价款为1.02亿元。股权转让款分三期支付,首期转让款5,000

万元,二期转让款3,200万元,三期转让款2,000万元。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首创股份向凡和北京先后支付股权转让款共计8,200万元。2015年1月12日,凡和北京向首创股份转让凡和葫芦岛100%股权,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8年8月2日,凡和北京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主张:截至起诉时,尚欠凡和葫芦岛8,175,230.14元,上述欠款与第三期股权转让款冲抵后,首创股份应支付凡和北京11,824,769.86元。首创股份辩称,《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第三期股权转让款的付款条件尚未成就,且凡和北京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全面披露目标公司的巨额债务构成违约,首创股份有权拒绝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款。

2018年10月23日,因凡和北京未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披露凡和葫芦岛与北京信托之间约5,585万元的债权债务纠纷,首创股份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反请求,要求凡和北京支付因其违约而造成的损失(暂计3,000万元)及本案的全部费用。

2018年12月24日,鉴于法院审理的北京信托诉凡和葫芦岛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尚在审理中,双方当事人对于中止本案仲裁程序持一致意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决定中止本案仲裁程序。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案处于中止仲裁程序。

2、北京信托诉凡和葫芦岛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2003年,兰州英格在辽宁省葫芦岛市投资污水处理项目并在当地设立全资子公司葫芦岛英格,为解决资金问题,兰州英格、葫芦岛英格与北京信托签署信托协议,约定北京信托设立3,500万元的信托计划并以信托资金买断污水处理项目25年的收益。兰州英格的5位自然人股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兰州英格及兰州英格5位股东分别将持有的葫芦岛英格及兰州英格的股权质押给北京信托。协议签署后,由于兰州英格和葫芦岛英格未能完成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也未能向北京信托交付项目收益,北京信托遂起诉要求兰州英格和葫芦岛英格赔偿损失。

2007年10月1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7)二中民初字第0077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兰州英格和葫芦岛英格向北京信托支付回购款3,990万元及利息,兰州英格的5位自然人股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判

决北京信托对兰州英格持有的60%的葫芦岛英格股权以及兰州英格5位股东合计持有的兰州英格49%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后经北京信托申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3月11日作出强制执行上述民事判决书的裁定书,冻结、划拨了兰州英格、葫芦岛英格以及兰州英格5位自然人股东的银行存款,并裁定北京信托对兰州英格及5位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相关公司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2009年7月30日,凡和投资取得葫芦岛英格60%股权。

2010年3月18日,北京信托与凡和葫芦岛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北京信托将其拥有的基于(2007)二中民初字第007754号《民事判决书》项下未实现的全部债权及其他权利转让给凡和葫芦岛,凡和葫芦岛应于2010年10月30日前支付债权转让价款4,000万元,延期支付转让价款的,应以应付未付款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2010年4月,凡和投资将全资子公司凡和北京(凡和北京系凡和葫芦岛母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中国环保科技控制的北京兴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7月4日,北京信托与凡和葫芦岛签署《关于归还债权转让款及利息的函的谅解备忘录》,该备忘录约定:北京信托充分理解并同意,凡和葫芦岛提出的以北京信托向凡和葫芦岛控股股东(中国环保科技)各相关项目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的方式,变相归还上述债权转让款及利息…双方确认,《顾问协议》与《关于归还债权转让款及利息的函》系双方为同一笔债权债务的变通解决而分别签署,双方实际按照《顾问协议》履行。凡和葫芦岛或凡和葫芦岛的最终全资控股股东中国环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任何形式向凡和葫芦岛支付相应款项的,均视为凡和葫芦岛偿还北京信托的该笔债务。北京信托不得分别以《顾问协议》和《关于归还债权转让款及利息的函》向凡和葫芦岛或凡和葫芦岛控股股东等主张权利。双方商定,北京信托与中国环保科技重新直接签订《顾问协议》,锁定债权转让款及利息的归还的具体项目、意向金和时间表等事项。

2017年8月,北京信托因凡和葫芦岛仍未履行付款义务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凡和葫芦岛支付债权转让款及利息共计5,585万余元。2017年10月10日,凡和葫芦岛申请追加中国环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为本案共同被告,并追加凡和北京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本案一审组织了三次庭前会议,并于2018年12月13日正式开庭审理,庭审中法官当庭驳回了凡和葫芦岛申请追加

被告和第三人的请求。2019年1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京03民初2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凡和葫芦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北京信托债权转让款3,500万元及利息。2019年5月6日,凡和葫芦岛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7月26日,因首创股份诉请确认北京信托与凡和葫芦岛《债权转让协议》无效一案正在审理中,凡和葫芦岛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中止审理,2019年8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一次开庭审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被告向原告支付债权转让款3,500万元及利息。2019年12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二审判决驳回凡和葫芦岛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截至本配股书出具之日,凡和葫芦岛正与北京信托沟通执行和解方案。

3、杜洪诉仙居首创水务、磐安公司等保证合同纠纷案

2013年8月14日,杜洪与恩都公司、中捷控股、蔡开坚、倪席平、中昌环保共同签订《保证借款合同》,恩都公司向杜洪借款4,800万元,借款期限自实际发放之日起6个月,借款利率为月率3%;中捷控股、蔡开坚、倪席平、中昌环保为签署借款向杜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两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同日,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杜洪出具《担保函》,承诺为前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13年8月15日,杜洪发放借款1,800万元。2013年10月24日,杜洪发放借款3,000万元。

2014年9月30日,仙居首创水务、磐安公司向杜洪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函》,同意为前述借款追加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中昌控股与杜洪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磐安县新城区供水有限公司800万股权质押给杜洪作为前述借款的担保,同时合同还约定如杜洪行使质权后,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未获得全额受偿的,差额部分由中昌控股予以补足。

2014年5月16日,蔡开坚代偿了300万利息。2014年9月30日,中昌环保代偿了100万元利息。2015年11月2日,杜洪与玉环捷冠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玉环捷冠投资有限公司为蔡开坚代偿1,500万元。

因借款期限届满,恩都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各保证人亦未完整履行担保责任,杜洪遂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倪席平、中昌环保、仙居首创水务、磐安公司对恩都公司所欠的借款本金3,300万元、利息1,851.29万元(按照年利率22.4%暂算至2015年11月1日,应计算至实际偿付日止)及实现债权

的费用2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

2017年9月18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16)浙05民初1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倪席平、中昌环保、仙居首创水务、磐安公司等保证人对借款本金及利息3,757.29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各保证人不服提起上诉。2018年2月1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17)浙民终7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4、城建院诉南昌百玛士承包合同纠纷案

2009年9月27日,城建院与南昌百玛士签订《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包合同”),约定由城建院按协议要求进行项目的设计、采购、供应、施工安装、调试、完工和移交工作,合同总价款为4.6亿元。2011年2月11日,城建院与南昌百玛士签订《<江西省南昌市泉岭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协议书>补充协议》,约定因项目选址变更造成项目延期等问题,EPC合同总价由4.6亿元增加至4.75亿元。

2012年5月25日,南昌百玛士向南昌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确认南昌百玛士与城建院签订的总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无效,城建公司应返还合同预付款及银行利息损失。2012年7月5日,城建院提起仲裁反请求,请求裁决南昌百玛士支付工程款1,300万元。

2013年1月11日,南昌仲裁委员会对合同效力先行作出(2012)洪仲裁字第35-1号《裁决书》,裁决确认总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无效。2014年7月18日,南昌百玛士向南昌仲裁委员会申请撤回要求城建院返还合同预付款及银行利息损失的仲裁请求。2014年9月25日,南昌仲裁委员会作出(2012)洪仲裁字第35-2号《裁决书》,裁决城建院因履行总包合同而对外签订的合同所支付的合同对价款总计10,365万元、首期的前期工作咨询费138.02万元、第二版初步设计费624.03万元、因选址变更致第一版初步设计费624.03万元、人工费损失380.40万元可以从起向南昌百玛士收取的并因合同无效而应返还的预付款12,950万元中直接扣除。2015年1月,南昌百玛士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南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2)洪仲裁字第35-2号《裁决书》,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上述裁决书。

2015年1月,南昌百玛士向南昌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城建院返还合同预付款12,950万元及利息43,125,066元。2016年1月15日,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作出(2016)洪仲决字第31-5号《决定书》,决定中止本案仲裁程序。

2015年12月,城建院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南昌百玛士支付项目选址变更前的损失1,500万元、第二版设计费639.03万元、项目分包招标委托代理费1,000万元、项目技术咨询费90万元、人工成本等其他费用475.50万元、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6,324.88万元,共计9,039.41万元。2017年3月2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赣民二初字第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南昌百玛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城建院20,436,096.65元,负担案件受理费102,180.48元。城建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8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7)最高法民终5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赣民二初字第56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改判南昌百玛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城建院31,671,430.788元。

2019年4月10日,南昌仲裁委员会出具(2015)洪仲调字第31号《调解书》,南昌百玛士与城建院达成如下调解内容:城建院于调解书送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返还南昌百玛士1.295亿元;城建院于调解书送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南昌百玛士支付银行利息损失的40%;(2017)最高法民终597号民事判决书中判决南昌百玛士应向城建院支付的31,671,430.788元以及应由南昌百玛士承担的诉讼费294,468.86元共计31,965,899.65元在上述城建院应支付的款项中进行抵扣,抵扣后(2017)最高法民终597号民事判决书履行完毕。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案已执行完毕。

5、杨明松诉成都邦洁保证合同纠纷案

2014年11月27日,杨明松与成化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2,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4年11月27日至2014年12月6日。如成化公司逾期还款的,除应偿还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未还本金20%向杨明松支付违约金。同日,杨明松分别与成都邦洁、四川成化水务有限公司、四川沃特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祥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刘瑜、李蓉、李坚、赵雪林签订《保证合同》,由上述各方为《借款合同》约定的主债权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日,成化公司出具书面文件,确认收到杨明松借款2,000万元。

2014年12月10日,成化公司出具《还款承诺书》,称其从杨明松处借款2,000

万约定借款期限已届满,因公司资金困难不能按时归还,承诺在2014年12月31日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2,000万元、利息、违约金。

2016年2月4日,杨明松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成化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逾期违约金(暂计至2016年2月4日)共计2,500万元,同时请求判决成都邦洁等担保人对成都化工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8年6月,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做出(2016)川0107民初17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杨明松全部诉讼请求。杨明松不服,提起上诉。2019年1月4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18)川01民终143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令成化公司偿还杨明松借款本金2,000万并支付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成都邦洁等全体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成化公司追偿。2019年4月1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成都邦洁再审申请立案受理。2019年9月20日,四川省高院下达(2019)川民申219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再审申请。2019年12月23日,原告杨明松与成都邦洁达成和解方案,由成都邦洁承担担保债务、诉讼费用及执行费用共计2,300万元,前述金额之外的任何其他担保责任均不再由成都邦洁承担。2019年12月25日,成都邦洁支付上述款项。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案已执行完毕。

6、青海洁神诉首创爱华采购合同仲裁案

2015年7月22日,青海洁神与首创爱华签订《呼和浩特市盖章营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约定青海洁神向首创爱华提供呼和浩特市章盖营污水处理厂扩建及体表改造工程高效生物转盘装置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工作,总价款为3,060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首创爱华按照约定支付了预付款和到货款共计2,136万元,后因双方对设备调试过程中的出水水质产生争议,首创爱华未如期全额支付调试款和质保款。

2019年2月19日,青海洁神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首创爱华支付设备调试款、质量保证金、加碳装置费、律师费等共计1,152.48万元。2019年3月6日,天津仲裁委员会受理本案,并已组织庭审以及必要的鉴定程序。2019年4月15日,首创爱华以提供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为由向青海洁神发出解

除合同通知书。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青海洁神未提出书面异议,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二)担保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首创股份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提供担保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借款起始日担保金额借款到期日担保类型
首创股份通用首创2004/11/2218,3002022/6/20股权质押担保

2004年9月,首创股份持股50%之合营公司通用首创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4年11月22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止。

2004年10月,为确保通用首创履行其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首创股份、法国通用水务公司(通用首创之另一持股50%股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股权质押合同》,首创股份、法国通用水务公司作为出质人,以其持有及有权处分的通用首创全部股权作为质押,向通用首创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明确规定的由借款人向质权人支付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随着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贷款人其他款项的清偿,《股权质押合同》项下担保的本金、利息及借款人应付质权人其他款项数额相应减少,上述股权质押担保自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之日解除。

截至2020年6月30日,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已累计偿还借款本金

16.34亿元及相关利息,借款余额为3.66亿元,本公司的担保金额相应为1.83亿元。

2、上述担保的合法合规性分析

(1)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首创股份提供担保时适用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章程》应当对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作出规定。

根据首创股份提供担保时适用的《公司章程》(200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决定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投资、银行信贷、担保、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租赁等业务时的权限为不超过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40%。

首创股份对外担保初始总额为10亿元,占其为通用首创提供担保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03年末净资产41.84亿元)的23.90%。根据相关规定,首创股份本次对外担保需履行董事会决议程序。2004年9月20日,首创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0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反担保相关议案,相关决议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首创股份上述对外担保已履行必要的董事会决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法律法规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根据《公司章程》(200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0%。

首创股份上述对外担保占201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90%,对外担保总额符合上述规定,不超过法律法规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3)对方已提供反担保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根据《公司章程》(200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2004年9月,就通用首创对首创股份提供反担保事项,双方签署了《保证协议》,协议约定,首创股份作为通用首创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的担保人,享有对通用首创追偿的权利,在发生违约事件后,首创股份作为担保人,有权要求通用首创采取补救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要求通用首创提供额外的担保),要求通用首创承担违反本《保证协议》的责任,并寻求对因违约事件而造成损失的任何可能的补救。在发生违约事件后,首创股份作为担保人有权在十日内要求通用首创偿付首创股份已支付或将支付、花费或到期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首创股份按照合同应支付的与担保有关的所有款项。截至2019年末,通用首创总资产

431,663.92万元,净资产216,057.77亿元,营业收入3,385.14万元,净利润7,522.97万元(净利润高于营业收入,主要是由于净利润较大部分来自于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具备实际履行能力。

综上,首创股份上述担保的被担保方已提供反担保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4)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中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上市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首创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2004年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和落实,并在《2004年年度报告》中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经我们充分了解和查验,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并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控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截止2004年12月31日,公司仅为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100,000万元18年期借款提供担保,占公司净资产的23.55%。上述担保不违反证监发[2003]56号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首创股份上述对外担保已履行必要的董事会决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对外担保总额符合相关规定,上述担保的被担保方已提供反担保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独立董事已在年度报告中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符合当时有效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公司章程》(200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七、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资产状况发展趋势

公司的各类资产与公司所经营的污水处理、供水、固废处理业务匹配度较高,资产结构较为合理。公司将根据行业趋势、市场情况、自身发展战略等因素,调整自身的资产规模与结构。同时,公司未来将在确保经营稳健和资产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提升资产的盈利能力与周转效率。

(二)负债状况发展趋势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风险。公司未来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并将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各种途径来满足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努力降低财务成本与偿债压力。

(三)营业收入发展趋势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有助于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助力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四)盈利水平发展趋势

公司将继续立足主业,全面推进公司污水处理、供水、固废处理相关业务的持续发展。在确保主营业务整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趋势、市场情况、自身发展战略等因素适时调整业务结构,力争实现业绩增长,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0,000.00万元。2019年5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9年5月29日,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配股相关议案。

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银行贷款的实际到期日通过自筹资金先行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将同时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公司财务状况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财务结构趋向合理与优化,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配股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随着公司运营规模的增加,未来的营业收入也将继续保持增长,公司盈利能力能够进一步提升。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随着公司新增项目的逐步投产,未来公司盈利能力、经营业绩将会保持较高水平。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降低公司当前面临的经营现金流压力,降低经营风险,

提升营运能力。同时,随着新增项目的建成达产,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自由现金流量均将大幅增加,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本次配股的必要性

(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存在较大资金需求

公司所处水务、固废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主要以PPP、BOT、TOT等形式从事供水、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业务,同时公司还通过EPC等方式承接环保建设类工程项目。公司主营业务模式具有前期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周期长的特点,近年来随着业务规模快速扩张,公司承担了较大的资金压力,仅依靠自身盈利和债务融资,较难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资金实力决定了公司承接项目的规模和业务发展速度。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07亿元,同比增长19.69%;利润总额15.99亿元,同比增长25.01%。随着主营业务的高速增长,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存在较大资金需求。

(二)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资本结构有待优化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

股票代码公司简称2019年资产负债率
300070.SZ碧水源65.70%
000826.SZ启迪桑德62.20%
600187.SH国中水务27.84%
601158.SH重庆水务30.13%
000598.SZ兴蓉环境52.66%
600874.SH创业环保60.30%
600323.SH瀚蓝环境66.16%
601199.SH江南水务38.93%
000544.SZ中原环保40.87%
600461.SH洪城水业56.28%
600283.SH钱江水利55.15%
000685.SZ中山公用29.57%
600168.SH武汉控股65.19%
行业平均50.08%
600008.SH首创股份64.68%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截至2019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4.68%,高于行业平均资产负债率50.08%。其中,短期借款余额13.68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29.15亿元,长期借款余额220.80亿元,应付债券余额70.80亿元。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公司通过本次配股可以增强资金实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持续经营的能力以及后续融资的能力,为公司做大做强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公司财务费用较高,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公司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为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供资金支持。最近三年,公司财务费用占公司毛利、营业利润的比重较高,较高的财务费用为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了一定负担,降低有息负债规模有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最近三年,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91,165.58万元、122,498.71万元和125,582.99万元,占营业收入、毛利、营业利润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财务费用占比金额财务费用占比金额财务费用占比
营业收入1,490,727.368.42%1,245,536.309.84%928,546.849.82%
毛利441,552.5428.44%383,590.7831.93%291,547.6531.27%
营业利润158,717.7779.12%133,451.3691.79%100,917.5190.34%

五、本次配股的可行性

(一)公司符合配股发行股票的条件

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治理规范,在证券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迅速,业绩呈增长趋势,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股东回报机制。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配股相关资格和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有助于进一步壮大公司的规模和实力,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帮助公司实现中长期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控股股东承诺全额认购可配售股份

首创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首创华星已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首创股份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可配售股份,并保证用于认购本次配股项下可配售股份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为首创集团、首创华星自有资金,首创集团、首创华星本次承诺全额认购为本次配股的发行提供了先决条件,使本次配股具备可行性。首创集团、首创华星的全额认购显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大力支持。

(三)深厚的业务积累及丰富的项目经验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在水务领域拥有深厚积累,现已成为国内水务运营经验最丰富的企业之一,可提供涵盖供水、污水处理以及管网、泵站建设、运营维护的城镇水体综合治理一体化服务。2019年末,在水务领域,公司已形成全国性的业务布局,水务投资、工程项目分布于多个省、市、自治区,位居国内水务行业前列。

除水务之外,公司多年来不断拓展业务范围,现已全面布局人居环境改善领域,构建了市政和商业废物处理、危险废弃物处理以及垃圾资源再生利用、新能源开发的全覆盖式服务体系,形成了传统水务、固废处理、再生水、污泥处置、环境综合整治的全业务布局。

在项目运营上,公司以“做强总部、做实大区、做精项目公司”为指导原则,构建起“总部、大区、项目公司、一线水厂”的立体化运营管理架构,逐步形成了系统化、专业化、标准化的运营管理体系。

在流程管理上,公司在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多个环节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并积极构建全周期的项目运行及价值分配机制,加大对各个环节关键点的精细管控力度,明确相关部门在各个阶段的职责和权利,形成了以项目为单元的全周期管理机制。

深厚的业务积累及丰富的项目经验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运用,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节 前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最近五年内公司曾于2015年、2018年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430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于2015年1月25日在上交所增发新股,发行数量21,030.7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9.77元,募集资金净额201,284.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01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2018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834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于2018年11月14日在上交所增发新股,发行数量86,483.4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3.11元,募集资金净额265,776.1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验字(2018)第110ZC026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05,47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83,82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1,31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51%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5年:141,085 2016年:14,678 2017年:19,186 2018年:1,804 2019年:7,076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湖南省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工程湖南省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工程11,25911,25911,25911,25911,2599,0792,1802017年1月
2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6,9496,9496,9496,9496,94939(注1)已变更用途 (注1)
3湖南省常宁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湖南省常宁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3,5003,5003,5003,5003,5003,500-2014年1月
4安徽省阜阳市泉北污水处理厂工程安徽省阜阳市泉北污水处理厂工程14,68714,68714,68714,68714,68713,9377502018年1月
5安徽省淮南市淮南首创水务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安徽省淮南市淮南首创水务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2,3382,3382,3382,3382,3382,0103282017年1月
6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4,9004,9004,9004,9004,9004,1167842014年8月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7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3,6003,6003,6003,6003,6003,600-2019年1月
8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污水处理厂项目6,7206,7206,7206,7206,7206,720-2014年1月
9山东省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山东省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8,9048,9048,9048,9048,9047,1971,7072015年1月
10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4,4024,4024,4024,402--(注1)已变更用途 (注1)
11江苏省徐州市区区域供水中心水厂(刘湾水厂)改扩建工程江苏省徐州市区区域供水中心水厂(刘湾水厂)改扩建工程39,99839,99839,99839,99839,99839,998-2015年7月
12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自来水厂项目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自来水厂项目12,55012,55012,55012,55012,5502,39110,1592021年12月
13安徽省铜陵市第五水厂一期工程安徽省铜陵市第五水厂一期工程12,02212,02212,02212,02212,02212,022-2020年12月
14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项目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项目7,0007,0007,0007,0007,0007,000-2013年8月
15湖南省凤凰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湖南省凤凰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5,0005,0005,0005,0005,0005,000-2014年1月
16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61,64161,64161,64161,64161,64161,641-不适用
17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募集资金变更项目募集资金变更项目募集资金变更项目募集资金变更项目11,3125,5795,7332020年9月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合计205,470205,470205,470205,470205,470183,82921,641-

注1: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因政府规划变化和土地拆迁问题项目无进展,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因政府对工期要求较紧未实际参与实施,为更好地回报股东,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已履行完毕必要的审批程序,将两个项目募集资金余额11,312万元变更用于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注2: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5年非公开尚未使用21,641万元,其中根据工程进度、付款进度预计未来将使用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为16,808万元,差异为4,833万元,主要原因为湖南省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工程、安徽省淮南市淮南首创水务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和山东省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实际项目支出结余;安徽省淮南市淮南首创水务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山东省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董事会前以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工程款。

2、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68,963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37,4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8年:216,726 2019年:20,69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至2019年12月31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浙江省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PPP项目浙江省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PPP项目9,7209,7209,7209,7209,7209,720-2020年6月
2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5,6015,6015,6015,6015,6015,601-青龙河水厂于2017年8月运营;陷泥河水厂预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计2020年10月完工
3收购河北华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收购河北华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73,92773,92773,92773,92773,92752,62021,307已于2017年3月完成,收购款项分期支付
4广东省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工程PPP项目广东省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工程PPP项目57,72657,72657,72657,72657,72656,6931,0332020年6月
5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水厂BOT项目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水厂BOT项目41,30041,30041,30041,30041,30032,0929,2082020年5月
6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80,68980,68980,68980,68980,68980,689-不适用
合计268,963268,963268,963268,963268,963237,41531,548-

注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1,518万元,均为工程进度及股权收购款,未来将根据工程进度、付款进度逐步投入。收购河北华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该转让价款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首笔转让价款不低于52,620万元,其余款项在定州市给水工程等项目各自决算完毕并确定最初水价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此外,广东广东省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工程PPP项目和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水厂BOT项目未来根据工程进度分步投入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9年3月25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拟投入的募集资金11,312万元使用用途变更为投入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

2、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5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2016年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2016年3月16日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5亿元的投资额度。

2017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18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9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9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3亿元。

2、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8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9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3.14亿元。

(五)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205,470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3,82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1,64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0.53%。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募投项目按项目工程进度分步投入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结余。

2、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268,963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7,415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31,54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1.73%。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募投项目按付款条件及项目工程进度分步投入资金。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的情况

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2017年2018年2019年
1湖南省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工程100%181207262650
2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变更用途-----
3湖南省常宁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100%23136162310
4安徽省阜阳市泉北污水处理厂工程62%--18174-107是(注1)
5安徽省淮南市淮南首创水务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100%312278304894
6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98%-133-144-95-324注2
7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90%---240-240注3
8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污水处理厂项目92%2922642101,158注4
9山东省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100%9557105163,061
10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已变更用途-----
11江苏省徐州市区区域供水中心水厂(刘湾水厂)改扩建工程83%-2,5881,026931-648注5
12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自来水厂项目未运营,不适用-----
13安徽省铜陵市第五水厂一期工程未运营,不适用-----
14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项目79%230246179881
15湖南省凤凰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100%3712142251,453
16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不适用----不适用
17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未运营,不适用-----

注1:安徽省阜阳市泉北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处于项目运营前期,暂时性亏损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与预测收益一致,未来随着项目运营逐步成熟预计项目收益将进一步增加。注2: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因为项目投资较投资预测有所增加,而水价没有相应调整到位,且2015年7月起征收增值税及2016年开始交纳土地使用税,均对项目效益有所影响。项目公司已就上述影响向政府提交调价请示,预测未来有望达到预期效益。

注3: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总规模4万吨/日,一期建设2万吨/日。该项目2019年开始进入正式运营。因项目投资较投资预测有较大增加,而水价没有相应调整到位,对项目效益有较大影响。项目公司已将调整水价作为重点工作持续推动。

注4: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污水处理厂原募投资金用于一期4万吨污水业务,项目效益较好能达到预期收益。后与政府签订了二期2万吨项目,一二期合并政府重新制定了保底水量,因整体保底水量较以前下调,故暂时未达到预期收益,随着项目培育成熟水量上升或者按协议约定时点上调保底水量,效益会随之增加,预测未来有望达到预期收益。

注5:江苏省徐州市区区域供水中心水厂(刘湾水厂)改扩建工程因为项目投资较投资预测有较大增加,而水价没有相应调整到位,对项目效益有较大影响。刘湾水厂改扩建工程为供水安全保障工程,徐州市政府将该项目列入2014年“三重一大”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重点工程。从2014年开始,项目公司多次与政府沟通调整水价问题,因涉及到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战略、部分原水的调整、地下水的压采、市场整合等因素,水价调整未能实施到位。2016年借助调整阶梯水价,除正常的阶梯,经过努力合用表和居民水价的单位用户到户价分别增加了0.06元/吨和0.31元/吨。项目公司已将调整水价作为重点工作持续推动。

2、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2017年2018年2019年
1浙江省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PPP项目未运营,不适用-----
2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100%1114-105-80注1
3收购河北华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100%-552,7594,2876,990
4广东省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工未运营,不适用-----
序号项目名称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2017年2018年2019年
程PPP项目
5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水厂BOT项目未运营,不适用-----
6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不适用----不适用

注1: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青龙河净水厂项目,设计规模3万吨/日,于2017年8月10日正式运营,由于投资概算于2016年完成,商业运行时药剂费、土地款、人工等支出均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从而导致经营结果暂时未达到效益,公司已将调整水价作为重点工作持续推动。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对照

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相关内容公司已在《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作相应的披露。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首创股份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于2019年5月6日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9)第110ZA4223号),认为首创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首创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节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刘永政李章张萌
孟焰车丕照曲久辉
刘俏杨斌石祥臣
苗艇谢元祥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刘惠斌郭雪飞赵昕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江瀚王征戍邢俊义
邵丽郝春梅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

张松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彦芝张耀坤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字:

李格平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字:

李格平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字: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毕劲松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钱斌郁奇可
李丹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徐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公司在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由本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配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

徐扬李静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黄海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 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 公司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 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五)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六)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二)查阅地点

1、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新大都饭店2号楼电话:010-68356169传真:010-68356197联系人:官念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三层电话:010-85156316传真:010-65185227联系人:李彦芝、张耀坤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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