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质押公司股权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0月23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出具的《进行解除股票质押的函》,包钢集团将其质押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解除质押公司股权的具体情况
包钢集团于2019年4月23日将持有的包钢股份无限售流通股60,000万股在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办理了期限半年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2019年4月2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0月22日。详见公司2019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质押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编号:(临)2019-028)。2019年10月22日,包钢集团将上述质押给银河证券的股份到期购回60,000万股,并办理相关解除质押手续。
本次解质押数量为6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
二、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23日,包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00,683.44万股,限售流通股1,390,782.11万股,持股总数量
2,491,465.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6%。本次解除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包钢股份股票805,253.40万股,占持有总额的32.32%,占公司总股本的17.66%。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