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转股投资人资金到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引进投资者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暨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属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资产”)、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资产”)拟签署《关于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之投资协议》;公司、金属公司、农银资产、交银资产拟签署《关于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协议》,农银资产拟投资7.15亿元、交银资产拟投资2.95亿元参与债转股。相关协议已签署,相关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8日披露的《关于引进投资人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并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19-076)。近日,金属公司已收到农银资产划付的7.15亿元和交银资产划付的
2.95亿元。
二、对上市公司及金属公司的影响
目前,金属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增资后的金属公司股权结构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金属公司将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到账资金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最终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