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10 公司简称:包钢股份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21年末总股本45,585,032,648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80,090,400股后的45,404,942,248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6,269.39万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包钢股份 | 600010 | 钢联股份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白宝生 | 何丽 |
办公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主楼206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主楼204 |
电话 | 0472-2669515 | 0472-2669529 |
电子信箱 | glgfzqb@126.com | glgfzqb@126.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代码为C31)。公司主要产品为钢铁产品、稀
土精矿和萤石精矿,从产品方面看,公司主要产品分属于钢铁行业、稀土行业和氟化工行业。
(一)行业基本情况
钢铁行业方面,2021年,国民经济持续恢复,为钢铁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钢铁行业积极应对国内外需求形势变化,努力克服原燃料价格高位运行的影响,消化环保成本大幅上升等因素,行业总体运行态势良好。
稀土行业方面,下游需求旺盛,而稀土上游产量稳步增长,严格按照国家指标进行生产,供需维持紧平衡状态。新能源汽车、工业电机的需求量高速增长推动着上、中游稀土产品价格上涨。而风电、家电则需求稳定。稀土行业市场规模还将继续扩展,行业景气度不断提升。
氟化工行业方面,近年来随着国内技术的不断突破,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电子信息等战略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市场对氟化工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氟化工因此成为全球密切关注的高新技术产业,同时全球氟化工产业预计将逐渐向中国等地转移,我国氟化工行业前景十分广阔,全产业链生机盎然。目前,我国的氟化工产业已突破绝大部分大宗、中低端氟化工产品的技术垄断,并形成规模优势和成本竞争优势。
(二)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行业的重大影响
1、钢铁行业
2021年5月,工信部对原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出台了《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新的钢铁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大幅提高钢铁置换比例,扩大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明确置换范围,严守不新增产能红线。11月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其中严禁新增钢铁冶炼产能,严格环境准入,除搬迁、产能置换外,不得审批新增产能项目。新建钢铁项目投运前,用于置换的产能需同步退出。
2021年12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出供给高端化水平不断提高、结构合理化水平持续改善、发展绿色化水平大幅提升、产业数字化转型效应凸显、体系安全化基础更加扎实五项具体目标;围绕发展目标,从供给水平、产业结构、绿色低碳、数字转型、产业安全等5个方面,提出了高端化、合理化、绿色化、数字化、安全化等“五化”重点任务;部署了新材料创新发展工程、低碳制造试点工程、数字化赋能工程、战略资源安全保障工程、补链强链工程等五大工程。
2021年上半年钢铁市场迎来近几年大幅上涨的行情;下半年随着大宗商品价格的大幅上涨,下游产业链成本大幅上升,加之“煤荒”,各地限电频频,在国家保供、稳价等一系列政策干预的背景下,钢材等大宗商品价格一路下行。
2022年2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打造若干世界一流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依托行业优势企业,在不锈钢、特殊钢、无缝钢管、铸管等领域分别培育1-2家专业化领航企业。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以上,水资源消耗强度降低10%以上,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意见》的出台,为钢铁企业重组整合、推进“减碳”、迈向高质量发展再添引擎。
2021年钢铁行业的兼并重组步伐加快,有利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钢铁产业集中度,推动钢铁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促进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在即将到来的2022年,钢铁产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中国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步履稳健。
“双碳目标”方面,中钢协有关数据显示,我国钢铁业碳排放量高达18亿吨,约占碳排放总量的15%,在制造业31个门类中仅次于火电。钢铁行业将面临从碳排放强度的“相对约束”到碳排放总量的“绝对约束”,以及“低碳经济”的国际挑战,低碳转型势在必行。
2022年2月10日,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钢铁、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下降,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再生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力争大宗工业固废
综合利用率达到57%。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法规政策标准体系日益完善,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产业集中度和协同发展能力大幅提高,努力构建创新驱动的规模化与高值化并行、产业循环链接明显增强、协同耦合活力显著激发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生态。2020年12月31日,生态环境部等5部委联合发布公告,符合标准的再生钢铁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以自由进口。2021年4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取消146个税号的钢材产品出口退税,对生铁、粗钢、再生钢铁原料等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7月2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取消23个税号的钢材产品出口退税。国家允许进口再生钢铁原料,并对生铁、粗钢、再生钢铁原料等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鼓励进口再生钢铁原料及钢铁初级产品,有利于我国发展电弧炉短流程工艺,降低焦化、烧结、球团、炼铁等工序产量,从而降低钢铁行业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助力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同时,通过出口退税政策的调节,抑制钢材产品出口,减少国内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总量,更好地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2、稀土行业
根据国家稀土产业政策,2021年我国稀土行业通过重组形成了以包括北方稀土、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四大稀土集团为主导,引领行业发展的产业新格局。特别面对大幅上涨的市场环境以及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大稀土集团保供稳价,化解市场矛盾,发挥“顶梁柱”“压舱石”作用。持续引领稀土行业沿着市场竞争公平有序、资源利用绿色低碳环保、稀土资源战略支撑作用有效发挥的良性轨道健康平稳高质量发展。
2021年1月,工信部在《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国家对稀土开采、稀土冶炼分离实行总量指标管理,实行稀土资源地和稀土产品战略储备,并首次明确对违反规定企业的处罚条例
2021年5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明确,由工信部负责起草《稀土管理条例》,这是稀土行业的首次立法,也表明了国家对稀土产业空前的重视程度。
3、氟化工行业
2021年9月发布的《中国氟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中提及,我国氟化工行业要重点进行产业链完善,构建氟化工全产业体系。填补我国高端氟化工产品空白,减少进口依赖。加强前瞻性和基础性研究,提高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能力,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到“十四五”末基本实现技术由“跟跑”到“并跑”乃至“领跑”的转变,打破国外知识产权壁垒。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钢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有稀土精矿、萤石精矿等矿产品,建筑用钢材、冷热轧卷板、镀锌钢板、中厚板、无缝管、重轨、型钢等钢铁产品。矿产品主要用于稀土冶炼分离行业、氟化工行业,钢铁产品主要用于基建、铁路、房地产、汽车、家电、风电、机械制造、高压锅炉、石油化工、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产品主要以国内市场销售为主,部分产品出口。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板材
由两条热轧生产线、六条冷轧生产线及酸洗、镀锌、宽厚板、电工钢退火涂层等生产线组成,主要产品有热轧钢带、冷轧钢带、酸洗钢带、热镀锌钢带、厚板、电工钢等,广泛用于汽车、家电、船舶、建筑、工程机械、石油、矿山机械、机械零件制造等行业。
2、钢管
包钢股份是我国品种、规格最为齐全的无缝钢管生产基地之一,产品涵盖了大中小口径的钢管,主要应用于油套管、钻杆、射孔枪管、锅炉管、船用管、管线管、网架结构管、液压支架管、流体输送用管、气瓶管和车轴等领域。
3、型材
可生产国标、日标、腹板宽度150mm~1000mm全规格大中型高性能H型钢以及310乙字钢、钢板桩、角钢等异型材,广泛应用于工业民用建筑、跨海桥梁、地下管廊、堤坝围海、铁路线杆、铁路车辆大梁用钢等行业领域。
4、钢轨
包钢股份是我国四大钢轨生产基地之一,现拥有两条国际领先水平的万能轧钢生产线和一条热处理钢轨生产线,可生产钢轨和大型材两大系列,具备欧标、美标、目标产品生产能力,产品出口至25个国家及地区,钢轨已成为包钢开拓国际市场的一张名片。
5、线棒材
包钢长材厂是包钢股份主体生产厂之一,现设立线材、棒材两个作业区,拥有两条高速线材生产线,一条棒材生产线。主要可以生产棒材、线材二大类产品,主要品种有热轧带肋钢筋、高碳硬线、冷镦钢、焊丝焊条钢、抽油杆用圆钢等。
6、稀土钢产品
稀土钢的研发生产有50多年,历经模铸、连铸工艺,成功开发了无间隙原子钢、含磷强化钢等7大类、61个品种的“稀土钢”产品,“稀土钢”品牌位列中国品牌价值500强,被授予“内蒙古品牌建设标杆企业”。
7、稀土精矿
公司稀土精矿生产线是世界最大的稀土原料基地。稀土精矿排他性供给北方稀土。
8、萤石
萤石生产线可生产出的产品规格为80%-85%、85%-90%、90%-95%、95%以上四种品级的萤石精矿,同时配有干燥系统,干燥后的萤石精矿水份≤1%,能满足不同客户需求,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工业、玻璃工业、陶瓷工业、化工工业等。
9、焦副产品
包钢股份煤焦化工分公司(原焦化厂)主要产品有冶金焦炭、焦炉煤气、粗苯、煤焦油及改质沥青、蒽油、洗油、焦化萘、轻油、酚油、粗酚、硫铵和焦化粗硫磺等16个产品;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设计产能为年产焦炭210万吨、甲醇20万吨、煤焦油10万吨、焦炭余热发电1.5亿千瓦时,其它主要产品还有轻苯、硫酸铵、硫磺等。
(三)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公司设有采购中心,主要原材料、机械设备和备品备件等由采购中心通过招标集中采购,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议价能力。
钢铁产品销售模式:国内主要采用直销、分销模式;付款模式主要是先款后货,部分大客户和战略合作客户允许有一定账期。产品出口由公司下属的国贸公司负责。金属制造公司、钢管公司、特钢分公司实行市场化改革,产品销售自行负责。
生产组织模式:坚持“以炼铁为中心”和“以效定销、以销定产”的一级组产原则,通过合理分配铁水资源,科学编制铸机保产顺序,有效组织新老体系间铁水平衡及运输,实现整体生产稳定顺行。稀土精矿的生产按照北方稀土需求量进行排产生产;萤石精矿按照订单量排产生产。
员工激励模式:公司员工薪酬实行全额浮动的绩效薪酬模式,加大成本考核在薪酬考核中的权重。2020年以来,金属制造公司、钢管公司、特钢公司实施市场化改革,加大放权力度,提高超额业绩激励比重,激发员工创效积极性。
管理层激励模式: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依照公司全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在试点单位进行经营管理团队市场化选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改革。公司筹划实施股权激励,在条件成熟时,对公司的管理层及核心技术团队实施股权激励。
资金融通模式:融通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偿还供应商欠款、归还到期债务等。主要融资渠道为银行贷款,以公开市场直接融资为辅助。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9年 | |
总资产 | 147,967,935,976.92 | 144,222,274,934.43 | 2.60 | 147,086,621,076.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5,265,907,820.05 | 52,793,092,642.97 | 4.68 | 52,707,734,426.89 |
营业收入 | 86,183,145,818.41 | 59,266,130,291.07 | 45.42 | 63,397,466,567.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66,448,328.14 | 405,957,989.95 | 606.09 | 667,930,744.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860,791,649.68 | 461,018,620.54 | 520.54 | 660,307,749.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74,430,211.47 | 3,873,508,153.02 | 183.32 | -386,829,260.8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29 | 0.6635 | 增加0.046265个百分点 | 1.038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31 | 0.0089 | 608.99 | 0.01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31 | 0.0089 | 608.99 | 0.012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7,502,744,423.02 | 21,934,312,103.50 | 24,559,168,029.20 | 22,186,921,262.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 734,295,635.46 | 2,030,037,865.87 | 1,498,538,279.66 | -1,396,423,452.85 |
净利润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723,592,664.90 | 2,044,235,817.56 | 1,032,180,445.71 | -939,217,278.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6,777,287.55 | 3,166,886,412.39 | 3,903,684,528.35 | 2,587,081,983.1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26,251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58,584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082,792,537 | 55.02 | 13,907,821,061 | 质押 | 8,421,450,000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89,602,565 | 1,016,656,066 | 2.23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383,566,400 | 767,486,730 | 1.68 | 未知 | 未知 | ||
招商财富资产-光大银行- | 267,564,888 | 0.59 | 未知 | 未知 |
内蒙古华宸实业有限公司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3,083,300 | 263,083,300 | 0.58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37 | 未知 | 未知 | |||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37 | 未知 | 未知 | |||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37 | 未知 | 未知 | |||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37 | 未知 | 未知 | |||
广发基金-农 | 167,831,580 | 0.37 | 未知 | 未知 |
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发起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形成一致行动关系,需要合并计算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19包钢联 | 155638 | 2024/8/22 | 16.8 | 6.38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19包钢03 | 155712 | 2024/9/20 | 0.26 | 5.92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20钢联03 | 163705 | 2025/7/27 | 5.83 | 6.00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GC钢联01 | 175793 | 2026/4/1 | 5 | 6.00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19包钢PPN001 | 031900448 | 2022/5/16 | 0.4 | 4.80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9包钢MTN001 | 101900574 | 2024/4/22 | 0.32 | 6.10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 22包钢CP001 | 042280113 | 2023/3/4 | 10 | 5.07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 22包钢CP002 | 042280134 | 2023/3/16 | 5 | 4.79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19包钢PPN002 | 031900474 | 2022/10/30 | 0.2 | 6.00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期中期票据 | 20包钢MTN001 | 102000302 | 2025/3/11 | 10 | 5.30 |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期限为3+2,发行规模为16.8亿元,票面利率为6.38%,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支付自2020年8月22日至2021年8月21日期间利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期限为2+2+1,发行规模为33.2亿元,票面利率5.92%,2021年公司行使调整利率权利,维持发行利率不变,债券持有人回售32.94亿元,目前债券余额0.26亿元。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支付自2020年9月21日至2021年9月20日期间的利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期限1+1+1+1+1,发行规模8.5亿元,票面利率6.00%,2021年公司行使调整利率权利,维持发行利率不变,债券持有人回售2.67亿元,目前债券余额5.83亿元。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支付自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6日期间的利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期限1+1+1+1+1,发行规模5亿元,票面利率6.00%,目前债券余额5亿元。2022年3月31日支付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利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限1+1+1,票面利率4.80%,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0.4亿元,2021年债券持有人回售5.53亿元。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支付自2020年5月16日至2021年5月15日利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限2+2+1,票面利率6.10%,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0.32亿元,2021年债券持有人回售24.68亿元。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支付自2020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1日利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限2+2+1,票面利率6.00%,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0亿元,2021年债券持有人回售30亿元。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支付自2020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18日利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限1+1+1,票面利率6.00%,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0.2亿元。2021年公司行使调整利率权利,将利率调整为5.00%,债券持有人回售0.1亿元。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支付自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10月29日利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限2+2+1,票面利率5.30%,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0亿元, 2022年债券持有人回售10亿元,2022年3月10日支付2021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0日期间的利息。 |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56.61 | 57.28 | -1.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2,860,791,649.68 | 461,018,620.54 | 520.54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12 | 0.08 | 46.19 |
利息保障倍数 | 2.98 | 1.31 | 127.48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全年产铁1505.9万吨,同比增加7.33万吨;产钢1644.73万吨,同比增加83.67万吨;生产商品坯材1544.57万吨,同比增加76.07万吨;生产稀土精矿17.04万吨;生产萤石10.0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861.83亿元,同比增长45.42%,利润总额36.90亿元,同比增长441.8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