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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8,999.58万元,计提10%法定盈余后,2021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206,099.62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585,032,64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80,090,400股,以45,404,942,24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6,269.39万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0%。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80,090,4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了解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为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公司股东长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

规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合理回报的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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