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调整稀土精矿销售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1月9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整稀土精矿销售模式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的议案》,稀土精矿调价事宜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6日发布的《关于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告》(编号:(临)2022-066)。此次调价事宜,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拟于11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若北方稀土本次股东大会仍不能审议通过,双方无法按照现有交易模式开展稀土精矿购销,为保证公司稀土精矿销售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拟采取竞价、拍卖等公开方式销售稀土精矿,北方稀土作为长期稳定的大客户,可以参与公司的公开销售。具
体销售条件、方式、价格水平、数量等,授权公司经理层综合各种因素、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