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18日。会议应发出通讯表决票11份,实际发出通讯表决票11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19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监事会对本行6名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