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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6

证券代码:600015 证券简称:华夏银行 公告编号:2022-6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2日 9点00分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二层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变更本行注册资本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2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数字科技大厦定制购楼项目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4项、第6项议案已经本行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5项议案已经本行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11月26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hxb.com.cn)的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后续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根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上述议案不需由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

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

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

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

行股权的50%时,其已质押部分股权在股东大会上不能行使表决权。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记后,应及时向本行提供涉及质押股权的相关信息。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的规定,本行大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但代理人不得为股东自身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提名董事和监事以外的人员。本行大股东不得接受非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委托参加股东大会。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015华夏银行2022/1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12月5、6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华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05。

六、 其他事项

(一)关于参会方式的建议。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疫要求,避免人员聚集,维护各位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同时保障股东权利,本行建议股东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表决,或者授权委托董事会秘书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二)关于现场参会的防疫要求。各位股东如现场参会,敬请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北京市疫情防疫政策,请在不迟于本次会议召开前2日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联系,沟通登记健康状况、近期行程等信息,以方便确认在会议当日现场参会。

2.现场会议的防疫要求将按照会议召开日北京市东城区防疫政策执行,不符合防疫政策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届时将无法参加现场会议。3.会议当日抵达会场后,请配合落实参会登记、健康信息查询认证、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严格遵守北京市东城区防疫规定。4.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间距。

(三)关于现场参会的出席要求。因会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内到达会议地点,配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进入会场。

(四)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华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05

联系人:周先生010-85238462、许女士010-85238568、沈女士 010-85238570

传真:010-85239605

电子邮箱:sheldonjoe@163.com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变更本行注册资本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2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数字科技大厦定制购楼项目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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