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优先股代码:360037
?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38元(含税)
? 最后交易日:2024年10月16日
? 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7日
? 除息日:2024年10月17日
? 股息发放日:2024年10月18日
一、通过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6年2月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并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处理有关事项授权期的议案》,授权董事会依照发行方案的约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宣派和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事宜。本次境内优先股(优先股代码:
360037;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股息分配方案已经本行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cmbc.com.cn)。
二、境内优先股(民生优1)股息派发方案
1. 计息期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
2. 最后交易日:2024年10月16日
3. 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7日
4. 除息日:2024年10月17日
5. 股息发放日:2024年10月18日
6. 发放对象:截至2024年10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境内优先股股东。
7. 发放金额:按照境内优先股票面股息率4.38%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38元(含税)。以境内优先股发行量2亿股为基数,本行本次派发现金股息共计人民币8.76亿元(含税)。
8. 扣税情况:对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本行向其每股优先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38元。其他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若派息前相关税法规定变动,以最新规定为准。
三、境内优先股(民生优1)派息方案实施办法
全体“民生优1”股东的股息由本行直接向境内优先股股东发放。
四、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与财务管理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100031
电话:010-58560666-8342、010-58560666-9513
传真:010-58560859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