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近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58 号)。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 亿股优先股。本次优先股采用分次发行方式,首次发行不少于1亿股,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次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本公司董事会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有关批复的要求及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