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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7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文件。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拟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根据财会[2019]6号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一、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财务报表列报进行调整

根据财会[2019]6号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主要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并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列示,同时将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调整会计政策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调整会计政策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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