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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4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涉及

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0年3月20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称“本公司”“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均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拟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基础上,财政部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通知》规定,已执行新

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附件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或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但未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通知》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依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拟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通知》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通知》规定,公司主要调整以下内容: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 等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通知》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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