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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2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О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目 录

股东大会须知 ...... 3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 5会议议案:1.2021年年度报告 ........................................... 6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

3.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8

4.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9

5.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4

6.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17

7.关于制定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8

8.关于制定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9

9.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2010.关于制定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 22

11.关于制定2022年度资金借款计划的议案 ..................... 23

12.关于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4

13.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26

14.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 27

15.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28

16.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 29

17.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1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记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经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四、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每位股东发言限在5分钟内,以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书面表决方式,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七、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如有多名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均应推举一名首席代表,由该首席代表填写表决票。

八、现场会议按《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计票、监票人选。表决结果由计票监票小组推选代表宣布。

九、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董事会秘书和大会工作人员应予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О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1.会议开始,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宣布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法;

3.审议会议议案;

4.与会股东发言和提问,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解答;

5.推举计票监票小组成员;

6.股东投票表决;

7.休会(统计投票结果,含网络投票结果);

8.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9.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

12.宣布会议结束。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二О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 资 料 一

2021年年度报告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同时,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登载于2022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投资者可以查询详细内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该报告。监事会对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二О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 资 料 二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全年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公司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对2021年董事会的工作情况、2022年的工作安排等进行了阐述,形成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资者可详见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二О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 资 料 三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均能够勤勉尽责,独立开展工作,审慎履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投资者可以查询详细内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二О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 资 料 四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监事会在认真总结、细致分析的基础上,对2021年全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并编制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二О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支持配合下,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能,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通过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6名,其中职工监事3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021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9次,审议议案35项;出席股东大会4次,列席董事会会议10次,认真审议了公司各项重要议案并形成了决议,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监事会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认真负责的向董事﹑经营层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问询并提出独立见解,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

二、监事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21年,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规范运作、董事及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等进行

了重点监督,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检查,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能够严格规范运作,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进行,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细致、严谨的审核,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2021年度,公司按期披露定期报告4次,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各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所有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出现重大差错、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内控制度健全。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期报告的内容、格

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关联董事、关联股东能够按照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以招投标形成的关联交易,程序规范、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行为进行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

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不断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继续努力工作。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О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 资 料 五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致同审字(2022)第110A004880号”《审计报告》。

现将公司2021年主要财务指标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损益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0年增长额增长率
营业收入650,467.85576,691.6473,776.2112.79%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613,010.23541,266.0171,744.2213.25%
其他业务收入37,457.6335,425.632,032.005.74%
营业成本475,951.72428,826.9147,124.8110.99%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452,746.13405,663.1247,083.0111.61%
其他业务支出23,205.5923,163.7941.800.18%
税金及附加2,972.421,262.231,710.19135.49%
管理费用33,712.5828,029.765,682.8220.27%
研发费用1,016.611,016.61100.00%
财务费用39,154.1029,347.399,806.7133.42%
其他收益1,216.631,895.29-678.66-35.81%
投资收益7,094.245,464.191,630.0529.83%

项目

项目2021年2020年增长额增长率
信用减值损失258.48-1,791.342,049.82114.43%
资产减值损失-3,022.71-1,291.83-1,730.88-133.99%
资产处置收益-0.54447.17-447.71-100.12%
营业利润103,206.5193,948.829,257.699.85%
利润总额103,088.7193,692.179,396.5410.03%
所得税费用21,054.3420,323.94730.403.59%
净利润82,034.3773,368.238,666.1411.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695.8063,958.079,737.7315.23%
少数股东损益8,338.589,410.16-1,071.58-11.39%
基本每股收益0.240.210.0314.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0.240.200.0420.00%

2021年营业收入完成650,467.85万元,同比增加73,776.21万元,增长12.79%,其中:港口服务收入完成610,279.19万元,同比增加73,888.12万元,增长13.7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吞吐量增长所致。

2021年营业成本发生475,951.72万元,同比增加47,124.81万元,增长10.99%,其中:港口服务成本完成450,563.87万元,同比增加49,330.21万元,增长12.2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吞吐量同比增长导致变动成本增加,疫情优惠政策取消导致社保费用等人工成本同比增加,及铁运费单价上涨所致。

2021年实现利润总额为103,088.71万元,同比增加9,396.54万元,增长10.03%;净利润为82,034.37万元,同比增加8,666.14万元,增长

11.81%,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3,695.80万元,同比增加

9,737.73万元,增长15.23%;少数股东损益为8,338.58万元,同比减少1,071.58万元,降低11.39%。2021年末流动资产为21.40亿元,比上年期末减少4.01亿元;非流动资产为270.63亿元,比上年期末增加41.12亿元。2021年末流动负债为69.51亿元,较上年期末增加16.95亿元;非流动负债为74.89亿元,较上年期末增加13.26亿元。期末股东权益147.63亿元,较上年期末增加6.90亿元,其中:股本30.76亿元;其他综合收益-0.48亿元,比上年期末减少0.17亿元;未分配利润61.44亿元,比上年期末增加

5.84亿元;盈余公积7.54亿元,比上年期末增加0.4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30.79亿元,比上年期末增加6.09亿元,少数股东权益

16.85亿元,比上年期末增加0.82亿元。

盈利能力:基本每股收益为0.24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为0.24元。净资产收益率5.78%,较去年增加0.55个百分点。综合毛利率为26.83%,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19个百分点。

2021年公司单位主营业务收入为20.89元/吨,同比增加0.27元/吨;单位主营业务成本为15.43元/吨,同比降低0.02元/吨。

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为49.45%,同比增加了4.66个百分点;流动比率为0.31,同比减少0.17。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该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二О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 资 料 六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2021年实际完成情况以及2022年度生产经营、建设投资等经营发展目标,公司预计2022年财务收支情况为: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14,700万元;发生营业成本524,7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05,200万元;实现净利润83,2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700万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该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二О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 资 料 七

关于制定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100,000元/人?年(税前)。

二、在公司领薪的董事薪酬

1.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参照总经理岗位薪酬领薪。

2.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兼任高管的,按照所在高管岗位领薪。

三、其他事项

1.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此薪酬方案(草案)在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从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二О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 资 料 八

关于制定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2022年监事薪酬考核方案(草案)。

一、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两部分构成,基本年薪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挂钩;绩效年薪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关联,按照公司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确定。

二、此薪酬方案(草案)在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从 2022年 1月 1 日开始执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二О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 资 料 九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为全体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监高;

3.赔偿限额:1.3亿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数额为准);

4.保费金额:13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到期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根据需要,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二О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 资 料 十

关于制定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2022年市场预测情况、现有生产能力、未来发展计划、公司经营状况等,制定了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草案)。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为: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完成吞吐量3.065亿吨,营业收入71.47亿元,净利润8.3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37亿元,资产投资45亿元,股权投资300万元;持续优化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继续保持港口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该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二О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 资 料 十 一

关于制定2022年度资金借款计划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计划,预计需要融资64亿元,其中短期借款27亿元,长期借款27亿元,其他融资方式10亿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该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二О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 资 料 十 二

关于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15,438,675.53元。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75,653,8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3,026,155.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6.69%。2021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为更好满足客户服务需求,加快建设智慧绿色港口,公司将继续加大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力度,对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同时,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基于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公司制定了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二О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 资 料 十 三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投资者可以查询详细内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该报告。监事会对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二О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 资 料 十 四

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该报告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投资者可以查询详细内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该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二О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 资 料 十 五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生产经营需要,对2022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14),投资者可以查询详细内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二О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 资 料 十 六

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生产经营需要,对2022年度公司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15),投资者可以查询详细内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二О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 资 料 十 七

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2-017),投资者可以查询详细内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二О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 资 料 十 八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对《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四条 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公司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公司党组织活动依照《党章》及相关政策规定办理。第四条 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五章 党建工作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一百О一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共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共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一百О二条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О三条 公司设党组织工作机第五章 党的组织 第一百О一条 根据《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共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中共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百О二条 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条例(试行)》等规定,按照管理权限配备。 第一百О三条 公司党委按照有关规定逐级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

构,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

第一百О四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权

第一百О五条 公司党委的职权包括:

(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

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

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四)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

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研

究决定公司重大人事任免,讨论审议其它“三重一大”事项;

(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

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

事项。

第一百О六条 公司党委对董事会、经营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节 公司纪委职权

第一百О七条 公司纪委的职权包括:

构,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 第一百О四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权 第一百О五条 公司党委的职权包括: (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四)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决定公司重大人事任免,讨论审议其它“三重一大”事项; (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第一百О六条 公司党委对董事会、经营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节 公司纪委职权 第一百О七条 公司纪委的职权包括: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建立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公司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定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一百О四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推动公司担负职责使命,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

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四)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

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五)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的教

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六)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

监督;

(七)按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

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八)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

党员权利;

(九)研究其它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

事项。

第一百О八条 公司建立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明确公司党组织决策和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范围和程序。公司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第一百О九条 公司党组织在市场化选人用人工作中发挥领导把关作用,做好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工作。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四)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五)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六)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七)按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八)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九)研究其它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 第一百О八条 公司建立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明确公司党组织决策和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范围和程序。公司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 第一百О九条 公司党组织在市场化选人用人工作中发挥领导把关作用,做好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工作。和把关,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公司党的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八)领导公司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统一战线工作, 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一百О五条 党委对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严格把关,防止违规授权、过度授权。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理层决策事项,党委一般不作前置研究讨论。 第一百О六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党委配备专责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专职副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公司党组织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公司党组织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书记一般应当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职。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序号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二О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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