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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关于注册及发行相关债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6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及发行相关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3年度境内新增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境内新增债务融资额度人民币400亿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境内新增债务融资额度涵盖的融资业务包括:委托借款,境内银行借款,售后回租,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自贸区债券,公司债券,境内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授信额度等。融资主体包括上港集团及下属境内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披露的《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2)。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注册及发行相关债券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升公司财务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申请注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申请注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适用优化审核安排),并择机发行。现将本次注册及发行相关债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注册及发行主体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及发行品种

注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银行间市场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或统一注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具体品种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总裁于注册及发行阶段确定。

3、注册及发行规模

公司拟分别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监会申请注册公司债券(适用优化审核安排),具体注册及发行规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总裁于注册及发行阶段确定。

4、期限

上述债券品种的注册及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相关品种的具体发行期限将依据监管要求、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总裁于注册及发行阶段确定相关债券品种的合适期限。

5、融资成本

公司每期发行相关债券的利率将参考发行时与发行期限相当的同类产品市场利率情况定价。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波动,选择合适的时间窗口择机发行,严格控制发行价格。

6、发行方式

公司每期发行均采用簿记建档,面向相关债券指定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发行。

7、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项目建设、股权出资、基金出资、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监管要求的资金用途。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总裁于发行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8、决议有效期

本次注册与发行相关事宜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监会的注册批文有效期为止。

9、授权事项

为提高注册、发行相关债券的工作效率,董事会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总裁处理相关债券的注册及发行相关事宜。

若董事会或董事会的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相关债券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注册批文、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文、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相关债券的发行或部分发行。

公司本次关于注册及发行相关债券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相关监管部门获准发行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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