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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浙能电力半年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20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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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023                      公司简称:浙能电力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吴国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晓剑声明:保证
    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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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3 
第二节公司简介. 3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4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5 
第五节重要事项. 13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28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31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31 
第九节财务报告. 33 
第十节备查文件目录. 106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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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浙能集团指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公司或浙能电力指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浙能电力 
公司的外文名称 Zhejiang Zheneng Electric Power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ZZEP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国潮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曹路 
联系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浙能大厦 
电话 0571-87210223 
传真 0571-89938659 
电子信箱 zzep@zjenergy.com.cn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浙能大厦2楼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10007 
公司办公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浙能大厦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0007 
公司网址 http://www.zzepc.com.cn/ 
电子信箱 zzep@zjenergy.com.cn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办公场所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浙能电力 600023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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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9,550,149,100.44 19,319,959,518.69 1.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08,402,026.17 3,006,300,450.26 30.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850,132,431.56 2,942,893,924.64 30.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11,714,865.80 4,495,156,607.20 82.6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3,060,926,389.60 43,472,265,745.44 22.06 
    总资产 105,702,897,249.60 104,203,587,981.92 1.44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25 28.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25 28.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25 24.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0 8.14 增加0.1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18 7.97 增加0.21个百分点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3,439,954.8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10,117,007.0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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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850,027.1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0,356,152.68 
    所得税影响额-22,201,277.80 
    合计 58,269,594.61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今年上半年公司克服经济增速放缓、能源需求下降、能源产能过剩等困难,在生产安全、工程建设、经营管控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盈利水平持续增长。
    截至 6月底,公司资产总额 1,057.0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30.61亿元,分别较年初增长
    1.44%和 22.06%。资产负债率 42.66%,较年初降低 8.27个百分点。主要是上半年公司可转债完成转股,相
    应负债转入股东权益,使得资产负债率明显下降。
    上半年,浙江省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 2.97%,而外购电同比增长约 16.8%,受其影响,全省统调煤机
    发电量同比仅增长 0.02%,公司省内煤机利用小时同比减少 197小时。在发电利用小时和上网电价双重下降
    的情况下,上半年公司累计发电 460.91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 195.5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3.95%和1.19%,
    主要是 2014年下半年投产的舟山煤电等机组新增发电量 54.54亿千瓦时,增收 21.34亿元。
    上半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55.1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9.0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34.13%
    和 30.01%。利润增长主要得益于煤价下降以及新投产机组的盈利贡献,抵消了发电利用小时及上网电价下
    降的减利因素,单位发电毛利得到提升。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9,550,149,100.44 19,319,959,518.69 1.19 
    营业成本 14,451,789,230.47 15,350,040,755.53 -5.85 
    管理费用 629,924,960.25 609,672,896.47 3.32 
    财务费用 824,782,808.36 795,685,102.18 3.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11,714,865.80 4,495,156,607.20 82.68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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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15,966,629.47 -2,722,164,110.72 7.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37,512,116.03 -4,091,153,794.05 -3.58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 2014年下半年舟山煤电等新机组投产致使发电量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煤价下降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新增舟山煤电等新投产机组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新增舟山煤电等新投产机组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燃料款减少以及售电所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舟山煤电等项目投产减少固定资产购置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借款减少以及偿还债务减少所致。
    2 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2014年 10月 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80号文核准,公司发行 1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浙能转债”),并于 2014年 10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5年 5月 4日,“浙能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赎回登记日(2015年 5月 26日)登记在册的“浙能转债”全部赎回。截至 2015年 5月 26日,累计 9,982,166,000.00元“浙
    能转债”转为本公司 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 1,763,627,601股,未转股的 17,834,000.00元“浙能转
    债”由公司全部赎回。2015年 6月 5日,“浙能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数全年预算数预算完成进度(%) 
营业总收入 195.50 436.4 44.80 
    营业总成本 160.74 383.9 41.87 
    投资收益 19.78 26 76.08 
    利润总额 55.18 78.8 70.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9.08 54.6 71.58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电力、热力生产及供应 
18,491,721,460.00 13,506,557,523.23 26.96 2.88 -4.10 增加 5.31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电力 18,014,893,280.06 13,087,839,040.45 27.35 2.00 -5.42 增加 5.70个百分点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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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 476,828,179.94 418,718,482.78 12.19 52.16 69.64 减少 9.05个百分点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浙江 18,490,360,826.37 2.87 
    新疆 1,360,633.63 12.52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区位优势 
    浙江省作为全国经济的发达区域,全社会用电量在全国各省份中处于前列。浙能电力为隶属浙江省国资委的国有控股发电企业,承担着保证浙江省电力供应安全的重任。为满足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浙能电力未来将通过新建、改建发电机组,提高装机容量来承担作为浙江省内主要电力供应商的责任。
    2、规模优势 
    浙能电力是全国范围内排名靠前的火力发电企业,是省级发电企业中的领先企业,浙江省最大的电力生产企业。浙能电力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力行业的投资、建设和生产业务。近年来,随着新机组的不断投产,浙能电力装机容量和业务规模不断增加,确保未来公司在浙江省发电企业中长期保持领先地位。截至 2015年 6月末,浙能电力控股装机容量 2261.8万千瓦,约占全省统调机组容量的 44.27%。
    3、装机优势 
    近年来,浙能电力凭借资金、技术和业务优势,通过实施燃煤机组“上大压小”和新项目的投资建设,使得装机性能优势明显,单机装机容量不断提高。截至 2015年 6月末,浙能电力管理及控股的 60万千瓦级及以上燃煤机组共 23台,总装机容量为 1600万千瓦,占浙能电力管理及控股燃煤机组容量的 71.56%,远优于
    全国行业平均水平。未来,随着在建项目的陆续建成投产,单机装机容量将进一步提高,浙能电力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4、结构优势 
    浙能电力除了火电项目以外,还布局核电,参股了一批优质的核电企业。主要包括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20%的股权、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10%的股权、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20%的股权、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10%的股权以及秦山核电有限公司 28%的股权,保证了公司进一步优化发电结构,提升盈利能力,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争取参与投资新的核电项目。
    5、管理优势 
    公司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具有国内领先的管理水平。今年上半年,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及机组在全国性评比中再创佳绩。台电 7号机组、温电 6号机组、北仑 3号机组、兰溪 1号机组、嘉华 6号机组在全国燃煤机组可靠性指标排序中名列榜单,乐电 3号机组、凤电 3、4号机组分别荣获全国火电 600MW
    级超超临界机组能效对标一等奖和三等奖,六横电厂、凤台电厂二期获评 2015年度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单位:元 
被投资企业名业务持股比本期出资金额情况说明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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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性质例(%)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核电 20.00 117,600,000.00 根据三门核电有限公司股东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三门核电 2015
    年增加资本金 9.8亿元,分四期由股东方出资到位。按照持股比例,
    2015 年公司应出资资本金 1.96 亿元,其中本报告期公司已出资
    11,760.00万元。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核电 10.00 10,200,000.00 根据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股东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中核辽宁
    2015年增加资本金 1.66亿元,分三期由股东方出资到位。按照持股
    比例,2015年公司应出资资本金 1,660.00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公司
    已出资 1,020.00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对外股权投资 127,800,000.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954,440.00元,下降 1.51%。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最初投资成本 
期初持股比例(%) 
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账面值报告期损益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 
会计核算科目 
股份来源 
600036 招商银行 
207,269,389.93 0.2483 0.2483 1,109,689,488.10 41,190,690.14 67,319,112.99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投资认购 
601328 交通银行 
444,008,930.50 0.3160 0.3160 1,933,690,053.52 63,361,203.21 253,444,812.84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投资认购 
601166 兴业银行 
206,590,000.00 0.6207 0.6207 2,039,985,000.00 67,408,200.00 66,521,250.00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投资认购 
601818 光大银行 
305,497,092.57 0.3692 0.3692 923,667,579.76 32,052,643.63 62,037,374.76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投资认购 
合计 1,163,365,413.00 // 6,007,032,121.38 204,012,736.98 449,322,550.59 //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所持对象名称 
最初投资金额(元) 
期初持股比例(%) 
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账面价值(元) 
报告期损益(元)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元) 
会计核算科目 
股份来源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6,121,800.00 56,121,800.00 7.00 56,121,800.00 0.00 0.00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原始出资 
合计 56,121,800.00 // 56,121,800.00 0.00 0.00 //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的说明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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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借款方名称 
委托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 
借款用途 
抵押物或担保人 
是否逾期 
是否关联交易 
是否展期 
是否涉诉 
资金来源并说明是否为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 
预期收益 
投资盈亏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35,500.00 5年 5.40%浙江台州第二发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无否是否否是控股子公司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0 5年 5.40%浙江台州第二发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无否是否否是控股子公司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0 5年 5.40%浙江台州第二发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无否是否否是控股子公司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 5年 5.40%浙江台州第二发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无否是否否是控股子公司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000.00 5年 5.175%浙江台州第二发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无否是否否是控股子公司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1,000.00 5年 5.175%浙江台州第二发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无否是否否是控股子公司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6,000.00 5年 4.95%浙江台州第二发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无否是否否是控股子公司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09,000.00 5年 5.40%浙江浙能六横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无否是否否是控股子公司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49,000.00 5年 5.40%浙江浙能温州电厂“上大压小”扩建项目无否是否否是控股子公司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21,000.00 5年 5.40%浙江浙能温州电厂“上大压小”扩建项目无否是否否是控股子公司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20,000.00 5年 5.40%浙江浙能温州电厂“上大压小”扩建项目无否是否否是控股子公司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20,000.00 5年 5.175%浙江浙能温州电厂“上大压小”扩建项目无否是否否是控股子公司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10,000.00 5年 4.95%浙江浙能温州电厂“上大压小”扩建项目无否是否否是控股子公司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20,000.00 1年 6.00%浙江浙能温州电厂“上大压小”扩建项目无否是否否否控股子公司 
    浙能新疆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 9,000.00 1年 5.35%浙能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热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无否是否否否全资子公司 
    浙能新疆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 6,000.00 1年 5.35%浙能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热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无否是否否否全资子公司 
    浙江浙能常山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5,000.00 1年 5.35%浙能常山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无否是否否否控股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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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浙江台州第二发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浙江浙能温州电厂“上大压小”扩建项目、浙江浙能六横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浙江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等五个项目。由于浙江台州第二发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浙江浙能温州电厂“上大压小”扩建项目、浙江浙能六横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等三个募投项目分别由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通过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将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部分资金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投入该三个募投项目。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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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 
总额 
本报告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4年发行可转债 992,430.10 231,319.93 700,392.50 292,037.60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 
    合计/ 992,430.10 231,319.93 700,392.50 292,037.6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公司于 2014年发行 100亿元可转债,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992,430.10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承诺项目名称 
是否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项目进度 
预计收益 
产生收益情况 
是否符合预计收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收益说明 
变更原因及募集资金变更程序说明 
浙江台州第二发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 
否 514,430.10 153,602.53 389,160.68 是在建         未变更 
    浙江浙能温州电厂“上大压小”扩建项目 
否 285,000.00 68,717.39 162,001.29 是在建             未变更 
    浙江浙能六横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 
否 135,000.00 0.00 127,480.52 是投产   26,645.87 是未变更 
    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 
否 40,000.00 9,000.00 21,750.00 是在建         未变更 
    浙江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 
否 18,000.00 0.00 0.00 是投产         未变更 
    合计/ 992,430.10 231,319.93 700,392.50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企业名称行业持股比例(%)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贸易 100.00 587,245.49 914,686.35 32,862.77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火力发电 51.00 382,251.75 173,595.88 33,134.14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火力发电 95.00 302,815.31 100,935.84 11,734.48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火力发电 77.00 1,166,428.92 345,566.59 60,780.59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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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火力发电 70.00 177,944.72 80,916.77 16,441.27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力发电 51.00 743,375.16 229,090.75 38,194.47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力发电 97.00 562,270.50 224,848.75 24,612.30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火力发电 56.00 1,129,488.99 187,282.53 26,645.87 
    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火力发电 30.00 266,147.28 129,400.73 33,171.91 
    浙江温州特鲁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力发电 30.00 121,803.99 57,121.96 13,187.13 
    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力发电 40.00 289,989.74 76,466.02 12,175.77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火力发电 40.00 1,232,090.61 401,380.62 101,551.13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核电 20.00 2,253,336.45 340,976.65 128,356.70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力发电 35.00 625,563.71 220,026.58 48,184.20 
    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火力发电 40.00 460,587.00 171,239.84 44,608.78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电 28.00 3,158,095.05 327,397.49 123,219.17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进度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收益情况 
浙能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热电厂新建工程项目
    30.92 项目建设规模为 2台 35万千瓦超临界燃煤直接空冷双抽
    供热机组,目前在建
    1.89 3.87 未产生收益 
    合计 30.92 / 1.89 3.87 /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实施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25元(含税)。上述股利已于 2015年
    6月 23日发放。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否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0 
每 10股转增数(股) 0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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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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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五、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1、与浙能集团天然气石油分公司管理企业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水电气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购买) 
天然气 
[注] 
1,319,562,801.48 95.65 按实结算 
    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购买商品燃油、材料 54,655,295.13 3.96 按实结算 
    德清县浙能燃气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购买商品燃油、材料  5,404,706.00 0.39 按实结算 
    合计 1,379,622,802.61 100.00 -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1)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浙江省区域内天然气的总买总卖方,公司向其购买天
    然气是基于天然气产业链上下游关系,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2)有利于满足公司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
    理要求,充分发挥浙能集团天然气石油分公司在油气板块服务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优势,促进公司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联交易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 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别签署 2013-2015年度《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石油分公司之油气板块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和《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石油分公司之油气板块服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注]:由交易双方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对于双方间的服务和交易,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也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用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
    2、与浙能集团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管理企业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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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购买商品 
设备、物资、材料、仓储代理、代理采购等 
由交易双方按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对于双方间的服务和交易,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也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
    采用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
    294,855,025.35 17.85 
    按实结算 
出租办公用房 502,778.01 0.03 
    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工程施工、委托运营、设备采购 316,036,291.73 19.13 按实结算 
    提供劳务脱硫设备维修检测 11,357,805.85 0.69 按实结算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接受劳务工程施工、监理 814,661,543.59 49.31 按实结算 
    浙江东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设备、工程物资、材料、废水处理 
88,418,881.62 5.35 
    按实结算 
提供劳务检修、废水维护 480,000.00 0.03 
    浙江天工自信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设备、物资、材料、工程施工、技术服务 
8,681,350.64 0.53 按实结算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接受劳务技术监督、开发及咨询服务 20,636,003.16 1.25 按实结算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接受劳务招投标代理 12,768.00  按实结算 
    浙江天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脱硫剂加工 8,827,883.81 0.53 
    按实结算 
销售商品粉煤灰 3,892,629.93 0.24 
    兰溪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接受劳务脱硫剂加工 4,976,054.44 0.30 
    按实结算 
销售商品供热、粉煤灰 5,557,178.83 0.34 
    台州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接受劳务脱硫剂加工 2,093,118.70 0.13 
    按实结算 
销售商品供热、粉煤灰 1,379,329.16 0.08 
    长兴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接受劳务脱硫剂加工 2,188,046.35 0.13 
    按实结算 
销售商品供热、粉煤灰 1,533,201.43 0.09 
    舟山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脱硫剂加工、采购石灰石 3,048,365.47 0.18 
    按实结算 
销售商品粉煤灰 1,335,595.46 0.08 
    宁波市镇海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接受劳务脱硫剂加工 1,802,964.75 0.11 
    按实结算 
销售商品粉煤灰 599,552.38 0.04 
    浙江浙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物资、技术服务、材料 8,270,675.85 0.50 按实结算 
    浙江浙电设备监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接受劳务监理 2,841,025.64 0.17 按实结算 
    杭州兴皖矿产品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购买商品石灰石 29,764,392.82 1.80 按实结算 
    浙江长兴捷通物流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接受劳务燃煤卸船、转驳、储煤管理服务 11,360,000.00 0.69 按实结算 
    宁波越华能源检测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出租宿舍 12,000.00  按实结算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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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承租办公用房 2,580,000.00 0.16 按实结算 
    杭州梅苑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接受劳务物业费、会议费 4,271,798.98 0.26 按实结算 
    合计 1,651,976,261.95 100.00 -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有利于满足公司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并充分发挥浙能集团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在能源服务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优势,促进双方资源互补。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联交易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 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别签署2013-2015年度《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之能源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和 2014-2016年度《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之能源服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3、与浙能集团煤炭及运输分公司管理企业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浙江浙能港口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接受劳务上仓服务 
由交易双方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对于双方间的服务和交易,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也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用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
    140,530,586.23 19.60 
    按实结算 
出租 
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 
66,272,514.00 9.24 
    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接受劳务煤炭运输服务 161,488,241.44 22.52 按实结算 
    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承租办公用房 4,760,000.00 0.66 按实结算 
    上海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承租房屋 230,000.00 0.03 按实结算 
    宁波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承租房屋 270,000.00 0.04 按实结算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接受劳务运输服务 250,934,183.33 34.99 按实结算 
    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接受劳务运输服务 47,504,315.77 6.63 按实结算 
    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接受劳务运输服务 45,100,261.71 6.29 按实结算 
    合计 717,090,102.48 100.00 -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有利于满足公司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浙能集团煤炭与运输分公司在国内煤炭服务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优势,促进公司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联交易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 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别签署2013-2015年度《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之煤炭板块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和 2014-2016年度《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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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之煤炭板块服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4、与浙能集团可再生能源分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有关可再生能源领域服务合作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浙江浙能洞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提供劳务工程检修[注] 1,169,570.51 100.00 按实结算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充分发挥浙能电力在相关服务领域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优势,满足浙能集团可再生能源分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的需要。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联交易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 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签署 2013-2015年度《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可再生能源分公司之可再生能源板块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注]:由交易双方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对于双方间的服务和交易,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也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用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
    5、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资金管理及借贷 
存贷款、票据、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等 
[注 1][注 2] 100.00 按实结算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推动公司经营发展,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协助公司降低资金成本和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联交易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签署 2015-2017年度《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金融服务协议》。
    [注 1]:(1)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2)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基准贷款
    利率及现行市况厘定,不高于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且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向同等信用级别的其他客户发放贷款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3)贴现利率不高于同期同档银行贴现基准利率,且不高于其他金
    融机构同期同档给予的贴现利率,同时也不高于同期给予同等信用级别的其他客户的贴现利率;(4)除存款、贷款及贴现外
    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服务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国内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同时也不高于同期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注 2]: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公司及子公司存放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财务公司”)款项余额12,615,883,656.47元,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子公司发放贷款期末余额 1,063,000.00万元。本期公司及子公司从财务公司取
    得的存款利息收入 59,964,922.52元,向财务公司支付的贷款利息及向各委托方支付的委托贷款利息 227,411,685.48元。本
    期公司及子公司向财务公司贴现商业承兑汇票 200,000,000.00元,支付票据贴现利息 6,695,422.22元。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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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与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大同市南郊城区发煤站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黄岩热电有限公司、温州特
    鲁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金额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联营公司购买商品煤炭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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