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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电力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26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继续投资中国核电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韩灵丽、何大安、韩洪灵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关联董事虞国平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1)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授权公司经营层在30亿元额度内,通过证券市场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非公开发行、二级市场投资等方式,择机投资中国核电股票;(2)该30亿元投资中国核电股票的额度包含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策的100亿元投资额度内。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投资中国核电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同意聘任安骏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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