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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电力: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零二一年六月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8日下午14:00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2号浙江金都宾馆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介绍股东出席情况;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审议议案及听取报告:

1.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10.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13. 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四) 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五)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计票人、监票人;

(六)对议案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由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由我向会议作《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回顾总结“十三五”工作情况

“十三五”时期是公司改革发展极不平凡、极为重要的五年。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明确目标、砥砺前行。

五年来,我们能源产业基础性地位持续稳固,产业结构产业布局持续优化。“十三五”末,公司管理及控股总装机容量3298万千瓦,位居全国地方发电企业首位,逐步形成六大主要业务布局:一是火电。公司控股与管理燃煤发电机组53台、天然气机组18台,省内统调煤机装机容量2419万千瓦、占比约55%,省内统调燃机装机容量402.7万千瓦、占比三分之一。参股12家煤电企业,权益装机容量844万千瓦。二是供热。供热机组由2015年的27台增加到目前的47台,容量占比70%,供热管线超440公里,供热量增幅360万吨/年。2020年公司总供热量2600万吨创历史新高,较2015年翻三番,供热营收占比7.6%,比2015年提高5.1个百分点,供热收益和供热综合效率成效显著。三是核电。参股三门一期投入运行,入股中国核电并取得董事席位;大股比参与三澳核电项目开发。2020年核电投资收益13.3亿元,占利润总额的17%。四是“电厂+”。公司所属燃煤电厂全面

实施和开拓以“发电+供热”为主要方式的综合能源发展路径和服务市场,形成了“电厂+集中供热”“电厂+厂内光伏风电”“电厂+压缩空气”“电厂+污泥耦合”“电厂+数据中心”等综合能源模式。五是配售电。成立能服公司,获得全省首张售电牌照,2020年公司市场签约电量119亿千瓦时,占比47%。组建了全省首批增量配网公司,成功申领供电业务许可证。六是能源服务。大力推进嘉兴港综合能源试点、萧山电厂储能试点等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建设。五年来,面对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煤炭资源价格先抑后扬并保持高位运行、能源双控背景下清洁能源和外来电不断挤压发电空间等诸多不利因素,我们立足电力能源主业,全面融入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成本领先行动、不断夯实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发展质量持续提升,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全省能源保供、生态环保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二、2020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0年,公司全体董事以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认真履职。全年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组织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共审议议案29项。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期间,公司全体董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严格履行规范的决策程序。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信息披露。一年来,董事会的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较好保证了公司运作的顺利进行。

三、科学谋划“十四五”开启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我们实现低碳清洁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在“十四五”全力以赴,真抓实干,重点抓好以下8方面工作:

(一)坚持安全为基。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水平,筑牢

企业安全生产和改革发展稳定的根基,打造高水平的本质安全型企业。

(二)坚持项目为重。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传统火电和集中供热清洁化高效生产再提升,协同推进核能、储能、可再生能源、综合能源以及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为战略方向的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工作,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坚持效益为上。着力降本增效,深化成本领先行动,牢固树立度电必争、克煤必省理念。秉承“一企一策”工作机制,深化亏损企业减亏扭亏工作。做深做细经营对标管理,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坚持效益优先的考核导向,不断优化经营业绩考核机制,争创提质增效新成绩。

(四)坚持改革为先。顺应电力体制改革,全面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抢占市场份额。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持续优化分层分类全员绩效考核体系,完善三项责任制考核制度,构建与市场相适应的经营管理、用人用工、薪酬分配和绩效考核机制。

(五)坚持创新为要。着力实施科技兴安工程,探索实施智慧能源项目,加快推进储能技术应用,积极应对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科技赋能新突破。

(六)坚持人才为本。对标同类型先进企业,持续优化队伍结构。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多措并举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快紧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为打赢转型升级攻坚战切实提供人才保障。

(七)坚持治理为效。深化法治企业建设,严格制度执行,严肃制度考核。提高审计监督效能,推进风控体系建设,保持公司内控管理在省内上市公司的领先水平。坚持系统观念,树立全面风险管控理

念,推动治理能力新提升。

(八)坚持党建为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四引领一保障”为主线,着力提升各级党组织政治领导力、组织动员力、统筹协调力、宣传引导力、风险管控力,确保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发展改革。

四、2021年工作目标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是我省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头年,做好2021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

2021年的主要工作目标是:

——安全生产全年不发生人身重伤以上事故;不发生一般以上设备、火灾、环境事故(事件);不发生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群死群伤事故;在役机组一类障碍不超过33次、新投产机组不超过2次/台年。

——浙能电力完成营业收入561.0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66.15亿元,净利润54.93亿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47.29亿元。

——完成管理及控股机组发电量1348亿千瓦时;完成用户侧供热量2666万吨;机组平均供电煤耗≤297.3克/千瓦时,其中煤机供电煤耗≤299.5克/千瓦时。

基于以上思路目标,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4方面工作:

(一)坚持压实责任、强化管控,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切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扎实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挖掘节能精细化潜力。强化重大项目监管,确保重大基建项目顺利推进。

(二)坚持对标一流、精益管理,努力完成全年经营目标

坚持成本控制常态化,进一步做深做细降成本工作。全面开展经营对标,强化预算管理,推进亏损企业减亏扭亏。顺应电力市场化发展,密切关注电力市场的新动向、新举措,做好现货市场常态化长周期试运行和带用户试运行等新情况的应对。

(三)坚持低碳绿色、结构优化,加快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加快推进绿色火电开发,积极发展清洁环保煤电、气电项目。全力推进供热产业延伸,进一步提高供热市场占有率。全面布局综合能源服务,在供热基础上继续推进“电厂+”综合能源产业。加强新能源产业布局,积极参与核电发展,力争核电投资再上新台阶。坚持产融结合发展,努力发挥并购基金的投资作用。

(四)坚持党建引领、依法治企,切实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

推进企业党建工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围绕建党100周年,广泛开展系列纪念活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抓好法律风险防控,抓实内控体系建设,抓细廉政风险防控,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十四五的新征程已全面开启,在这个关键的开局之年,公司将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聚力、担当作为、砥砺奋进,争当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先行者,全力打造国内最具竞争力的综合能源服务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由我向会议作《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完成了监事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力,公司监事会通过列席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做好重大决策的监督工作。

2020年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未发现董事、经营班子成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法、违纪、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真审核公司财务报表,全面了解财务状况,积极依托审计机构的力量,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在关联交易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按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我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会议作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0年度,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积极履行监督和检查职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出席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我们认为,公司在2020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我们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我们对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均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审议通过后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侵犯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末,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现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聘请审计机构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该聘请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五)现金分红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20亿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63.36%。我们认为,上述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年,公司及股东能遵守并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情况

2020年,公司完成了各项定期公告、临时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全年信息披露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要求,未出现信息

披露违规情形。

(八)内部控制情况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我们认为2020年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0年,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坚持执业操守,认真履行职责,谨慎、适当地行使权利,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保护投资者方面的重要作用。

202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巩固和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议案三: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向各位作如下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基本概况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年度重点工作和总体目标不变,以开展“争先创优”竞赛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提质增效管理,控成本、抓落实,攻坚克难抢进度,克服不利形势,全面完成董事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经营业绩逆势上扬。全年累计完成发电量1137.19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071.68亿千瓦时,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60.86亿元,基本每股收益达到0.45元。

二、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1、资产负债表日子公司情况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与上年度相比减少了安徽浙能州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资产负债表日合并报表财务状况

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145.12亿元,比年初增加35.43亿元;负债总额381.98亿元,比年初减少了2.75亿元;所有者权益763.14亿元,比年初增加了38.18亿元,其中归属母公司的股东权益678.49亿元, 比年初增加36.81亿元。

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与年初相比均有所增加,增加主要原因是:

(1)公司经营稳定,货币资金较年初大幅增加;(2)公司参股投资单位经营业绩较好,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较年初有较大程度增加;(3)公司经营业绩较好,留存收益较年初有较大程度增加。负债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减少,主要减少原因是:公司经营稳定,现金流充沛,归还了银行借款。有关资产运营指标列示如下:

(1)流动比率:2020年末为1.79,2019年末为1.87;

(2)资产负债率:2020年末为33.36%,2019年末为34.67%;

(3)营业毛利率:2020年为14.58%,2019年为12.51%;

(4)费用收入比:2020年为5.21%,2019年为5.18%;

(5)销售净利率:2020年为12.91%,2019年为9.03%;

(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20年为9.22%,2019年为6.87%;

(7)应收账款周转天数:2020年为41.51天,2019年为38.81天;

(8)存货周转天数:2020年为20.4天,2019年为18.37天。

依据以上财务指标,综合反映公司以下经营状况:

——公司经营总体稳健,偿债能力较强,长期偿债能力较上年末有所提升,短期偿债能力与上年末基本持平。

——公司盈利能力有所上升,主要受煤价下降等因素影响。

——公司资产管理效率保持平稳。应收账款及存货周转速度同比基本保持不变。

三、经营业绩

1、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上年同期对比如下:

2020年度,公司控股电厂全年累计完成发电量1,137.19亿千瓦

时,与上年同期1,174.91亿千瓦时相比下降3.21%;上网电量1,071.68亿千瓦时,与上年同期1,107.52亿千瓦时相比下降3.24%;营业收入

516.8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543.71亿元减少26.87亿元,降幅4.94%;营业成本441.4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475.71亿元减少34.24亿元,降幅7.20%;利润总额78.2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57.77亿元增加20.43亿元,增幅35.36%;净利润为66.7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49.07亿元增加17.66亿元,增幅35.99%;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0.8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42.93亿元增加17.93亿元,增幅41.76%。本年度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45元,较上年同期的0.32元增加0.13元。

2、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年度预算对比如下:

公司控股电厂全年累计完成发电量1,137.19亿千瓦时, 与年初预算1,211.11亿千瓦时相比减少6.1%;上网电量1,071.68亿千瓦时,与年初预算1,141.75亿千瓦时相比减少6.14%。

(1)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16.84亿元,相比年初预算营业总收入544.6亿元减少27.76亿元。

(2)2020年营业成本441.47亿元,相比年初预算营业成本506.01亿元减少64.54亿元。

(3)管理费用:全年实际发生额14.32亿元,相比年初预算15.31减少0.9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53%。

(4)研发费用:全年实际发生额2.86亿元,相比年初预算3.04亿元减少0.1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08%。

(5)财务费用:全年实际发生9.76亿元, 相比年初预算12.85减少3.0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5.95%。

(6)投资收益:2020年取得投资收益31.83亿元,超年度预算

9.2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1.22%。

(7)2020年度实现利润总额78.21亿元,比预算增加14.79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123.32%;净利润66.73亿元,比预算增加14.2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7.2%;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60.86亿元,比预算增加14.4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1.25%。

四、现金流量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644,963.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1,012,826.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123,269.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677.072.0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823.4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1,661.6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856,625.55

配股利及偿还借款利息等44.76亿元。

2020年度财务报告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进行会计处理,谨慎使用公允价值,2020年年度报告已经中介机构审计,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预算情况作如下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总体情况

公司根据2021年总体生产经营形势,结合所属企业2021年度生产及检修计划安排,编制完成了浙能电力2021年度全面预算。预计全年实现利润总额为66.15亿元,净利润54.93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47.29亿元,每股收益0.35元。

二、预算编制依据

(一)上网电量

根据浙江省经信委以及新疆、宁夏等地区2021年发电计划,预计2021年公司控股机组全年发电量1,269.34亿千瓦时(含光伏电量,下同),上网电量1,197.97亿千瓦时,其中:燃煤机组发电量1,212.39亿千瓦时,上网电量为1,143.00亿千瓦时;燃气机组发电量55.46亿千瓦时,上网电量53.52亿千瓦时;光伏发电量1.49亿千瓦时,光伏上网电量1.45亿千瓦时。

(二)电价

以2021年年初的电价作为2021年预算编制基础,燃煤机组平均综合电价为344.44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含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燃气机组平均电量电价434.38元/千千瓦时(不含税),

容量电价318.58元/千瓦·年(不含税)。

(三)煤价和气价

2021年公司控股煤机发电耗用标煤单价743.19元/吨(不含税),燃气机组平均购气价格2元/立方米(不含税)。

三、2021年年度财务预算的各项指标说明

(一)财务状况预算

1、营业总收入预算

预计全年营业总收入为561.09亿元。

2、营业总成本预算

预计公司2021年度的营业总成本为523.45亿元,其中:营业成本486.10亿元,税金及附加4.88亿元,管理费用15.68亿元,研发费用4.16亿元,财务费用12.39亿元,信用减值损失0.16亿元,资产减值损失0.08亿元。

3、投资收益

预计公司2021年投资收益为26.19亿元,其中根据公司参股企业2021年预算和2020年实际盈利水平综合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3.44亿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收益2.75亿元。

4、其他收益

预计公司2021年其他收益2.79亿元。

5、资产处置损益

预计公司2021年资产处置损益0.40亿元。

6、营业外收支

公司2021年度营业外收支净支出0.87亿元,其中营业外收入0.3亿元,营业外支出1.17亿元。

7、营业利润预算

2021年度公司预计实现营业利润为67.02亿元,利润总额66.15亿元,净利润54.9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7.29亿元,每股收益0.35元。

(二)现金流量预算

1、预计现金流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656.41亿元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51.67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29.61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137.1亿元

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30.7亿元

2、预计现金流出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583.61亿元

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436.96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112.95亿元

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为

46.97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163.76亿元

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9.91亿元

根据上述数据,预计公司2021年度现金净流出37.2亿元,加上2020年年末可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5.66亿元,预计2021年末现金余额为148.46亿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实现净利润5,149,575,063.40元(母公司口径),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14,957,506.34元。

2020年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5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2021年度具体财务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拟定2021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365万元(含浙能电力下属子公司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的合同服务期已经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合作关系。按照公司《中介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邀请招标,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担任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内控审计费用为63万元。

天职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书。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对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统计数据,天职连续多年位列“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前列,拥有优良的服务质量纪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进行编制。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1年4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技术研究院”)签订了2018-2020年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浙能技术研究院按照协议要求指导和帮助发电企业提高设备可靠性、经济性和环保性,3年内机组全口径异常次数、煤耗和环保超标小时数均逐年下降。现上述框架协议已到期,按照服务内容不少于上一轮协议、取费标准不变的原则,公司拟与浙能技术研究院续签框架协议,期限三年。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1-010)。鉴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公司下属台州发电厂因投资建设污泥干化焚烧项目、油泥协同处置项目,同时拟与台州市椒江区应急管理局共同组建台州市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基地,后续开展相关教育培训服务,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教育咨询服务”(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因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拟根据增加后的经营范围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电力开发,经营管理,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节能产品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设备检修,售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冷、热、热水、蒸汽的销售,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电力开发,经营管理,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节能产品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设备检修,售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冷、热、热水、蒸汽的销售,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教育咨询服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有关本次增加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最终表述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

议案十一: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提名,同意孙玮恒、虞国平、赵明川、章勤、方志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人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同意何大安、韩洪灵、程金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人选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崔丽丽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附简历:

孙玮恒,男,1962年生,研究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台州发电厂厂长、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虞国平,男,1965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

副书记,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赵明川,男,1963年出生,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曾任华能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工会主席(2006年9月至2015年12月),华能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5年12月至2021年2月)。

章勤,男,1963 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历任浙江浙能乐清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浙江浙能天然气运行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方志星,男,1963 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何大安,男,1957年出生,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浙江工商大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省有特殊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韩洪灵,男,1976年出生,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浙江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EMBA教育中心学术主任,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学术领军人才及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培养工程,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会计学

会理事、浙江省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专家工作组成员、浙江高校会计学科发展论坛秘书长。程金华,男,1977 年出生,博士学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特聘教授、博导;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副主编。历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副院长、华东政法大学金砖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副院长。

议案十二: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经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同意孙朝阳、陈立新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人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监事人选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周洁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附简历:

孙朝阳,男,1965年出生,会计师。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审计风控(综合监督)部主任,历任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

陈立新,男,1973年出生,现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业务部部长、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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