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堃泰基金引入新合伙人并完成基金备案信息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堃泰基金设立情况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合作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并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绍兴柯桥浙能普华堃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堃泰基金”),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亿元。堃泰基金已于2020年9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1日、2020年10月20日披露的《关于合作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并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2019-023)、《关于公司参与的私募投资基金完成基金备案的公告》(2020-031)。
二、堃泰基金合伙人及合伙协议变更情况
经堃泰基金合伙人会议决定,同意浙江柯桥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作为后续有限合伙人入伙堃泰基金,在堃泰基金认缴出资1.36亿元人民币。
合伙人及其出资如下:
合伙人名称 | 身份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货币 | 450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30000 |
兰溪普华盛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5000 |
浙江柯桥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3600 |
合计 | 59050 |
各方一致同意,后续有限合伙人参与其在合伙企业入伙或增资后合伙企业所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分配,不享有和承担其入伙或增资前合伙企业已投项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无论是否已实现),不参与其入伙或增资前合伙企业的收入分配和费用分摊。
三、基金备案信息变更情况
本次堃泰基金引入新合伙人事宜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信息更新手续。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