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亲自出席的董事1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袁湘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董事刘玉杰、周满富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免职的议案》。
因年龄原因,董事会同意免去艾永平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该决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