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应收款项中应收新能源补贴信用损失风险进行的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的简化模型,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风险进行估计,以损失的金额对其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公司对应收新能源补贴预期信用损失风险的会计估计过高。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并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应收款项中应收新能源补贴信用损失风险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审议程序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充分考虑过去事项、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经测算决定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的简化模型,对应收款项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风险进行估计,
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其中,组合为信用风险组合,并以账龄进行划分。为真实反映公司应收款项坏账水平,参考历史坏账比例为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0.30 | 0.30 |
1至2年 | 10.00 | 10.00 |
2至3年 | 30.00 | 30.00 |
3至4年 | 50.00 | 50.00 |
4至5年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