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云南 昆明2021年9月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在大会正式召开前到大会发言登记处登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前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
四、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含受托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
五、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在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会议时间: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
公司一楼报告厅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袁湘华会议安排:
一、 参会人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8:30-9:00)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 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
股份数
四、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五、 审议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六、 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七、 现场表决投票,统计表决票
八、 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九、 休会,宣读综合投票(含网络投票)结果
十、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宣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 签署会议决议等文件
十三、 会议结束
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吴余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杨万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任职,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吴余生先生简历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吴余生先生简历吴余生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历任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电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助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电新能源事业部工程建设管理分部副经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水电新能源事业部)工程建设管理分部经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中心工程投资与进度管理部经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中心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