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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30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0-03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28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027华电国际2020/9/25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9月1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46.84%股份的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在2020年9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于2020年9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提请将该项议案内容提交公司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9月1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0月28日 14点30分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0月2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与中国华电订立框架协议的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1.01本公司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及其子公司和直接或间接持股30%或以上的被投资公司购买燃料及该持续关联交易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3个财政年度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
1.02本公司向中国华电及其子公司和直接或间接持股30%或以上的被投资公司购买工程设备、产品和服务及该持续关联交易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3个财政年度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
1.03本公司向中国华电及其子公司和直接或间接持股30%或以上的被投资公司供应煤炭和服务及该持续关联交易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3个财政年度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130亿元
2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及子公司每年可从中国华电及其子公司借款年均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议案》
3关于选举丁焕德先生为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4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另行刊登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0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第4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3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2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华电对1-2项议案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9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00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与中国华电订立框架协议的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1.01本公司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及其子公司和直接或间接持股30%或以上的被投资公司购买燃料及该持续关联交易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3个财政年度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
1.02本公司向中国华电及其子公司和直接或间接持股30%或以上的被投资公司购买工程设备、产品和服务及该持续关联交易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3个财政年度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
1.03本公司向中国华电及其子公司和直接或间接持股30%或以上的被投资公司供应煤炭和服务及该持续关联交易截至2023年12
月31日止的3个财政年度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130亿元
2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及子公司每年可从中国华电及其子公司借款年均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议案》
3关于选举丁焕德先生为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4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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