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聘任杨宝林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详见2020年2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杨宝林先生已于2020年8月14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自此正式出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