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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高速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20-051公司债简称:19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55321公司债简称:20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63303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对公司所辖高速公路各路段剩余收费期限内的

交通流量进行重新预测,从而对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摊销额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

整。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20年4月1日起执行。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同日亦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起,对公司所辖沪汉宜高速武汉至荆州段(以下简称“汉荆段”)和荆州至宜昌段(以下简称“江宜段”)、麻竹高速大悟至随州段(以下简称“大随段”)、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大冶段(以下简称“大冶段”)和咸宁段(以下简称“咸宁段”)以及大广高速湖北大广北段(以下简称“大广北段”)在剩余收费期限内的交通流量模型进行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采用工作量法(交

通流量法)进行摊销。当该会计年度(期间)实际交通流量大于或等于该会计年度(期间)预测交通流量时,按照该会计年度(期间)的实际交通流量与每标准交通流量应摊销额计算无形资产摊销额;当该会计年度(期间)实际交通流量小于该会计年度(期间)预测交通流量时,按照该会计年度(期间)的预测交通流量与每标准交通流量应摊销额计算无形资产摊销额。目前,汉荆段、大随段、大冶段和咸宁段交通流量模型系分别根据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2018年1月编制的《汉宜高速公路运营期交通量及收费收入预测报告》、《麻竹高速公路大随段运营期交通量及收费收入预测报告》、《黄咸高速公路大冶段运营期交通量及收费收入预测报告》和《黄咸高速公路咸宁段运营期交通量及收费收入预测报告》建立;江宜段交通流量模型系根据中南勘察设计院2019年10月编制的《沪渝高速公路江宜段运营期交通量及收费收入预测报告》建立;大广北段交通流量模型系根据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2004年2月编制的《阿荣旗至深圳国家重点公路湖北省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建立。2020年,由于全国高速公路收费模式的变化,湖北省车型分类及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均发生变化,收费车型由客一至客四、货二至货五变更为客一至客四、货一至货六、专一至专六。公司现有交通流量模型预测收费车型为客一至客四、货二至货五,已不再适用新的车型分类标准。为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上述路段的未来交通流量重新进行了预测,并出具了预测报告。根据该预测结果,汉荆段剩余收费期限内预计总收费标准交通流量为16,926.17万辆;江宜段剩余收费期限内预计总收费标准交通流量为7,129.26万辆;大随段剩余收费期限内预计总收费标准交通流量为18,862.70万辆;大冶段剩余收费期限内预计总收费标准交通流量为31,220.52万辆;咸宁段剩余收费期限内预计总收费标准交通流量为32,544.70万辆;大广北段剩余收费期限内预计总收费标准交通流量为18,268.83万辆。

公司将根据新的预测报告自2020年4月1日起相应调整上述各路段交通流量模型,并根据新的交通流量模型计算各路段摊销额。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上述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自2020年4月1日起执行,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

生影响。

(1)对当期的影响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报表项目合并数(2020年末)母公司数(2020年末)
无形资产-87.10-790.16
会计报表项目合并数(2020年)母公司数(2020年)
营业成本87.10790.16
所得税费用-21.77-197.54
净利润-65.32-592.6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56.95-592.62
少数股东损益191.630.0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56.95-592.62
少数股东权益191.630.00

(2)对未来期间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未来期间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的摊销分布将产生一定影响,但从高速公路整个运营期来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因大广北公司自2020年4月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江宜段收费里程自2019年10月起发生了变化,无法以新的交通流量模型测算变更日前三年运用该会计估计变更对江宜段的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摊销额的影响数,因此本次测算不包含大广北段、江宜段高速公路。

假设公司所辖汉荆段、大随段、大冶段、咸宁段高速公路自2017年1月1日起运用该会计估计,经模拟测算,该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近三年主要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报表项目(合并)2017年2018年2019年
利润总额-131.9776.2963.1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05.0243.6033.97
会计报表项目(合并)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5.0243.6033.97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就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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