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定期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8月2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财务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市米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琦通信”)业务持续发展,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盘活票据类存量资产,董事会同意米琦通信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额度内开展票据池业务,并授权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该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银行、签署合同等法律文件。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2021-029)。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