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