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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9
A 股简称:招商银行         H 股简称:招商银行       公告编号:2016-014
A 股代码:600036           H 股代码:0396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发出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 16 人,实际参会董事 16 人,会议有
效表决票为 16 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的
议案》。
    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股东董事候选人 10 名:李建红、许立荣、李晓鹏、孙月英、付刚
峰、洪小源、苏敏、张健、王大雄、张峰;
    执行董事候选人 2 名:田惠宇、李浩;
    独立董事候选人 6 名:梁锦松、黄桂林、潘承伟、潘英丽、赵军、
王仕雄。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产生股东董事
10 名、执行董事 2 名、独立董事 6 名,共 18 名董事组成本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
     股东大会对 10 名股东董事候选人、2 名执行董事候选人和 6 名独
立董事候选人逐一以普通决议案进行等额选举,即选举股东董事、执
行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新当选董事的任职资格须报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任职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
日起生效。连任董事的任职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上述候选董事的简历详见附件一。
    同意:16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本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16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同意定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二)在深圳市招商银行
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本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将另
行公告。
    同意:16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附件一:候选董事简历
    附件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
附件一:候选董事简历
股东董事候选人
    李建红先生,1956 年 5 月出生,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2014 年 7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董事,2014 年 8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
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总裁。曾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主席、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
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长和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立荣先生,1957 年 7 月出生,上海海运学院硕士。中国远洋
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副总裁,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
代表大会代表,2014 年 7 月起任中共上海市委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李晓鹏先生,1959 年 5 月出生,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
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4 年 11 月起担任
招商银行董事,2015 年 11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副董事长。兼任招商局
国际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资本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及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
长、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副会长。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
总行营业部总经理、四川省分行行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
中国工商银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副行长、执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曾兼任工银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
管理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月英女士,1958 年 6 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中国
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1 年 4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董事。
兼任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非执行董事,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
总公司总会计师。
    付刚峰先生,1966 年 12 月出生,西安公路学院财会专业学士及
管理工程硕士,高级会计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
年 8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董事。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
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副董事长。曾任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总会计师室主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副总会计师、
招商局蛇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蛇口工业区财务总监和招商
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洪小源先生,1963 年 3 月出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澳大利
亚国立大学科学硕士, 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 年 6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董事。
兼任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商局(英国)控股有限公司、
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深圳市招银前海
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
董事长。曾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苏敏女士,1968 年 2 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士,中
国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
评估师。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 9 月起担任招商
银行董事。兼任深圳招商启航互联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
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曾任安徽省国资委产权局副局长,安
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徽商银行董事,安徽合肥皖能小额
贷款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
计师,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中海集团财务
公司董事长,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和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张健先生,1964 年 10 月出生,南京大学经济学系经济管理专业
学士,南京大学商学院计量经济学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
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部长、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
任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试金石信用服务
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招商银行苏州分行行长,招商银行总行公司银行
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公司银行部总经
理,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信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招商银行总行
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业务总监、总经理。
    王大雄先生,1960 年 12 月出生,上海海运学院水运管理系水运
财会专业大学本科,上海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
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远洋海运集团金融控股公司(筹)董事长,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和上海两地上市公司)首席执行
官。1998 年 3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招商银行董事。曾任中国海运(集
团)总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峰先生,1979 年 7 月生,英国诺森比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曾任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部总经理、承保部总
经理、车险事业部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副总经理。
执行董事候选人
    田惠宇先生,1965 年 12 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基建财务与信用
专业学士,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银行
行长兼首席执行官。兼任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副董事长。1998 年 7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上海银行副行长,2006 年 12 月至 2011 年 3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海
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主要负责人、深圳市分行行长,2011 年 3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主要负
责人、行长。2013 年 5 月加入招商银行,2013 年 9 月起任招商银行
行长。
    李浩先生,1959 年 3 月出生,美国南加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高级会计师。招商银行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兼任招商基金董事
长、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1997 年 5
月加入招商银行任总行行长助理,2000 年 4 月至 2002 年 3 月兼任招
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2001 年 12 月起任招商银行副行长,2007 年 3
月起兼任招商银行财务负责人,2007 年 6 月起任招商银行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起任招商银行常务副行长。
独立董事候选人
    梁锦松先生,1952 年 1 月出生,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士,曾进
修美国哈佛商学院管理发展及高级管理课程。香港南丰集团行政总裁,
慈善机构国际小母牛香港分会及「惜食堂」主席、香港哈佛商学院协
会主席。2015 年 1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独立董事。曾任黑石集团执行
委员会成员、高级董事总经理和大中华区主席,摩根大通亚洲业务主
席、花旗集团中国和香港地区业务主管、北亚区外汇和资金市场业务
主管、北亚洲和西南亚洲地区投资银行业务主管、亚洲地区私人银行
业务主管,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美国友邦保险(香
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蓝星集团副董事长,中国国家开发银行
和欧洲顾问集团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在政府服务方面,曾任香港特
区政府财政司司长、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教育统筹委员会主席、大
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主席、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区政府筹
备委员会委员、推选委员会委员与港事顾问、香港机场管理局董事、
香港期货交易所董事。
    黄桂林先生,1949 年 5 月出生,香港中文大学学士,荣誉院士,
英国理斯特大学博士。殷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歌剧院董事,
香港中文大学投资委员会委员,香港中文大学新亚书院校董会副主席、
投资委员会委员,泓富产业信托基金管理人和嘉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朗廷酒店投资有限公司(香港联
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朗廷酒店管理人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Hutchison Port Holdings Trust(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香港中文大学医疗中心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香港沙田威尔斯医
院管治委员会委员。2011 年 7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独立董事。曾任美
林(亚太)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亚太区投资银行部主席、香港证券
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之咨询委员会及其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委员
会委员、香港贸易发展局中国委员会委员。
    潘承伟先生,1946 年 2 月出生,交通部干部管理学院大专毕业,
会计师。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非执行董事、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
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2 年 7 月起
担任招商银行独立董事。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香港联
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远(香港)集团
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远(香港)臵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远(香
港)工贸控股公司总经理,中远香港集团深圳代表处首席代表,中远
(开曼)福庆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分公司总经理,中国远洋运
输(集团)总公司燃油期货合规经理。
    潘英丽女士,1955 年 6 月出生,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学士,上
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博士。上海交通大学
现代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教
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
会副会长,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工作室首席专家。2011 年
11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独立董事。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教授、
博士生导师,2005 年 11 月调入上海交通大学任教,1998 年至 2007
年任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特聘专家。
    赵军先生,1962 年 9 月出生,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工程系学士,
上海交通大学海洋工程系硕士,休斯顿大学土木工程博士,耶鲁大学
管理学院金融管理硕士。复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1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独立董事。曾任德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主管合伙人,
中国创业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首席代表。
    王仕雄先生,1953年6月出生,新加坡国立大学工商管理学士,
香港科技大学投资管理硕士、伯特利神学院转化型领袖博士。新加坡
辉盛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副总裁、荷兰银行执行副总裁及东南亚地区主管、董事总经理及总裁、
亚洲区金融市场部主管,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董事,中银集团信托
人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中银保诚强积金董事长,中银香港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加坡总理办公室公务员学院董事会成员,Thomson
Reuters客户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管理学会财务管理委员会委员等。
附件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招商银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提名梁锦松、黄桂林、潘
承伟、潘英丽、赵军、王仕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
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其中,被提名人黄桂林、潘承伟、潘英丽、赵军已根据《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被提名人梁锦松、王仕雄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
海证券交易所近期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
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潘承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会
计师专业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
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招商银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
附件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梁锦松、黄桂林、潘承伟、潘英丽、赵军和王仕
雄均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招商银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其候选人
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如下:
    一、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其中,候选人黄桂林、潘承伟、潘英丽、赵军已根据《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
选人梁锦松、王仕雄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
交易所近期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候选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
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候选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
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候选人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
职未超过六年。
    六、候选人潘承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会计
师专业资格。
    候选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各自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
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候选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
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候选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
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
    候选人承诺:在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
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候选人承诺:如候选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候选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锦松、黄桂林、潘承伟、
       潘英丽、赵军、王仕雄
    2016 年 4 月 28 日
  16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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