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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华有线:歌华有线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1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三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36,025,66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8.513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郭章鹏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1人,董事胡志鹏先生、问永刚先生、桂宏先生和独立董事崔也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方丽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韩霁凯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34,605,81599.73511,419,8480.264900

2、 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34,605,81599.73511,419,8480.264900

3、 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34,605,81599.73511,419,8480.264900

4、 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34,605,81599.73511,419,8480.264900

5、 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34,630,31599.73961,395,3480.260400

6、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34,605,81599.73511,419,8480.264900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34,605,81599.73511,419,8480.2649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3,777,32390.80351,395,3489.196500
6公司关于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3,752,82390.64201,419,8489.358000
7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3,752,82390.64201,419,8489.358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谈俊、康竟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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