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7月29日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九人,实到九人,董事王学军、曹生利、徐德朋、许建华、甘立伟、汪兰英、王正喜、荣健、王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议程如下:
审议《关于通过哈尔滨哈飞航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天津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通过哈尔滨哈飞航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天津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为加速民机产业发展,补充天津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直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哈飞航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飞航空)增资15,300万元,增资完成后,哈飞航空的注册资本由增资前的141,832.52万元增至157,132.52万元。
(增资后注册资本金额以最终的注册登记书为准。)同时,哈飞航空向全资子公司天直公司增资15,300万元,增资完成后,天直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增资前的65,000万元增至80,3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金额以最终的注册登记书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哈尔滨哈飞航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天津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