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我们所了解的事实范围内,就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杨如刚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冯强林、王传福、王中林、张航川、龙勇、张建明六位先生为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