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在公司附四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9日以书面及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人数7人,实际出席人数7人。其中,委托出席2人,监事谭德彬、胡圣厦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栾黎代为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马青云主持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路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四川路桥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