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4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2020年第4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宋广菊女士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51)。
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第三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