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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地产: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8

2020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2020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宋广菊女士,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及其授权,同意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从3150亿元调整至3350亿元。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子公司股权调整的议案》。

三、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广州保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广州保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1。

四、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已取得项目备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1: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保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审议之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议案相关资料,本人审阅了所提供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就相关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广州保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广州保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上述增资事项主要为满足公司小额贷款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小额贷款业务综合实力与市场竞争力。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本人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朱征夫、李非、戴德明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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