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向其合营企业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我们作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向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向其合营企业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前,我们与公司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了解了相关情况,现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拟与合营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增资其合营企业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联公司”),双方各自增资金额均为人民币10亿元。本次增资后,联通运营公司持有招联公司股权比例不变,仍为50%。除联通运营公司在2017年12月对招联公司增资人民币6亿元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过去12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招联公司进行过同类交易。
我们认为,该事项相关资料齐全,公司已与我们进行了全面的沟通。该关联交易属于招联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符合招联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审计委员会委员、关联董事李福申先生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该等事项时,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吴晓根 尹兆君 冯士栋
陈建新 李福申(其中,李福申先生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