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经理层2019年业绩考核及薪酬激励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公司经理层2019年业绩考核及薪酬激励方案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经理层2019年业绩考核及薪酬激励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了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冯士栋 吴晓根 吕廷杰
陈建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